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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700字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这是《鲁滨逊漂流记》里的一句话。
暑假,妈妈陪我读完了英国“小说之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主人公鲁滨逊的胸怀大志、坚强勇敢与勤劳善良。
鲁滨逊胸怀大志、志向高远,他很小的时候就立下远大志向――去航海。父亲万分阻挠,船只几次遇险翻船,鲁滨逊因此险些丧命,但他航海的决心没有动摇,依然寻找机会出海远航。
一次航海时船队遭遇风暴触礁,船上的人不幸遇难,只有鲁滨逊幸存。他漂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从此开始了28年的孤岛生活。小岛上没有适宜的生存条件,起初他也孤独无助,不知该如何生存下去,但他很快调整心态,凭借自己的智慧、勇敢与勤劳克服种种困难,在岛上建城堡、种稻谷、养山羊……使自己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富足,足以看到他坚强勇敢自力更生的精神品质。
之后他救下了“星期五”,我不禁在想从吃人的野人手中救下“星期五”,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独自一人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存下来,难道不是靠自己的智慧与勤劳为自己争取到生存的机会吗?
从鲁宾逊的身上我想到了我们伟大的祖国。
自古以来,坚强、勇敢、勤劳、志向高远的精神从未在中国人身上褪去光辉。历史长河奔流不息,岁月变迁,繁华落幕,熠熠闪光的精神却代代相传,作为新时代的少年,也定会这些精神伴随我们走好未来的人生路。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她已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激励着我不断进步!
第二篇: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700字
鲁滨逊漂流记这个故事,讲他第一次出海,到一个孤岛上生活了28年,又回到了他的植物园,最后他再回去了他的故乡,英国。他想坐船环游整个世界,因此出海了。
他爸爸妈妈本来要他做一个舒舒服服的律师,可当时,鲁滨孙还是想去环游世界,从此他就出海了,可是第一次出海他就遇到了风暴,第二次又遇难了,他在回英国的路上遭到两批狼群的袭击。当时鲁滨孙已经在晚年时期,他为什么要回英国呢?因为想结婚,把自己的钱留传给宝宝。他为什么要生活在植物园呢?因为植物园是他第一次遇难的时候,被一只大船送到了这里,所以他在那里搭了一个植物园,好好地生活了下去。植物园里有小麦和烟草,而他的食物就是自己种的小麦变成的米和集市上买来的菜和肉。
鲁滨孙他很擅长打枪。有一次,鲁滨孙在外面散步,当时他肩上就有一把枪,突然他发现,附近有些野人在那里要举行生吃会,他的意思是可能要把自己人给吃了,鲁滨孙害怕他们会吃自己,所以他就两枪打死了两个人。之后,他解救了准备被吃掉的野人,还把他当成朋友和仆人。准备被吃掉的那一个黑人的仆人的名字叫“星期五”。
第二次生吃会吃掉的黑人就是星期五的爸爸,后来,他们两个人也用同样的方式又打了两个黑人,救走了星期五的爸爸。
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很多船员背叛船长,要把他们扔在鲁滨孙所在的孤岛上,自己回国了。他神奇的地方是鲁滨孙只用船长、星期五和支持船长意见的人,就把一艘船给夺了回来,于是他们使着大船朝鲁滨孙植物园的地方航去。
鲁滨孙是一个具有冒险精神,不怕危险,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人。我要学习鲁滨孙的冷静,做事情该怎么做,不要鲁莽,要理智。
第三篇: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700字
英国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眼界,故事的主人公D鲁滨逊,他有着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只要我们像鲁滨逊那样有勇气在困境中逃生,就不会有更糟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
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在9月10日这个不吉祥的日子里,他告别家人,登上了一艘开往伦敦的船。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惟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岛上。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全部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如果一个人遇到困境,而无人解救就必须学会乐观的去改变现状,而这需要鲁滨逊那要有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第四篇:《风波》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有一定背景的――1917年,张勋复辟事件,险些颠覆辛亥革命的成果。所以有无“辫子”就成为了这个特定时期立场的标志。一些自认为有识之士便把辫子盘起来,顶在头上。当形势是“皇帝又坐上龙庭”的时候,他们便把辫子放下来,可见其忠于朝廷;当形势趋向革命派时,他们把辫子盘起来,可见其是支持革命的。他们这种两面三套的做法和“墙头草”有什么区别呢。这种举动只能表示他们的懦弱与愚昧。但在当时,谁又敢于只导向一边呢?百姓不敢,他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有采取这种“明哲保身”的做法,来苟且保全自己。当然,这也反映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对农村的影响没有深入,百姓还很盲目。记得范老师在和我们讲到辛亥革命时也提到过,“一些省政府听说要革命了,便立马换了一块牌子,就吆喝着’我们革命了!’”正是这些官僚的混杂给辛亥革命埋下了祸根。
本文有两个经典形象――“七斤”和“赵七爷”。“七斤”是一个村上可以出场的人。他进城被革命派剪掉了辫子,于是他开始惶恐革命派的失败,于是由辫子引发的一场风波上演了。“赵七爷”则是“墙头草”的典型人物,但他骨子里还是有着一种封建遗老的气势,所以当形势对他有利时,他便出言挑衅,带着傲慢的口吻去嘲笑和威吓别人。于是,“七斤”和“赵七爷”便成了一组矛盾。作者通过诙谐的对比手法,展现给读者一幅农村的愚昧革命图。
第五篇:《风波》读后感
小说通过一场关于“辫子”的风波反映了当时农村社会的封建。由于一条辫子使人担惊受怕,惟恐丢失了性命!也可以从九斤老太的话中体会到这一点。
另外,我们可以看出。当七斤没有生命危险之前,村民是多么需要他,又带点嫉妒。但七斤出了事后,村民对他不理不踩,甚至以为有些畅快。最后又受到了人们的尊敬!这样的一波三折也是围绕着“风波”而发展的。
其中从七斤带给人们城里的新闻和赵七爷有学问而受到尊敬中又可以看出,知识是多么重要!
