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改厕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20 23:24:2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85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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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村户改厕实施方案

农村改厕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改变农村脏乱环境,消除疾病隐患、增强农民体质的一项具体行动,现结合我镇真龙地村的实际情况,特提出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角度出发,来认真对待农村改厕工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解决露天粪缸所导致的农村环境状况差的现象,控制肠道传染病发病率,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与儿街打造整洁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改厕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经研究,由镇人大主席同志全面负责真龙地村的改厕工作,团委书记同志具体负责改厕工作的协调、指导,xx村村主任同志具体负责改厕工程的实施。

三、改厕工作重点:

真龙地村上报的改厕户。

四、改厕的模式及标准:

改厕的模式:主要采用三格化粪池式,包括脚踏水冲式、瓢泼水冲式、水箱水冲式。化粪池的厕屋必须建在院内,化粪池可建在院外。

卫生厕所的标准:要达到四有四无,即有墙、有顶、有门窗、有化粪池;厕内清洁基本无蝇蛆、无异味、贮粪池有盖无渗漏、粪便无害化处理。

五、时间安排

20xx年1月4日――5月10日组织实施

5月11日――6月30日验收整改

六、工作举措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广泛的社会动员和健康教育,提高村民对改厕的认识,让群众看到这种实事工程的好处和优点。

2、迅速调查摸底,严格按照上报数量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对现有茅厕、粪缸的现状进行调查、登记造册、掌握第一手资料。

3、组织施工队伍,选择施工人员,确保改厕工作的质量。

4、明确一名村干专职此项工作,加强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的监管。对照上述方案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第二篇:农村危房改造整改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和社会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紧紧依靠群众,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的原则: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加大推进力度,要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调动农户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建设的原则:整村推进项目要符合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房改造设计要求,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3、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以整村推进建设为 1

示范点,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以道路交通沿线两侧村庄整治为线,实现线上村容整洁的格局,以覆盖改造所有危房户为目标,最终达到全面开花的效果。

4、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整合资源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有机结合宅基地置换、土地整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

5、坚持政策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规范操作规程,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2012年全旗要完成xx-xx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总结前三年改造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方案,年内达到全部解决我旗农村贫困群体的危房安全问题。集中建设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农村示范村,示范村建设总体上达到通路、通电、通广播、通自来水,实现道路硬化、街道净化、村庄绿化、庭院美化。

(一)、补助对象、标准与范围

补助对象与标准:

、补助对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新建每户xx-xx 2

元,修缮加固每户依情况而定。

改造范围:

1、距离中心村较远,发展条件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2、人口规模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3、位于文物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内的村户。

4、重点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村户。

(二)、改造方式

1、抓好村庄规划,改造户较多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扶贫开发等建设项目,提高项目的效益和效率。

2、集中连片建设为主,分散农户自建为辅:改造以促进人口聚集,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为目的,按照整合城边村,建设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村的原则,实现人口向城镇集中,向中心村集中。

3、拟改造危房鉴定属(D级)的危房要拆除重建,属(C级)的危房要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确有困难并且有代建意愿的,乡镇政府要统筹协调,帮助农户安排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施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农村建设点的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4、危房改造要做好五个结合:

与旧城镇改造和新区建设相结合: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 3

设征地拆迁中,对符合危改条件的回迁农户给予危房补贴;

与工业园区、文物保护区建设相结合:在工业园区、重化工园区和遗址保护区开发征地拆迁中,对搬迁进城,新建购房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予以危房补贴;

与幸福院建设相结合:各乡镇单建或联建幸福院,解决五保户住房和养老问题;

与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为进一步解决困难户购房困难,凡进城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享受危房补贴;

与集镇房地产开发项目相结合:鼓励集镇进行集镇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在集镇改造中被拆迁的且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购房回迁给予补贴;

与土地置换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继续推广完善新农村建设试点模式,每个镇建设2-3个新农村集中点;

与其他项目捆-绑相结合:对于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每户补贴xx-xx元仍无力建房的,乡镇政府可与其他项目捆-绑结合,一并纳入新农村试点内统一建设。

