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鱼得水的读后感20字

时间:2023-06-06 22:27:43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1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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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围城读后感2000字

“荒烟蔓草的年代,权势江山面前,是否还有爱情的一席之地?”

看到封面上的这句话时,我以为《迷雾围城》会给出的答案是:没有。如同慕容沣对静琬,如同李承鄞对小枫,不是不爱,也不是爱的不深,只是堪堪比不过权势天下。

只是我万万没有料到城楼上的那一跃。自从小枫跳下城墙后,我对于城墙这一类建筑物,总有一种特别的忌惮。或许是因为易连恺那狠狠一耳光,或许是因为易连恺摔碎的那对镯子,也或许是因为易连恺说夫妻情分恩断义绝,也或许仅仅是那句我累了,总透漏出一种绝望的气息,仿佛走到无路可走,只得玉碎宫倾。

天下纷争,总有离人泪,一边深爱,一边伤害。有时候不得不想,到底是多深的爱,才可以让一个男人抛弃身家性命,抛弃三千里江山如画来换取她平安离开。易连恺道是“不悔”,恐怕他在为秦桑付出时,真的是无怨无悔。只因见到了她,已是人世间最好的礼物,所以不顾一切只愿她安康和乐,所以宁肯她恨他,宁肯她不再念着他,也不要她葬身敌手。这世上有多少不会的爱情呢?司马相如同卓文君轰轰烈烈的《凤求凰》,却抵挡不住“闻君有二意”;而苏武“恩爱两不疑”的誓言,唯换来妻子改嫁的讯息;霍小玉和李益的痴恋,也是以“使君妻妾,日夜不安”结束;连玄宗和贵妃如斯情深,亦只是“此恨绵绵无绝期”。想必都是悔的吧。红颜何其之短,偷来须臾幸福时光,最后却是花落人亡两不知,一g黄土,白骨森森。

当然书中还有另一个不悔,便是闵红玉。初见这女子,她从林中纵马出来,挡在马路中央,不知是不是刻意为之,只教人心中不喜。像易连恺这样的男人,若是不爱,怎会有半分怜惜之情。燕云尚且怀着他的孩子,他亦无情抛弃。后来见他毫不犹豫地枪击闵红玉的脚心,便可知他性情凉薄了。但闵红玉真真假假,一腔谋算皆为他,弥留之际那句“兰坡,我不后悔”总是让人十分动容,她洒脱肆意,任性妄为,戏中名角,颇有心计胆识,可称是一位奇女子,而她也同样是寻常人,也会不甘心,也会被爱情所束。关于宏宇,恐怕无人忘记他见到日出时如同小孩子般的欢喜,她跳上岩石,浸在太阳的光辉之下,绚丽夺目,就像她的一生。说起她油豆腐的梦想,她虽是开心的,但叫旁人看来却心不已,因为那样的时光,是再也回不去了。

匪大给这本书“邂逅”二字,我特意翻了字典,上面写着“邂逅:偶然遇见久别的亲友”。开始我不懂,可是看到秦桑重回昌邺,看到秦桑打开暗盒,看到那封短笺,看到那条手绢,那块糖,心中方才恍然。原来真的是邂逅,原来有这样的往事,原来是他,亦是她。

《来不及说我爱你》中慕容沣对静琬说:“遇上你,这样迟”而《迷雾围城》却是另一番光景:早早相遇,却不相识。他一直在等她,却偏偏蹉跎了岁月。

从秦桑到芝山找易连恺一直到结尾清浅的回忆,仅仅不过一年时间,可就是这一年里,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我心中留着一丝贪念,总以为那纵身一跃,易连恺是不会死的,哪怕是残了身体,总也会留在这个世上,等待多年后的某一天,秦桑总会等到他,和他之手今生,永不分离。然而这样童话般的结尾是不会有了,看到后记中“她到底会不会知道,镇寒关城楼上那纵身一跃,自己已经永远等不到那个人”这样一句话,我才不得不明白,这个人已经消失了。

其实易连恺的心性极其坚韧,中枪伤,受酷刑,从未叫痛,然而离开秦桑时,他却从来不敢回头。他是不是担心自己一回头,见到秦桑的眼泪,自己就会舍不得离开,舍不得放手,舍不得留她一个人在这尘世间,漂泊独自归。在城楼上易连慎问易连恺:“你的双手都被我割断过,开枪时已经绝少准头,如果这一枪打死了她,你待如何?”易连慎怎会知道,即使手筋被挑断,即使开枪之水平一部机往日之万一,可易连恺怎么会打死秦桑呢?那是他珍视的女子,那是他拿命去换的女子,那是他爱的超过了江山天下的女子,怎么会失了准头?怎么会允许子弹穿过她的心脏?

