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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沙乡年鉴读后感
在读《沙乡年鉴》之前,我先看了一些书评,纷纷将这本书的核心指向土地伦理。我仅仅通读过这本书一次,不敢狂妄地对土地伦理多加品评,但是对于土地的感情,我与作者, 或是古今中外的人们,却有一样的深情的热爱。
读《土地伦理》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不禁想起前不久才读的《乡土中国》。费孝通在书的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以地缘联系起来的共同体,却不只在中国才有。因此对大地的感情不是科学上的,而是精神上的。我很喜欢《飘》,身为苏格兰人的斯嘉丽对于陶乐庄的感情,大概无异于乡土情结。《红楼梦》里,黛玉临死时对紫鹃说的话:“我的身子是干净的,送我回家去吧。”就连利奥波德的灵魂回归了他一生所热爱的、并为之奔走和呼号的土地与荒野。这都是对故土的依赖。
我本科是学考古的,在山东济南进行了为期半年的龙山文化汉代宫殿遗址发掘。那半年深深唤起了我对土地的热爱和对自然的崇敬,也许我恐惧自然,是因为不懂自然,当我真正在自然中去寻找秘密的时候,我也逐渐同情起那些因为我的手铲而失去家园的泥鳅,爱上日夜看守探方的小黄狗。正如我在第二部分所说的,人类从来不是一个征服者,真正的秘密是藏在大自然里的。树的年轮和冰的痕迹告诉我这批文物的历史,深埋在土下的瓦片传递着古老的信息,古老的文明在尘埃中不声不响却带着现代科技难以解开的谜团。
也许聪明的人们有一天能够到达,但愿那不是征服,而是敬畏。
第二篇:沙乡年鉴读后感
“不论是在三月的陆地,还是阴郁低沉的天空,都飘满了春雁的天籁之音”。每当我读到课文中《大雁归来》的这段话,我都能想象到作者利奥波德在他的“沙乡”,在冰雪未消的三月,仰头观望着排着“人”字形长队的大雁整齐飞过田垄的样子。
《大雁归来》便是沙乡年鉴中的一篇文章。从一月至十二月,利奥波德或驻留在农场,或穿梭在林间,或憩息于小溪畔,观察草木枯荣,鳞潜羽翔,用诗意的文字记录下所思所感。“大雁们沿着奔腾不息的河流,放心大胆地舞动身子向前飞行。他们经过岬角或小岛时,会与地上的一切打招呼。”若说同时代的自然散文作家普里什文的文章似一幅小品工笔画,那么利奥波德的笔风更像是一块碧玉,自然原始,却又不失端庄典雅和温润清新。
利奥波德用隽永的文字,不仅刻画了一个生机盎然的世界,而且阐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像风和日出一样,获取野生的东西被当作理所当然,直到社会进步,那些东西从我们身边消失。”自然所馈赠我们的,我们却贪婪地一再索取:我国20xx年相关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刚出台不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便宣布了长江白鳍豚的灭绝;我国也加大了自然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可是偷猎者猎杀羚羊的枪声仍在可可西里响起;我国也早已明令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可今年新冠病毒的来源不就是食用了野生动物吗?
利奥波德用沙乡年鉴一书,融入了众多哲学,生态学,伦理学的知识,竭尽全力的告诉人们世界的美丽,可当今社会却把美丽当作挥霍的资本,开发,破坏,猎杀……或许在没有任何野生事物的情况下,有些人一样能活得滋润,机械可以使我们享受便利的生活。可是我们中的大多数都忽视了一点:自然所给予我们的东西正随着社会的进步而递减。
最求社会的进步本没错,但我们不能忘了我们最应该尊敬的土地,森林,山川小溪和那如诗般的大自然。
第三篇:沙乡年鉴读后感
现在,浮木后面暖和了,因为风儿已经跟着大雁走远了。我也想跟着大雁飞走,要是我也能变成风儿该多好。苏醒在春天,自由、快乐、漂泊。
我带动云彩飞舞,像是在空中伴着小野丽莎的歌儿跳了支舞。云彩里飞出一群大鸟,拍打着翅膀飞翔,姿势之优雅,在云彩里忽隐忽现,像一面旗帜,忽上忽下,一切都吸引着我。我与他们嬉戏玩耍,朝远方飞行,最后一声大雁的鸣叫消失时,夏天的影子就不见了。秋天的脾气总不大好,夹着灰尘呼啸而过,或在森林里拍打树叶发出沙沙响声,最后像山一样静下来思考生命。
