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推荐3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推荐3篇)》。
第一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20xx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精神,农业局同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城乡建设局决定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现按照《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必须体现“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受训农民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阳光工程培训2500人,转移20xx人,计划开办12个专业,即:
1、电动缝纫初级技工培训300人;
2、电脑操作初级培训800人;
3、电工培训200人;
4、会计基础知识培训100人;
5、家政服务员培训100人;
6、餐厅服务员培训100人;
7、建筑工培训200人;
8、汽车驾驶培训200人;
9、保安培训100人;
10、沼气技工培训200人;
11、农机驾驶培训50人;
12、农产品初级加工及贮运培训150人。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阳光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主管农业的xx副县长为组长,由县农业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参与的“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阳光工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严格按照“管培”分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推动与监督下,农业局主要负责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搞好培训单位的招投标,认定培训基地,监督检查培训基地的培训实施情况,开展学员就业情况抽查和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建立项目档案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农民工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培训基地主要负责具体培训任务、日常培训工作、培训后输出就业工作。
3、认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集中一批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认定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基地,确保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按照省阳光工程办“实施方案”对招标基地的招标时间、条件、程序、材料的要求,拟定《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招标公告》,确定20xx年6月20―22日为培训机构投标时间,6月23日为招标时间,6月24日为阳光工程项目认定培训基地,向社会公布招标结果公示时间,取得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必须与县阳光工程办签订承诺责任书。
4、财政资金补助农民。财政资金是用于对参加学习的农民给予补贴,降低农民参加学习的费用,让农民直接受益。如学员以培训券参培,培训基地要照券降低收费标准,如直接拨至培训基地,培训补助资金不能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开支,一定要按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的标准如数补给参训农民。
5、认真组织培训。
⑴培训时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以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5―90天。也可按用工单位要求确定培训时间。
⑵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是我县现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高,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年龄在16―45周岁之间。
⑶培训内容:今年我县农民工培训的重点内容按照培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主要内容是缝纫、电脑、电子、会计、家政、餐饮、建筑、汽车(包括农机)驾驶、保安、沼气技工及农产品加工和贮运等12个专业,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要紧紧围绕有利农民就业,科学设置培训课程。
⑷培训形式:以定点、定向培训为主,各培训基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为前提,主要开展订单培训,保证受训农民转移就业。转移后才能得到国家补助资金。
⑸培训教材:可选用全国统编教材或自行开发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教材。
⑹颁发证书:阳光工程培训的学员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监督管理
为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兑现与省阳光工程办签订的任务合同,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必须做好以下几项相关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培训单位的负责人为阳光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一定要兑现与县阳光工程办签订的“项目承诺责任书”,对本单位的培训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
2、建立培训就业台帐制度。培训基地必须建立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培训台帐内容包括受训农民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转移就业台帐说明就业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按县阳光工程办的要求汇总,培训台帐、就业台帐一式两份,自留一份,交一份到至县阳光工程办。
3、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的单位名称、培训专业、收费标准、资金补助等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92―7221347),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培训工作月报告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将不定期检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对确实难以完成培训任务的,将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整个培训任务落实。同时,县阳光工程办要求培训基地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每月至少报告一次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培训的工作经验及典型事迹等信息情况,以便县阳光工程办向省阳光工程办汇总汇报。
五、开展检查验收
为确保完成阳光工程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阳光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县阳光工程办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培训基地的培训转移就业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受训农民转移就业率低于85,或违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政策、规定和政府扶持资金使用原则的培训基地,将取消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基地资格;对项目实施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将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
第二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嘉祥县委、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三重”项目实行绩效考核的意见》和《嘉祥县20xx年大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努力实现跨越赶超。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化的绿化理念,着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示范乡镇”。
二、任务目标
20xx年全镇计划植树32.2万株,造林1360亩,其中荒山造林260亩,成片造林500亩,用材林100亩,经济林200亩,完善农田林网化面积6000亩,新发展苗木花卉基地300亩,绿化示范村3个,四旁植树6万株,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1个,实现林权抵押贷款200万元,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荒山绿化
丹凤山总面积600亩,在前些年绿化补植的基础上,重点治理山体南部,面积200亩,涉及到西石人、雷山、东石人、刘山口四个行政村,计划栽植侧柏7600株,金太阳杏、核桃1800株。
(二)洙水河绿色屏障建设工程
主要涉及黄庄、张庄、南马、苏营、兑店、路庄、宋楼、宋庄、前牛、马庄、酒庄11个行政村,总长度9.8公里,绿化面积780亩,需栽培各类苗木4.6万株,河口线需栽植2行垂柳。
(三)经济林建设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根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好、效益高、见效快的优质果树品种,主要在长集村北新建核桃、黄金梨果园300亩。
(四)绿色通道
着力抓好327国道两侧的绿化工程,以市、县公路局为主体,镇政府和村全力配合。每侧按照乔灌结合,常绿和落叶相搭配的原则,建成高标准绿色通道工程。
(五)苗木花卉基地建设300亩。长集新发展苗木基地120亩,窦坊100亩,酒庄80亩。
(六)以姚庄薛姚大洼为重点,今春完善林网化面积6000亩,需补植优质速生杨4700株。
