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心得体会(范文5篇)

时间:2022-09-12 19:25:2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82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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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纪检监察培训心得感悟范文

4月10日,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安排,我有幸被选派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学习锻炼。一个月来,我抓住难得的机会和宝贵的时间,紧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廉洁从政能力两个重点,主动学、主动思、主动为,融入了纪检监察机关新环境、进入了纪检监察干部新角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是有了新认识、新思考。

一、对纪检监察机关由“神秘”转向“清晰”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在一些党员干部眼里,纪检监察机关门禁森严、气氛肃穆,给人以较强的压迫感,让人敬而远之、倍感神秘。党员干部长期不敢靠近、不愿走进,与纪检监察机关接触少了,认知上就会有错觉、有偏差。比如,有的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特权部门,有权监督干部,无人监督纪委;纪委监督谁、问责谁、处理谁,是不是有“看客上菜”的情况;被纪委监察局喊去,没事也要出身“虚汗”等等。“没事别去、有事少去、去了快走”基本成了党员干部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潜意识”。有的党员干部一年到头除了谈心谈话、例行汇报等工作外,基本上没怎么主动进过纪委的门,对纪检监察机关谈不上有正确而清晰的认识。

解决神秘、消除错觉,关键是要亲身经历、用心感受。来到市纪委监察局的第一天,分管领导安排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一个月来,无论是开展线索核查、还是谈心谈话、亦或是脱贫攻坚检查等,市纪委的领导和同事都是严格比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程序,逐项逐条压紧压实,档案齐备、严谨细致,经得起任何检验。对于我参与的工作,大家也是细心讲解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提醒我任何工作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不能掺杂任何私心杂念,全过程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做到依规依纪文明办案。置身其中,点点滴滴,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没有传言的那么神秘,与其他机构一样的普通,只是职责不同而已,都是按党纪党规办事,根本不是权力的“特区”。

二、对纪检监察干部由“误解”转向“理解”

纪检监察干部手持“尚方宝剑”,拥有党赋予的执纪监督权力。害怕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党员干部的大众心理。面对纪检监察干部,很多党员干部都“不怎么太会说话”,认为言多必失,少说或者不说为妙,主动与纪检干部坦诚交往不多。有的业务重的干部,平日工作繁重、比较辛苦,碰到纪委专项检查,就会想是不是纪检干部没事找事。有的甚至认为纪检干部天天坐办公室,体会不到基层的艰辛,只会在背后指指点点,心里不舒服、不平衡,对纪检干部还有些反感。

通过一个月的学习锻炼,特别是4月20日和5月3日,我两次跟随市纪委的领导和同事深入犍为和沐川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检查,每个地方短短两天时间,市纪委的干部不仅要马不停蹄的转战多个部门和乡镇,查阅大量资料,实地走访核查,回到驻地还要连夜挑灯撰写报告,第一时间向基层反馈。检查组全体干部对每项工作都尽量赶时赶工,生怕自己的拖延耽误了基层的工作;对每项工作都十分严谨细致,生怕自己的失误给干部造成伤害。大家所展现出的务实作风和奉献精神,让我肃然起敬。

纪检监察干部权力大,责任更大,承担的大多都是涉及党和干部秘密的工作,不能有丝毫的大意和懈怠。孤灯寂凳、案牍劳形是纪检干部工作的新常态。上班不固定、加班不间断,牺牲了太多与家人、亲朋团聚的机会,为的是还原事实真相,给群众一个交代,还干部一个清白,维护好党纪党规的威严。再苦再累,甚至被人误解、受到委屈,纪检干部也没有半点怨言,让人真心的感受到他们的不容易和不平凡,也由衷地理解了纪检干部对事业的执着热爱和对党的无限忠诚。

三、对纪检监察工作由“配合”转向“支持”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特别是乡镇工作事情多、任务重。有时候为了赶时间、赶进度、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程序上难免会有些小瑕疵。这种情况下,基层对于纪检监察工作就比较忌讳。尤其是面对纪委的监督检查,往往是被动配合多,主动支持少,尽可能地掩盖问题,把纪检干部“安全”送走了事。

