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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莎士比亚选集读后感800字
莎士比亚,十六世纪后半叶到十七世纪初英国最著名的作家,也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集大成者。它影响深远的作品有《罗米欧与朱丽叶》。其代表作最高峰的四大悲剧《王子复仇记》、《奥赛罗》、《李尔己》和《麦克白》。我所读的就是堪称世界最悲剧的《王子复仇记》主人公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王子复仇记》是将讲述一位丹麦王子复仇的悲掺故事。故事说: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的死亡。因此,王子十分困惑和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皇的灵魂,父王的灵魂告诉他是现任的国王克劳迪亚斯把他给杀死了。为了证实,聪明的他,最终证明了父亲说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此后,哈姆雷特也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在复仇记划中失去了他的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奥提斯被国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像大白于天下时,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的很可怜。原来快乐的他却在父亲死后不久,背上了父亲灵魂施加的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真是活得累极了,多想让自己放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一旦发现,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中,我看到了人类良知的泯灭。那些曾经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和智慧,就是他的聪明,是他一次一次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勇敢而且很聪明,但是他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他相信所有的人都向他一样善良。他相信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y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
哈姆雷特向我们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以自己的“毁灭”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深深的吧丑陋的现实次了一刀、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留下了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他是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其实悲剧共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纯在的意义就在于他不只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通过对悲剧的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是通过对一切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第二篇:《李尔王》读后感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所著的‘四大悲剧’之一,而我便被这名号所吸引,看看这是否是噱头。而事实证明莎士比亚的博学多识乃我一生所追赶不上,读完这本书,我能感到胸腔中那颗还未成熟的心灵受到了怎样的剧烈的撞击!《李尔王》所给予人们的不仅仅是她那丰富而令人伤感的情节(请允许我用‘她’来形容),她所展现给人们的知识如实体现出莎士比亚是怎样一种遥不可及的存在。
我深深所喜爱的,便是《李尔王》中的科第丽尔。她不失为一位天女,用那颗善良而包含真诚的心去待她那虚荣心极强的父亲李尔。当她因为不会像她那两个巧舌如簧的姐姐那样说假话来恭维李尔王而被驱逐出国时,我感到深深的愤怒。科第丽尔没有用华丽的词藻来表达她对她父亲的喜爱,但她所说的话却着实令人感动掉泪。李尔年老体衰,不分是非,再加上他那嫉妒的虚荣心使他做出了那么愚蠢的错误,使我对为这样的王上付出忠心乃至生命的肯脱感到深深不值。可看到后面,李尔因先前的错事而被那两个恶毒的女人那样对待时,我却也为他所感到悲伤——落败的凤凰不如鸡,这一句老话果真不假。而在李尔深造不幸,露宿在风雨之下时,他那深深爱着他的女儿科第丽尔却不计前嫌、对他伸出援助之手,这种精神令人无不为之感动,无不被她的善良所动容。
而这时我不得不提到另一位因忠心而被那恶毒的女人的丈夫所剜去双眼的人,葛罗斯特伯爵。他因花心而生下庶民出身的爱特门导致了今后的惨剧。爱特门在《李尔王》中是一位出色的复仇者,他巧言花语,挑拨他的父亲葛罗斯特与他那名正言顺的哥哥,令他被迫装作疯叫子流浪在外。而冥冥之中仿佛有一只大手在牵引着,被爱特门所害的格罗斯特伯爵失去双目流浪在外时遇到了这位不善言辞有些木讷的长子,在他的帮助下重新振作,不再执着寻死了。
而肯脱,《李尔王》中一位忠心耿耿的下臣,他因为美丽科第丽尔说好话而被当时昏了头脑的李尔王驱出国境,因放不下心中的君王化装成另一个人去服侍李尔,为了李尔挨打、饱受那两个令人厌恶的女人的侮辱,令我着实感动落泪,心受震撼!他塑造成功,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忠心奉主的伟大的忠臣形象!