所以心中怅然若失。镇寒关,镇得住关外的寒冷,怎镇得住尸骨已寒?莫绍谦为童雪放弃一半家产,可是最后童雪会回来的;雷二将纸条抛进了湖中,可是最后晓苏依旧会出现。可是秦桑再也等不到易连恺了,我知道秦桑内心深处是晓得的,那个人真的食了誓言,永远抛下了她。

迷雾围城,谁迷失在雾中?又围住了谁的城?

第二篇:围城读后感2000字

《围城》作为钱钟书一生中所写的唯一一篇长篇小说,无疑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书评家夏玉清先生说“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这样认为,是有一定道理的。《围城》这部小说,其精妙不仅体现在人物的刻画上,也体现在语言的巧妙应用上。应该说,在中国近代文学中很少有小说能做到像其那么完美。

我是先知道《围城》,然后才知道有钱钟书这个人的。那是几年以前的事了,当时是在读高一吧。读完《围城》之后,我才发现,世界竟有如此绝妙的小说。之后我才知道,写这本书的人叫钱钟书,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才子。我当时的心情是――惭愧,佩服。惭愧于之前竟未听说过钱钟书这位大才子,且又深深的佩服在他的才华当中。其实,我还抱着遗憾,因为,那个时候,我知道,钱老已经去世几年了。

对于《围城》,其中的大多数故事情节我现在已经忘了,而我读书是从来不做笔记的。所以,要我去真正的解读《围城》,并写出读书笔记来,显然是不太可能的。离读《围城》这部小说已经有四年多了吧。记得当时,我是一句句的慢慢的读玩的,这是由于其中的句子确实是独到了。其中有一句话,读了这部小说的人大概都不会忘的。那就是:“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句话很好的体现了小说所要想读者说明的人生道理。

现在想来,我对《围城》是不甚了解的。一方面,是因为我读《围城》是几年前的事了;另一方面,《围城》并非如其他的一些小说那样,偏重于故事性而易于读懂。所以,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又上网再次的粗看了《围城》,从中摘取其中一些我自认为写得好的句子,也算做是读书笔记吧。

受教育的人,因为不识字,上人的当;受教育的人,因为识了字,上印刷品的当。

东洋赶驴子的人,每遭驴子不肯走,鞭子不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眼睛之前,唇吻之上,那愚驴子认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持续向前,嘴愈要咬,足愈会赶,人不知;鬼不觉外又走了一站,这时候它是可吃失去这串萝卜,失看驴妻的愉快。所有机闭里,下属驾驭上司,齐是这种技能。

上帝会后悔没在人身上添一条能撼的狗头巴,因而加矮了不知多多表情的后果。

世界下小事情能够随意敷衍,偏非大事倒丝毫假还不了,譬如贪民贪吏,受贿多少千万,却尽不肯偷外人的钱。

谣言这货色,比淌感蔓延的快度更速,比源星所蕴露的能质更宏大,比淌氓更存在好意,比源产更能争人口力憔悴。

他想得心烦,怕去睡觉――睡眠这东西脾气怪得很,不要它,它偏会来,请它,哄它,千方百计勾引它,它拿身分躲得影子都不见。

因为穷人只在大街闹市行乞,不会到财主的幽静住宅区去,只会跟着步行的人要钱,财主坐的流线型汽车是赶不上的。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癣。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得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鼓吹“中日和平”的报纸每天发表新参加的同志名单,而这些“和奸”往往同时在另外的报纸上声明“不问政治”。

最初睡得脆薄,饥饿像镊子要镊破他的昏迷,他潜意识挡住它。渐渐这镊子松了,钝了,他的睡也坚实得不受镊,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

苏小姐领了个二十左右的娇小女孩子出来,介绍道:“这是我表妹唐晓芙。”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涡。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