这种思想和行为是错误的、危险的。王岐山书记提出“四种形态”,划定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尺度和要求,本质上就是为了保护干部、挽救干部,给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起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积极作用。在参与的两次脱贫攻坚专项检查中,尽管我和市纪委的领导同事发现了一些基层存在的小问题,通过及时反馈基层、督促整改落实,实现了整改提升工作、教育警醒干部的双重目的。严格按照规定,尊重客观事实,没有处理一名干部,没有问责一名干部,成功帮助基层解决了问题,达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这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真正意义所在。基层应该正确对待、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共同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及时修正思想上、行动上的偏差,真正做到干成事、不出事、创一流。

淬火方能成钢,成钢才能担当。两个月的学习锻炼,转变观念只是第一步,增强廉洁意识和能力才是重点。下一步,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主动参与纪检监察工作,争取在有限的时间里学到更多、收获更多。回到基层后,我也将始终以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严格自律,带头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切实当好宣传员,把自己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传递给身边的党员干部,真正做到“转变一人、影响一片”。奋力推进“护根”行动,教育引导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卸下包袱,算好政治账、自由账,落实敦促要求,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努力改过自新。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汇报思想和廉洁情况,支持县纪委工作,让自己和干部都能经常红红脸、出出汗,始终保持心理健康、身体健康。

第二篇:纪检监察培训心得感悟范文

4月10日,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安排,我有幸被选派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学习锻炼。一个月来,我抓住难得的机会和宝贵的时间,紧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廉洁从政能力两个重点,主动学、主动思、主动为,融入了纪检监察机关新环境、进入了纪检监察干部新角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是有了新认识、新思考。

一、对纪检监察机关由“神秘”转向“清晰”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在一些党员干部眼里,纪检监察机关门禁森严、气氛肃穆,给人以较强的压迫感,让人敬而远之、倍感神秘。党员干部长期不敢靠近、不愿走进,与纪检监察机关接触少了,认知上就会有错觉、有偏差。比如,有的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特权部门,有权监督干部,无人监督纪委;纪委监督谁、问责谁、处理谁,是不是有“看客上菜”的情况;被纪委监察局喊去,没事也要出身“虚汗”等等。“没事别去、有事少去、去了快走”基本成了党员干部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潜意识”。有的党员干部一年到头除了谈心谈话、例行汇报等工作外,基本上没怎么主动进过纪委的门,对纪检监察机关谈不上有正确而清晰的认识。

解决神秘、消除错觉,关键是要亲身经历、用心感受。来到市纪委监察局的第一天,分管领导安排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一个月来,无论是开展线索核查、还是谈心谈话、亦或是脱贫攻坚检查等,市纪委的领导和同事都是严格比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程序,逐项逐条压紧压实,档案齐备、严谨细致,经得起任何检验。对于我参与的工作,大家也是细心讲解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提醒我任何工作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不能掺杂任何私心杂念,全过程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做到依规依纪文明办案。置身其中,点点滴滴,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没有传言的那么神秘,与其他机构一样的普通,只是职责不同而已,都是按党纪党规办事,根本不是权力的“特区”。

二、对纪检监察干部由“误解”转向“理解”

纪检监察干部手持“尚方宝剑”,拥有党赋予的执纪监督权力。害怕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党员干部的大众心理。面对纪检监察干部,很多党员干部都“不怎么太会说话”,认为言多必失,少说或者不说为妙,主动与纪检干部坦诚交往不多。有的业务重的干部,平日工作繁重、比较辛苦,碰到纪委专项检查,就会想是不是纪检干部没事找事。有的甚至认为纪检干部天天坐办公室,体会不到基层的艰辛,只会在背后指指点点,心里不舒服、不平衡,对纪检干部还有些反感。

通过一个月的学习锻炼,特别是4月20日和5月3日,我两次跟随市纪委的领导和同事深入犍为和沐川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检查,每个地方短短两天时间,市纪委的干部不仅要马不停蹄的转战多个部门和乡镇,查阅大量资料,实地走访核查,回到驻地还要连夜挑灯撰写报告,第一时间向基层反馈。检查组全体干部对每项工作都尽量赶时赶工,生怕自己的拖延耽误了基层的工作;对每项工作都十分严谨细致,生怕自己的失误给干部造成伤害。大家所展现出的务实作风和奉献精神,让我肃然起敬。

