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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徒生童话》的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白雪皇后》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魔鬼不小心把一面邪恶的镜子跌成了无数的碎片。这些碎片飞到人的眼睛里,这个人看到的就会全是事物坏的一面。飞到人的心里,心就会变得像冰块一样冷了。在一个大城市里住着两户人家,男孩叫凯,女孩叫格尔达,像兄妹一样亲密。有一天,碎片落进了凯的眼睛里,还有一片落进了可怜的凯的心里。凯变得非常挑剔,甚至开始讥笑格尔达,外面又下起了大雪,没有人知道凯去了哪里,格尔达哭得非常伤心。在去找凯的路上,碰见了一个强盗,强盗想杀死格尔达,却被女儿拦住了。强盗的小女孩决定帮助格尔达离开这里,驯鹿带着格尔达奔跑雪原上。
最后格尔达找到了凯,然后他们就回了家。
关于《安徒生童话》的读后感
《海的女儿》也是安徒生的一篇经典童话,同上,这也是现实主义童话。我对于这个故事的感受就是“这真是个大鱼吃小鱼的世界啊。”王子曾那么信誓旦旦地说选美人鱼为妻,可事实呢?王子选了另一个公主,其实她们都是一道道菜呀!在王子享用完了美人鱼的“美”之后就扔掉了啊!转而去吃另一道菜,而另一道菜呢,就是另一个公主。
可能几个月以后,王子吃完了她又去吃另一个了。唯一让我不解的是美人鱼没有去杀死王子。爱情真的值得一个人去付出那么大代价吗?哪怕对方背叛了也在所不惜?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
写作有时会让作家忘记他所“应该”去写的东西,然后写出自己真正想表达而无人接受的东西。安徒生所在的那个时代不流行什么讽刺政府腐败事实的童话,童话必须有一个好的开端和好的结尾,因为它是给孩子们入睡前听的玩意儿。然而安徒生却写了一些带有讽刺性的童话,这也使他在世时的关注不多。在他去世后,很多国家的国王什么的被送上断头台“咔嚓”之后才盛行起来,它也因此成了经典。
《豌豆上的公主》就是一篇短短的,且带有较强讽刺意义的童话。童话大意指王子为选公主苦恼,因为没有人通过测试,这个测试是让人感受到十层垫子下的一颗豌豆,最后还真让天杀的公主做到了,成了王后。我的看法就是这位公主要不是有严重的腰骨盘突出就是玩了5个小时的“爱疯”,哦,对了,那时手机还没发明呢。如果真有人做到的话她无疑是最强大脑的世界冠军——她拥有的无敌的感知力是可以逆天的。好吧,这其实是暗示和讽刺了当时的王朝实在是够无能和实在够“土豪”,够“高大上”,够愚昧。怪不得最后的结果是一个五马分尸,果真是死得其所。
最后,这篇够另类的读后感在这里结束了。感谢安徒生,感谢那些敢于说出实话,却死于非命的作家们。这,就是讽刺的意味了。
第二篇:《驯鹿六季》1000字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驯鹿六季》。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作者1975年6月19日出生,男,身高1米9开外,蒙古人。早年曾从事*文写作,后转向儿童文学,便一发而不可收拾,散见《天鹅牧场》、《鬼*》、《狼血》等作品。曾获得过多种奖项,有多部作品被译到国外。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很深,自己仿佛身临其境,跟着秋鸟走遍了森林的每一个角落,一起去看风,去探访冬眠的熊……
故事的主人公“我”从失去妈妈以后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微笑过。到了森林“我”迷路了,所幸的是,被一位老人所救。“我”帮这位老人喂驯鹿,后来我才知道这位老人的名字叫秋鸟。“我”给一只纯白*小鹿取名——海德薇。渐渐的我知道一个关于乌鸦的常识,乌鸦永远在森林的上空巡游,它们在发现了食物时会高声地鸣叫,而它们的食物,很多的时候会是死去或将死的动物。所以,森林中的驯鹿鄂温克人习惯通过乌鸦的叫声去寻找那些负伤的猎物。现在,驯鹿鄂温克人已经不再狩猎,但秋鸟已经习惯通过乌鸦的报信来寻找那些被偷猎者的套索套住的驯鹿,如果他来的及时,还可以将驯鹿救下。“我”到秋鸟的营地,他就送我那块红布,让我扎在头上。