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治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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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解决懒政怠政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校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市中小学校集中开展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等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树立全市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是深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学校是治理有偿家教、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要思想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下大气力认真整治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有显著加强,违规补课等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范围

㈠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八种有偿补课行为:

1、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收费性的补课行为;

2、学校将校舍或教学设备设施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组织的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行为;

3、学校或在职教师以读书教育活动等各种理由为名变相向学生收费行为;

4、学校在职教师以辅导为名在校内外进行变相补课收费及“课上不讲课下讲”的行为;

5、学校在职教师个人或学科教师共同组织学生在家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的行为;

6、以放学后为学生辅导作业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

7、学校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或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所教班级学生参加他人组织的收费补课而从中获利的行为;

8、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㈡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四、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方法步骤

本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日-10日)。各校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深入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1、加强师德教育。各校要采取集中宣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安庆市教体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对违规补课行为进行处理的`规定》以及《桐城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教师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家校沟通。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开辟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各级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举办和参与有偿家教的政策规定,解释有偿家教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及危害,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确保有偿家教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㈡查找问题阶段(20xx年11月11日-20日)。

各校要通过聘请校外监督员、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治理有偿家教行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个人自查、内部互查等形式,认真查找在职教师从事或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准确掌握本校有无参与或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各校于11月21日前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市教育局。凡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登记报告,积极清退违规所得并认真整改、承诺今后不再进行有偿补课的学校和在职教师,对其以前的有偿补课行为不再追究责任。

㈢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1日-12月20日)。

各校要本着“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原则,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人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签订《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集中整改期间,市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在双休日、课余时间,对城区和镇、街道相关场所进行不定期暗访。对群众举报投诉较多、问题突出的学校重点进行督办,做到有访必查,查必有果。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在自查自纠阶段仍然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绝不姑息。

㈣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1日-31日)。

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市教育局对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并通报。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治理有偿家教活动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此项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实效。要加大对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远离有偿家教,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2、落实工作责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是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强化责任追究。在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对屡教不改者、反响强烈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领导不力,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学校,追究领导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实施情况列入各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同教职工签订拒绝有偿家教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专项整治活动后,各学校要建立工作长效机制,防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出现反弹。要结合本次活动,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措多举,从源头上建立健全制止教师有偿家教的工作制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二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县局各有关股室队、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

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亚硝酸盐、罗丹明B等非法添加物质的严重违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继续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

通过整治,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无照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建立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大型、中型和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各类“农家乐”餐饮经营单位。

整治重点: 以居民小区,车站及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附近,学校周边为重点部位。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含有效期内《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二)新开办的未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三)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的;

(四)使用“地沟油”及食用油来源不明、资质手续不全的;

(五)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

(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的;

(七)未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

(八)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的;

(九)餐饮服务环境严重“脏乱差”的。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严把行政许可关,规范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经营的法定条件。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要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力度。要以执法检查、惩处违法、落实责任为主,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督导力度和处罚力度,对所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处理。检查工作务必要细,处罚务必要严,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严厉惩处给予违法分子深刻教育,让其付出高昂的代价。同时,要加强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禁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压案不报。

(三)加大抽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食用油、肉类、自制火锅底料、调味品等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一查到底,从源头上避免问题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原料追踪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资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抽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一次性餐饮器具、集中消毒餐饮具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餐盒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加大对采购、保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时间步骤

(一)分类核查和宣传阶段(2012年10月20日至2012年11月30日)

稽查大队要密切联系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各辖区认真进行分类核查,准确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办公室及餐饮股要加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规范取缔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根据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情况,联系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规范和取缔,逐步实现被规范和取缔的餐饮服务单位数量达到本县总数的60%以上,逐步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无使用“地沟油”、无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的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对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采取停业整顿、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张玺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中层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陈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落实人员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建设,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60%以下。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督促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农村公路里程每50公里配备1人的标准,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按照辖区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明确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借鉴松桃孟溪“135”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乡(镇、街道)道安站、派出所、村(居)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云平台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违法情况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

3.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两会”、节假日、赶集赶场、学生每周离返校、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4.严格落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警示约谈;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5.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客运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提升农村道路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水平。3月以前,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标准。

2.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3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排查和会商工作;4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立即启动整改,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3.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4.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5.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两必上”“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20xx年,每个区(县)要在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累计死亡2人以上的穿村过镇路段实现人行横道、警示标志“两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减速带、防护栏、警示标志“三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提示牌、道路标线“五必上”。2月底前完成排查上报,3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治理。