纪检监察干部权力大,责任更大,承担的大多都是涉及党和干部秘密的工作,不能有丝毫的大意和懈怠。孤灯寂凳、案牍劳形是纪检干部工作的新常态。上班不固定、加班不间断,牺牲了太多与家人、亲朋团聚的机会,为的是还原事实真相,给群众一个交代,还干部一个清白,维护好党纪党规的威严。再苦再累,甚至被人误解、受到委屈,纪检干部也没有半点怨言,让人真心的感受到他们的不容易和不平凡,也由衷地理解了纪检干部对事业的执着热爱和对党的无限忠诚。

三、对纪检监察工作由“配合”转向“支持”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特别是乡镇工作事情多、任务重。有时候为了赶时间、赶进度、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程序上难免会有些小瑕疵。这种情况下,基层对于纪检监察工作就比较忌讳。尤其是面对纪委的监督检查,往往是被动配合多,主动支持少,尽可能地掩盖问题,把纪检干部“安全”送走了事。

这种思想和行为是错误的、危险的。王岐山书记提出“四种形态”,划定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尺度和要求,本质上就是为了保护干部、挽救干部,给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起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积极作用。在参与的两次脱贫攻坚专项检查中,尽管我和市纪委的领导同事发现了一些基层存在的小问题,通过及时反馈基层、督促整改落实,实现了整改提升工作、教育警醒干部的双重目的。严格按照规定,尊重客观事实,没有处理一名干部,没有问责一名干部,成功帮助基层解决了问题,达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这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真正意义所在。基层应该正确对待、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共同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及时修正思想上、行动上的偏差,真正做到干成事、不出事、创一流。

淬火方能成钢,成钢才能担当。两个月的学习锻炼,转变观念只是第一步,增强廉洁意识和能力才是重点。下一步,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主动参与纪检监察工作,争取在有限的时间里学到更多、收获更多。回到基层后,我也将始终以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严格自律,带头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切实当好宣传员,把自己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传递给身边的党员干部,真正做到“转变一人、影响一片”。奋力推进“护根”行动,教育引导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卸下包袱,算好政治账、自由账,落实敦促要求,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努力改过自新。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汇报思想和廉洁情况,支持县纪委工作,让自己和干部都能经常红红脸、出出汗,始终保持心理健康、身体健康。

第三篇:纪检监察培训心得感悟范文

“签到成功!”伴随着“来同学社”APP的提示,在浙江大学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一天充实的学习开始了。在浓厚的学习氛围和文化底蕴里,在拿到培训班结业证书和校徽的那刻,我思绪万千:这次培训,实在不一般!

这里教学内容很精彩。在五天的培训时间里,既有理论扎实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也有信访举报工作、办案查案策略、调查取证的技巧;既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也有博弈论在纪检监察领域的运用;既有现场教学,学习“红船”精神,重走“一大路”,更有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责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授权监督单位纪律监察组织如何分工协作大讨论。教学内容既专业,又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浙大的教授们和省纪委的领导们讲课深入浅出,每堂课都意犹未尽,掌声不断。

这次培训理念很贴切。“求是、创新”是浙大的校训,我认为“实事求是、实践创新”也同样适用于我们授权监督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之中。有两位老师的课让我印象十分深刻。“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树叶,也没有一模一样的两个信访件,以往的信访举报案例只能借鉴,没有统一的模板,如果说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实事求是!”原省纪委副秘书长李洁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说的,一语中的。省纪委陈灿主任在《派驻纪检组实施监督的方法与途径》讲课中说到:“要回答好‘作为派出机关,要求纪检组做什么?作为驻在部门,要求派驻纪检组做什么?作为纪检组,到底希望做什么?’三个问题,要做好‘干好该干的,干好能干好的,干好自己的’三件事”正是浙江省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实践创新的经验。虽然这堂课的主体对象是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也同样值得我们学习、参考。

这种收获方式很地道。“他的课观点清晰,内容实际,经验丰富,一堂课下来就是一篇好文章!”市纪委副书记汤杰在听完省纪委陈灿主任的课后感叹道,立即向浙江省纪委的先进经验取经学习。“陈主任提到的一些现象,正是我们当前疑惑的问题,比如说如何分清驻在单位党委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又该真正做什么?让我们顿时打开了思路”。“每季度口头汇报的做法也值得我们参考、借鉴……”学员们在下课路上纷纷讨论着。老师的一堂课,远远不止答疑解惑,更是让大家自发从内心中接受,在学习中延伸思考,在思考中摸索方式,这正是学、思、践、悟。

