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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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篇1: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2

上饶县第七中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我校决定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通过在全国青少年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推动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

二、活动主题 :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组长:张禹芳

副组长:徐新训 沈大战 丁丽华

成员:政教处八年级年管会八年级班主任

四、活动对象:八年级全体学生

五、活动安排

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的活动分五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13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学习阶段

各班在班主任、政治老师的安排下,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2013年青

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学习参考题。

2、第二阶段(2013年9月29日):初赛

安排学生考试,组织教师批改,各班选出优秀学生3名参加复赛 地点:各班教室

备注:没有参加的班级,按每学生0.01分扣除班级考核分

3、第三阶段(2013年10月9日):复赛

复赛时间:2013年10月9日下午2点15分。

地点:合班教室二楼

4、第四阶段:决赛

从复赛中选出12名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时间:2013年10月15日2点15分

地点:合班教室二楼

活动准备:

(1)会场布置及设施设备的落实

(2)竞赛试题

(3)主持词及活动安排

(4)宣传:吴珺

活动程序:

(1)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目的意义及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评委。

(2) 主持人宣读比赛程序及规则,请检查抢答器。介绍决赛比赛规则。(每队基础分100分)

①必答题:每队3道题,由3位选手分别回答。每题10分,在5秒钟内作答,答错不扣分。(公布成绩)

②抢答题:共计10道题,每题10分,在主持人传达口令后5秒钟内作答,答错或者规定时间不作答倒扣10分(公布成绩)。

③风险题:共计20道(另准备8道预备题),分10分值、20分值、30分值题。每队自由选择分值题,在主持人传达口令后5秒钟内作答,答错或者在规定时间未作答,扣去相应分值。

④必答、抢答、风险题必须在念完题后10秒钟之内开始作答(计时

组)。

抢答题必须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方可抢答。

每道题答题结束,必须说回答完毕。

必答、抢答主持人判断对错。风险题由评委组裁决。

(3)等待比赛结果,评委点评。

(4)颁奖仪式

4、第五阶段

选出六名选手代表上饶县参加上饶市的决赛

六、活动工作组:

1、总指挥:徐新训

2、评委组:政教处 八年级年管会

4、主持人:学生

5、记分组:政教处

七、道具

抢答器、记分牌

八、宣传语

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篇2:小学生法制教育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新舟小学2015年学生法制教育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根据齐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普及小学生法制知识,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努力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现将本次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5年5月22日下午第三节和第四节

二、比赛地点

三楼会议室

三、参赛对象

三至六年级学生,

四、安全知识竞赛小组

组长:向跃

副组长:夏仁平 罗方

成员:邹文康[负责考场设置和安排]

刘伟书 (负责考试的试卷发放和考试时间)

各班主任(负责组织考试和监考)

五、具体要求

1、各中队认真组织本次活动,各中队选出1名学生参加竞赛,学生人数上70人的班级选2名学生。

2、各工作人员务必参加本次活动。活动当天参加本次活动的监考和阅卷等工作。

3、本次比赛以笔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填空题,判断题,连线题,问答题。

六、奖励办法

学校组织阅卷,评出奖项。三年级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四、五、六年级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给予表彰奖励。

新舟小学 2015.5.11

篇3:谷里中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谷里中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为了推进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推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我校决定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时勇 副组长:叶远存

组员:王超及各班班主任

二、请法制副校长叶远存做法制报告。 三、各班利用班会、晨会学习法律知识。

四、竞赛形式:本次竞赛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40分钟。 五、竞赛活动时间:2013年10月20日。 六、竞赛活动地点:谷里中学大操场。 七、竞赛内容:《谷里中学法律知识竞赛试题》。 八、活动要求:

1、本次竞赛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政教副校长叶远存具体负责,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做好组织竞赛的各项工作。 2、参赛人员范围:六七八年级全体学生。 3、参赛率达到应参赛人数的100%。

