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范文5篇)

时间:2022-09-09 01:04:0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4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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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县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2016年度全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现势性,为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遥感监测工作打好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未规定的,依据国土资源部、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16年度全县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同时,为2016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摸清底子。

二、工作任务

以2015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年末数据库为基础(即2015年现状图),以2015年9月30日为标准时点,根据实际变化的每一块土地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重点是对辖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设施农用地及临时用地图斑和属性信息进行逐一核实、调查,调绘实地建设范围和地类,确认图斑变化情况,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根据年度土地复垦、开发及原有耕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范围界线,逐地块实地核实耕地变化情况,同时结合实地调查农民自主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等新增耕地情况,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变更界线标注。

对确因突发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原因,导致农用地表土层破坏,短期内无法通过简单治理恢复耕种的,按照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实地调查其位置、范围和地类,拍摄实地照片,提供各镇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灾毁、塌陷或重大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填写《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保证调查成果的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对所有需要变更的图斑,必须在3个不同方位拍照片,要注意照片的清晰度、图斑的整体效果和周围相关地类信息情况,认真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和《农用地变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收集相关举证材料和审批文件。对新增建设用地要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对耕地变化情况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市局安排变更调查要做到月清季累,今年要补充月清季累资料作为本次上报变更调查成果资料之一。

(二)职责分工

1、国土资源所:负责现场核实本辖区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收集相关审批举证资料及现场照片;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和《农用地变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

2、地籍股:负责组织各种地类实际变化的调查核实,撰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并负责各所提交调查数据汇总。

3、复垦中心:负责组织核实并标注整理复垦开发等补充耕地的范围;将全县2016年度土地整治等管理信息及时报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对2016年度新增耕地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提供证明文件。

4、规划股:负责提供年度计划指标及执行情况;对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符合用地规划进行审定。

5、耕保股:负责提供全县2016年度新增用地批文并及时将日常审批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信息报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负责对新增宅基地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审查;协助各所提供审批文件。 6、监察大队:负责对调查成果进行研判;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将日常土地执法检查资料纳入变更信息。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基础数据汇总及举证资料、电子照片、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等资料上报地籍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做好我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地籍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股、所、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籍股,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牵头组织开展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科、所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土地调查条例》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迅速消解预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本次调查工作取得实效,局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滞后或预调查质量较差导致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遥感监测工作成果受到影响的将在全局进行通报。

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土地调查条例》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迅速消解预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本次调查工作取得实效,局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滞后或预调查质量较差导致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遥感监测工作成果受到影响的将在全局进行通报。

第二篇:县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2016年度全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现势性,为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遥感监测工作打好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未规定的,依据国土资源部、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16年度全县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同时,为2016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摸清底子。

二、工作任务

以2015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年末数据库为基础(即2015年现状图),以2015年9月30日为标准时点,根据实际变化的每一块土地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重点是对辖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设施农用地及临时用地图斑和属性信息进行逐一核实、调查,调绘实地建设范围和地类,确认图斑变化情况,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根据年度土地复垦、开发及原有耕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范围界线,逐地块实地核实耕地变化情况,同时结合实地调查农民自主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等新增耕地情况,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变更界线标注。

对确因突发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原因,导致农用地表土层破坏,短期内无法通过简单治理恢复耕种的,按照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实地调查其位置、范围和地类,拍摄实地照片,提供各镇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灾毁、塌陷或重大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填写《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保证调查成果的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对所有需要变更的图斑,必须在3个不同方位拍照片,要注意照片的清晰度、图斑的整体效果和周围相关地类信息情况,认真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和《农用地变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收集相关举证材料和审批文件。对新增建设用地要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对耕地变化情况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市局安排变更调查要做到月清季累,今年要补充月清季累资料作为本次上报变更调查成果资料之一。

(二)职责分工

1、国土资源所:负责现场核实本辖区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收集相关审批举证资料及现场照片;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和《农用地变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

2、地籍股:负责组织各种地类实际变化的调查核实,撰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并负责各所提交调查数据汇总。

3、复垦中心:负责组织核实并标注整理复垦开发等补充耕地的范围;将全县2016年度土地整治等管理信息及时报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对2016年度新增耕地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提供证明文件。

4、规划股:负责提供年度计划指标及执行情况;对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符合用地规划进行审定。

5、耕保股:负责提供全县2016年度新增用地批文并及时将日常审批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信息报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负责对新增宅基地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审查;协助各所提供审批文件。 6、监察大队:负责对调查成果进行研判;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将日常土地执法检查资料纳入变更信息。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基础数据汇总及举证资料、电子照片、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等资料上报地籍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做好我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地籍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股、所、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籍股,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牵头组织开展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科、所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土地调查条例》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迅速消解预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本次调查工作取得实效,局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滞后或预调查质量较差导致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遥感监测工作成果受到影响的将在全局进行通报。

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土地调查条例》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迅速消解预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本次调查工作取得实效,局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滞后或预调查质量较差导致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遥感监测工作成果受到影响的将在全局进行通报。