(三)、改造内容与建设标准

1、集中连片建设区住宅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O以内,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建房资金除每户补贴xx-x元外,其余资金由建房户自筹解决。分散自建户按每户xx-x元给予补助。

2、道路沿线村庄整治重点做好“改厕、改厨、改圈"的 4

三改工作以及村容村貌环境整治,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建设清洁圈舍,改善饲养环境,倡导农户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试点的重点内容之一,要点面结合,同步推进。要尽可能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适用技术,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的节能房设计与工法,优化采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引导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同时要改进传统建造方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确保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三、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农村低保证明或残疾人特困证明、现有住房情况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加盖公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乡镇人民政府审查。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必须组织工作人员入户核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 5

镇政府签署意见一同上报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符合条件的,镇人民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4、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各镇人民政府上报材料后,对危改户进行核定,审批结果及时反馈各镇并张榜公示。凡被审批列为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必须与所在各镇人民政府签订危改协议,明确质量与安全要求、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等。

四、项目管理

1、逐级管理。各乡镇要在深入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和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编制切实可行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行政村,并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及专职管理人员,上报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质量管理。旗住建局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户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规划部门要对危房改造提供详细的规划方案和施工方案。并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对集中建房的,要选派技术人员定点管理。对随意降低质量标准的,相关部门年终不评为先进,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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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档案管理。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15]168号)要求,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①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花名册;②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组、村、乡镇三级公示;④农村危房普查鉴定表;⑤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监督卡;⑥农村危房改造验收登记表;⑦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纸质档案(危房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后照片的电子版);⑧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⑨农村五保户供养证、低保证、残疾证等材料复印件等。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今后各镇工程进度等情况将以录入信息系统中数据为准,开工一户,录入一户,年终以录入的信息进行验收,没有录入的不予进行验收。

4、信息管理。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按规定落实“月报”、年报”制度,及时将工程进展情况上报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5、资料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资上报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

室的资料主要有:《内蒙古自治区农户危房改造申请表》;《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协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房屋鉴定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信息表》;《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对于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镇人民政府应制定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房屋平面图、立面图、相关资料和图纸等材料报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资金管理

各级的补助资金实行旗财政专户管理、分镇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实行“一卡-通”。被确定危改户后,经审核,基础放起先期支付补贴款的30%,主体完工后支付补贴款的50%,竣工验收后支付补贴款的20%。

五、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快集中连片建设及村庄整治进程,保证改造任务又好又快完成,成立改造领导机构:(名单略)

(二)调查摸底,确定补助对象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2月)

由各乡镇对集中连片建设农户基本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整村安置农户总户数、人口、地理位置、家庭收入来源等并登记造册,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

(三)、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3月―2012年4月)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宣传改造政策方针和具体要求,激发村民对改造项目的关注和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做好解释、教育和动员工作,为农村危房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四)、项目实施阶段(2012年4月――2012年10月) 聘请有资质部门在确定的村镇进行规划设计。各有关乡镇要将设计规划文字、图纸上报旗规划住建局审批备案。9月份整体完成户改任务,9月至11月完成公共设施配套,管线入户、道路亮化和硬化任务。

(五)、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11月―12月)

年底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对新建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房屋进行拍照存档,并悬挂统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牌。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对于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要认真总结,为今后的整村推进项目积累经验。

六、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部门责任制,明确责任,各施其职,主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规划部门负责协调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全面加快集

中改造村土地勘测,规划和户型、施工图设计。

2、国土部门会同有关乡镇开展土地调整和征用。对集中和分散安置用地,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对改造后有复垦条件的旧村庄、旧宅基地由国土部门组织复垦后,并报备案,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3、住房保障部门按照村庄整治法规和年度方案,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包括改造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纸、改造户申请、验收意见等),做到乡(镇)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加强对村庄整治建房工程质量的'监督。

4、发改部门要抓紧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要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各相关部门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各尽其力”的项目资金整合原则。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配套建设。

