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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保安管理制度
一、各任课教师、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二、每天上午9:20―3:40,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全体师生不得外出,由值班人员将大门锁住,并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三、值班人员将大门锁住,不得放外人进入校园,对滋事扰乱者劝其返回,不听劝告者即使报告镇派出所,电话()
四、节假日、双休日,校园每天24小时封闭,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开门,严禁闲散人员入内。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校领导请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从事其它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不得约校外闲散人员到值班室玩耍、闲谈。
七、值班人员在夜间不定时、不定期到校园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时做好交接班手续,手续不清不得离开。
九、对不遵守本制度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按学区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篇: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保安制度。
第二条保安人员的服勤,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三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服勤时间,由保安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保安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保安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保安课核阅。
第六条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保安登记进出。
第九条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第十五条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经保安签认后之放行单由保安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第十六条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条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第十八条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第二十一条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第二十五条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三篇:保安工作规章制度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开、关园门。
二、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三、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园属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四、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外来人员不能在园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批准。
六、门卫人员必须监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幼儿接送时间,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严防幼儿走失。
第四篇:保安职责管理制度
一、新招收的保安人员准备上岗,必须进行“应知应会”和“管理规范”教育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
1、公安部及省、市有关保安服务业的文件;
2、我国保安业与本公司(本单位)的现状;
3、保安服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
4、保安员的条件、职责和纪律及礼仪、奖惩制度;
5、本岗位保安服务的基础知识等。
二、保安员岗位学习指上岗后完成本岗位保安任务,更好地掌握本职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的进一步学习。
学习内容包括:
1、保安基础知识,如在执勤中对各种治安问题的预测、控制和处理的.知识;
2、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原则和方法;
3、擒敌格斗、防卫术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运用;
4、法律的基本常识;
三、本岗位专业知识;如企业等保安服务的专业知识。
1、坚持优质服务、文明执勤、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公司声誉;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完成领导赋予的岗位任务和其他任务;
3、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军事训练,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法制观念和业务技能;十二、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责任区;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
第五篇:保安规章制度
一、 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保安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和部门经理、主管的'管理,否则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开除。
二、 穿工作制服戴工号牌上岗,且衣着整洁大方。
三、 严禁衣冠不整,穿拖鞋进入酒店。
四、 不迟到、早退,不擅自脱岗,不睡岗。
五、 上班期间不得吃零食、吸烟、看小说。
六、 严禁保安员到前台闲聊、嬉闹。
七、 手机必须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突发事件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短时间内赶到。
八、 消控室必须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九、 辞职者必须履行辞职手续,即提前一月写辞职报告上交管理人员同意后安排离岗日期。
十一、调休请假者必须持请假条,请假一天由主管批准,两天以上由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十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登记出入车辆。停车场车辆必须停放整齐,严禁自行车、摩托车乱放,如有乱放应及时整理。
十三、在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自己的直属上级不在场,又必须解决时,可向上级主管、经理、值班经理请示或反映。
十四、夜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好记录,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向值班经理反映。
十五、不得对上级安排的任务无顾拖延拒绝或终止完成。
十六、严禁保安员酗酒、闹事,否则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