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民》观后感(大全)

时间:2022-05-12 12:05:4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2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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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十二公民》观后感

影片开头,是某法律大学英美法补考模拟法庭现场,其实这一设定就给我们提供了一整套司法制度。影片介绍了十二位不同经济条件、不同文化水平、不同生活经历的公民围绕一起命案展开的关于嫌疑人是否有罪的辩论。我认为,片名之所以叫做“十二公民”而非“十二陪审员”,是因为其实这十二个人并不全符合作为真正陪审员的条件。美国的陪审员制度对于陪审人员有严格的要求和筛选体系。一开始是初选。首先与案子有关的人员,包括与原告或被告有联系的人不得入选。

另外一些职业有可能产生思维倾向的,比如律师、医生、教师等等,也不能入选。此后其余的候选者还必须通过十分严格的审查,来删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倾向的候选人。

而影片中八号是检察官,六号是外科医生,而一直认为嫌疑人有罪的三号,则是一个与儿子有着重要矛盾的父亲,对于嫌疑人与父亲素有嫌隙这种情况易产生代入感,以致无法客观判断。这些都体现了影片中的陪审团与真正的陪审团的差异。

影片中最精彩的部分应该就是八号陪审员通过两位证人的证词再结合老人自身的身体情况和居住环境还原案发现场,找到时间上的矛盾证明老人证词有误,证实了嫌疑人的无罪可能。而实际上影片主体也是各位陪审员对于证词的推敲,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改变了陪审员们的投票结果。然而实际上,在美国,这一工作检方和辩方做的,相当于我国的原告与被告双方。影片中的两位证人应属于检方证人,那么辩方的责任就应是通过提问或出示其他证据检验证人及其证词的真实性,已达到辩护目的。这一过程叫听证。显然这又是中西司法制度中的又一差异。

我们可以看到,刚开始除了八号陪审员,其他十一个人都是在听取两段未经仔细审查的证词之后便轻易地相信了嫌疑人有罪。然而这种轻信,会使很多人遭受五号和九号陪审员同等的命运,就像五号说的“万分之一的错误,那对于一个当事人来说那是百分之百的灾难”,也像八号说的“所谓的百分之百,往往是我们四舍五入的结果,而真相往往是在那些小事里头”“决定一个人该不该枪毙,这事不该吹毛求疵?”“关系到一个国家法律未来是否公正,不该吹毛求疵?”。这就是司法公正的意义,也是法律工作的意义。我们的参与往往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所以法律必须是严谨的,吹毛求疵是身为一个法律人该有的态度。

8月25号,我的一个朋友跟我说我是一个钻牛角尖的人,当时我不以为然。后来我想,人家那么评价我,一定是我自己没察觉到,但又给了人家那种感觉,我才发现,我是喜欢把一件事情的性质、定义弄得很明确,表述的很精确。那么往往就会把事情放到一个很具体的条件下,以至于产生钻牛角尖、吹毛求疵的效果。而现在我很庆幸能得到这样的评价,因为法律再用它强大的力量保护了我们这个庞大的社会的同时,也具有同样的力量去毁灭一个受冤者的一生,而我们学法律的,以后既有可能成为一名使用这一武器的战士,也可能会成为误用了它的刽子手。想要正确地使用它,对于各方面的严谨是必不可少的。

“无罪假定”,这是美国司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不论嫌疑犯被指控的罪行有多么严重,不论检方手中掌握的证据看上去多么有力,在他被宣判有罪之前,必须假定其无罪。而这一方面大大减小了公民受冤失去自由的可能;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导致罪犯最后会因检方证据不足而逍遥法外,这就导致了美国的社会治安问题。然而在犯罪率走高的背景下,美国公民仍顶着支付重大代价的危险,坚持保护公民最基本的自由,的确体现了他们对生命、对自由的高度尊重。

然而,中国与美国大不相同,大到意识形态,小到公民生活习惯,方方面面都是不同的,这就注定了,美国司法制度不同于我们,并无好坏之说。我们能做的只是在对比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是单纯的肯定或否定。影片中,十二名陪审员辩论中的乱象是可见的,这证明至少暂时,这一制度还不适合我们。