有人失恋了,会把他们的伤心立刻像叫花子的烂腿,血淋淋的公开展览,博人怜悯,或者事过境迁,像战士的金疮旧斑,脱衣指示,使人惊佩。

其实,在《围城》中,每一个句子都是写得相当的精妙的,而称得上经典的显然不止我列出来的这些。我个人认为,《围城》是这样一部小说,你把它读成一部长篇散文,它就是一部精辟而深蕴哲理的好散文;你把它读成一部长篇小说,它就是一部幽默而不失讽刺的好小说。我想我是把它当散文读了,以致我沉溺于它的语言之时,忘了去看清男主人公方鸿渐所处的那个社会的纷繁复杂。我想,我很要必要再次去品读一次《围城》,把它读成一部散文,也把它读成一部小说。

第三篇:围城读后感2000字

人生几何,去日苦多。――题记

越长大发现越是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读书了,整天疲于各种碎片的知识,但是内心却愈加空虚,见识也愈加浅薄。趁着考研结束,听闻同学感叹研究生也像一座“围城”,许多人想进去,进去的人又想出来。因此我趁机就将这本围城好好阅读,体会其中的滋味。

故事是从方鸿渐留洋回来开始讲起,文中描述到他在外留学却没有得到博士学位,最终买了一个假的“克莱登大学”博士学位。这让我不由感叹“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当今社会依然还是有许多方博士这样“海归”。

接着就是回国轮船上发生的事,方鸿渐与鲍小姐,在旁人看来确实不堪,但方鸿渐心中却想着了魔一样,全然不顾他人想法。这让我感觉很是熟悉,每个男生在这个时间或多或少都是这样,禁不起一点点挑逗之感。还有一个让我感到很熟悉的就是苏小姐,真正的博士,大家闺秀,一方面讨厌方鸿渐这种禁不起诱惑的行为,一方面又希望方鸿渐能“看上”自己。就如同现在大学之中常见的情形,才貌两全的女生大都单身,相貌平平的却都有男朋友。从方鸿渐的角度其实很完美的写出了同龄男生的心理,想着苏小姐如此优秀,自己怕是配不上。

可是故事偏偏又是如此做巧,当苏小姐喜欢上方鸿渐时,方鸿渐却对苏小姐的表妹唐小姐“一见钟情”。(我坚信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这就好像许多好的女生开始追求一个男生,而这个男生却难以相信。因为从一开始男生就认为两人这间就绝无可能,因此也就不曾想过女生的追求。

再来谈谈方鸿渐追求唐小姐,各种情意绵绵的书信,让我等这些现代的“闷骚男”情面难堪,感觉全然没有这种表达“爱意”的勇气。再看看唐小姐,用现代化来讲就是“渣女”,而这种人却又最能挑拨起身边男生的躁动。(愿世间所有渣女都能遇上渣男,哈哈哈~~~)

可怜这苏小姐才惨,一味的单相思最后才发现是自作多情。最后苏小姐嫁给了一个大腹便便的人,这不禁让人感叹!(好白菜都让猪拱了)如果苏小姐是为了报复,或是心生绝望,那也太可惜了。最后方鸿渐也如现今的渣女的剧本,被抛弃,然后陷入失恋的悲伤,最后逃离伤心地。

接着就是在“情敌”赵辛楣的帮助去三闾大学应教,一路上也是颇为破折,期间各种文人相轻与拉帮结派之事很是详尽,但缺少这方面经验,感触到不是很深。不过不得不提一位“傻白甜”孙小姐,孙父同赵辛楣是旧识,委托赵辛楣照看。路上赵辛楣不断撮合方鸿渐与孙小姐,但方鸿渐意向不大。

在三闾大学,方鸿渐同赵辛楣同住,虽有一些不如意,但是大体还是过得去。其中李梅亭为了文学系可谓是不顾脸面,大闹特闹。之后得到一个“小官职”,更是大摇大摆,全然不是读书人的样子。最怕这种嘴上仁义道德,内里却唯利是图,大展官威,作威作福之人。感觉这本书像是一面镜子,一方面可以看见别人的丑陋,一方面也是看到自己的丑陋。然后就是高校长,表面学富五车,却总喜欢好为人师,各方面都想插一脚。然后是汪处厚,书中认为他是比较幸运的,发妻在“该死的时候死了”,表面热情,内地里也是冷漠无情。

