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社团部门的规章制度(范文五篇)

时间:2024-05-09 22:30:08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26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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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社团的规章制度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使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要求

1、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生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社团活动前要制定工作计划,简要注明本学期拟开展的活动计划,报学校政教处审核。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4、各社团开展活动要紧扣社团宗旨,以提高社团会员的技能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开展有悖于本社团宗旨的活动。

5、社团活动要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能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6、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7、每次活动,要邀请家长、老师或社会志愿者担任社团活动导师以保证活动安全。

二、活动实施

1、学生社团在组织各项活动之前须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组织社团活动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生社团按工作计划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必须在上交政教处备案的社团活动计划中注明并得到政教处或学校的同意;如属临时性或特殊情况的活动(含外出活动)需就该项活动向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政教处和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开展。

3、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首先向政教处申请报批:

(1)、全校性的比赛及其他活动;

(2)、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3)、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申请举办上述活动须在活动两个星期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生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负责人;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指导教师意见;组织方式;

4、学生社团不能开办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

5、社团开展活动,凡是名称或组织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必须经过政教处批准。未经许可,不得组织跨校性活动,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和学校报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

6、活动负责人要统筹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三、其他

1、活动结束后,社团的负责人须及时进行记录总结并保留有关资料。

2、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署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项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图画和标志。

第二篇:社团的规章制度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社团部设部长一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

2、社团部设副部长一名,负责协助部长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3、每个社团社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总结;

4、每社团设副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的日常管理、评估、考核,并协助社长开展工作;

5、每个社团有干事若干,在组织、宣传、活动等方面协助社长工作。

二、关于社团成员管理:

1、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期的第一周、第二周;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入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由社团将本社的新社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等资料上交社团部。

2、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社团成员拥有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享有转会的`权利。

3、社团活动转会制度:

需要转会的成员到各自的社团领取“社团转会申请单”,经原社长、指导员老师和新社长分别同意签字后交至社团部,社团部批准后办理转会手续,予以转会。

三、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1、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需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交社团部审批,活动后要有总结。

2、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

A、漫画社、戏剧社、计算机协会、音乐社、英语协会、电视台、摄影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为每周一次常规活动;

B、广播站每天进行活动;

C、“执雅”报社每学期出两期《执雅》;

D、“雅风”文学社每学期出两期《雅风》文学杂志;

E、英文杂志社每学期出一期《Wings》杂志。

F、心理协会每学期出两期《心岛》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的总结:副社长在每次活动后都必须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并与社长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例会前一周上交社团部;

(4)社团活动的检查:部长与副部长将对各社团活动不定期进行抽查(至少一周一次),主要检查活动质量和纪律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作为五・四优秀团干评比的依据之一。

四、关于社团例会管理:

1、社团部例会制度:社团部会定于单周的星期一召开,各社社长副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部部长对两周来各社活动进行总结,再由各社长发言,谈心得体会,大家讨论帮助其工作上的困难;

2、各社团例会管理:各社团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活动情况,讨论本社的活动安排。

五、关于社团奖惩制度:

1、每年五・四青年节将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的评比;

2、凡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取的荣誉的成员可进行评比;

3、不遵守社团章程,一期三次不参加社团活动的将给与除名处理。

第三篇:社团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第三章聘请范围

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

第四章聘请程序

第五条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及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聘请。

第六条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第七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要求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活动至少两次,或通过见面会、授课、演讲等形式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十一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社团建设指导小组二课证发放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手册规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级内必须参加一项团体活动,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于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或对社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发放第二课堂活动合格证书。

第二章二课证的发放

第三条社团根据其会员参加例会、社团活动以及维护社团荣誉负责社团任务等方面综合表现制定评比细则;比如一次例会扣一分等。

第四条严格执行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二课证发放制度,按年终评定的二课证发放比率上报人数。

第五条二课证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社团内部考核获90分以上会员可获得优秀二课证(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优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内。