而悲剧就是悲剧,《李尔王》的结局令我催然泪下——美丽的科第丽尔死了,李尔王也死了,临死之际醒悟过来的爱特门死了,那两个恶毒的公主也死了,《李尔王》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深地影响,不失为璀璨夺目的一本著作。
读完之后静下心来去仔细思考李尔王疯掉之后所说的‘疯话’:
“你还看见那家伙怎样给那条狗赶走吗?从这一件事情上面,你就可以看到威权的伟大的影子;一条得势的狗,也可以使人家惟命是从。”
“褴褛的衣衫遮不住小小的过失;披上锦袍裘服,便可以隐匿一切。罪恶镀上了金,公道的坚强的枪刺戳在上面也会折断,把它作破烂的布条裹起来,一根侏儒的稻草就可以戳破它。”
“没有一个人是犯罪的,我说,没有一个人;我愿意为他们担保;相信我吧,我的朋友,我有权力封住控诉者的嘴唇。”
李尔的思想和感受在此刻达到了最高峰。他的“疯话和正经话夹杂在一起”,表面上是“疯话”,实质上是正经话。他的“疯话”,实际上揭露了当时的社会;反映出了人们的理想在现实之中找不到出路的绝望。他说,“我要象一个新郎似的勇敢地死去”,这种绝望令我所深感震撼。
李尔经过痛苦的考验,变为另外一个人了。他由专制独裁、刚愎自用的封建国王逐渐变成一个宽宏大度,举止温和,对不幸者抱同情心,对人民的苦难有了怜悯的公正态度的人。“到最后才摆脱了庄严气派,他的沉重的悲伤和激情汹涌的气势”。他不仅对两个不义的女儿进行了愤怒的诅咒,而且对科第丽尔深深地抱着负疚,直到悔悟自己过去很少想到过不幸的人民。我渐渐对他报以同情,渐渐为他所感到委屈,对他那两个表里不一的女儿做出与他一样诅咒,即使最后其中的贡纳利死了,但这仍不能平息我的怒火与气愤——她是因为毒害自己那正直的丈夫不成功而被曝光才自杀的,这根本不能博得人一丝一毫的同情,我认为她罪有应得。
第三篇:《城南旧事》的读后感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林海音回忆她小时候生活在北京的一条胡同里种种值得留恋的事情。
胡同的最前一家,就是“疯子”秀贞住的惠安馆了。大家都很怕这个所谓的“疯子”,但没有一个人真正了解她,胡同里没有一个人敢接近她。但主人公林英子不怕,一有机会就跨进她家的门,与她谈天。英子了解到,秀贞和她的女儿小桂子失散了,多年来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女儿,思念着自己的女儿,从而神经就有点不正常了。秀贞还让林英子帮忙一起找小桂子,结果阴差阳错真的就被英子找着了―――她竟然是经常和英子一起玩的妞儿!我看到这里时,高兴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秀贞日日夜夜思念的女儿回到了她的身边,被养母养父抛弃的妞儿回到了母亲的身边,多么温馨感人的场面啊......这正像我们生活中,儿女因为要外出打工或学习,长年不见自己的父母,好不容易在中秋回家探亲时的场面。
不久,英子因为去捡皮球,而认识了一位厚嘴唇的年轻人,但他后来竟被警察带走了。英子很是难过。可我却并不觉得这位年轻人可怜。他是自作自受,谁叫他去偷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呢?虽然他偷东西纯属是为了弟弟,但他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来获取钱财呀!现在的社会,小偷也不少,很多小偷被抓了都抱屈:我是真的没办法呀!没办法?办法不是很多吗?干吗偏偏要拿别人用汗水换来的成果呢?最后还要去蹲大狱,蹲在大狱里才是真真正正的“没办法”了呢。
奶妈宋妈的儿子小栓子死了,这个噩耗,又让英子难过了好久。我也觉得好失落,宋妈这么辛苦地干了这么多年,为的就是要让小栓子过上幸福的生活呀。唉,生活中,就是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事,破碎了许多人的梦想,掐灭了许多人的希望。
在故事的最后,英子的爸爸去世了,她霎时间明白自己长大了,应该承担起责任,学会照顾弟弟妹妹了......
