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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预算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绩效管理体制,促进财政资金科学配置、高效使用,按照《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完善机制、强化应用,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谁使用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要求制定的绩效目标客观且可测量、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重点突出。
2.组织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3.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工作规程和技术指标体系、考核考评制度、基础数据库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实效,提升我局绩效管理整体水平。
三、主要任务
部门的绩效预算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五个环节。
(一)事前绩效评估(评审)
组织开展项目评审,项目评审的肉容主要是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等。
(二)绩效目标管理
结合实际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1、绩效目标的内容和分类
(1)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单独设定,而是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建设的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2)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2、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设定是指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的过程。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项目负责股室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该项目纳入部门预算项目库之前编制,并按要求随同各部门项目库提交财政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申报部门预算时编制,并按要求提交财政局。
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时所依据或参考的标准。一般包括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和财政部认可的其他标准。
绩效目标设定的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县财政局中期和年度预算管理要求;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依据。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方法: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的功能特性;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对项目支出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项目预期进展、预计投入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方法:对部门(单位)的职能进行梳理,确定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结合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部门(单位)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依据部门(单位)总体目标,结合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三)绩效跟踪与运行监控
负责项目的股室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绩效跟踪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行信息,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1、绩效跟踪的内容
各业务股室要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目标保障)、目标实现程度、目标偏差和纠偏情况等进行跟踪。
(1)目标保障情况。重点跟踪保障项目各阶段有效实施相关制度(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办法、管理措施)的完整性,项目实施中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其中:进度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是目标保障情况跟踪的重点),以及目标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2)目标实现程度。重点跟踪预算执行情况,为完成绩效目标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成本消耗情况、项目管理及其完成情况,以及项目预期产出、效果等目标的完成进度情况等。
(3)目标偏差情况。跟踪重点目标在项目实施中的偏差度和影响度。
(4)目标纠偏情况。重点跟踪纠偏措施的制定和整改落实情况。
2、绩效跟踪的流程
绩效跟踪在预算项目启动后实施,实施跟踪的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绩效跟踪次数一般为x-x次。绩效跟踪流程为:
(1)确定跟踪目标。在核对项目基本信息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绩效目标按类细化,并确定绩效跟踪的重点目标。
(2)开展绩效跟踪。依据确定的重点目标,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跟踪,归集跟踪信息,填制《绩效跟踪表(项目分阶段完成情况表)》。
(3)进行偏差分析。根据绩效跟踪信息,对照重点跟踪的目标,发现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
(4)提出纠偏路径。依据偏差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提出实施纠偏的路径和方法,并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
(5)及时实施纠偏。绩效运行情况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发生较大偏离时,绩效跟踪主体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绩效运行有重大偏离的,绩效跟踪主体应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绩效跟踪发现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要按规定调整执行或停止执行。
(6)形成跟踪结论。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及偏差情况、存在问题及纠偏情况等,撰写《绩效跟踪结果报告》,形成跟踪结论。
负责项目的股室在完成绩效跟踪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和《绩效跟踪结果报告》报送县财政局。
(四)绩效评价
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县财政局。
1、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与战略规划、事业发展的适应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投资、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财务监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情况等;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预计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等。
2、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是依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而形成的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评价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方面。
实施评价时,应按照定性指标可衡量、定量指标应量化的要求,依据评价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在绩效评价三级指标的基础上,对评价指标逐级分解和细化。
3、绩效评价指标确定原则
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标准的规范和评价结果可相互比较。
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应量化,定性指标可衡量,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4、绩效评价指标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指标标准的选用应当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可以选用不同的评价指标标准。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其他标准。