七、保障措施

1、试点示范,稳步推进。各乡镇要按照集中连片建设为主,分散农户自建为辅的原则,精心选择示范点,科学确定新建农房的位置,规模标准和建设时序。合理调整土地和村庄布局。积极开展村庄整治和道路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树立乡镇、村庄新形象,为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示范引路作用。

2、动员各方,帮扶共建。实行“切块包抓、部门包建”

责任制,明确包建部门、责任领导、完成时限,重点是抓好“三改”及街道硬化、绿化亮化、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项目。

3、制定相应优惠政策。一是优先解决改造村户的生活,符合条件优先办理一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户培训转移一个劳动力。二是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

4、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将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工作纳入乡镇与科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建立改造工作进度月通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制度,夯实责任。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7-01-09 20:41 | #2楼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在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财力和农村承受能力的基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和帮助农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的房屋,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坚持集约节约土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

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5、坚持整合资源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设任务

按照省市区统一安排,今年我镇在***月***日前全面完成***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的管理发放

(一)补助对象

****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困难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和我镇的实际情况,确定镇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元,改建、维修住房补助按房屋破损程度分档补助***元至***元。

(三)资金的管理发放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建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倒塌的应改建维修,属局部危险的应改建或修缮加固,属房屋全倒无房居住的应选址重建。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 平方米左右。房屋可按单独建设或连体建设,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有菜地和庭院,有基本家具及其它生活设施,能基本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在醒目位置设置省里设计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档案管理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农村危房发行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必须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改造前、中、后相片、政府补助审批、乡村规划许可等资料整理归档。

(四)督促检查

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项目月进度报告制度,各村每月月底号以前将本月改造进度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号前将全镇上月进度上报区民政局。***月中旬前,镇民政办将年度总结报区民政局。

四、危房改造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月初―**月中旬)。镇政府工作人员会同村干部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因灾倒房户、残疾人特困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严格审批,确定对象阶段(**月下旬)。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民政办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及各审查环节的结果都要在村务栏里公示。确定对象工作于***月底前完成,并将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报区民政局。

(三)组织实施阶段(***月下旬-***月底)。将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各村要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书,同时各村组织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月底至**月上旬)。各村农村任务改造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镇

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月底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对全镇危房改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民政办,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工作。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和规划,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整合资源,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村里实施”的格局,确保全镇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减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城乡用地增减、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调查对象的摸底和认可,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方案设计;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组织资金的发放,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批报。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改水改厕,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实施方案2017-01-09 21:43 | #3楼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2016年4月29日住建部召开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贯彻落实会议要求,认真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切实加强和规范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坚持“县级指导、乡镇落实、农户主体”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以危旧土坯房改造为重点,按照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原则,积极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

二、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对各镇(街道办)前期农村危房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通过自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宣传发动力度不够。尽管做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但是在评定、落实危房对象、补助标准问题上,以及在危房条件、认定程序、审核等环节上,仍有部分群众对政策了解不透不深。

(二)公示不到位。按照政策要求,对享受危房建设农户人员要进行张榜公示,但仍有个别村在这一环节上走过场,张榜公示不到位。

(三)农户建档立卡管理不够完善。

三、改造补助对象和改造方式、标准

(一)改造补助对象。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公示程序,确保补助对象准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等重点贫困户。对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居住或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仍住危房的,不列入危房改造补助范围。对非贫困农户享受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坚决查处,并追缴补助资金。

(二)改造方式。结合群众实际需求,积极探索符合各镇(街道办)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修缮和重建坚持以农户分散分户自建改造为主,选址要避开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确保群众居住安全。

(三)改造标准。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要考虑防范地质灾害因素,农村危房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的标准建设,防止出现超标建房的问题。

四、档案管理

要求各镇(街道办)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始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纸质档案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意见、改造协议等,包含:农户申请,村委会评议记录,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审核、审批表,镇公示复印件,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低保证、残疾证、一卡-通等),竣工验收表,网上信息录入登记表(含照片)。

按照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办)确定专人负责危房改造信息录入,确保做到信息录入真实、纸质档案齐全。同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资料,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无房户、因灾倒房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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