“我”一直不明白这块红布有什么作用,“我”想:如果这块红布是来遮挡阳光或者雨雪又不够大,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有一天我和秋鸟去寻找驯鹿,他要求我必须佩戴这条红布。我曾仔细究过这块红布,想知道它到底有什么神奇的效用,以至于秋鸟一直让我佩戴它。后来我带着海德薇在丛林中散步,我们拐过一片灌木丛,几乎在我看到那个人的同时,耳边响起一声巨响。那巨响是挟带着气流从我的耳边冲过,我有些糊涂的回头看时,有断裂的树枝从我身后的树上滑落下来。“我”用了将近半分钟才从嗡嗡作响的耳鸣中清醒过来,“我”的耳膜差一点儿被震破了。这下我终于明白秋鸟为什么让“我”戴这块红头布,因为怕我被猎人误伤。
“我”第一次坐桦皮船,在船上高速滑行,很快我们的船驶过一片花海,我们就像是在两边的花墙之间穿行,那馥郁的花香几乎让我无法呼吸,“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花。,随后是三头站在河岸边喝水的马鹿。它们的毛*比驯鹿略淡,但身躯更加高大伟岸。在过了这段河道之后,河面慢慢变的开阔,河水也变浅,就在这时秋鸟轻轻地伏下身,将头低向水面,贴着水面喝了一口水。看着他的动作我也感到自己的喉部干燥起来,于是也学着他的样子吸了一口水,清凉的河水毫无异味。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向秋鸟微笑,而我已经好久没有笑了。
这一天“我”和秋鸟去看风。我们走着走着遇到了一棵落叶松,这棵树有一个树瘤。树皮已经被磨掉,露出了下面致密精美如琥珀般的木质,树瘤上留下了无数*砍斧凿的痕迹,这就是人类贪婪的印迹。黄昏,我们回到营地,没有看见海德薇,“我”向帐篷走去,发现一个显眼的*头,“我”把这支*头给秋鸟看,秋鸟快步跑到拴海德薇的树上,随后我们向简易公路跑去,秋鸟看到了一辆红*越野车,秋鸟拿出了腰间的猎*,横在越野车前并示意我去救海德薇,海德薇已经吓坏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纯白*小鹿在森林难以存活。“我”在森林中已经学会了不少技艺,比如:过苔藓地的速度一定要快,要不然鞋袜就会湿透,还有平衡能力,“我”在过独木桥是非常小心,但是“我”发现越小心就越过不好,后来觉得越快越好。“我”又知道驯鹿鄂温克人怎么烹饪。后来“我”去采蘑菇,秋鸟告诉“我”千万别采被虫子咬过痕迹的蘑菇,一开始我没有仔细的看蘑菇,全都被秋鸟给剔除了“我”把那些蘑菇放在树桩上。过了几天“我”在去树桩上去看那些蘑菇的时候,发现蘑菇都被幼虫所吃了,这会我才明白秋鸟为什么不让我采被虫子咬的蘑菇。海德薇随驯鹿出游,之后便没有回来。
秋鸟送“我”一个滑板。“我”和他去雪地滑雪,我们滑到山谷里,“我”跟这他向森林深处走去,他在一棵巨大的倒木停住了脚步,树的下面有一个小洞,“我”在洞外听着,原来是一头熊的呼噜声。
血,秋鸟和驯鹿掉进别人设的陷阱里了,他的伤口开始流血而那只驯鹿皮的毛*,醒目的红*,“我用脚将雪踢下去,盖住驯鹿。那些天有只母鹿生下小鹿,天亮时“我”发现那是鹿仔不见了,“我”看见了熊的印痕,那只母鹿也受了伤,“我”用针线把受伤的母鹿的伤口简单地缝合了一下,之后在伤口上抹上了红霉素软膏,那天下午又有一只母鹿生下了小鹿,以前我所有了解到的关于熊的知识都告诉我那是一种巨大的野兽,异常巨大,行动缓慢。这天夜晚又有一只小鹿被熊叼走,我奋力地去追这头熊,可是这头熊跑得比我更快,天亮了,我在秋鸟的床下找到了那个巨大的矛头,我为这个矛头找到一根十分趁手的桦木杆,耐心地打磨……
我紧跟着作者的步伐等待着海德薇的归来,这是美好的一天,我要学习作者在糟糕的环境中如何成长,变得强悍。同时也能平静地看待每一件事情,往好的方向努力,胜利一定会向我们招手。
第三篇:《驯鹿六季》1000字读后感
《驯鹿六季》1000字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驯鹿六季》。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q黑鹤,作者1975年6月19日出生,男,身高1米9开外,蒙古人。早年曾从事成人文写作,后转向儿童文学,便一发而不可收拾,散见《天鹅牧场》、《鬼狗》、《狼血》等作品。曾获得过多种奖项,有多部作品被译到国外。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很深,自己仿佛身临其境,跟着秋鸟走遍了森林的每一个角落,一起去看风,去探访冬眠的熊……