最后六斤还是裹了脚,这说明当时的社会并没有脱离封建的阴影。
赵七爷是一个乡村酒店里的主人,所谓的遗老,有学问的人。他总是靠假学问来骗人。塑造这个人物是为了表现长期以来封建势力对人民的统治之严酷,毒害之深,造成了国民的愚昧。
九斤老太的口头禅“一代不如一代”不是简单的写她不满的情绪,而是要揭示出陈旧腐朽的守旧观念,从中也能看出农民的狭隘性。作者把国粹家“一代不如一代”的论调折射九斤老太的身上,表现了对复古家、国粹家的一种讽刺。
七斤嫂是一个欺善怕恶,不分是非,努力把自己打扮成一贯正确的人。从她的身上也可以看到国民的劣根性。
七斤是《风波》中的主要人物,他的辫子在进城时被人剪掉了,因此成为人们议论的中心。七斤没有头脑,不加分析的相信赵七爷的谎话,被赵七爷弄得神志模糊。村里的人都躲着他,甚至有的幸灾乐祸。
描绘了中国辛亥革命后的国人的精神状态!封闭、愚昧、守旧!由于缺乏精神信仰,和精神追求而陷进自私、苟活、麻痹、冷漠、盲从、狭隘的状态。只要不危及自己安乐的生活,至于辫子留与不留,都不在人们的思考之列。毫无持操!为什么要听天子的,为什么要有辫子,都不是人们思考的!他们盲从于权威!如赵七爷、天子、告示。甚至于一切消息的来源咸亨酒店!
主要讲述了由于辛亥革命不彻底、不成功,导致农村里还保存着封建社会的思想,全文以天子坐龙庭为线索,描写了农村的封建情景。
本文一开始就描写了农村傍晚时的景色,这是鲁迅常用的手法――先写景,再写人。可是这样看似美好的地方,却到处都被封建思想所以笼罩着。比如,小孩起名字都以体重的重量为名。
文中的九斤老太,是一个典型的被封建思想所束缚的人。她固执地以为刚出生的人的体重重量的轻重决定了他的命运的好坏。看着自己的儿子、孙女个个都没她那一辈人重,就天天喊着“一代不如一代”。这是九斤老太对自己家人的不满,却也似乎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的越来越落后、腐朽。体现了鲁迅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要与封建做斗争的思想。
文中的七斤嫂,是个“恨棒打人”、粗鲁野蛮、蛮横无理的人。她全无农村妇女的老实淳朴、心地善良。这也是鲁迅对当时社会不满的一种反映。
文中七斤这个角色,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懦弱无能,怕老婆,虚荣心较强,无主见、信仰的形象。他平日里消息通达,受村里人的敬重,可在自己有危险时,显示出了他的无能,村里人、也不对他尊重了起来。这也体现了鲁迅对于没有自己的信念的人的批判、讽刺。
文中的赵七爷,是个属于墙头草,两边倒,小肚鸡肠的人。他见天子要辫子,就把盘在头上的辫子放了下来,往嘲讽光头的七斤。只由于七斤曾经得罪过他,所以他穿上了几年才穿一次的衣服,特兴奋。当天子不要辫子的时候,又把辫子给盘了上往,也没往七斤家了。
这整篇文章,鲁迅都表达了一种由于辛亥革命不成功而使农村的很多陋习都还在的不满。文章最后写的是六斤刚缠了脚,在场地上一瘸一拐地往来,正传达出了这种意思。鲁迅先生也讽刺了那些无信仰的人。
总之,鲁迅先生想表达的就是:要与封建迷信的势力作斗争并作战到底。而《风波》这篇文章让我真正知道了鲁迅是革命家的原因了。
第六篇: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700字
国庆期间,我可以说是哪都没去,因为爸爸对我说:“刘闯,有时间多读读课外书籍,可以增长知识,开扩眼界。”说着就拿出《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随即就踏上了和鲁滨逊。克鲁索的冒险旅程了。
一开始,我觉得鲁滨逊是一个不听话、倔强的一个人,不听父母的劝告,放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不去过,偏要去航海,才有了那段悲惨的经历,但越往后读,我就越被他的人格魅力所吸引。
他在刚开始的几次航海途中,都遭到了大风暴的袭击,海盗的绑架,但他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都闯过去了,令我甚是佩服!
后来他逃到了西班牙,但被自己内心欲望强大的力量所迫使下,他又一次踏上了航海征途,这次航海可能是他最后一次航海了,途中,他们的船搁浅了,而且又遇到了大风暴;几十米高的水墙拍向他们,一下子把他的同伴们吞没了,只有鲁滨逊一人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被海水冲到了孤岛上去了。令我最佩服的是她到了孤荒上后,并没有选择自暴自弃、在上面等死,而是选择了好好活下去。
在岛上的生活很艰难,什么东西都要自己做,即使是一个椅子,一个桌子都要花上几个星期,
甚至一个月才能做成,而且还不像样。就是在这种恶劣、艰苦的条件下,他生活了二十多年,面对种种困难和挑战,他从不退缩、服输,要是我,早一头撞死算了,何必这么艰苦地活着呢?
一本书,我很快看完了,但他这个人的形象被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是他告诉我面对困难要坚强,再怎么艰难的路也是人走出来的,只要你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困难最终还是会向你俯首称臣的。我知道在以后的漫漫人生路上,要面临着许多困难、挑战,但我一定不会输,因为我的榜样是鲁滨逊克鲁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