这样培训效果很持久。“现在我们开始交流讨论,可以谈工作经验,也可以谈问题和建议,每人发言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10月27日19:00,第一党小组开始谈论。时针指向21:00,讨论仍在白热化阶段。从轮流发言到互动讨论,参与的成员既有派驻纪检监察组,也有授权监督单位,涵盖政府办、宣传部、农委三大系统,讨论的问题既有针对性,也有指向性。这仅仅只是我所在的分组讨论的场面。据说,10月29日晚那场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责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授权监督单位纪律监察组织如何分工协作的座谈会,气氛更加浓厚。纪检干部们在学习、思考、讨论中碰撞火花,在交流、探索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

这段培训经历很深刻。“作为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高清探头’的延伸,该干什么?作为市农机化局纪检监察部门,该怎么干?作为农机纪检监察干部,怎么干好?”培训时,我正思考这三个问题,培训后,渐渐得到了一些答案。我想:一要在工作态度上坚持实事求是。在市纪委、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配合、汇报工作,对农机局的工作原原本本,认真严谨,绝不敷衍,决不作假,绝不护短;在农机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中落实落细,敢于担当,决不徇私,决不推诿;二要在工作方式上讲究落地生根。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平安农机创建上让政策真正落地生根,让农民真正得实惠、称满意。对农机局“三重一大”、三公经费开支、人事任免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三要在工作实践中勇于开拓创新。作为授权监督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相关文件政策、依据,做好与市纪委派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的分工工作,在农机系统的实际工作中厘清党委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精准的把握专职专责和业务工作的界限,由过去的普遍监督向政治监督转变,对事的监督由过去的重全程监督向重结果监督转变,对人的监督由过去重结果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的“浙江模式”在常德农机系统中运用、摸索、实践。

5天培训,10堂课程,30页笔记。市纪委组织的浙江大学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我满怀期待而来,满载思考而归。“……天下来同”浙大校歌音律在回响,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永远在路上。

第四篇:纪检监察培训心得感悟范文

“签到成功!”伴随着“来同学社”APP的提示,在浙江大学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一天充实的学习开始了。在浓厚的学习氛围和文化底蕴里,在拿到培训班结业证书和校徽的那刻,我思绪万千:这次培训,实在不一般!

这里教学内容很精彩。在五天的培训时间里,既有理论扎实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也有信访举报工作、办案查案策略、调查取证的技巧;既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也有博弈论在纪检监察领域的运用;既有现场教学,学习“红船”精神,重走“一大路”,更有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责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授权监督单位纪律监察组织如何分工协作大讨论。教学内容既专业,又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浙大的教授们和省纪委的领导们讲课深入浅出,每堂课都意犹未尽,掌声不断。

这次培训理念很贴切。“求是、创新”是浙大的校训,我认为“实事求是、实践创新”也同样适用于我们授权监督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之中。有两位老师的课让我印象十分深刻。“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树叶,也没有一模一样的两个信访件,以往的信访举报案例只能借鉴,没有统一的模板,如果说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实事求是!”原省纪委副秘书长李洁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说的,一语中的。省纪委陈灿主任在《派驻纪检组实施监督的方法与途径》讲课中说到:“要回答好‘作为派出机关,要求纪检组做什么?作为驻在部门,要求派驻纪检组做什么?作为纪检组,到底希望做什么?’三个问题,要做好‘干好该干的,干好能干好的,干好自己的’三件事”正是浙江省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实践创新的经验。虽然这堂课的主体对象是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也同样值得我们学习、参考。

这种收获方式很地道。“他的课观点清晰,内容实际,经验丰富,一堂课下来就是一篇好文章!”市纪委副书记汤杰在听完省纪委陈灿主任的课后感叹道,立即向浙江省纪委的先进经验取经学习。“陈主任提到的一些现象,正是我们当前疑惑的问题,比如说如何分清驻在单位党委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又该真正做什么?让我们顿时打开了思路”。“每季度口头汇报的做法也值得我们参考、借鉴……”学员们在下课路上纷纷讨论着。老师的一堂课,远远不止答疑解惑,更是让大家自发从内心中接受,在学习中延伸思考,在思考中摸索方式,这正是学、思、践、悟。