谷里中学 2013年10月

万店镇中心学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成绩

六年级成绩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出自:百味书屋

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党员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银行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举办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语文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第二篇:法律知识竞赛的策划方案

法律知识竞赛的策划方案

一、活动主题:

促进在校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促进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

目的是通过此次活动提高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基础知识。

三、参赛对象:

科技学院所有学生。

四、时间:

4月27日晚6:30(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五、地点:

行政楼六楼多媒体教室。

六、大赛组成团:

江西科技学院第二届法律知识竞赛由学工处、院团委、各系老师和院学生会、各系学生会成员组成,纪检部负责对整个活动自始至终的策划、宣传、组织、现场秩序维持、申请经费、经费预算、采购所需物品等事物的管理和安排。院学生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评委组成:

1、此次竞赛主席由王学东院长担任。

2、本次竞赛由团委书记胡轶、院学生会主席郭先龙及系法律老师担任评委。

3、本次竞赛评委会必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处评判。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服从安排,如果对大赛结果有任何不满意可现场向学生会或老师提出,或者在结束后再向学生会反映,如果当场态度恶劣,无理取闹,于以劝出场外或取消参赛资格。

八、大赛规则:

1、竞赛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抢答题、自救题四部分组成,题型有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

2、每系都有100分作为基础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得出最后得分。

3、必答题共30题,每队5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15秒,各队轮流作答。每队3名队员按从左到右顺序轮流独立回答,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补充,答对加10分,答错或答题超时不加分也不扣分。

4、抢答题共10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在主持人读题期间就可进行抢答,答对加10分。在抢到题后,5秒内不能作答或作答超时、答错,扣10分,并将该题的答题机会给予现场观众,观众答对的将获得纪念品一个。抢答以起立的方式进行。由最先起立的同学回答问题。答题队员可共完成题目,一个主答,同队队员可以补充。参赛队如3次抢到题后不能回答或回答错误的,则取消该队的抢答资格。

5、风险题,共12题。各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题目前同时押分,有10,20,30三个分值,然后由各队轮流回答。队员可共同完成,一人主答,同对队员可作补充。各队均有两次机会,须押分,属必答性质,答题时间为30秒。答对得所押的分值,则加相应的分值,超时、答错、不答的扣所押的分值。

6、自救题:题型为案例分析题,每队一次自救机会,分值为30分,各队自行从1―6题中选择自救题目。由积分最低的队先选题作答,一人主答,同队队员可作补充。该题由评委商议后作出最后打分。

九、奖项设置:

1、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2、个人奖项:设最佳答辩手三名

3、组织奖,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依团体总积分评选)

4、本赛事结束后,院学生会将颁发证书以及奖品予以奖励

第三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活动能成功举办,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其实就是针对活动相关的因素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活动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迎接第35个“6.25”全国土地日,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的水平和业务能力,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6.25”土地日前夕,在全局开展一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学政策、比业务、促服务为主题,进一步促使干部职工将有关当前形势和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及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各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良好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竞赛时间安排

1、20XX年6月1日前请各参赛队将参赛名单报到办公室。

2、比赛时间为20XX年6月20日。

三、竞赛地点

局六楼会议室

四、竞赛内容

国土资源相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政策。

五、参加竞赛范围

局机关18人组成6支代表队,通过抽签方式产生具体分组。

六、竞赛形式

本次知识竞赛设个人必答题、抢答题、小组必答题、风险题、加赛题、观众互动题六种题型。每个参赛队基础分为200分。答题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或不能回答的,将不得分或扣分。

(一)个人必答题

由各参赛队员按座次顺序,每人依次回答,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答题过程中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暗示,否则视为违规,违规不得分,此题作废。

(二)抢答题

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各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方可抢答,可由队中任意一名队员做答,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不能回答或提前抢答均视为违规,违规则扣10分。

(三)小组必答题

每题分值为20分,答题时间为40秒,答对加20分,可由参赛队任意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