6.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20座和不少于3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及提升任务。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铜仁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国省干线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国省干线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联合对全市国省公路开展常态化联合路面巡查,查处交通违法、公路沿线“四违”,开展治超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铜仁公路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人、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防范和遏制涉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3.严防非标摩托车流入市场。加强源头治理,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违规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摩托车。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发挥视频巡查比对作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公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地方公路临近、上跨、下穿高速公路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桥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治理时限,按照“一处一方案”进行专项治理,逐一销号,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牵头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交通运输局、铜仁公路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加快推进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要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省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健全完善LED显示屏对超速、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恳谈会、坝坝会,出专栏、摆展板、发提示、交通安全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讲解红绿灯、斑马线、安全乘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2.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每季度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通过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增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培养良好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宣传效果优势,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方位开展公益宣传,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级工作专班,在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第四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乡切实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宣传,在短期内达到在校生家长户户知晓。学校教师要充分利用学生家长群及时向全体家长宣传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家长不违章,要向全体学生宣传,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不搭违章车。各村要在辖区内张贴宣传画报,横幅等,要在学校路线设置警示标志。各村要利用干部会议,农民夜校,群众大会,微信群等平台大力宣传。

(二)加强上学放学时间学校路段交通管理。学校要安排专岗老师,派出所要安排专岗警察,各村要安排专岗劝导员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三)在学校路段设置禁停、慢行、禁鸣等提示牌。加强对违反车辆的实时处罚。

(四)加强督导,长期坚持。

三、部门责任

(一)学校加强对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宣传与教育;安排上学及放学时段交通值班教师,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好上放学期间交通秩序;负责维护好校园内交通秩序,确保校园内交通安全。

(二)派出所负责校园路段交通秩序维护;安排专岗人员,在上放学时段现场维持秩序;设置道路禁停等标志;及时处罚违反车辆及人员;建立处罚台账。

(三)各村负责村内校园路段交通劝导;安排专岗人员,在上放学时段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学校路段交通秩序;负责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建立相关劝导台账。

(四)交管办负责全乡学校交通安全劝导安排及督查;负责全乡主要干道及场镇宣传;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乡内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完善相关制度;设置相关标示;建立相关台账。

第五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诸葛翔为组长,X大队教导员鲁有明、区教育科副科长查红卫为副组长,各校校长和交警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科,由查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评选活动,营造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区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公众对中幼儿园中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幼儿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幼儿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区“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从20XX年11月下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主要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活动:

(一)“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各幼儿园要以班级为单位,针对幼儿交通事故的成因和特点,围绕“文明安全行”的主题,在家长的`共同参与下,组织每一位幼儿,创作一条以上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学生、家长分别署名),分中学生、幼儿园生两组,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校分别确定前2名“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及名单送区参评。全区共设一等奖8名(幼儿园4名,中学4名),二等奖14名(幼儿园7名,中学7名),三等奖24名(幼儿园12名,中学12名),稿件在12月7日前交教育科。

(二)“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各校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每所幼儿园刊出一期“文明安全行”黑板报,用数码相机拍摄,送照片参加全区“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像素要求500万像素。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照片于12月7日前以办公系统形式报送至教育科查红卫处,超过时间作弃权处理。

(三)“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这项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幼儿园低年级学生,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对今年9月份以开展赠送“小黄帽”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到目前尚未开展赠送“小黄帽”工作是赠送“小黄帽”未到位的,要做好赠送和补赠工作。三是开展“小黄帽”赠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小黄帽路队制”活动。四是开展“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的.检查、评选工作。评选方法:看交警中队暗访学校路队制实施情况的录像,各校实施路队制总结及台帐资料。暗访时间:12月6日至12月12日,各校于12月10日前交总结到各管辖中队进行初评,各中队于12月14日前将初评结果及推荐学校的材料送到大队(录像和总结)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4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4名,航埠中队4名。全区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今后每年在9月初开展“小黄帽”赠送活动,确保幼儿园一年级新生一人一帽。

(四)“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评选活动。组织学校教师或基层公安交警,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辅导课活动。各校送“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录像资料参加评选,辅导课幼儿园40分钟,初中45分钟。评选方法: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以各中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的“辅导课”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到区里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5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6名,航埠中队4名。复评时间:12月19―21日,各中队于12月18日前将复评材料送到大队,由区教体局和X交警大队共同组织评选。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四、活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11月下旬),主要开展两项上作:一是召开相关公安交警中队负责人和各幼儿园分管领导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学校分管领导或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具体动员。

(二)实施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主要开展实施“文明安个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个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个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四项系列活动的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到市参加评选的先进单位、优秀作品及名单。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社”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幼儿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20XX年9月开展全省幼儿交通安个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来,全省幼儿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了下降势头。20XX年,全省幼儿和学前儿章因交通事故死亡315人,同比持平。20XX年,全省中幼儿园牛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258人,同比减少57人。但全省预防和减少幼儿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如果工作稍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今年以来,全省幼儿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188人,同比增加10人。对此,各中队及中幼儿园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我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延伸措施,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并以此带动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幼儿交通安全工作,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幼儿园要把“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从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协作配合、检查指导、评选等方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同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将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建立健全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作,切实抓紧抓实四项系列活动。各交警中队、幼儿园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务必形成上作合力。同时,各中队要主动会同幼儿园,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针对性指导,积极提供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幼儿园要紧密配合,作为近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协助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各校在做好上述活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和艰苦奋斗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能力,消除学生相互攀比心理。要向学生发出倡议,拒绝公车接送。让家长尽量不要开车接送,并做到文明停车和行车。要规范学校及教师车辆停放,非学校及教师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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