5、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它适用于成本、效益都能准确计量的项目绩效评价。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6)其他评价方法。
负责项目的股室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县财政局。上级专项资金自评和部门预算项目自评实现全覆盖。
(五)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作为下一期预算安排的参考,提高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总分值为xxx分,绩效评级分优、良、中、差。评价得分高于xx分(含xx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xx(含xx分)―xx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xx(含xx分)―xx分的,绩效评级为中;得分在xx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差。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三结合”。对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扣减下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控制数,形成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按照xx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履行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职责,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开展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二)确保工作实效。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制定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期间按照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项目完成后要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县住建局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作用,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营造绩效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提升管理绩效。建立完善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促进我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第二篇:预算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校财局管”改革的要求,为做好20xx年我校预算编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编制原则
1.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打赤字预算。
2.坚持编制综合预算,全面、完整反映学校预算内外收支。
3.坚持保工资、保运转,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4.坚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强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年度预算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5.坚持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编制程序
编制预算采取“二上二下”的程序。
1.学校根据区财政局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意见,编制基本情况、基础数据、经费概算和提供编制依据,上报区财政局。(简称“一上”)
2.区财政局对学校编制上报的基本情况、基础数据、经费概算和提供的编制依据进行初审,审核后,将具体意见、编制口径和预算控制指标下达学校。(简称“一下”)
3.学校根据区财政局下达的具体意见、编制口径和预算控制指标,编制正式预算,上报到区财政局。(简称“二上”)
4.区财政局对学校编制上报的正式预算进行审核。批准后下达到学校执行。(简称“二下”)
三、编制口径
(一)收入编制口径
学校收入预算要全面、完整地在预算中反映。20xx年学校预算收入包括上年结余收入,上级财政拨款、其他收入。
(二)支出编制口径
1、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
按编制办核定的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相关工资政策据实安排,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和其他工资等,具体如下:
基本工资:按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计算。
津补贴: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单位根据徘20xx年津补贴方案编制。
社会保险缴费:包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按工资总额的6%编制,退休人员按退休费总额的8%编制。
其他工资:包括聘用人员经费(含津补贴及补助部分),按政策及财政下发指标数编制。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离退人员津补贴、抚恤和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其他等,具体如下:
离退休费:指学校退休人员经费,按在册退休人员及标准编制。
离退人员津补贴:根据徘20xx年津补贴方案编制。
抚恤和生活补助:按实际批文编制。
住房公积金: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6-12%标准编制。
独生子女费:按单位实有在职人员的50%编制,标准为父母单方60元/人年。
(2)日常公用经费:20xx年日常公用经费按区财政局核定标准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是指学校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如建造校园花园支出、修建校园围墙支出、打深水井支出、建造学生宿舍支出等。
第三篇:预算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逐步缓解乡镇财政困难,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xx〕402号)及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云财预〔20xx〕38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通过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和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确保乡镇既得利益,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在确保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的前提下,确保重点支出;进一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强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不合理增长,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的原则,县对乡镇继续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二)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仍归各乡镇所有,仍然属于乡财乡用、乡事乡办。
(三)坚持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乡镇财务审批仍实行乡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四)坚持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乡镇在保证基本支出的结余资金首先要安排偿还债务。
三、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内容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支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县财政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乡镇财政所上划县财政局管理,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的派出机构,代县财政履行相关职能。为体现预算严肃性,县财政将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等方面强化监管力度,不断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对乡镇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等重要环节实行乡镇自主编制、县级审查批准,达到预算共编的目的。
乡镇的预算由县财政局按有关政策,结合各乡镇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指导性意见;乡镇根据指导性意见及相关标准,由乡镇政府编制乡镇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报县财政审核后统一编制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批复各乡镇执行。