十一月是树木倒下的季节,远远地,我就听到了松树的呻吟,他是大自然进化几千年的物种,是古老的生命。 我不由自主地想要帮助他,我一鼓作气,钻进伐木工的脖子,冬天的我是冷冰冰的,他已经在松树的主干上划下了一道深深的疤痕,触目惊心。我带动枝叶摇摆,制造更大的风浪,终于在我的不懈努力下,伐木工懊恼地离去,放弃了今天的作业。一天天如此,我的能力却在一点点减弱,守护了一个冬天的松树林终于等来了春天,而我却要永远沉睡在这里,等下一缕风来唤醒。
如果我是风,我不后悔。不后悔对自然的爱,对绿色的向往。
小时候,我的故乡还是个小山城,四面环山,山是青黑偏绿的,江南也是一片荒草地,晚上有繁星,江水碧绿。我常去探访山林,与溪水游戏,享受这闲来之乐,山川之美。我拂过柳芽儿,溅起水波澜,轻巧地唱出美妙的音韵。渐渐地,工业愈加发达,人们走上了社会发展新道路,大荒地被改建成高楼,隐约有难以触及的威严,我无心再歌唱舞蹈。飘荡了很久,我也从清纯的晚风变成了污浊的臭气,我不再去树林游戏,我会抹黑了溪水,我会给绿树带去烟尘,一切都变了。
如果我还是风,我也不后悔,看到绿色犹在,山川犹美,自然犹存,这就是我的精魂。
第四篇:沙乡年鉴读后感
当一系列的书目呈现在我面前时,似乎《沙乡年鉴》对我有种特别的吸引力。不知道为什么,我几乎没有犹豫就决定选择阅读这本书。而事实上,当我读了这本书之后,发现它没有让我失望。我不能确定完全读懂了它,但它拓宽了我的知识,让我了解到一种完全陌生的甚至新奇的理论。而且作者优美的语言让我很享受阅读这本书,虽然他讲述的是自然学科的理论,但也充满了文学性质。
这本书的第一章描写了一年十二个月不同景象。这样的设计非常有创意。作者以自己的视角和优美的笔触,来记录他对自然的观察;在这些文字中,字字句句都充溢着宁静与快乐。这些快乐又是如此轻而易举地沁人心脾,让我产生共鸣。这种快乐的本质是对未知事物的'好奇DD我们并不需要知道它究竟是什么,只是在一旁静静观察,而正是因为这种无知,快乐才会更为特别和巨大。而当观察带来知识和规律的时候,当知识从无到有、由内而外从天而降的时候,它又远比那些不得不记住的知识美好。他的文章总含有深深的感情,也因为对自然对土地的这种真挚深厚的感情,才可以让他从更微小的视角细腻的捕捉到一年四季的变化,草木和动物们的行为。他怀着一种赤子之心去感受,这种感受来自于爱和尊重。在第二章的随笔中这种的感觉更加的浓烈,里面有忏悔,有哀悼,有惋惜,有批判。在他工作和生活的地方印下了作者的矛盾与感叹。最后一章中他提出了土地伦理这个概念,认为土地不是对手更不是奴隶,他谈到了环境的教育,谈到了对环境的保护不是政府要做出更多,而是土地的所有者要自觉自愿的通过土地伦理约束自己的行为。
利奥波德的文章是那么优美,从他那里我学到了3个词:感受,平等和尊重。当你用平等和尊重的眼光去看待植物和动物DD这个共同体中的一员的时候,当你的眼光不再高高在上的时候,你也许对他们会有一种全新的感悟,你会发现他们的美好。当人们觉得麻雀是害鸟时对它赶尽杀绝时,便看不见麻雀那黑黑的小眼睛,毛茸茸的小身子的可爱。当人类打光狼群的时候却发现鹿群也开始灭绝,当我们大批消灭麻雀的时候却发现害虫滋长。在我们对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欢欣鼓舞时,却没有反思“新发明带给我们的舒适要比鸽子给我们的多,但是,新的发明能给春天增添同样多的光彩吗?所以真正的环境教育不是一味的没有感情的教育或者是自以为是的去进行改变。我们首先做的应该是“感受”,用平等的眼光去发现它的美丽,在我们的土地上正在发生什么?当我们融入自然爱上自然的时候,当我们也像利奥波德一样,为野花的开放而欣喜,为鸟儿的鸣叫而动情的时候,我们便把自然看做了“朋友”。真心的和他“交流”,真正了解他需要什么。
虽然,优美的文字让人享受,但在读《沙乡年鉴》的时候,我常常有一种无力的感觉。作者的智慧之处在于,他并没有像我们所熟知的那种极端的动物保护主义者那样,以一个彻底的保护者视角去看世界的发展,做出尖刻和极端的评价;而是很冷静地对未来作出了判断与分析。“如果我们把户外狩猎看做是一个战场,即一个在巨大的、生气勃勃的机械化过程与一个整个来说是出于静态的传统观之间进行格斗的战场,那么,从文化价值的角度来看,前景确实是黯淡的。”正是这种冷静加强了我心中的悲伤。作者已经看到了这条道路的必然失败,他在某一个边缘挣扎着,他一遍又一遍地探寻着该如何给这些美好的东西一线生机,试图以一种更为合理的方式来引导人们的行为模式。但是,“合理”以及“真理”往往不被大众所接受,或者被滥用,成为与其本意相悖的东西。最为可悲的是,作者甚至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的声音是微弱的,他曾经对工业化的思路深信不疑,但是当他发现这件事情的错误,却不知道该怎样让别人也明白这件事情。