第三章二课证的'管理

第六条二课证的上报要及时、合理、不做假。

第七条获得二课证的会员社团负责人要及时公示(会议通知、张榜公告、上传网站等)。

第八条二课证相关资料要作为社团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第四篇:社团的规章制度

1、文学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纳新”办法处理。

2、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

5、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

6、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

7、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应尽义务,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8、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观念,搞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偏见和矛盾,不应有个人主义,应服从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向社长,副社长,或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反映,以求解决。

9、日常工作实行操行分制度。

第五篇: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共同协商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联工作、社团管理的根本制度,对组织具有最高效力,任何社团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的定义

社团联合会是隶属我校团委的学生社团联盟组成的综合性管理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中文全称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中文简称“社联”,英文简称“AU”。

第五条、职能:管理、服务、协调。协助团委管理社团,负责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性质:学生社团联盟综合管理组织。

第七条、宗旨:发展社团文化,一展一中风采。

第八条、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九条、负责制:实行全体干部责任制。

第十条、管理制度:本章程以及团委规定的其他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社联干部产生制

(一)聘任制。指组织针对每年高一新生进行公开招聘;

(二)选举制。指候选人在本组织至少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由主席团召开会议进行投票选举;

(三)社联干部聘任程序

1)参加面试;

2)参加笔试;

3)试用考核;

4)主席团复核;

5)申报团委;

6)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7)逐项进行,一项不过则被除名。

(四)社联主席选举办法

主席为组织核心领导,担任者是否具有职业素质与能力将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决定我校社团联合会的发展,因此主席候选人考核更为严格。以下为候选人要求:

1)候选人在本组织必须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

2)候选人无犯法、违反校纪校规以及被学校记过处分记录;

3)候选人热衷组织事业,敢想敢做,敢为敢当,敢闯敢拼;

4)形象良好,为人正直,品德端正,思想健康,乐于奉献,勤于协调;

5)有较强的策划、管理、领导、执行能力;

6)必须通过主席或主席团的秘密严格考核;

7)必须获得主席或主席团提名;

8)无兼任其他部门职务;

9)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校团委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0)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主席团会议通过,主席团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1)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团委书记批准本章程可授权主席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2)非特殊情况不建议执行第9)、10)、11)项。

第十二条、社联干部任期制:所有社联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联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十三条、社联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办公室、财政部、外联部、宣传部。

第十四条、会员组成

由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的合法的本校社团组成。

第十五条、社联常驻地址

凯里一中办公楼一楼107室。

第二章:社团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定义

我校社团是学生根据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十七条、社团名称格式:XXX社团或XXX协会。

第十八条、职能:管理、组织、执行。丰富学生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九条、性质:隶属我校团委并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管理的群众性、非盈利性组织。

第二十条、宗旨:根据社团类型自定义。

第二十一条、社团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二条、管理制度:社团自身管理章程和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即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负责制:实行全体社团干部责任制与社长负责制相结合。由社长统一领导,副社长以及各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社团干部任期制:所有社团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团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二十五条、社团机构设立

成员大会、社长、副社长、各大部门等。

第二十六条、本组织内会员、干部一律平等。

第三章:社团联合会会员

第二十七条、会员管理纲要

《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与《社团分管制》。

第二十八条、会员条、件

(一)自愿加盟,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

(二)会员属我校社团,社团社员为我校在校学生;

(三)社员不少于10人,相关管理条、例齐全;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宪法,承认并拥护我社团联合会章程;

(五)社团经正当程序申请成立,注册资料齐全;

(六)自愿履行会员义务。各成员均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本章程规定义务;

(七)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则视为非本组织会员,学校将不承认其成立。

第二十九条、会员权利

(一)享有会员代表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社联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三)参加任何属于会员范围参与的活动;

(四)共享组织资源以及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

(五)优先享有社联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与冠名权;

(六)享有组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或表彰;

(七)享有团委、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三十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社联章程以及活动主办方的合理规定;

(二)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管理领导;

(三)认真完成社联主席团、各部门交办或委托的事务;

(四)会议按时到场;

(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六)尽力帮助组织内需要帮助的会员;

(七)与组织会员处理好关系、团结一致,避免不必要冲突或摩擦;

