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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公民诚信建设为重点,以诚信光荣、失信可耻为根本,下硬功夫治理软环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努力为实现三穗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更好更快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内容
1、以诚实守信、文明经商为重点,着力解决市场环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诈等突出问题。
2、以为人师表、以德施教为重点,着力解决重智轻德、责任心不强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广泛开展道德教育,普及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帮助人们加强道德修养。把公民道德建设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逐步完善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更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
4、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
5、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好逸恶劳,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6、以社会公德为准则,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7、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明礼诚信的工作者和建设者。
8、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9、以勤政务实、廉洁高效为重点,推行政务公开,着力解决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10、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重点,着力公民道德滑坡、私欲膨胀、失礼失信等突出问题。
三、实施步骤
1、充分利用每年的3月公民道德宣传月和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每年的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革命节日,三八、五一、六一等国际性节日以及民间传统节日开展活动,即一是三八妇女节由县妇联牵头开展有关妇女维权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活动。
2、3.**植树节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由县科协牵头组织开展科技一条街宣传活动。
3、3.**由县工商局牵头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检查和宣传活动。
4、五四青年节由县教育局牵头开展青年志愿者和文体活动。
5、五月法制宣传月由县政法委牵头开展法制一条街宣传活动。
6、是六一儿童节由县教育局牵头开展三关爱等活动。
7、是七一由县委办牵头组织开展七一活动;八是八一由县人武部牵头开展八一活动;九是国庆节由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国庆**周年活动;十是结合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满意在三穗主题实践活动和各机关单位学习活动开展诚信教育工作,使人们在集体聚会、合家团圆的同时,增强对祖国、对家乡、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陶冶道德情操,增强诚信意识,共建和谐、诚信社会。
四、工作措施
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做人的根本准则,更是各行各业的行为准则,对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求忠诚老实、平易近人、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科学工作者要求实事求是,不唯上,不唯书,按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研究、发现问题,反对伪科学。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臻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在一些人以利益为唯一驱动,突破了应有的义利观和道德底线的情况下,诚信已成为一种非常宝贵的资源。因此,加强公民诚信建设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的首要任务之一。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民诚信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提供有利条件。县委宣传部成立公民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各部门、单位、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精心组织、突出主题,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公民诚信、知非明理、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文明旅游、传统文化等教育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公民诚信建设的各项任务,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干部职工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指导督促各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公民诚信意识。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加强道德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教育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用良好的道德形象取信于民,带动广大群众进一步做好工作。(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
为确保公民诚信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和重大活动的开展,各部门、单位、乡镇要将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以保障公民诚信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举行宣讲报告会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诚信建设的内容、目标任务,正确引导社会崇尚文明、诚实做人、诚信做事,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文明、个个讲诚信的良好道德风尚。(四)密切配合,合力推进。
公民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通力合作,社会、家庭、学校、单位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系统,各党政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各界,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把公民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扎实推进。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在公民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做到言必信,行必果,给群众作出诚实守信的表率。学校要重点抓好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中华传统经典文化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养成诚信的习惯。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要强化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的观念教育,使全社会形成诚信者受尊重、不诚信者遭鄙视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开展教育活动,使人人视诚信为自己的生命,使人人充分认识到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事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更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和基石,要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约束机制,建立个人和单位的信誉档案,对不诚信者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五)以活动为载体,以教育为先导。