故事的主人公“我”从失去妈妈以后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微笑过。到了森林“我”迷路了,所幸的是,被一位老人所救。“我”帮这位老人喂驯鹿,后来我才知道这位老人的名字叫秋鸟。“我”给一只纯白色小鹿取名――海德薇。渐渐的我知道一个关于乌鸦的常识,乌鸦永远在森林的上空巡游,它们在发现了食物时会高声地鸣叫,而它们的食物,很多的时候会是死去或将死的动物。所以,森林中的驯鹿鄂温克人习惯通过乌鸦的叫声去寻找那些负伤的猎物。现在,驯鹿鄂温克人已经不再狩猎,但秋鸟已经习惯通过乌鸦的报信来寻找那些被偷猎者的套索套住的驯鹿,如果他来的.及时,还可以将驯鹿救下。“我”到秋鸟的营地,他就送我那块红布,让我扎在头上。“我”一直不明白这块红布有什么作用,“我”想:如果这块红布是来遮挡阳光或者雨雪又不够大,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有一天我和秋鸟去寻找驯鹿,他要求我必须佩戴这条红布。我曾仔细究过这块红布,想知道它到底有什么神奇的效用,以至于秋鸟一直让我佩戴它。后来我带着海德薇在丛林中散步,我们拐过一片灌木丛,几乎在我看到那个人的同时,耳边响起一声巨响。那巨响是挟带着气流从我的耳边冲过,我有些糊涂的回头看时,有断裂的树枝从我身后的树上滑落下来。“我”用了将近半分钟才从嗡嗡作响的耳鸣中清醒过来,“我”的耳膜差一点儿被震破了。这下我终于明白秋鸟为什么让“我”戴这块红头布,因为怕我被猎人误伤。
“我”第一次坐桦皮船,在船上高速滑行,很快我们的船驶过一片花海,我们就像是在两边的花墙之间穿行,那馥郁的花香几乎让我无法呼吸,“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花。,随后是三头站在河岸边喝水的马鹿。它们的毛色比驯鹿略淡,但身躯更加高大伟岸。在过了这段河道之后,河面慢慢变的开阔,河水也变浅,就在这时秋鸟轻轻地伏下身,将头低向水面,贴着水面喝了一口水。看着他的动作我也感到自己的喉部干燥起来,于是也学着他的样子吸了一口水,清凉的河水毫无异味。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向秋鸟微笑,而我已经好久没有笑了。
这一天“我”和秋鸟去看风。我们走着走着遇到了一棵落叶松,这棵树有一个树瘤。树皮已经被磨掉,露出了下面致密精美如琥珀般的木质,树瘤上留下了无数刀砍斧凿的痕迹,这就是人类贪婪的印迹。黄昏,我们回到营地,没有看见海德薇,“我”向帐篷走去,发现一个显眼的烟头,“我”把这支烟头给秋鸟看,秋鸟快步跑到拴海德薇的树上,随后我们向简易公路跑去,秋鸟看到了一辆红色越野车,秋鸟拿出了腰间的猎刀,横在越野车前并示意我去救海德薇,海德薇已经吓坏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纯白色小鹿在森林难以存活。“我”在森林中已经学会了不少技艺,比如:过苔藓地的速度一定要快,要不然鞋袜就会湿透,还有平衡能力,“我”在过独木桥是非常小心,但是“我”发现越小心就越过不好,后来觉得越快越好。“我”又知道驯鹿鄂温克人怎么烹饪。后来“我”去采蘑菇,秋鸟告诉“我”千万别采被虫子咬过痕迹的蘑菇,一开始我没有仔细的看蘑菇,全都被秋鸟给剔除了“我”把那些蘑菇放在树桩上。过了几天“我”在去树桩上去看那些蘑菇的时候,发现蘑菇都被幼虫所吃了,这会我才明白秋鸟为什么不让我采被虫子咬的蘑菇。海德薇随驯鹿出游,之后便没有回来。
秋鸟送“我”一个滑板。“我”和他去雪地滑雪,我们滑到山谷里,“我”跟这他向森林深处走去,他在一棵巨大的倒木停住了脚步,树的下面有一个小洞,“我”在洞外听着,原来是一头熊的呼噜声。
血,秋鸟和驯鹿掉进别人设的陷阱里了,他的伤口开始流血而那只驯鹿皮的毛色,醒目的红色,“我用脚将雪踢下去,盖住驯鹿。那些天有只母鹿生下小鹿,天亮时“我”发现那是鹿仔不见了,“我”看见了熊的印痕,那只母鹿也受了伤,“我”用针线把受伤的母鹿的伤口简单地缝合了一下,之后在伤口上抹上了红霉素软膏,那天下午又有一只母鹿生下了小鹿,以前我所有了解到的关于熊的知识都告诉我那是一种巨大的野兽,异常巨大,行动缓慢。这天夜晚又有一只小鹿被熊叼走,我奋力地去追这头熊,可是这头熊跑得比我更快,天亮了,我在秋鸟的床下找到了那个巨大的矛头,我为这个矛头找到一根十分趁手的桦木杆,耐心地打磨……