(八)为组织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信息与资料;

(九)维护组织荣誉与利益;

(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以及部门的决议;

(十一)履行团委、社联规定的其他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会员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撤销或取缔要求;

(二)接到会议通知或会议邀请,无故不参加或迟到累计达三次,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直接罢免其社长;

(三)一学期举行活动累计不达三次,团委书记或社联主席团有权予以该社团撤销处理。活动前不交《活动策划》,活动后不交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照片则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四)不满足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中的任意一项,不履行第三章第三十条、中的应尽义务,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五)社团一学期被举报累计达3次以上的社团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六)管理混乱或从事不正当活动,影响恶劣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七)社团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与组织长期不联系,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八)不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九)出现其他应予以解散情形;

(十)社团被撤销后,严禁个人或集体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第四章:各类办事程序

第三十二条、社团成立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认真填写《社团成立申请表》,起草社团管理章程;

(三)向社联提交《社团成立申请书》以及社团管理章程,阐述自身条、件;

(四)等待申请结果;

(五)聘请指导老师;

(六)向社联领取《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

(七)社团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则自动视为我校社团联合会会员;

(八)校团委准许成立,再执行(五)、(六);

(九)性质宗旨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予成立一个。

第三十三条、社团社长换届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长换届申请表》;

(二)召开全体社员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杜绝等额选举,并为保证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必须邀到社联主席团或办公室参加会议作为公证人;

(三)认真填写《社长换届申请表》书;

(四)社团指导老师批准签字;

(五)提交《社长换届申请表》;

(六)等待回复;

(七)开始试用新社长;

(八)试用期半学期结束,考核通过,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九)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本章程进行换届选举时,应由社联在全校公开招聘,在尚未选出社长时由社联委任管理。

第三十四条、社团举行活动程序

(一)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

(二)认真填写《社团活动策划单》;

(三)将活动策划单提交分管本社负责人,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决定举行与否;

(四)举行活动。记得拍照或录像;

(五)活动后打扫场地卫生;

(六)在活动结束当周将活动总结书以及照片(电子档格式)或视频上传组织邮箱或上交到社联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七)无活动总结书、照片、视频则或不按期将照片、视频传到组织邮箱或上交到办公室,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八)接到主席团批准回复后方可举行活动;

(九)《社团活动策划单》至少提前两天上交分管本社负责人。

第五章:岗位职责与人事任免

第三十五条、主席团

(一)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利机构,拥有最高决定权,对组织负责;

(二)主席团职能为“领导、管理、监督”;

(三)主席团全面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主要负责学生社团总体的领导、管理、监督;

(四)主席团会议若有因故缺席,会后缺席人若对决议有意见,则会议所做决定视为无效;

(五)主席团组成:由1名主席和3到5名副主席组成。

第三十六条、主席团职责

(一)任免组织各级干部以及决定人事调动;

(二)唯一有权授予组织各部门、各级干部、社团以及社团干部合理、合法权力;

(三)唯一有权解释组织章程;

(四)有权决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大会议程;

(五)有权签发各类文件,提名各类证书获得者;

(六)有权听取社联干部以及社长汇报工作;

(七)批复由各社团或办公室提交的各类申请;

(八)表决由办公室起草的各类文件;

(九)初审社团成立申请并及时向团委申报;

(十)审议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和预算或决算;

(十一)审议并表决组织制度实行或章程修改案;

(十二)全面负责我校社团活动的进行;

(十三)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审议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表彰;

(十四)负责各类活动的监督、指挥;

(十五)负责协调社团同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十六)负责检验核实由办公室提交的各类数据资料信息;

(十七)监督组织各大部门以及各社团的工作;

(十八)定期向校团委书记、团委属分管社联书记汇报工作;

(十九)决定社联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其他规章或团委授予的合理、合法职权。

第三十七条、

主席为组织最高领导兼学生社团联合会属团委部门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责为:

(一)全面统筹组织工作;

(二)对外代表组织;

(三)签署主席团重要文件;

(四)审核办公室提交的预算和决算;

(五)唯一有权对干部考核进行评定;

