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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中小学生800字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_,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第二篇:优秀读后感800字
时间不知不觉的流逝,总给我带来不同的感触。
看到父母逐渐斑白的头发和慢慢爬上眼角的皱纹,心中的某种感触就愈加深切了,毕淑敏先生的短文《孝心无价》中写到一句话:“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而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使我感触颇深——“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的背影,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的告诉你,不必追。
华安上小学的第一天,母子俩手牵着手慢慢的走着,当铃声响起,儿子奔跑在人群中,妈妈走在穿梭纷乱的人群中,她可以无比清楚的看到自己儿子的背影,而儿子也在不断的回头看妈妈。
华安16岁,到美国做交换生,当妈妈在机场与儿子拥抱告别时,文中写到“他很清楚的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华安21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母亲教课的大学。但即便是同路,他也不愿意搭母亲的车,母亲只能在高楼的窗口望着儿子的背影,"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在文字中看到了一个孩子的成长,更读到一个母亲的深情,这一切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
上幼儿园时,爸爸放下我后坚决的离开,我的眼睛一直望着爸爸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人群中;
上小学时,当我独自一人走过热闹的十字路口,不必回头,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望着我,直到我安全的抵达。爸爸说:“女儿你要快快长大!”妈妈却说:“女儿你怎么这么快就长大了呢?”
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以分离为目的,当孩子长大,从父母的生命中分离出去,任父母百般不舍,但更多的也是欣慰。对于爸爸的厚望,妈妈的深爱,我们且珍惜且回报。
周国平曾说:“一个人无论多大年龄,没有了父母,他都成了孤儿,父母在他的来路是眉目清楚的,他的去路则被遮掩着,父母不在了,它的来路就变得模糊,去路反而敞开了。”
做子女的对父母的爱,最刻骨铭心的并不是受了养育后的感恩,而是无法阻挡父母老去的那种绝望,只希望父母能够笑脸常驻,切莫伤心疲惫。
第三篇:优秀读后感800字
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快乐。捧起它,它是圣洁的;翻开它,它是万能的;阅读它,它是美妙的,书籍散发的幽香时时牵引着我。
寒假的一天,我在图书馆的“儿童专区”书架上看到了《青铜葵花》这本书,带着读读看的心情我翻开了它,然而一页又一页之后,我的心情居然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我被书中的主人公青铜和葵花的命运深深地吸引了,以至于时间流逝将近中午我还不知不觉,直到妈妈的电话铃声把我从美好的故事中惊醒。
我迅速走向借阅台,手中捧着《青铜葵花》,像是如获至宝。正准备把书给借走时,才发现忘带借书卡了。当时我的心情简直可以用“乌云压顶”来形容,我从来没有如此沮丧过,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原位,临走时眼睛还死死地盯着它,想着它永远都不被借走该多好!回家后我按捺不住等待的心情,硬是磨着妈妈到新华书店买了它。
《青铜葵花》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葵花,一个令人喜爱的小女孩,在她6岁的时候,可怕的死神让惹人怜爱的葵花一瞬间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这种痛苦,让葵花伤心欲绝。一个特别的机缘,让来自城市的葵花和生活在乡村的青铜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生活虽然贫穷,但一家人活得坚强,过得幸福,青铜和葵花兄妹俩用纯洁的心,美好的情谱写出了一幕幕感人至深的画面:青铜为了能让葵花拍一张照片,把自己的鞋卖了,赤着脚在又厚又冰的雪地上走;为了不让葵花夜里吃力的看字,用自己抓来的萤火虫做成一盏灯;为了让葵花带上项链,青铜用冰为妹妹雕琢了世上最美的冰晶项链……
而当不会说话的青铜无法面对葵花已经离开的事实,那高喊出的“葵花”二字,打动了芦苇荡所有的人,也让我感到深深的震撼。
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却亲如兄妹,血浓于水,贫穷的生活没有让他们屈服,恶劣的条件没有消磨他们的意志,他们在相濡以沫中懂得坚强,懂得忍让,懂得奉献,更懂得报答。
而我呢?我生活在一个衣食无忧的家庭里,虽然在生活中我也偶尔会为父母做点家务、捶捶背,但更多的是因一点小事和父母斗嘴。我的骄纵任性和青铜葵花的孝心两相对比,真是惭愧!
没有遭受挫折的灵魂是不完整的,青铜和葵花的故事如同一缕温暖的阳光照入我的心扉,让我懂得我们不该为生活中一点困难就怨天尤人,要学会面对困难,迎难而上。相信我们的人生在经受住风雨的磨砺后会更加精彩、有意义。
第四篇:初一读后感作文800字例文5
读一本书,就是读一个时代。
——题记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第五篇:作文读后感800字
如果你要是问我世界上什么是最珍贵的东西,我不会回答:钻石、宝石,我一定会不假思索、二话不说的选择:时间!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一秒钟都很重要,正如你发呆时,就白白失去了一寸又一寸的光阴。
我之前也是个浪费时间,不知道珍惜时间的人,我记得去年有一件事令我记忆犹新,暑假里老师留的作业并不多,屈指可数。但是我就是不想做,我的心里想着:明天再写吧,反正有的是时间。但到了明天,心里又想:明天再写吧,这么少作业,一定一天就可以写完!不用着急。于是我就一日一日的往后拖。到最后一天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字都没动。(范_文_先_生_网)虽然我侥幸写完了,但是下次一定不能这样了。
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做事情时,我们要高效率,又快又准,尽量做到最好。望着时钟发呆,滴答滴答,一秒有一秒,一分有一分,可我们有没有想到过:如果把它节省下来,发呆的时间,一点一滴的积累起来,那能做些什么?慢慢地看完一本书?还是……例如大发明家——爱迪生,他平均每三天就有一项的发明,正是这样捉住分分秒秒,进行了仔细又仔细的研究,光是寻找做电灯的材料就做了一千多个试验;“哪里是天才,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伟大的鲁迅先生正是这样的缘故,为我们留下了六百多万字的精神财富。
莎士比亚曾说过:“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正是这样,时间又匆匆地闪过。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时间。时间是不会等人的,时间是无价之宝,是用什么都换不回来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