年度执行中乡镇需要做预算调整的,由乡镇提出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报县财政局审核后统一编制县乡财政年度预算调整(草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复各乡镇财政年度预算调整。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县级财政部门代理乡镇财政总会计账务,乡镇采用“零户统管”财务管理方式,核算乡镇各项会计业务。在保持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乡镇财政在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按有关规定由财政所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基本账户”、“上级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及“收入汇缴专户”。“基本账户”用于核算乡镇除工资以外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级专项资金补助;“上级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省级以上政府或财政部门要求开设的专项资金专用账户,如扶贫资金、国债资金等;“村级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乡镇代管的村级资金,继续实行“村账乡代管”;“收入汇缴专户”用于核算乡镇组织的各项非税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周转金回收上解。县财政在调度资金时采取分户管理,封闭运行,互不挤占。乡镇人员工资由乡镇财政所按月上报工资数据,县财政委托各银行或金融机构代理发放。
(三)集中收付。乡镇的各项收入统一纳入县级财政管理,乡镇的各项支出统一由县级预算安排。乡镇的税收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按规定缴入县级金库,并由县财政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的收入分配关系相应下划各乡镇。应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汇缴县级金库。预算外收入、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乡镇所需支出,按照批复后的乡镇预算,由县财政按进度拨付或支付;预算外资金支出各乡镇根据存量及需要,提出用款计划,报县财政核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采购统办。乡镇在年初编制支出计划时,根据统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由乡镇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提出申请和计划报县财政局进行审核,经批准后由县采购中心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统一采购,采购资金由县财政按规定的程序支付。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罚没票据等票据,仍然由县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格票据领发核销制度,票据的领用、核销等工作必须有专人专职负责,乡镇票据采用“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的管理办法,做到票款同行、以票管收,严禁坐支、转移、隐匿收入。未经省级财税部门监制和印制的票据均视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
四、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改革工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某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及时安排部署,由于此次改革工作时间紧、范围广,各乡镇必须成立专门的机构,保证我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积极稳妥、简明规范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考虑农村税费改革对乡镇财力的影响,加大对困难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从体制上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需要,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三)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和债务的不合理增长,做好“四项”清理工作。一是清理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建立供养人员工资档案,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清退乡镇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优化财政供给范围。二是全面清理乡镇单位银行账户。除规定保留的银行账户外,其他账户一律取消。三是清理各种财政性票据。四是清理核实乡镇债权债务。将乡镇政府的所有债权债务逐一登记,上报县财政局备案。乡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乡镇政府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化解既有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制定防止新增债务和消化旧债的具体措施。
(四)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根据乡镇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各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审批程序等,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支出顺序,乡镇财力要首先用于保证机关人员工资发放,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需要;其次是安排农业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合理确定公用经费定额,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招待、公车、电话等一般性开支。
(五)建立稽查制度。乡镇所属单位和村级财务收支凭证由乡镇财政所稽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和资金性质审核无误后登记入账。乡镇财务收支未及时报账或改变资金用途的,县财政局将停拨其经费;乡镇实现的收入未及时入账或票据未及时缴销的县财政部门将对其停发票据,如发现有使用非法票据,县财政将在乡镇的预算中直接扣缴违纪资金。
(六)严明改革纪律。乡镇应进一步提高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认识,加强领导,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财务检查。不准在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之前私分资产、滥发钱物。否则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纪资金外,还要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分为以下5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1月):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和有关配套措施。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印发有关文件,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三)清理清查及培训阶段(20xx年12月底以前):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清理银行账户、清理债权债务,清理预算外资金及各类票据,清理编制和人员。
(四)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进一步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建设,按试点方案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试点改革。
(五)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2月):对改革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巩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篇:预算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预决算管理制度》、《浙江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试行办法及考核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
1、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收入预算应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3、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4、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及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5、预算编制一般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定额预算法、比例预算法、标准预算法、零基预算法、弹性预算法、概率预算法。上述的预算编制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交叉或综合运用的,预算编制人员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科目、款项支出的需求。