这样培训效果很持久。“现在我们开始交流讨论,可以谈工作经验,也可以谈问题和建议,每人发言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10月27日19:00,第一党小组开始谈论。时针指向21:00,讨论仍在白热化阶段。从轮流发言到互动讨论,参与的成员既有派驻纪检监察组,也有授权监督单位,涵盖政府办、宣传部、农委三大系统,讨论的问题既有针对性,也有指向性。这仅仅只是我所在的分组讨论的场面。据说,10月29日晚那场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责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授权监督单位纪律监察组织如何分工协作的座谈会,气氛更加浓厚。纪检干部们在学习、思考、讨论中碰撞火花,在交流、探索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

这段培训经历很深刻。“作为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高清探头’的延伸,该干什么?作为市农机化局纪检监察部门,该怎么干?作为农机纪检监察干部,怎么干好?”培训时,我正思考这三个问题,培训后,渐渐得到了一些答案。我想:一要在工作态度上坚持实事求是。在市纪委、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配合、汇报工作,对农机局的工作原原本本,认真严谨,绝不敷衍,决不作假,绝不护短;在农机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中落实落细,敢于担当,决不徇私,决不推诿;二要在工作方式上讲究落地生根。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平安农机创建上让政策真正落地生根,让农民真正得实惠、称满意。对农机局“三重一大”、三公经费开支、人事任免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三要在工作实践中勇于开拓创新。作为授权监督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相关文件政策、依据,做好与市纪委派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的分工工作,在农机系统的实际工作中厘清党委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精准的把握专职专责和业务工作的界限,由过去的普遍监督向政治监督转变,对事的监督由过去的重全程监督向重结果监督转变,对人的监督由过去重结果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的“浙江模式”在常德农机系统中运用、摸索、实践。

5天培训,10堂课程,30页笔记。市纪委组织的浙江大学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我满怀期待而来,满载思考而归。“……天下来同”浙大校歌音律在回响,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永远在路上。

第五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心得体会

参加全x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各项纪律规定,以良好的学习风气、端正的学习态度,认真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通过各位主讲人课堂上的精彩讲授,以及自己课后的所学所悟,有几点认识,分享与大家。

一、企业文化是企业的核心。什么是企业文化?历来众说纷纭。有的说是指企业的形象和氛围,有的说是指企业的员工素质,有的说是指企业的经营理念……这些说法对不对呢?我更倾向于:企业文化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所创造的具有该企业特色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它包括企业形象、企业行为、企业观念、企业精神核心。其中,企业的形象是由企业的行为决定的;企业的行为是由企业的观念决定的;企业的观念是由企业的精神核心决定的。反过来说,企业根本的价值观(精神核心),决定企业在各种问题上所持的观念;企业看待各种问题的观念,支配企业在各个方面的举措;企业的各种举措,塑造企业的具体形象。同时企业文化也是企业员工的塑造者。就像法律界人士认为:宪法既是国家的儿子,也是国家的父亲一样。企业文化是在企业员工实践工作创造出来的,创造出来的企业文化又在规范着企业员工更好地发展企业,二者是并行不悖的。

二、法律的作用是强化行为规范。从《民法典》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立法目的来看,《民法典》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前者是调整平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财产关系的,后者是对机关人员违法的政务处分。二者都是对具体行为的规范。

三、自然人都逃不出“1”和“0”的关系。用数学语言来说,存在才有“1”至“无穷”,不存在即为“0”。人类是群居群体,是通过相互协作、互帮互助逐步进化而来的现代文明。而在人类群体生活过程中,总会有一些个体,要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压力,比如:健康压力、经济压力、情感压力、亲情压力、工作压力、学习压力等等。我很赞同xx教授倾诉减压法,通过倾诉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法,把压力转化为动力,让我们整个人生过程中,对待任何事的态度都趋向于“1”,活出精彩人生,不辜负我们仅有的一次生命。

总之,感谢此次培训的组织者和课程主讲人,是你们的精心设计课程和精彩讲授,才让我们收获了这么多丰富地知识。我之拙见,仅是培训过程中很小的缩影,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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