影片也反映出了社会中的各色人物,但就思想觉悟、文化水平方面,的确良莠不齐。但是,从另一角度我们也看到,我们的社会,有越来越多的理智、有判断力的公民。而就像片尾展示的,这样一场开诚布公的辩论之后,人们互相感染、了解,卸下了刻薄、冷漠的武装,化解了偏见与误会,成为了互相体谅、尊重的朋友。一切都变得明朗和温馨。我想,这也是法律的意义,在公正平等的思考之后,是光明与温暖。

第二篇:《十二公民》观后感

暑期一所政法大学内,未通过英美法课程期末考试的学生迎来补考。他们组成模拟西方法庭,分别担任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审理的正是一桩社会上饱受争议的20岁富二代杀父案。12位学生家长组成了陪审团。这些人来自社会不同阶层,有医生、房地产商、保安、教授、保险推销员等。他们在听取学生法庭审理后,将对本案做出最终判决。这12名陪审员互不相识,但按照规则,他们必须达成一致,才能结束审判。第一轮投票,就有11人认定富二代有罪,所有人证物证都指向这一结果的情形下,这位年轻的嫌疑犯离舆论上的死亡只有一步之遥。所有的线索都被逐一讨论,随着审判的进行,疑点出现,每个人背后的故事也浮出水面。

这部电影正是唤醒人们对待生命的尊重,谁也不能随随便便宣布一个人的有罪,除非证据确凿!请尊重每一个生命,无论他是贫穷还是富有。12个陪审,11个人认为有罪,只有一个人觉得有疑点不怕所有人指责和埋怨,敢于站出来说话,我觉得这是一种对待生命的尊重,从只有他一个人认为无罪,到挨个疑点一一排除最后所有人都投无罪票,最后到一个月后真凶落网,这部电影没有很炫的特效没有大成本的制作,有的是对人内心呐喊的和灵魂的唤醒。因为即便是陪审们模拟讨论,也要对自己的举手表决权负责,因为那真的可能会关乎一个人的生死。

第三篇:模拟法庭观后感

9月21日下午,我有幸在市局法制大队的组织下参与观看了市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律协举办的一起模拟法庭活动。我在学生时期也参加过在校的模拟法庭活动,当时对法庭上的调查和辩论,我更像是一个看客的身份。现在我参加工作独立办案已有一段时间,对于法律、执法者工作的理解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当我再次参与观看模拟法庭的现场时,看到自己平常办理的案件最终呈现在法庭之上时,我对于依法治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等规定都有了更加深刻的现实认识。

首先要肯定这场活动的意义,作为一位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刑侦民警,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办理各类案件,虽然都知道如何将案件办完,如何将案件办好,但对于案件为何要这么办,文书为什么要这样开,总会有一些不明白和不理解。

这起模拟法庭活动非常直观的向我做了说明,当辩护人就各位被告供述前后的不一致性、被告是否识字、办案时间冲突等等我们办案中常见的问题当庭提出异议,证据的证明力出现瑕疵时,前期侦查工作中细节上的重要性就凸显了出来,这些侦查过程中我们觉得可有可无,重视不够的问题,在法庭上被无限放大,给了犯罪嫌疑人狡辩的机会,让司法机关难以定罪,还让观看庭审的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大打折扣,即使被告最终被定罪量刑,但其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都受到了影响,而这种不必要的影响,在我们侦查阶段中本是可以被轻易避免的。

其次,这场活动让我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这几年来我国大力倡导司法机关出庭作证,我虽有耳闻,但未曾实地参与,这次有幸临场观看,使我清楚了民警出庭的流程以及一些需要注意事项,是一次非常好的学习机会。当公诉方和辩护方就案件的某些基本事实产生异议,争议的焦点体现在证据(如现场笔录、辨认笔录的真实性)的证明力上时,办案民警的证言就成为了补正证据的关键性一环。为保证相关材料能够作为合法证据使用,就需要民警出庭对相关证据进行补正。