三、预算审批程序
1、各项预算报表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并经院务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重大开支应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后才可执行。
2、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在对预算期经济形势做出初步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3、各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工作目标,要求所属责任科室上报为完成工作目标需要的经费及预算项目。
4、购置专业设备和电脑设备的预算需要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
5、财务科汇总职能科室的预算项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预算执行
院级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财务科严格遵照执行。凡已列入预算的,财务科应保证正常用款需要;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开支,未经规定程序追加或调整的任何人无权决定付款。
五、预算分析
医院应至少每半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支预算进行执行情况,分析完成与否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下半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六、预算调整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使原批准的预算数发生较大的变动,应编制调整方案(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并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经主管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篇:预算管理实施方案
为确保工会经费代收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工会经费征收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根据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务机关试行代收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工发〔20xx〕48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盘锦市地方税务局代征工会经费的通知》盘政[20xx]10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征缴原则
工会经费征缴按属地原则,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按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实行税费共同征缴管理。工会经费级次管理分市、县两级,各城区统一入市级管理。
征缴权限。地税机关代征工会经费具有征收、管理、稽查及处罚等权限。
二、代收范围
1、凡在我市境内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企业单位。
2、已建立工会组织,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3、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
三、户籍管理
纳费企业的户籍管理,以工会部门提供的户籍信息为主,以税务登记为辅,建立征收台帐掌握户籍变化。
四、计费标准
1、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缴工会经费。
2、应建立工会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3、商业银行、太平洋财险公司、太平洋寿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缴。
4、电业局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并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3%比例上缴。
5、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
6、对于规模小,帐目不健全、工资核算不实的单位,按全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2%计缴工会经费。
7、企事业单位名单和工会经费解缴比例,由地方总工会提供给地方税务机关。地方总工会未统计的`企事业单位,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税务登记计算工资总额计缴。
五、票据管理
1、地方税务局实行代征工会经费后,原工会部门使用的票据一律作废。从地方税务局征收起,使用市总工会监制的《工会经费(筹备金)缴款书》。
2、地方税务局计会部门负责票据管理、发放,征收部门负责使用。该票据一式六联,一联为缴费单位留存,二、三联为银行部门留存,四联为工会部门留存,五、六联由地方税务局计会和征收部门留存。
3、申报表由工会部门统一印制。地方税务局负责管理、发放。申报表一式三联,缴费单位、征收部门、工会部门各一份。
六、纳费申报
缴费单位经办人按照上月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填写《工会经费(筹备金)申报表》(一式三份),到地税征收分局办理申报手续。分局申报窗口经办人员对缴费单位填制的申报表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在申报表上加盖“盘锦市地方税务局××分局工会经费代收专用章”,返还给缴费单位一份,留存一份,传递给工会部门一份(征期后传递)。
工会经费的缴费期为年、季度和月份。月份终了15日内缴费申报;季度终了15日内办理缴费申报;年工资总额较小的单位则可以年为缴费期,于年度终了15日内办理缴费申报。具体标准由各征收局自定。
七、费款征收
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缴纳费款。依据缴费申报数额,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向纳费人开具《工会经费(筹备金)缴款书》,纳费人通过其开户银行将应缴工会经费(筹备金)缴入工会经费专户。每月征收机关与银行、工会部门对帐一次。
八、催报催缴
工会经费申报期内的催报催缴工作由县分局征收部门负责;申报期后发生欠费由管户责任区责任人催缴;征收部门应建立代收台账,用于记录应缴费单位的缴费人数、工资总额、申报费额、费款所属时期等内容,并根据银行返回的缴款票据及时进行销号,以此做为催报催缴的依据。
九、纳费检查
坚持税费并重的原则,把工会经费纳费检查同税收、社保费检查有机的结合起来,做到税费同查。纳费检查的重点首先是欠缴工会经费的企业和无能力缴费企业。对拒不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单位,按《工会法》的规定采取银行扣缴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欠费大户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
十、违章处罚
1、缴费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工会经费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2、对拖延、拒缴工会经费的单位,由地方税务机关下发工会经费催缴通知书,经多次催缴无效的,由地方总工会、地方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检查监督。地税机关负责对各缴费单位的工会经费计缴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所欠费款及时足额催缴入库。市地税局、市总工会每年将联合对各地税征收分局、县、区工会的工会经费代收情况进行专向检查。
十一、费源管理
1、费源监控管理责任人。负责税源监控的税收管户责任人在对责任区内税收管户进行税源监控管理的同时,进行费源的监控管理。费源监控责任人即税源监控责任人。税收管理员亦是费源管理员,是监控费源的第一责任人。
2、费源监控管理的对象。费源监控管理的对象主要是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筹备金。
3、费源监控管理的内容。费源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企业经济效益发展变化情况,进而全面把握企业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变化情况,详细掌握工会经费的提取及缴纳情况。费源监控的重点是:单位职工总人数、全部工资总额及实际提取和缴纳工会经费的缴费基数。
4、费源监控管理的范围。费源监控管理的范围是指掌握有效费源、认定无效费源、监控重点费源、预测动态费源。包括所有单位中的正常缴费户、非正常缴费户、无力缴费户的费源。
正常缴费户、非正常缴费户及无力缴费户比照社保费征管认定标准执行。费源管理员对非正常缴费户和无力缴费户要进行跟踪管理,如发现已认定的非正常缴费户或无力缴费户具备了缴费能力,则立即纳入正常缴费户管理,恢复征收。
5、费源管理方式。一是同步管理。费源管理员负责对责任区内企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税收、社保费、工会经费同步实施费源管理。二是日常管理。费源管理员负责填报工会经费户籍台帐、费源台账、重点费源报表等基础数据。要随时监控和掌握新成立工会组织单位的基本情况、已成立工会组织单位工资变化情况、职工人数变化情况,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来源、使用及运行动态,详细分析、准确掌握其资金流向、职工工资发放、企业经济形势发展变化情况,对费源变化做到心中有数。
6、欠费管理。费源管理员负责对欠缴工会经费的单位进行全方位监控管理。监控管理的范围主要是重点费源企业,既要掌握当年应缴纳费额,已缴纳的费额,还要具体掌握欠缴的年度、费额,并进行分类及成因分析。同时对其还款能力进行详细、准确的分析和预测,对欠费单位进行分类排列,进行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