第三篇:县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2016年度全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现势性,为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遥感监测工作打好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未规定的,依据国土资源部、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16年度全县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同时,为2016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摸清底子。

二、工作任务

以2015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年末数据库为基础(即2015年现状图),以2015年9月30日为标准时点,根据实际变化的每一块土地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重点是对辖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设施农用地及临时用地图斑和属性信息进行逐一核实、调查,调绘实地建设范围和地类,确认图斑变化情况,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根据年度土地复垦、开发及原有耕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范围界线,逐地块实地核实耕地变化情况,同时结合实地调查农民自主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等新增耕地情况,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变更界线标注。

对确因突发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原因,导致农用地表土层破坏,短期内无法通过简单治理恢复耕种的,按照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实地调查其位置、范围和地类,拍摄实地照片,提供各镇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灾毁、塌陷或重大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填写《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保证调查成果的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对所有需要变更的图斑,必须在3个不同方位拍照片,要注意照片的清晰度、图斑的整体效果和周围相关地类信息情况,认真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和《农用地变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收集相关举证材料和审批文件。对新增建设用地要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对耕地变化情况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市局安排变更调查要做到月清季累,今年要补充月清季累资料作为本次上报变更调查成果资料之一。

(二)职责分工

1、国土资源所:负责现场核实本辖区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收集相关审批举证资料及现场照片;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和《农用地变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

2、地籍股:负责组织各种地类实际变化的调查核实,撰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并负责各所提交调查数据汇总。

3、复垦中心:负责组织核实并标注整理复垦开发等补充耕地的范围;将全县2016年度土地整治等管理信息及时报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对2016年度新增耕地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提供证明文件。

4、规划股:负责提供年度计划指标及执行情况;对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符合用地规划进行审定。

5、耕保股:负责提供全县2016年度新增用地批文并及时将日常审批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信息报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负责对新增宅基地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审查;协助各所提供审批文件。 6、监察大队:负责对调查成果进行研判;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将日常土地执法检查资料纳入变更信息。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基础数据汇总及举证资料、电子照片、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等资料上报地籍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做好我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地籍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股、所、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籍股,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牵头组织开展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科、所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土地调查条例》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迅速消解预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本次调查工作取得实效,局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滞后或预调查质量较差导致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遥感监测工作成果受到影响的将在全局进行通报。

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土地调查条例》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迅速消解预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本次调查工作取得实效,局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滞后或预调查质量较差导致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遥感监测工作成果受到影响的将在全局进行通报。

第四篇:县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2016年度全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现势性,为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遥感监测工作打好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未规定的,依据国土资源部、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16年度全县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同时,为2016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摸清底子。

二、工作任务

以2015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年末数据库为基础(即2015年现状图),以2015年9月30日为标准时点,根据实际变化的每一块土地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重点是对辖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设施农用地及临时用地图斑和属性信息进行逐一核实、调查,调绘实地建设范围和地类,确认图斑变化情况,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根据年度土地复垦、开发及原有耕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范围界线,逐地块实地核实耕地变化情况,同时结合实地调查农民自主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等新增耕地情况,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变更界线标注。

对确因突发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原因,导致农用地表土层破坏,短期内无法通过简单治理恢复耕种的,按照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实地调查其位置、范围和地类,拍摄实地照片,提供各镇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灾毁、塌陷或重大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填写《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保证调查成果的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对所有需要变更的图斑,必须在3个不同方位拍照片,要注意照片的清晰度、图斑的整体效果和周围相关地类信息情况,认真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和《农用地变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收集相关举证材料和审批文件。对新增建设用地要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对耕地变化情况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市局安排变更调查要做到月清季累,今年要补充月清季累资料作为本次上报变更调查成果资料之一。

(二)职责分工

1、国土资源所:负责现场核实本辖区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收集相关审批举证资料及现场照片;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和《农用地变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

2、地籍股:负责组织各种地类实际变化的调查核实,撰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并负责各所提交调查数据汇总。

3、复垦中心:负责组织核实并标注整理复垦开发等补充耕地的范围;将全县2016年度土地整治等管理信息及时报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对2016年度新增耕地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提供证明文件。

4、规划股:负责提供年度计划指标及执行情况;对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符合用地规划进行审定。

5、耕保股:负责提供全县2016年度新增用地批文并及时将日常审批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信息报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负责对新增宅基地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审查;协助各所提供审批文件。 6、监察大队:负责对调查成果进行研判;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将日常土地执法检查资料纳入变更信息。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基础数据汇总及举证资料、电子照片、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等资料上报地籍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做好我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地籍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股、所、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籍股,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牵头组织开展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科、所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土地调查条例》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迅速消解预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本次调查工作取得实效,局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滞后或预调查质量较差导致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遥感监测工作成果受到影响的将在全局进行通报。

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土地调查条例》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迅速消解预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本次调查工作取得实效,局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滞后或预调查质量较差导致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遥感监测工作成果受到影响的将在全局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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