(六)有权主持会员代表大会;

(七)有权召开、主持组织所有会议;

(八)有权支配社联各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九)有权拟定社联的工作计划、目标;

(十)有权批准社联所有支出;

(十一)有权听取各部门以及社团的工作汇报;

(十二)有权代表校团委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十三)负责社联干部考核工作;

(十四)监督组织所有决议的执行;

(十五)传达校团委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完成团委部署任务;

(十六)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十七)行使团委、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其他规章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副主席

(一)协助主席全面开展社团工作;

(二)主席不在时,征得主席同意代表主席行使职权;

(三)在主席离任时,本章程授权为主席候选人;

(四)认真贯彻落实《社团分管制》,开展所分管社团工作;

(五)具体负责分管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有权召开所分管社团会议;

(七)有权代表主席团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八)传达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执行文件要求;

(九)监督社团社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席汇报;

(十)认真完成主席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事务;

(十一)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十二)团委、主席或其他规章赋予的职权。

第三十九条、办公室

办公室为社联常设执行机构,其职能为“执行、服务、协调”。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到四名。

(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为社联首席执行官。其职责为:

1)全权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决议;

2)全权负责每学期社团注册,以及社长联系变更登记工作;

3)有权代表社联签发非行政性文件或函件;

4)负责组织办公室起草、编辑活动策划书、总结书以及各类文件;

5)负责制定社联各大部门办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6)经主席团授权负责组织办公室干部起草社团联合会章程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7)负责社团信息资料管理建档、归档和档案管理;

8)负责组织社联办公室干部旁听记录大型会议、活动以及建档工作;

9)负责学生部长级干部培训;

10)领导、管理社联各大部门,总揽各部门大权;

11)有权召开并主持社联部门大会以及分管社团部门大会;

12)具体负责社联各部门以及分管各社团部门运行;

13)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4)监督社团和社联各部门的工作以及大会决议和相关文件要求、指示的执行情况;

15)准备本届经费预算与决算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16)管理组织贴吧、微博、QQ以及网页;

17)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18)协助主席团履行职责;

19)认真完成主席团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事务;

20)行使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主任履行其职责;

2)协助主任筹备所分管部门会议;

3)负责决议、文件要求的具体贯彻执行;

4)负责各类文件具体起草;

5)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

7)受主席团或办公室主任委托或授权处理其他事务;

第四十条、财政部

财政部负责组织财物管理和检查。其职能为“检查、发现、查处”,监督社联、社团资金支配使用。财政部设部长一名,副部一到二名。

(一)财政部部长

财政部部长为组织最高财政总司。其职责为:

1)保管组织所有财物;

2)管理社团刊物;

3)管理领导各社团财政部;

4)有权召开所有社团财政部会议;

5)有权批准组织100元以内资金支出;

6)具体负责各社团财政部运行;

7)负责社联、社团消费记录;

8)负责社联、社团所有消费票据、证明的保管;

9)负责征收社团百分之三十基础经费;

10)制定财政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11)本章程唯一授权无限制检查各社团社费;

12)有权代表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定期检查社团消费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提交主席团;

14)严格按财物核查、检查制度执行任务,绝不包庇、不纵容一切非法、非正常,不公开、不明确,无发票、无证明的消费;

15)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6)认真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事务;

17)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财政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具体负责社联、社团经费结算,并拟出公告;

3)有权代表办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协助部长筹备社团财政部大会;

5)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履行主席团或财政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组织所有宣传事宜。其职能为“贯彻、传达”。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四名。

(一)宣传部部长

宣传部部长为社联最高宣传总司。其职责为:

1)协调其他部门以及各社团做好宣传工作;

2)领导管理各社团宣传部;

3)有权召开并主持所有社团宣传部会议;

4)具体负责各社团宣传部运行;

5)制定各社团宣传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6)负责各类文件的下发以及传达;

7)负责所有宣传文件的起草编辑;

8)负责社联各类会议、活动的通知、宣传工作;

9)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0)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1)认真完成办主席团或公室交办任务;

