村干部创业承诺书

时间:2022-06-14 02:22:4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58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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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村干部创业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在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八项要求。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带头廉政勤政,带头同腐败行为作斗争;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廉洁自律行为,严格按照党的内部议事和决策原则,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制度;

三、认真对待和正确使用权力,廉洁治家,教育好家人,要求自己的亲朋好友不搞特殊,不利用自己的职权谋私利;

四、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严格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不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重点加强对村集体土地的管理,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五、严格遵守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不侵占集体财产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六、所负责的新农村各项工作和项目建设,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不能有“吃、拿、卡、要、拖”行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好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监督作用;

七、不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色情、涉毒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八、按要求进行勤廉双述,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九、不贪污、挪用、截留各项专款,自觉坚持“两个务必”,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严格执行村级接待费“零控制”制度。

我们将认真践行以上承诺,请干部群众和党组织对我加强监督,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第二篇:长育村村干部及小组长承诺

长育村村干部及小组长承诺

李果(村委会书记、主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向陶应全同志学习,甘于奉献,以公处事,顾全大局,永葆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用实践精神推动曼恩村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刘文杰(村总支副书记):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躬身践行陶应全的崇高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争做一名让各级党委放心、让全村群众满意的优秀基层干部。

李志远(村委会副主任)“用为人赢得群众信任” “为人正派、忠厚老实是一个人立身之本,处世之宝” 小组长:杨飞:像陶应全同志那样扎根基层,热爱工作

李绍强:像陶应全同志那样踏实勤奋,任劳任怨 李开志:像陶应全同志那样牢记宗旨,无私奉献。 李龙柱:“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 杨新业“永葆共产党员浩然正气” 杨应峰:“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李军:甘于奉献,以公处事,顾全大局

张立仁:一心一意为群众,当好为民造福的带头人 杨培荣: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谋群众之所需。”

第三篇:村民小组长考核办法

村民小组长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村民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组长的职责,增强组长责任心、事业心、努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全面完成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会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强化对组干部的管理,切实加强村民小组长的勤政廉洁建设,促进我乡社会经济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对组长的考核评价以村两委会年终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基本以村干部、党员、本小组户主参与评价评分,组长的绩效工资与年度考核得分挂钩。凡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兑现绩效工资100%,60分及以上的为称职,兑现绩效工资60%—85%,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计发绩效工资。连续二年考核为不称职的组长按程序予以罢免。个人所得总分由三部分组成:

1、党员评分,所得分占总分数的20%。

2、村两委核实计分,所得分占总分数的50%。

3、本小组村民评分,所得分占总分数的30%。

二、年终绩效工资标准:经村委会核定的村民小组,并由本组村民依法选举担任的小组长。绩效工资以所辖小组总户数为基数,根据村小组长年度考核情况,由村党支部提出绩效工资计算标准并报乡党委同意后,按2-5元/户〃年标准发放。绩效工资和误工补助由村承担。

三、考核细则:

1、组长应与村两委会保持高度一致,及时向村民传达、宣传、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10分)

2、正确收集民情民意,并及时向村两委会反馈情况。(5分)

3、按时参加乡、村两级召开的各种会议。(1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此项得分扣完为止。

4、按时按要求完成村两委会安排布置的常规工作。(10分)

5、乡、村交办的中心工作(10分)。未参与或未开展一项的扣5分,配合式完成较差的根据完成情总酌情计分。

6、组长应带头遵纪守法(5分)。不参与赌博,不涉黄,不吸毒,对村干部下组工作不对立,不要挟,若被检举并查实此项不得分。

7、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经手续(10分)。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有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经查实不计分。

8、村民上组要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工作。村民小组完成参合率95%以上(1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9、认真做好本组村民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10分),特别是老年人和弱势群体的纠纷。

10、认真做好本组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10分)

11、小组会议考勤及临时交办事项(10分)。

四、组织实施本考核办法由村两委具体组织实施,乡党委、政府最终予以审核。

村民小组长承诺书(共3篇)

村民组长承诺书(共4篇)

小组长承诺书

村小组长承诺书(共5篇)

村长承诺书

第四篇:村委会承诺书

在本次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中,我们承诺: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科学设置,依法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我们承诺提名的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村民代表,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群众信任、熟悉村情;

3、身体健康、热心公众事业,并有一定的文化和财会知识等;

4、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是中共党员。

5、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村(居)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及其配偶亲属、近姻亲或有其他明显的特殊关系的人员、村(居、社区)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以上承诺请组织监督,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xxx

  xx年x月x日

第五篇: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第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千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省《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代表具体数额“六百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四十五人”,“三百户以上不足六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三十五人”,“一百户以上不足三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二十五人”,“不足一百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少于二十人。也可以不选村民代表”。第十九条规定:“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本村民小组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认为村民代表不称职的,可以提出更换要求。更换村民代表的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小组长或者村民委员会召集,以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同意始得更换。补选村民代表,按原产生方式进行。其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更换村民代表”。第十二条规定:“村民小组设组长一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副组长一至二人,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本小组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对小组长工作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更换要求。更换小组长的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以本小组有选举权村民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同意始得更换。补选村民小组长,按原产生方式进行”。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授权的议事决策机构,村民小组是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治原则和村民居住状况划分的村民组织。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是村委会选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民主自治的发展,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成了广大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各级应十分重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选举。