“在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两种变化正在逼近。一个是在地球上,更多的适于居住的地区的荒野正在消失。另一个是由现代交通和工业化而产生的世界性的文化上的混杂。这两种变化中的任何一种都不可能被防止,而且大概也是不应当被防止的。但是,出现了一个问题,即通过某种轻微的对所濒临的变化的改善,是否可以使将要丧失的一定的价值观保留下来。”但是从今天的结果开看,这种抗争是徒劳的。工业化正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都更加彻底地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而自然则彻彻底底沦为一种遥远的、可消费的、新奇的事物,是需要人们排着队去“围观”的。作者早已找到了问题的根源:“休闲的价值并不是一个阿拉伯数字问题。休闲在价值上,是与其经验的程度及其不同于和与工作生活相反的程度成正比的。”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消费着自然,把自然的一切归结到“现代”生活的体系之中DD即便这种生活并不一定让我们更加幸福。
书的结论部分,作者做出这样的总结:“简言之,土地伦理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中的平等的一员和公民。它暗含着对每个成员的尊敬,也包括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敬。” 我觉得他从人们对环境的态度入手是一个很好的切入口,可是对于人们的约束和教育恰恰是最难的。在这个以经济性衡量一切的世界,要求人们去平等对待去尊重其他生物又谈何容易?人们中喜欢用经济性来评判一个事物的有用性。“当这些非经济性的种类中的某一种受到威胁,而我们又正好喜欢它,我们就会想法设法地找到一些托词来使它具有经济上的重要性。
最后,《沙乡年鉴》中曾写道:“人们在不拥有一个农场的情况下,会有两种精神上的危险,一个是因为早饭来自杂货铺,另一个则认为热量来自火炉。”生长于城市的我毫无疑问已经深陷于危险之中,如今的危险甚至已经不是来自杂货铺和火炉,因为这两件事物也不多见了。食物来自餐桌和食堂,热量则源于空调和暖气。“我们迷恋工业供给我们的需求,却忘记了是什么在供给工业。” 可是工业给我们带来的舒适,是否让人的生活更加愉快?这种只知盘中餐的生活,这种和自然充分隔绝的生活,是不是比另一种森林里与野兽作伴的生活更为幸福? 我给不出肯定的答案。这一切,就如他在序言中提到的:“一种平静的较高的‘生活水准’,是否值得以牺牲自然、野外和无拘无束的东西为代价?”也许,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该思考的问题。
第五篇:沙乡年鉴读后感
在读《沙乡年鉴》之前,我先看了一些书评,纷纷将这本书的核心指向土地伦理。我仅仅通读过这本书一次,不敢狂妄地对土地伦理多加品评,但是对于土地的感情,我与作者, 或是古今中外的人们,却有一样的深情的热爱。
读《土地伦理》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不禁想起前不久才读的《乡土中国》。费孝通在书的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以地缘联系起来的共同体,却不只在中国才有。因此对大地的感情不是科学上的,而是精神上的。我很喜欢《飘》,身为苏格兰人的斯嘉丽对于陶乐庄的感情,大概无异于乡土情结。《红楼梦》里,黛玉临死时对紫鹃说的话:“我的身子是干净的,送我回家去吧。”就连利奥波德的灵魂回归了他一生所热爱的、并为之奔走和呼号的土地与荒野。这都是对故土的依赖。
我本科是学考古的,在山东济南进行了为期半年的龙山文化汉代宫殿遗址发掘。那半年深深唤起了我对土地的热爱和对自然的崇敬,也许我恐惧自然,是因为不懂自然,当我真正在自然中去寻找秘密的时候,我也逐渐同情起那些因为我的手铲而失去家园的泥鳅,爱上日夜看守探方的小黄狗。正如我在第二部分所说的,人类从来不是一个征服者,真正的秘密是藏在大自然里的。树的年轮和冰的痕迹告诉我这批文物的历史,深埋在土下的瓦片传递着古老的信息,古老的文明在尘埃中不声不响却带着现代科技难以解开的谜团。
也许聪明的人们有一天能够到达,但愿那不是征服,而是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