英子这些年经历的种种事,种种心情,离我们真的很近很近。伤心的事,常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激动的事,在我们身边也很多。生活,就是应该像英子经历的那样充满酸甜苦辣。我也希望我的生活不光有甜,还有苦、有涩、有辣、有痛,并在苦、涩、辣、痛的浸染下,成长。
第四篇:罗密欧与朱丽叶800字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戏剧,被人们称为西方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但是这一次我是真正深入这部经典戏剧,走近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运用了丰富多彩的语言,美妙的音韵,复杂的人物关系刻画了一位位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为我们导演了一个凄美的悲剧故事。
“故事发生在维洛那名城,有两家门第相当的巨族,累世的宿怨激起了新争,鲜血把市民的白手污渎。”开场诗这第一句已经挑明了故事的前因。仇恨使许多人失去生命。罗密欧与朱丽叶不顾两家之间的仇恨,私下结婚。提伯尔特与迈丘西奥的争斗,由于罗密欧的争斗,两人先后去世。罗密欧被放逐后,朱丽叶在嫁给巴里斯前夜服毒假死,而罗密欧却不知情,与巴里斯争斗后,杀死巴里斯,自己服毒自杀,朱丽叶醒来也拔剑自杀。罗密欧的母亲在他被放逐后也去世了。
两人相恋,一直希望能够长相厮守,可是由于家族的仇恨才酿成了这种无法挽回的悲剧,直到众人纷纷的离逝,直到最后一刻,仇恨才化解。为什么两家人不互相宽容,互相谅解一些呢?仇恨使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家人长期生活在互相交恶,而命运的决定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相恋,一同离去。
如果双方能够宽容一点,那么结局或许就不会如此了。“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天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要种下祸根。”这是朱丽叶在舞会上的一句台词,她放弃了仇恨,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纯洁的爱,宽容使她爱上了罗密欧,而罗密欧也是如此。
凯普莱特曾在舞会上对罗密欧宽容过,可以使短暂的他说过觉得罗密欧人不错,只是是蒙太古家的人。可见,这一点点的宽容终还是不能释放仇恨。
富兰克林曾说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对人生的幸福最重要的莫过于真实,诚意和体谅。”提伯尔特和迈丘西奥如果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宽容,那么他们就不可能纷纷命丧黄泉。
莎士比亚运用了精妙的艺术表现手法给我们揭示了人性的这一丑恶——仇恨使人丧失了理智,丢失了许多人的性命。我想我们应该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待人。
古往今来,许多为人因宽容而走向成功。鲍叔牙荐管仲,齐桓公不计前嫌重用管仲,成就了霸业。奥巴马上任担任总统,荐前竞选人希拉里为国务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同学之间也要学会宽容,这样才能友好相处,共同进步。平时,时常见到同学之间因为一点小事而争吵,最终伤了感情。
仇恨不会使人快乐。《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伟大的戏剧呈现给我的不仅是凄美悲伤恋歌与各种精湛的艺术手法,还让我了解到宽容是那么重要。或许宽广的心胸才能开拓更多的可行之路,而斤斤计较,心怀仇恨只能终日饱受煎熬,似一道厚重的墙挡在前进的路上。
第五篇:《城南旧事》的读后感
初中的时候,有听老师说过《城南旧事》,但是我却总也没有去看过,这次正好当是给了我一次机会,让我可以好好品味一下这本书。而我这次也借着这个机会,不仅看了这本原书,也看了一下这部书改变拍成的电影,我觉得它们有点小出入,但大致上还是一样的,不过我觉得书还是比电影好看,毕竟“浓缩就是精华”并不能在这种方面体现出来。