汪处厚夫妇想为赵辛楣和方鸿渐寻良人,拉红线,此处不得不说汪氏夫妇也是好心。但是喜剧的是赵辛楣觉得汪夫人与苏小姐神似,不禁生出爱慕之意。而汪夫人也是一个狠角色,人际交往方面颇有实力,但是估计内心也是空虚。在与赵辛楣夜晚散步被发现之后,赵辛楣连夜远走,不禁让人唏嘘。

但此书最心机的还在此,孙小姐故意泄露出有人追求的事,将方鸿渐刺激,最后将方鸿渐收入囊中。接着应被人检举,方鸿渐同孙小姐也是远走。就像歌里的唱的,爱情刚开始总是晴空万里,但是接着就是疾风骤雨。此处也有感,人生也许很难遇上“对”的人,大部分人都是刚好能过下去罢了。

随后在香港遇上赵辛楣和苏小姐,苏小姐没有当初的灵秀,变成了一个精于算计的人,赵辛楣最后还是找到了合适的人。到了上海,方鸿渐和孙柔嘉分别见了父母,开始还能忍耐,不过逐渐难以接受,最终爆发。其实从中我感觉两个人还是彼此有爱意的,但是当旁人的各种指点之后,就逐渐离心,渐行渐远。书中最后,方鸿渐打算回家道歉,孙柔嘉也打算和丈夫好好沟通,但是听见了孙柔嘉的姑母的议论,最后还是选择离开。一份好好经营的爱情,不仅仅是相互包容,还有理解,还有信任,不管旁人风言风语,相信彼此,唯有如此方能幸福,方能长久。

读完围城其实我并未感受到围城之意,反倒是对人生爱情与人际方面颇有感触,也许现在的阅历还是够,但是还是佩服钱钟书先生的笔力,将故事描绘的如此绘声绘色,此书值得一读!

第四篇:金色的鱼钩读后感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因为战争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有多少人因为战争而妻离子散、无家可归,有多少人因为战争,在心灵中留下了永久的创伤。正是因为这万恶之首――战争,才使许多有志青年纷纷背井离乡,参加了革命的队伍。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驱除外寇、保卫祖国、保卫和平,让人们不再受苦。在我读过的抗日战争书籍中,《金色的鱼钩》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篇。

《金色的鱼钩》讲述的是1935年秋天红军过草地时作者和两个小同志因病跟不上队伍,指导员便派老班长照顾他们。三个病号走不快,每天只走几里路。老班长必须每天早出晚归,为他们做饭、照顾他们。食物吃完了,老班长只好每天钓鱼来充饥。他每天让他们吃鱼,自己却只嚼草根和鱼骨头,最后因饥饿病倒了。作者把老班长的鱼钩包起来,准备等革命胜利后 让子子孙孙都来瞻仰它。

每当我读到“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皱紧眉头硬咽下去”我觉得好像有万根钢管扎着喉管,令人难以忍受。此时,我仿佛感受到了鱼刺进入咽喉时的痛苦。啊,老班长,您太伟大了!您为了使三个病号不再挨饿,每天起早贪黑,为他们忙碌,自己却只能嚼鱼骨头,您这种关心别人胜过关心自己的高贵品质令人感动不已。每当我读到“见到指导员告诉他,我没完成党交给我的任务,没把你们照顾好”。看,这位年迈的炊事班长,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想到的仍不是自己,而是党交给他的任务,这种忠于革命事业、舍己为人的革命精神必将流传千古、永垂不朽。

啊!掩卷长思,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祖辈们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才换来的。 若没有他们的抛头颅、洒热血,哪有如今的和平?同时,我也相信老班长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将在时间长河中熠熠闪光。读完《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我明白了:幸福是用代价换来的。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眼前的幸福,好好学习科普知识,为祖国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第五篇:围城读后感2000字

一直以来,《围城》充满了兴趣,却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作罢。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围城》是女性必读“四大名著”之一,这,便是我对《围城》起兴的头子。这个寒假,终于下定决心,细细品完了《围城》。

在《围城》的《序》里,作者写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这句话不只阐明了作者写这本书的起点是揭示社会,揭示人性,也揭示了《围城》具有一定现实性的内涵。