以讲文明树新风,讲诚信树形象为主题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诚信单位、诚信公民等活动,在各党政机关开展创先争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社会各界组织开展希望工程、送温暖、志愿者、手拉手、幸福工程、孝老爱亲等活动,引导公民增强礼仪、礼节、礼貌、诚信意识,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各部门、单位、乡镇分管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同志,要在公民诚信建设中担负指导、协调、组织的具体职责。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分析新问题,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探索公民诚信建设规律,改进方式方法,指导诚信建设工作全面开展。要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力量抓好数件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强、受群众欢迎的实事,促进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诚信新风。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二: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经营,引导广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根据《湖南省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价诚建〔20xx〕1号)精神和市物价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总目标,围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这一主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打造价格诚信华容品牌。
二、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年1月至20**年3月)
1、以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社会发布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公告,公布价格诚信建设主要内容,发动企业广泛参与;组织有一定影响和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价格诚信倡议、现场受理举报等活动,扩大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社会影响。
2、组织对零售企业、服务行业明码标价等价格诚信情况进行巡查,提醒告诫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对执行价格诚信不到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组织学习省价格协会编写的《价格诚信读本》,通过培训学习,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熟知价格法律法规,增强守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加强价格自律。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年4月至20xx年**月)
1、进一步完善明码标价。严格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已经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业和单位,着重提高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真实、准确、全面和完整地标示商品的价格及与价格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商品的质量、等级、规格、产地等,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规范、货签对位、字迹清晰、标示醒目。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一套一标价的工作要求,对医疗、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等行业,进一步加大力度,扩大明码标价的覆盖面和实施效果,确保明码标价率达到**0%。同时,对大型超市、交通、通讯、宾馆等窗口单位,组织开展明码实价示范点和明码实价承诺企业等活动,在步行街创建明码实价示范街,大力倡导和推进明码实价工作。
2、加强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引导。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杜绝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牟取暴利、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和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模糊赠售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倡导经营者主动作出价格诚信承诺并严格履行承诺,包括明码实价承诺、违约赔偿承诺和价格促销、优惠、折扣、馈赠承诺等。
3、积极引导经营者合理定调价。引导企业根据商品的生产进货成本和社会平均利润来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不以虚高价格和短尺少秤、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并通过降低进场费和农超对接等办法减少物流环节、降低物流成本,积极组织供应,保持价格平稳。
4、强化经营者内部价格自律。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自我约束和内控机制。帮助企业建立内部定调价呈报审批制度,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企业价格投诉处理制度,企业价格及相关质量计量问题分工负责制度,企业物价员制度,内部成本核算和定调价制度,价格承诺违约赔偿制度等,进一步健全价格管理机构。组织经营者开展全员学法活动,帮助企业分清合法与违法的界限,了解企业价格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价格自律意识。
5、总结推广经验,树立诚信典型。每年年底前对当年的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对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中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价格诚信创建成效明显的经营者广泛宣传,树立诚信典型。
6、建立企业价格诚信档案。在加强调研和监管的基础上建立企业价格诚信档案,特别是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如实记录经营者价格诚信状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并向社会公开。
7、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创建省、市、县三级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活动。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办公室做好宣传动员,在确认符合评选认定条件的基础上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并按程序推荐。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年1月至**月)
1、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第一、第二阶段的价格诚信建设工作进行回头看,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肯定和褒扬;对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责成整改。
2、完善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体制机制。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集中推进阶段结束后,要着力从改进和加强价格监管出发,结合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促使活动制度化、持久化。特别是在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价格约谈、价格承诺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规定,构建价格诚信建设制度体系。
三、主要措施
1、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宣传教育。一方面,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向广大消费者进行推介;另一方面,对经营者违反价格诚信的行为,屡查屡犯、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
2、进一步落实价费公示和价格公共服务。认真总结价费公示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经验,继续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进市场、进学校、进医院、进行政事业单位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价费公示制度和价格公共服务,防止因采用集中统一缴费方式将自愿服务性收费变成强制性收费,督促价费执收单位承诺并严格做到不收取未公示的费用,从体制机制和源头上预防、遏制乱收费。
3、强化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社会价格监督网络,充分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价格监督服务站等社会监督组织和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社会监督的群众基础,提高消费者的价格维权意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评议活动,利用网络、短信、电话等对经营者履行价格诚信情况进行评议,奖优惩劣。
4、抓好价格诚信建设情况的考评。授权县物价局对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进行考评,制定考核评估表,对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诚信情况良好的企业组织推荐参加省、市级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5、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执法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市场价格行为。对少数不讲信誉、不守信用和进行价格欺诈的企业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县物价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药监局、县价格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华容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领导,负责协调处理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分工负责,又要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努力把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价格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整个创建活动,搞好部门协调和各项日常工作。新闻部门重点组织好价格诚信建设的宣传活动;工商部门重点负责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及对消费者的宣传与引导;质监部门重点负责对经营者的商品质量及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药监部门重点负责对餐饮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