而当我看到民警在庭上被辩护律师就一些基本问题问倒,对一些基本事实回答不清时,我意识到侦查阶段前期的基础工作必须做牢,司法程序中,只有侦查阶段是在作加法,是在打基础。虽然后来律师提出的一连串的言论具有攻击性,但前期扎实的侦查基础,理论基础才是我们最好的盾牌。工作出现漏洞,自身基础不牢,导致审判过程中的全面被动,我们自然也怨不了别人。纵观我本人的办案过程,同样也存在和活动中作证民警类的问题,尚需努力,继续提高。

此外,本次模拟法庭活动也让我欣赏了一场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实打实的较量。我国至今法治建设进程中,最终的审判结果更加偏向于实体正义,偏向于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否客观,甚至会考虑社会影响,这钟情况和我国的现实社会背景是分不开。但程序正义同样重要,程序正义是司法公信力的保证,是法制的基础,是人人守法的一个风向标。然而,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冲突,同样存在着一定的现实社会背景。如庭审中提出的见证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作为办案人员之一,我自然清楚这一条规定,但在现实工作中,往往会因为侦查、勘验活动进行时深夜无人,或是旁人不愿配合见证等种种原因导致无适格人员见证的情况发生,辩护律师虽因见证人不适格这一程序瑕疵为由对勘验检查材料提出异议,但造成这种程序瑕疵的原因是其背后的法律规定和现实操作存在较大冲突所导致的,这一情况不仅现在存在,今后也仍将长期存在。除了庭审现场争论的见证人资格的问题,在现实执法办案中,还存在许多的规章制度、法律规定是与现实操作相悖的,一些问题的出现不可避免,我国法制建设仍在发展阶段,思考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如何共存,并积极追求这一状态,才是我们现在应该做的。

综上,本次模拟法庭活动给了我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虽然日常工作很忙,但体验下来,这种活动是确有必要的,能带给人很多思考,民警参与到审判中来,思考自身工作在整个法制过程中的意义,能让民警对个人工作和职业的意义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以前的公、检、法、律总是各成一体,但将各方都搬到审判过程中后,我能直观的看到,我们都是在为了查清真相,惩治犯罪,保障公民人身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一起努力奋斗。

第四篇:《十二公民》观后感

第一次听到老师介绍这部电影时不以为意,但是随着何冰老师的出场以及电影剧情的不断发展,全班同学都在专注于享受电影本身,这真是一次难忘的体验,所以我想要写下观影感受来表达我从这部电影中得到的感悟。

据资料得知,这部电影本身是由一部影史经典作品――《十二怒汉》改编而来,但是它并不是直接照搬故事,汉化台词,而是将原本的十二个主人公,加入了因为我们中国独有文化土壤和社会现状而产生的不同社会履历以及性格。电影的名字是十二公民,而看完电影后也能发现,这可以说是一部群像剧,尽管何冰扮演的8号检察官是故事的引出者和主人公,但是在观看整个影片的过程中,我们能因他们每个人对证人或证物的不同看法从而知晓各自的故事。在这十二个陪审团成员中,身份与性格各异,来自不同的阶层,这之中有出租车司机、医生、退休老汉、房地产商人等等,不难看出,正是因为这种身份阶级间的差异从而导致了他们对于相同案件的不同看法,而通过这些看法,我们也能发现其中隐含着我们现行社会的一些问题,这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部关于辩护是否有罪的侦探型电影,而是真实地刻画了我们的社会面貌与人间百态。

这部影片的核心就是富二代弑父案,直至影片的结尾,我们也不能断定案情的真相,因此,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不同的看法。让我们来看看剧中不同人物对于案情的看法,首先是诸多网民。网民们的看法是一致的,那就是男孩有罪。也许按我们观看者的视角来说,这些网民简直是出离愚蠢,并不知道详实证据也没有分析就妄加定罪,但是,也许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这个问题,然而当这种事件真实发生时,我们当中的很多人也会被大众的风潮带偏。三人成虎事多有。