这本书涉及到的“某一部分社会”是1937年后的社会,书中涉及了侵略、沦陷、逃亡的李诗,这些穿插在文中的社会背景充满了动荡不安的因素,而主人公的社会却一直很平静,二者之间的强烈对比,凸显了主人公的性格,这也正是作者的文字精髓,运用文字的灵活与强厚的文字功底。

《围城》开篇出现的一幕幕情景式发生在一艘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Vicimte de Bragelonne)”号。在《围城》里,首先出现的是苏小姐,里昂大学的博士留学生,长得清秀,说话客气。随着情节的发展,主人公方鸿渐,一个假博士上场,与“熟食铺子”鲍小姐在船上上演了几天的风流事。读《围城》第一部分,印象最深刻的有两个,一个是方鸿渐的“博士”由来。二是与鲍小姐在西菜馆的故事。方鸿渐为敷衍父亲和岳父,用钱买了个什么德国克莱登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由这个学位又衍生出衣锦归国等一系列事件。细读这个部分内容,一方面怒骂方鸿渐无耻,另一方面又感叹留学生的虚伪和大众的无知。而方鸿渐与鲍小姐在西菜馆发生的倒霉事让我捧腹大笑之余,不得不感叹作者的用字之精准,表达之到位。

《围城》围绕方鸿渐这个主人公穿插了四个女人,并以此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写归国的主人公与“熟食铺子”鲍小姐(后来看注释才明白鲍小姐姓氏的由来,因鲍鱼之肆是臭的,因此命为鲍小姐);第二部分写在岳父(婚配女子已死,但仍陈岳父)的银行当个小职员时,与苏小姐和唐小姐之间的事,第三部分则写到五人行至三闾大学任教的事;第四部分写主人公与他的妻子孙小姐之间的事。

《围城》这本书充满了女人,性格鲜明的女人。读到第一部分时,对主人公充满了鄙弃,接下来对主人公无限的无奈,再者替主人公担忧,最后体会到主人公的无力,致命的无力。方鸿渐这个角色,充满了矛盾,无知却有点才华,懦弱却挺善良,没出息却总有人帮,人不怎么样却总有人喜欢。读《围城》,读方鸿渐的故事,品味自己的人生。在这部小说里,主人公唯一喜欢的是唐晓芙,许是作者的厚爱,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很喜欢她说的一句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到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

在第三部分,孙小姐就已出现,可是,她的存在感却很微弱。

以至不敢相信最后她竟然成了方鸿渐的妻子。孙小姐是五人行的一员,是位“娇弱的上海小姐”,在经过三闾大学之行后,对方鸿渐有了情愫,后来在三闾大学的经历促成了他们的婚姻。他们的婚姻很令人意外却不得不感叹没有比这更好的安排。

《围城》里最难懂的是苏文纨---苏小姐。在一开始的邮船上,对方鸿渐有了好感却喏喏不前;回到上海后,积极主动却总让方鸿渐心虚不已,略带强制的行为让方鸿渐逃离;后来在香港辛楣的亲戚家与方鸿渐夫妇偶遇,她的尖酸刻薄跃然纸上。说到辛楣,他本姓赵,是苏文纨青梅竹马的玩伴,从小就喜欢苏文纨。他原是做官,又认为教书育人才能更好的造福人们,因此去三闾大学做教授并推荐方鸿渐一同去,后来因被误会又从三闾大学逃走,最后又做了官。让我不解的是,苏文纨在方鸿渐身上的婚姻希望破灭后,她没有选择有钱有势有前途,又长得一表人才的赵辛楣,却与富有才华其貌不凡的曹元朗,曹先生踏进婚姻的殿堂。后来才知,二人婚姻背后有着各种利益的杂合。苏小姐由一名博士留学生变成后来的走单帮贩私货头子,这其中有必然的联系,却道出了矛盾所在,时局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与将来。

我觉得《围城》这本书的一个特色是插入了许多异域文字。像方鸿渐到张先生家拜访这一段,张先生是浙江沿海人,在洋行工作了二十几年变得洋里洋气的,说话总是嵌入英文,从此显示自己身份高贵,却只让我读到他的做作与愚蠢。再如,曹显示写的诗糅合了法语。读到这些,虽不甚明了,却在疑惑中加深了对作者的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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