3、加强指导,有序开展。在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开展过程中,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介各行业、各部门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正面引导。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要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得以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为名干预企业的正常定调价活动,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增加企业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报名费、赞助费等。
第二篇:金清镇镇委关于成立人和调解中心实施方案
桐屿街道关于成立调解中心 开展实效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三大调解手段在建设“和谐桐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立足于正在开展的“基层平安和谐工程”和实效大防范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村居调解力量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强化调解职能,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将调解作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打造“平安金清”,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四下降、三提高、二不出、二确保”的工作目标,改善辖区内的治安环境,努力打造“平安金清”,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下降: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群体性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
三提高:人民调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
二不出:一般纠纷不出村(居),疑难复杂纠纷不出镇。
二确保: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大案。
三、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实施方针指导下,经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联合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叶开国任组长,沈仁何,梁茶林,冯富林,蔡新立,吴光正任副组长,镇政法办,城建办,科教文卫办,工业办,司法所,金清派出所,金清边防派出所,黄琅边防派出所,土管所,工商所,交警省道中队,法庭以及各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金清镇人和调解中心”。办公室设金清派出所,由政法办主任沈觉兼任该中心主任,镇司法所副所长蒋健兼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金清镇5个片相应成立5个调解小组,由人和调解中心统一指导,协助人和调解中心工作。各村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和向镇人和调解中心办公室反馈矛盾排查情况,并协助其日常调解工作的开展。
镇人和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由专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和聘任调解员组成,专职调解员即为司法所常驻调解人员,派出所公安干警;兼职调解员为各村居调解主任以及除派出所、司法所以外的其他成员单位人员;聘任调解员为在辖区内有一定威望并且热心于调解工作的积极分子,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
四、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坚持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具体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2、坚持预防为主,化解矛盾的原则。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的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苗头、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矛盾纠纷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矛盾纠纷的各种因素。
3、坚持依法调解,防止激化的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激化、扩大。
4、坚持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的原则。要严格落实调解工作责任制,加强有关部门的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地化解矛盾。
5、坚持加强教育、正确引导的原则。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的工作贯穿于调解的整个过程,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职责
1、抓好村(居)、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力量配备和业务培训。
2、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月)排查制度,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台帐,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接待工作,做好纠纷当事人的息访和息诉工作。
3、建立并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对矛盾纠纷调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考核,提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奖惩建议。
4、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较大矛盾纠纷起先联合办公,集中调处。协调调度辖区内一般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矛盾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挥。并对有关部门承办分流的案件进行督办。
5、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就调处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交流通报。
6、建立和落实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配合联动机制。
7、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8、完善人和调解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并记写每日值班日记。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调解工作领导
党和政府要对镇人和调解中心加强领导和协调,把调解工作作为和谐司法、和谐施政的重要措施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帮助调解工作顺利开展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工作力量和工作经费的保障。
(二)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1、建立联调联席会议制度。镇人和调解中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月一次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节处置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商讨个案应该采取的对策或手段。特别是针对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民事案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意见。
2、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由镇人和调解中心牵头,会同司法、信访、公安等部门,每月一次自下而上地全面排查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发现苗头,采取化解措施,并以报表形式做好登记。
3、建立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司法调解机关要及时互相通报所发现、受理的矛盾纠纷情况及调处工作情况。