《城南旧事》的主人公名叫林英子,她的天真善良是里面的一大亮点。她可以对于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付出自己的一片真心,和他们零距离接触。就像那个被大家公认的“疯”女人秀贞,大家都不敢和她接触,甚至连说一句话都好像是不太可能的事情。然而小英子对她却没有一点歧视,反而和她特别亲近,虽然家人们都不赞同小英子和秀贞来往,且一再提醒小英子这件事,但是小英子始终不理会家人们的反对,继续和秀贞来往,并且帮她找回了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
以及那个当“小偷”的年轻人,换作是其他人可能唯恐避之不及吧,但是善良的小英子却可以毫无顾忌地和他聊天,并且可以耐心地聆听他的故事。想起小英子和她的小玩伴妞(小桂子)离别时,那一刹那过去种种的快乐时光也都浮现在小英子的眼前;以及由于小英子的无意却害了那个当“小偷”的青年,到最后似乎小英子的好朋友都一个一个离她而去了,她把读者都带到了故事的悲伤情节中,使我们为之动容。而小英子的家中也接二连三地发生了些不幸的事情,在她经历了这些变故以后也逐渐变得坚强起来,也成熟起来。小英子就是如此善良天真,却又在逆境中能够如此坚强勇敢地站起来,这也应该是这故事中的一大亮点吧,是里面悲伤气氛的调节剂。
再说那个“疯”女人秀贞,她的悲惨经历始终在我心头萦绕,相信她也是这个故事悲伤凄凉气氛的渲染者吧。我想秀贞应该是当时那个封建社会女人的典型代表之一吧,崇尚自由恋爱,反对专制、包办婚姻,不甘屈服于传统礼教的束缚之下,但是她们的后果却只能落得这样一个凄惨的下场,丈夫和孩子都被迫离开了自己身边,而秀贞她自己也没有过上安稳日子,还不是照样被逼“疯”了,与其说秀贞是由于丈夫和孩子的离去而被逼“疯”的,倒不如说是被当时的封建社会的制度所逼“疯”的;而也有另一部分的女人默默屈服于传统礼教的束缚之下,她们表面上似乎子孙成群,享受天伦之乐,但是实际上又有多少人会过得开心呢?她们也只不过是一辈子被拘束着,甚至于可能被人所摆布,只能做一个傀儡。无论是做哪一种人,都是不会开心的,由此可见当时封建社会制度的漏洞对女性的迫害有多大。看到了秀贞的悲惨经历,我心情感到十分沉重,因为我知道秀贞是当时女性中的其中一位,却永远也不会是最后一位。
我认为《城南旧事》中的文笔是很值得赞叹的,写得非常得朴实,虽然有什么华丽的词藻,却让读者倍感亲切感动。
第六篇:《城南旧事》的读后感
“濯足长流,抽足再入,已非前水”这句话可真得是把时间一去不复返的特点形象化地表现了出来,偏这里面还蕴藏着世界万物都是在不断变化中的哲学思想。当然,我只是对“已非前水”深表落寞之感,如那“急罚盏,夜阑灯灭”般匆匆而过的青春同样让人感慨。
周五看了《城南旧事》的电影,“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这一忧伤动人的旋律至今回响在我的耳边。且不说林海音写的小说,其笔触是多么婉致,情感质朴,单是电影里的那几件小事就已经深刻地体现了英子纯真可爱的形象,而那最打动人心地便是故事中诚挚质朴的情愫以及作者对往事的回忆。感伤已逝的童年,思念故乡而流露出淡淡忧伤。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逝的岁月,秀贞寻子心切的痴迷,为维持生计而做小偷的哥哥,鼓励英子勇敢闯练的爸爸,一幕幕场景,一个个与自己的生命有过交集的人在长大了的英子脑海中闪过。那愈走愈远的童年啊,只因这些刻骨铭心的人与事而更显美好,清晰。送别了无数个春夏秋冬,殊不知自己只会因岁月的远逝而愈发地怅惘,思念那早已沉淀在时间之外的亲人、朋友,这是一种缅怀,亦是一种对人情温暖的渴盼吧!
十年转眼便过,只是十年里又将会由多少次离别、相聚来演绎呢?改变一个人,十年足矣;忘记一个人,十年足矣;十年岁月,世事变迁,难分难舍的又岂会是易逝的青春,实在有太多人与事值得我们留恋、怀念啊!
看完了电影,心却久久无法平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英子稚气坚定的话语重重地敲打着我的心扉。一个人迟早要长大,一切只是让她提前地尝尽了生离死别的苦痛,那一颗脆弱的心,在经历了秀贞妞子的死,在经历了厚嘴唇的人的被捕之后,竟变得懂事又坚强了,连同那无忧无虑的单纯的心地,也随之成熟而寂静了。这是否是一种对童年的纪念,抑或是一种对命运的悲情呢?然而,不管是什么美好的记忆永远留在了心里永不消褪…..
逝者如斯,我们在造化面前无法改变什么,能做就该尽自己所能去做,去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典藏过去,把握当下,不求亘古绵长,只愿少些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