我紧跟着作者的步伐等待着海德薇的归来,这是美好的一天,我要学习作者在糟糕的环境中如何成长,变得强悍。同时也能平静地看待每一件事情,往好的方向努力,胜利一定会向我们招手。
第四篇:读后感作文500字
“生从何来,死往何去?”这个问题,我时常问自己。在如今科技发达的时代,人们的心境却更加复杂,想要找到往日的纯真更加困难。为什么人类总是缺乏安全感、幸福感,终归还是浮躁的内心,没有沉淀自我。希阿荣博堪布对现代人的困惑和烦恼所作的开示,从一个佛法修行人的角度,解读该如何对待宝贵而短暂的生命,如何面对烦恼重重的生活。《寂静之道》沉淀自我,将人生归零,重新起航。
浮躁的社会,浮躁的人群,负面情绪应运而生。遇见负面情绪,我们大多数人选择不处理或者以强制强的方式,借酒消愁或以疯狂的举止将其压制下去。有时,我会想,我们到底应当如何去应对?比如人际交往、比如负面情绪,读着希阿荣博堪布的文字,从佛法中突然悟出点什么。修行就是修心,我们无须出家,无须去寺庙求神拜佛,只需要静静一人,一书,一茶,一座,然后静静地寻找解惑的方法,沉淀自我,抚平浮躁的心。
我不懂佛法,也不懂如何去读佛法,但是我得承认,佛法无边,在现代的快节奏下,我们需要一些深刻的感悟来沉淀自己,来思考人生。佛法浩如烟海,《寂静之道》恰恰用浅显的文字为我们这些俗世之人找到入口,找到进入平静心境的入口。每每捧着《寂静之道》总会在佛法中体会到一些现实生活的解惑之道。
我们每天都处于高压力下,每天忙忙碌碌,奔走于事业、家庭,从未停下来想想人生到底为了什么?我们如此艰辛却不快乐的活着是为了什么?我们太过痴迷成功,太过追求完美,这或许就是浮躁的根源。想要排除负面情绪,或许首先我们应当学会的是沉淀自己,将人生归零。
将人生归零,放掉以往的种种,不要沉陷于过去的种种,感受现在,将所有的触感都放在此刻,学会怎样去幸福,怎样去感悟。
第五篇:读后感
一个叫墨多多的男孩,他的爷爷送给了他一只狗,一只叫查理九世的狗。问题多多称这只狗是只外星狗;查理有一个蝴蝶结,能够说出人的语言。由于这只狗,他们成立了DODO冒险队,并且曾经和大西洋的船王――亚瑟,逃出鬼门关,并来到不死之国――培育海洋文明的地方……
我对这本书是用了三小时看完了,大概二三厘米厚的书,硬是我一目十行的看完了。由于内容十分恐怖,我不想再看第二遍了。我最喜欢的就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情有义的朋友,我甚至希望自己是一个男生,为此,我经常在心里埋怨妈妈为什么把我生成女生,不然我就能够任意的和男生打架,而不会被别人说成一个假小子。我看到了问题多多有三个朋友,并且在生死交关时刻,每个人都没有逃避,而是保护对方。我还看到了恶魔之子对他们的游戏,并且他们都没有逃跑,而是留下来,让自己的伙伴都下来之后才出去。
这本书对我来说是很可怕,害我晚上都睡不着觉了,并且还把被子把自己裹得尤其的紧。但是,我的另一面认为,这本书不恐怖,这本书就像三国演义一样,含着桃园三结义的情义,遇到危险绝不放弃朋友!
第六篇:读后感
我读了《代价》一文后,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代价》写了一个日本老板去丹麦学习世界最顶尖的啤酒制造技术。可是丹麦啤酒厂制度严密,他根本进不去,他想了一个办法,用自己的身体去撞丹麦啤酒厂老板的车,结果他的一条腿被撞折了,他不要赔偿,只要在工厂工作.于是,他被留在啤酒厂做门卫,他用了3年的时间掌握了制造啤酒的全部技术,后来他不辞而别,回到日本,办了一个啤酒厂。最后成了百万富翁。
那么,这个日本人用失去一条腿的代价换回来一个百万富翁,值得吗?有的同学觉得不值得,因为生命是最可贵的,用多少钱也买不来一条腿。有的同学说,只要生活的平平安安,高高兴兴就行,干嘛要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不值得.可是我认为值得,这个日本人虽然失去了一条腿,可他却学到了世界最顶尖的技术,他回国办厂,使全日本人喝到了世界上最好喝的啤酒。他也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为自己的国家创造了财富。我想:日本人一定称赞他,佩服他。
技术是无代价的,要想取得巨大的成就,不付出代价是不行的.学习上也是这样,不付出汗水和心血,是不会取得好成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