4、建立政法部门和行政部门指导协调工作的制度。坚持推行“两官两员”(法官、警官、司法助理员、民政助理员)进村(居)企业的制度,帮助和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5、建立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经人民调解委员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规定,依法认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建立人民调解协议书评阅制度,由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定期派人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评阅,指出问题与不足,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权威性与公信度。
6、建立联合出警制度。派出所接到警令后,调解中心的人员会同派出所人员共同接处警,到达现场后,应力求做好当场处理。
7、建立定期教育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的调解技能和工作水平,提高依法调解矛盾和民事案件的能力,教育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
8、建立灵活的调解组合机制。调解中心根据案件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选派合适的调解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开展调解,或由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工作人员(回避对象除外)组成调解小组进行调解。
七、经费保障
由镇党委政府将人和调解中心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落实专职调解员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对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及村居调解员每调解成功一起案件补贴50元。同时解决日常办公所需的基本费用,并及时对责任心强,工作突出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确保调解中心工作的长效有序的开展。
2008
年5月28日
第三篇: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省文明委决定XX年在全省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现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xx大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长效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积极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着力建设更加文明、开放、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设事业全面、健康、有序发展。
总体要求:深化教育,增强诚信意识;把握重点,整治突出问题;建立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抓好活动,发挥带动作用;强化舆论,营造诚信氛围。力争使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有新的增强,全行业诚信环境有新的改善,全面加强诚信建设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全系统要围绕诚信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弘扬诚信意识,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尤其要广泛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讲诚信与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不说谎、不作弊、不制假、不售假、不欺诈等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在社会做个诚信的公民、在单位做个诚信的建设者、在家庭做个诚信的成员。全系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耍在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执政为民”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为全行业加强诚信建设做
出表率。大力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备种实践活动,要把诚信建设贯穿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创佳评差"等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要从具体事情抓起,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情做起,切实解决在诚信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在实践中不断发扬光大。
2、集中整治诚信缺失的突出问题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入手,集中开展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各种诚信缺失的典型事件。今年要把整治的重点放在建筑、房地产、市容环卫、市政公用行业和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内部。建筑行业要坚决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中的转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房地产行业要把整治重点放在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和守合同、重信用上,坚决反对在商品房销售中的虚假广告、面积缺斤少两等行为,严格规范房屋拆迁管理行为,严格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市容环卫行业要把整治重点放在规范作业、依法监察、文明执罚,以及乱罚、多罚、强罚等行为上。市政公用行业要把整治重点放在规范服务、守法经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上,坚决反对“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以及多收费、乱收费、强买强卖等行为。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整治重点放在反腐倡廉、提高办事效率、文明管理、公正执法上。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执法不严和办事推诿、行政审批过多过乱、手续繁杂等行为。
三、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四月底前,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地区、本行业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迅速做出部署,从各自实际出发,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舆论氛围。
2、集中整治。5月初到9月底,主要任务是开展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排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加强诚信建设的相关制度。其间,从5月上旬开始,全系统要广泛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和诚信和建设知识竞赛”,并筛选出省厅参加全省决赛的参赛队员。参加全省“诚信联盟”活动的单位还要注意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参加省上将于7月中旬召开的现场经验交流会。
3、总结提高。10月初到12月,主要任务是检查考评、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把平时抽查和年终考评结合起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年底前,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开展活动的情况向省厅书面报告。
四、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列入重要日程,摆在重要位置,从各自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找准活动重点,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树立推广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诚信建设年”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经验,发现和培养一批诚信建设的先进单位,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在开展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给予大力表彰,以鼓励先进,示范带动,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示范点,青年文明号等,都要坚持文明优质服务,坚决杜绝各种不讲诚信的行为,在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中做好表率,发挥好示范作用。
3、注重结合,整体推进。要把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与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完善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起末,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使教育和管理在内容上相互衔接,在效应上相互补充。还要把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与“创佳评差”、“规范化服务”、“社会服务承诺制”、“创建文明行业”、“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工地”、“创建文明风景区”等活动有机结合,共同推进,使活动更加深入,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