(四)风险题

本次比赛风险题按抽提号决定所答题目,设20分、30分、50分三个分数段,答题时间为60秒。各参赛队自愿选择不同分值的题目,可由任意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答对加相应的分数。在规定时间内答错题或不能回答倒扣相应的分数,有争议的答题最终由评委会给出分数。

(五)加赛题

加赛题是在参赛队发生积分相同情况下使用的题型,以抢答的方式进行,加赛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方可抢答,可由队中任意一名队员做答,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不能回答或提前抢答均视为违规,违规则扣10分。

(六)观众互动题

观众互动题是主持人对现场观众进行的问答题,每个环节结束主持人对现场观众进行提问,第一个举手回答的观众进行答题,答题正确发放纪念品一份。

竞赛中发生名次并列情况,将用加赛题通过抢答方式决出名次。加赛采用突然死亡法,先抢到答题权并答题正确的参赛队胜出。

竞赛期间,答题正误及抢答是否规范由主持人裁定,主持人不能判定时,由主持人请求评委会裁定。竞赛期间发生争议,由评委会裁决。

七、竞赛要求

1、各参赛队不得带任何相关资料上台比赛,应在竞赛开始前15分钟到赛场检录,没有检录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比赛开始后不得更换队员。

2、各参赛队员及观众要做到讲文明,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准喧哗,手机等通讯工具要关闭。

3、参赛队员回答问题时要使用普通话,声音洪亮,答题完毕要说“回答完毕”,回答不出要说“不能回答”。

4、当某队在答题时,观众、评委、主持人等一切非参赛队员不得提示参赛队员不得干扰其回答,否则将取消该队此题答题资格。

5、场上参赛队员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决,如有争议问题由参赛队的领队提交竞赛评委会,竞赛评委会享有最终裁决权。

八、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团体一等奖1个;团体二等奖2个;团体三等奖3个。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竞赛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同时负责评委会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

十、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准备,积极参与,确保此次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二、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各股室要以这次知识竞赛为契机,认真准备,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其中,努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从服务群众、提高素质着眼,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努力做国土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各参赛股室要安排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将本次活动做为一次业务学习的方式,要求全员按时到场参与竞赛活动,不准请假。

第四篇: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毕节学院法律知识竞赛

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青少年学 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五”普法规划的精神,毕节学院政法学院特主办此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旨在通过此次活动能在我校广大学生中掀起一个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高潮。以坚持“厚德重教、德法并举、知法用法、修身养德”为原则,引导学生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

本次竞赛目的在于提高我校大学生的法律观念,提升学生学习、了解法律的热情,争取帮助学生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具体比赛程序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毕节学院政法学院

承办单位:维权协会

二、 组织领导

(1)顾问组

总 顾 问: 漆国江 (毕节学院政法学院院长)

顾问: 卢玲 (毕节学院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

常务顾问: 李静 (毕节学院政法学院团总支书记)

左绣柒 (毕节学院政法学院教师)

(2)组委会

组长:何文俊(毕节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

陈涉(毕节学院政法学院教师)

安鹤飞(毕节学院政法学院政治辅导员)

王滔(维权协会会长)(18744902373)

王晋黔(维权协会副会长)(18744900292)

徐梅(维权协会副会长)(18744903105)

副组长:陈祥(维权协会策划部部长)

梁萍(维权协会会长助理)

阮印(维权协会文艺部部长)

靳海云(维权协会文明义务团团长)

徐晓冰(维权协会3.15服务部部长)

李长建(维权协会宣传部部长)

涂薇(维权协会组织部部长)

成员:范成功(维权协会策划部副部长)

胡灵(维权协会外联部部长)

冯林梅(维权协会宣传部副部长)

张蓉(维权协会组织部副部长)

组委会办公室:苏厚菊(维权协会办公室主任)

郑爽(维权协会办公室副主任)

穆元孝(维权协会办公室副主任)