再从网民的心态上分析,一般来说,我认为那些觉得有罪的网友有以下几种心理。首先就是没有完全去了解事情全貌而根据媒体提炼出来的结果做出判断的人,其实这样的人应该是最多的,但是从情理上也很能让人理解,这不是一出简单的杀人案件,这是富二代杀父案,有两个关键词,一是富二代,二是杀父。当这部分人或是根据社交媒体或是从他人口中听来消息后,如果是一般的案子也许并不是这样的结果,但是我们中国社会的传统伦理土壤,使得杀父这个禁忌触犯了很多人的心里底线,使他们将自己代入,试想,假如自己的儿子也这么不孝该怎么办,这种代入感混合着一种义愤填膺的正义感使得这桩案子在他们心中已经有了结果,那个男孩就好像是殉道的耶稣一样,无论他杀还是没杀,正义还是邪恶,他都必须以死来恢复这些人中的“心里创伤”,正是如此,当检察院宣布暂缓案子处理后网民们的争议才这么大,“魔女”必杀之以正人心。

其次,这一部分网民很可能是本着看热闹,看杀头而来的。纵观近年来争议案件中的网民态度,很多人都有相当的戾气,这部分戾气可能来源于工作的不顺心,学习的不顺利等等。举个例子,当人贩子是否死刑被热烈讨论时,我是支持死刑的,但我发现有一批网友,他们不单单支持死刑,而且还讨论起了死刑的执行方法,什么杀千刀,枭首,凌迟甚至将家属下狱,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在讨论这个案子了,其实人贩子死不死都对他们来说不重要毕竟没有利害关系,但是这可以满足他们的戾气,嗜血的欲望。工作中被上司骂了,在现实里无法反驳,便想找一个有罪之人来替代那个老板的位置,期望着以这种方式“主持公道”。而影片中这份人血馒头,他们也不会错过。

讨论完网友的心理,我还想再追究一下大学里的辩方律师。8号在剧中说过,那些辩护律师根本就没有尽心尽责的为被告辩护,假如我是被告我一定当场要求更换律师,也许在其他人眼中没有什么,但是对于我来说,当审判锤落下时,可能我的青春年华,甚至我的一生就如此度过了(此处可接肖申克的救赎),所以那些准备考试的学生尽管是在模拟法庭,这样的行为也是相当的不称职的。但是我还想说的是,从心理上分析,这也不一定怪她们。自古以来,我们的文化传统讲究的就是邪不胜正,因此我们的戏中剧中也就基本是正义战胜邪恶,可是仔细一想,我们的人物塑造其实先天就有很大的缺点,就吹毛求疵的以传统剧目,铡美案说起,在剧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包拯是在主持正义,最后砍下了潘美的头,可是事情总有万一啊,你心中的万一也许就是别人心中的一万,圣旨未到,包拯便动手,在古代,这很显然就是藐视法律条文而只遵循自己想看到的,自己所相信的正义的例子。铡美案,这样黑白分明的只是个例,更多的是黑白难以真正判断,处于一个灰色地带中,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古代的法官往往是听信所谓正义的一面之词,千百年来,不知有多少冤魂屈死(此次可看何冰主演的大宋提刑官),将它代入到现代,那个辩护律师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从根本角度上讲,还是不同的文化土壤造成的,我国观念与外国最大的不同就是外国更重视程序正义而我们重视结果正义。诚然,都是从正义的角度,利他的角度出发,都是人生境界中的第三境界,可是没有程序保护的结果真的是对的吗?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美国发生了一起惊天大案,汤普森杀妻案,这个案子在美国的影响力是相当大的,因为它和电影中的案件一样有非同寻常的社会因素,汤普森是一名黑人,对于很多有种族歧视的人来说,这是罪名,他是橄榄球运动明星但没有文化,有暴力和酗酒前科,如果按剧中网民的角度,他的作案动机和个人经历都会让他最后被证明为凶手。事实上,哪怕他的辩护团队也有这种怀疑,但是他们没有将这种怀疑表现出来,因为既然接受了这份职责,也就必须尽最大努力为他辩护,在未定罪之前,他永远只是嫌疑人。最后,汤普森因为律师团的出色发挥沉冤昭雪。但在影片中,妨碍大学生为富二代辩护的仅仅是能力问题吗,我相信这不是全部原因,更多的可能还是她在潜意识中觉得富二代杀人了,我为他辩护我违反了内心的良知,我不能这么做,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我不认为这种理念一定是错的,相反,它代表了我们心中的仁与义,可惜的是,在现代司法面前,我们必须抛弃掉这一切,以最冷酷,尽职的面貌出现在法庭上,这是作为一名司法系大学生的基本意识,影片很好地暴露出来了这种不足。