(七)绿化示范村建设
按照“村边林化带、街道林荫化、庭院花果化、隙地全绿化”的要求,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村边、街道、庭院、公共场所、四旁隙地等全部绿化,辖区农田高标准林网化。每个村内街巷两旁栽植1―2行乔木,株距4米,重点以法桐、国槐等绿化树及柿子等经济树木为主。农村学校和公共场所绿化,重点栽植以杨、柳、槐、大叶女贞等为主的乔木树种,适当点缀花草、灌木,做到树内有景,树外有带,庭院有花。年底验收合格后,奖励现金一万元。重点做好贾海、谷庄、姚坊3个行政村的绿色村庄建设。
四、保障机制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二)加强领导,明确奖惩
1、为切实加强对大绿化重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林业、水利、农委、党政办、财政所、服务区书记为成员的大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重点做好绿化工程的实施、督导和奖惩等工作。
2、全镇评出“绿化示范村”,年底奖励现金一万元,对新发展的特色林果生态园给予扶持,集中连片新发展经济林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连补3年。
3、对于集中连片发展绿化苗木基地或经济林3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5000元,服务区20xx元。
4、对于集中连片发展丰产林2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20xx元,服务区1000元。
第三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各乡(镇)妇联,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省、市妇儿工委关于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的通知精神,实现全县城乡8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能接受一次常见妇科病检查的项目工作目标,提高全县城乡妇女的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充分利用农村和社区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的管理服务体系,以乡镇为单位,80%以上(40%/年)已婚育龄每两年接受一次免费常见妇科疾病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扩大到老年妇女,可以增加妇女宫颈癌、乳房疾病等检查项目,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发现、早治疗。
(二)任务
1、普及妇女生殖保健知识,针对妇女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面向妇女和家庭的性病、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妇科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树立健康生活新理念,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2、加大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力度,组织医疗单位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常见妇科疾病的检查。加强对妇科病的预防和监测,掌握妇女妇科病的患病情况,提出干预措施。
3、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和妇科病检查的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率和妇女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覆盖率,降低妇科病的发病率。
二、检查项目和经费保障
(一)检查项目
基本检查项目(免费项目):包括妇科常规体检和阴道分泌物检查。
选择检查项目(收费项目):结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有选择的增加检查项目,以提高妇女妇科病检查质量。检查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暂行)》执行,全县统一标准。
(二)经费保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每一至二年接受一次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经费按《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支付;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常规妇科疾病检查,按实际检查人数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次10元的补助。
三、组织实施
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县妇儿工委是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妇女病检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并纳入“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成效的评价。县卫生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共同配合,推动我县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的开展。
乡镇政府要做好妇女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工作。为方便妇女就近接受检查,原则上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由妇女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体承担,负责体检的医生要认真规范填写《妇女健康促进项目体检档案》,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严防交叉感染,对患病妇女做好诊治和随访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将《妇女健康促进项目体检档案》纳入农民健康体检的家庭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建立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报表制度。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与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实行有机结合。
县妇幼保健所是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和常见妇科疾病检查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者,负责常见妇科疾病检查人员的培训、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质量控制。通过下乡巡回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县妇幼保健所要加强监督指导,严防交叉感染,及时掌握我县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动态以及常见妇科疾病的发病趋势,分析原因并制定干预措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实行季报制度,县妇幼保健所要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信息,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向县妇儿工委、县卫生局、县财政局上报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报表,同时上报市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
各医疗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做好疑难病人的会诊、转诊和治疗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规划、管理和质量控制;协调组织疾病检查工作的技术队伍和配备有关设施,确保人财物各项保障措施得到落实;加强对常见妇科疾病检查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负责对实际检查人数的统计上报及项目的绩效评价等工作。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充分发挥网络健全的优势,编印发放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手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普及生殖保健知识。
县妇联积极配合做好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组织动员工作,各乡镇妇联、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驻村责任医生负责提供常见妇科疾病检查人员的名单并组织动员妇女接受常见妇科疾病检查。
县总工会负责协助督促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女职工每一至二年一次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的组织发动工作,并建立卫生保健档案,推动《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
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该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专项经费绩效评价的指导,并对评价结果进行评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拨付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评估
建立省、县、乡三级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将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率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县妇儿工委将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列入“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的内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评估,促进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