三、参赛要求及其活动相关安排

1. 参加对象:拥有毕节学院学籍的全体在校学生

2. 参加方式及要求:比赛分初赛(法律知识笔试)与决赛(从初赛中选出10

组优秀选手进行法律知识竞赛)。各院首先在院内举行选拔,每学院推荐至

少2组选手参加初赛,每组三人。

3. 报名方式:各院在2011年11月20日前请把参赛组名

单发政法学院在线办公李静老师处或交给维权协会会长王滔(联系电话:

18744902373),便于活动安排。

4、比赛时间:初赛2011年11月26日上午9:00到11:00

决赛2011年12月10日下午14:30到17:30

5、初赛地点:绣山B栋10

1、10

2、10

3、10

4、105教室

6、决赛地点:学院大礼堂

7、竞赛知识范围:知识要点及题型会下发各院在线办公,请注意查看。

8、特别要求:初赛时,请准时到场,带好准考证和学生证,保持考场安静,不

交头接耳,不左顾右盼,不要作弊。认真答卷,卷面上保持清洁、请用规范字

书写。

决赛时,请决赛选手和主持人在决赛时间前10分钟到学校大礼

堂,要求政法学院的所有同学以及维权协会的所有会员务必都参加观看。保持

赛场安静,组织签到与签退。

9、 决赛活动流程:

(1) 领导讲话

(2) 主持人宣布比赛开始并主持法律知识竞赛

(3) 比赛结束

(4) 评委做出点评

(5) 现场颁奖

五、 奖项设置

一等奖1组奖金200元加荣誉证书

二等奖2组奖金150元加荣誉证书

三等奖3组奖金100元加荣誉证书

优秀奖4组荣誉证书

最佳表现奖1名荣誉证书

观众奖5—10名笔记本

六、 宣传工作

请学院党团委宣传部安排毕节学院大学生记者团进行采访报道,并在毕节学院、毕节学院团委、政法学院、各个学院团总支网站、各学生社社团网站进行报道。

毕节学院团委

政法学院团总支

维权协会

2011年11月1日

第五篇:法律知识竞赛方案

书院中学初一年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策划书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四五”普法规划的精神,我们在我校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包括法律意识有关的社会调查、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小报的宣传等。在我校广大师生中掀起一个自觉学法、懂法、用法的新高潮。

一、活动目的

“厚德重教、德法并举、知法用法、修身养德”,促进广大学生掌握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促进健康成长。

二、活动主题:“学习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

三、主持人:初一思品备课组组长

四、评委老师:祝水月、方燕、张根土、冯小飞、汪菊仙

五、活动时间、地点:

劳动节后第一周,具体时间另作安排;初赛于每个班级教室内进行,决赛赛场放在报告大厅。

六、参赛对象及形式:

此次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轮。

初赛:以班级为单位,每班八名参赛,取前三名。

决赛:以班级为单位,一个班为一个代表队,每队三人,组队参加。(10个班级共30人参加决赛。)在代

表队中,取前三,即冠军队、亚军队、季军队。

初赛形式:出一份试卷,约50道题目,大部分为判断和选择题。

决赛形式:

1、现场抽签决定答题先后(例:抽到“1”的为第一队,首先答题)。PPT展出1—10个数字,

答题队的指定代表来选其中一个数字。每个数字包含题数与分值都相同,难易也相当。(共50分)

2、才艺表演:围绕法律主题的朗诵、演讲、小品等才艺节目表演。(共50分) 评委点评:祝水月老师

七、比赛纪律:

1、尊重他人,讲文明、懂礼貌。

2、选手回答问题必须先举手、后站立,答题完应说“答题完毕”,不可再作补充。

3、各参赛队伍必须服从评委及主持的一切评判和指挥,严禁出现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否则将对违纪参赛队伍进行扣分或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4、比赛时,除参赛队队员之间可以代替队员回答和给予提示外,其他人员不准作任何提示,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题的回答成绩,并对相关观众予以警告,勒令离场。

八、奖项评选:

总成绩前三队,学校将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关奖品。

九、宣传、信息报道:李碧华、洪熠老师

初一年级思品备课组2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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