谈完了司法角度上的核心问题,接下来就是剧中的社会问题。十二位陪审员,他们对于这个案件的判决态度有根本上的不同。第一种,以检察官,商人和医生为代表,尽管商人一直反对检察官的观点,可是他的每一项反驳都是有理有据的,不掺杂个人意见的,就如最后他对司机说的话一样,向真理低头是一种幸福。第二种,以老北京和司机为代表,这两个人一直是非常坚决的反对派而且经常以在我们眼中无理取闹和蛮横的态度对待法庭,直到剧情的末尾我们才发现,出租车司机反对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使他联想到了自己的儿子,结合上文第一种网民的心态,不管真相如何,他就是要反对,抛开他儿子的事情在后面提,这本身是一种扰乱司法制度的体现,因为个人的私情,真到法庭上,有可能一个鲜活的生命因此陨落,这也反映出来了当今社会部分人的道德修养问题,我们还处于小康社会,没有完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工作,因此还有很大的一部分漏洞,正是因为这种人的存在,国家间的差异,我们不能完全的吸取西方陪审团制度,而是根据国情变通。最后一种人,就像二号和十二号一样,他们是法庭上的墙头草,并非贬义,而是哪边得势支持哪边,这本质上是传统文化中中庸思想的体现,两边都不得罪,在每个人的身上其实都或多或少的有类似的表现存在,仔细一想,其实这样的人也最好不要出现在陪审团上。陪审团需要的是什么,是真正对于案件有价值的思考,敏锐的判断,假如每个人都是这般好谋少断,那么辩护律师说完时支持辩护律师,原告说完支持原告,如果不能坚持自己的立场,案情永远也不会有最终结果。

第五篇:《十二公民》观后感

一、普通人断案不比精英断案差,英美法系的法庭陪审团制度有其科学性与合理性。

影片中,一群未经过法律专业训练的12个普通公民,就能判断刑事案件的事实,这就是英美法系的法庭陪审团制度。美国举世瞩目的黑人棒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案被判无罪,就是法庭陪审团认定的无罪。我国是法庭陪审员制度,虽然一字之差,但效果天壤之别。

我国的刑事案件的事实由法院(经过法律专业训练的精英或一二个法庭陪审员)认定,但仍然冤假错案不断,近几年涌现出来的呼格、赵作海等冤假错案即可证明这一点。

由此可见,精英断案比普通人(法庭陪审团)断案高明不到哪里去,有些案件凭普通人的良心就可以断案,正如影片中的8号法庭陪审员坚持无罪的观点为,就是他就认为一个20出头的小伙子被判死刑,是不是要慎重些,再讨论讨论,这就是良心。断案方面,精英的良心不会比普通人的良心好到哪里去,甚至有些时候表现更差。

英美法系的法庭陪审团制度就是普通人断案,让更多有良心的人去判断案件事实,值得我国法庭陪审员制度去借鉴,一两个法庭陪审员太少,又摆脱不了陪而不审、陪衬的尴尬现实。

二、影片结尾处8号法庭陪审员回去取检察官证,立显检察官正义、求真的高大上形象,殊不知这与现实中的形象相去甚远。这实为画蛇添足的拍马之景。

三、影片中坐过冤狱的法庭陪审员一句话,印象深刻,送给现在的公检法人员铭刻于心,这句话是:“万分之一的错误,对于一个当事人来说,那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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