一、村民代表选举

(一)村民代表的构成和条件

1、代表构成

村民代表是组成村民代表会议的主体,是村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其结构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1)在组织构成上,要有中共党员代表、共青团员代表、民兵代表等;

(2)在职业构成上,要有村办企业代表、种植户代表、养殖户代表、个体私营户代表和农村其它方面的代表;

(3)在性别构成上,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

(4)在年龄构成上,要有中、青年代表、老年代表;

(5)在民族构成上,多民族居住的村,各民族都应有一定比例的代表;

(6)在区域构成上,各村民小组均应有自己的代表。

2、代表条件

村民代表会议具有议事、决策、监督职能,村中重大事项要由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素质高低、参政议政能力强弱,直接影响到村民代表会议质量和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因此村民代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选民条件

应是本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只有本村选民。才能当选本村的村民代表。

(2)人品条件

应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素养,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主持正义,遵纪守法,不徇私情,在村民中有一定威信。

(3)能力条件

应广泛联系村民群众,具有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村中重大事项研究、分析、判断和敢于发表意见的能力。

(4)文化条件

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村民代表数额和任期

1、代表数额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600户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45人;300户以上不足600户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5人;100户以上不足300户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25人;不足100户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20人。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数额,上限未作规定。具体名额应按不违背法律法规,又便于发扬民主,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确定。不足100户、不选村民代表的村,村中重大事项应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为了便于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决策,沟通村两委成员与村民代表的联系,鉴于村两委成员是由“两推一选”和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因此,可以将村两委成员视为村民代表。但在村民代表总数中,非两委成员的村民代表比例应占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数额应多于法规规定的下限名额。

2、代表任期

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每届任期三年,在村委会成员换届选举前先换届,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三)村民代表选举时间

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应统一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前进行。由新一届村民代表参与新一届村委会成员选举,有利于调动村民代表积极性,有利于健全对新一届村委会选举的监督机制,体现了新一届村民代表对新一届村委会选举的负责。

(四)村民代表选举方式确定与产生办法

1、选举方式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村民代表选举可采取推选方式。也可采取直选方式。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上一届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民主意识强和情况比较复杂的村,应采取直选或“海选”的方式进行。

2、产生办法

(1)确定代表数额

按照省《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村人口情况和村民小组数量,确定村民代表数额。根据各村民小组的户数,本着相对均衡的原则,确定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人数。

(2)提名候选人

村民代表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提名时,等于或少于分配的名额有效,多于分配的名额无效;提名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有效,非本小组村民无效;每一选民只有一次提名机会,多次提名人数的总和超过分配的名额,提名无效。采取“海选”方式选举时,提名与选举同步进行,无需经过提名候选人程序。

(3)投票选举

村民代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4)公布选举结果

各村民小组选举结束后、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公布村民代表名单。

(五)村民代表更换与补选

1、村民代表更换

村民代表任职期间,不胜任本职工作,村民有权提出更换要求。更换村民代表。由本小组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提出,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投票,并取得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通过,更换有效。

2、村民代表补选

村民代表被更换或者因某种原因导致村民代表缺额时,应及时进行补选。补选办法和程序与村民代表选举相同。

二、村民小组长选举

(一)小组长条件与任期

1、小组长条件

村民小组是村委会的基本组成单位。是村委会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选好村民小组长,对于加强村民小组建设、推动村民自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村民小组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民小组村民;

(2)在本村民小组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望;

(3)坚持原则、无私奉献、廉洁自律、办事公道;

(4)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5)带头勤劳致富,热心为本小组村民服务。

2、小组长任期

村民小组长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每届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小组长选举时间

村民小组长选举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统一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前进行。

(三)小组长选举程序

1、投票选举

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当选的村民代表中,票数最多的为村民小组长。确保村民小组长均是村民代表。

2、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小组长选举结束后,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公布新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名单。

(四)村民小组长更换与补选

1、小组长更换

村民小组长不履行职责,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有权提出更换要求。更换村民小组长,由本小组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提出,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并取得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通过,更换有效。

2、小组长补选

村民小组长被更换或者因某种原因导致村民小组长职位空缺,应及时组织补选。补选村民小组长的办法和程序与村民小组长选举相同。

第六篇:村委会承诺书

为了保证本村换届选举依法按章,公平公正、和谐有序进行,在参与选举期间,我作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一定模范遵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村民议事规则、选举办法、村规民约等规定的内容及程序办事,维护好换届选举纪律。现承诺如下:

1、不让自己的配偶参与选举的组织工作,不担任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及选举工作人员。

2、不搞请客送礼、贿赂、欺骗、威胁或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妨害破坏选举的行为。

3、不指使配偶、其他直系亲属和朋友等去干扰选民的选举意愿,若发现自己的配偶、其他直系亲属和朋友等有干扰选民意愿的行为和其他违反换届纪律要求的行为的,本人会主动予以制止。

4、本人在竞职期间,严格做到不拉关系、不搞串联、不拉选票,不空头许愿,不侮辱他人。

5、自愿接受组织对本人的资格审查,若因存在不符合候选人条件,而被取消候选人资格的,本人自觉接受。

6、正式候选人公告后,本人无条件参加正式选举,中途不退出。

7、在选举过程中坚决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在本人投票结束后自觉到指定地点等待。不在选举现场滞留,不在选举现场进行宣传、拉票或其他可能影响选民意愿的活动。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诚请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如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本人愿意自动辞职并接受组织处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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