12)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宣传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宣传部大会;

3)具体负责落实通知事宜;

4)具体负责起草通知文件或公告;

5)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8)履行主席团或宣传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外联部

外联部负责社联外联工作。其职能为“服务、协调”。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三名。

(一)外联部部长

外联部部长为组织最高外联总司。其职能为:

1)领导管理各社团外联部;

2)制定各社团外联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3)具体负责各社团外联部运行;

4)有权召开、主持各社团外联部大会;

5)负责与社联、社团以及各部门对接;

6)负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

7)负责社联所有赞助相关事宜;

8)负责与赞助商、合作伙伴保持联系;

9)对外为社联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

10)对内为社联打出旗号,加大影响力;

11)定期向主席团或办公室汇报工作;

12)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认真完成主席团、办公室交办或委托事务;

14)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外联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外联部大会;

3)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6)行使主席团、办公室或外联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三条、社团干部职责

(一)社长

社长是社团核心领导,是社团领事代表,是会员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能为“管理、组织、执行”。社团设社长1名,副社长1到5名。社长职责为:

1)全面主持社团工作;

2)有权提名社团各部门部长,并报社联办公室批准;

3)有权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及协会工作会议;

4)有权代表本社团签署文件;

5)具体负责社团活动的举行;

6)负责社团运行;

7)有权听取各部长汇报工作;

8)负责社团干部的考核与评定;

9)负责本届社团资料信息建档工作;

10)负责协会活动计划的.审查和常规活动的策划;

11)对协会事务进行宏观调控;

12)准时参加社联各类会议;

13)积极开展社团活动;

14)制定社团工作目标;

15)制定、修改社团管理章程,并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大会通过后提交社联备案;

16)服从校团委、社联的管理领导;

17)认真执行社联决议;

18)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19)监督社团各部门工作;

20)定期向分管本社负责人汇报工作;

21)履行本章程赋予的职责,行使本章程授予的权力;

22)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

23)履行校团委或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副社长

1)协助社长履行职责;

2)负责社团决议执行;

3)组织社团开展活动;

3)负责监督社团日常事务;

4)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社长交办或委托事务;

6)履行社团章程或社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四条、社团各部门职责

(一)社团各部门遵守本章程,接受社联各部门分管;

(二)社团各部门工作制度和职责必须建立在遵守本章程之上;

(三)社团各部门职责根据所属社团章程而异。

第四十五条、社团社员

社员是社团组成的基本人员。每个社团额定人数为10到100人,特殊情况,则需向社联说明。以下是社员权力与义务:

(一)一人只能加入一个社团;

(二)社员享有各社团以及社联对其服务权;

(三)社员享有对社团、社联工作监督权、建议权、批评权;

(四)社员享有社团干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社员享有所属社团成员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

(六)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活动;

(七)积极参与竞选;

(八)发展自己的爱好,丰富自己的生活;

(九)准时参加会议和活动。一学期有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所属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和权力。

第四十六条、社联干部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书面辞呈;

(二)不按本章程积极主动履行其职责,正确行使权力;

(三)受到刑事处分或学校记过处分;

(四)不遵守本章程;

(五)考核不通过;

(六)被团委或社联主席团除名罢免;

(七)其他应终止未说明情况。

第六章:保密条例

第四十七条、不得将组织具体机构向外人透露。

第四十八条、未经允许不得打开、查看各类已封档案,违者犯法。

第四十九条、不得将管理章程、文件、文函、专用群、QQ、微博、网站、办公室住址、办公电脑密码、经费、社员或各级干部个人信息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条、不得将组织会议、活动记录向外公开。

第五十一条、未经允许不得在其他信息传媒上发表、上传组织内部信息资料。

第五十二条、不得将组织各类会议决定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三条、保密团委、主席团要求保密事项。

第五十四条、保密应保密尚未规定内容。第五十五条、凡属我校社团联合会干部必须遵守本条、例,违者问责。

第七章:社团管理

第五十六条、社团注册

(一)社联每学期初将召开社团代表大会,统一下发《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等相关注册材料到各社团,各社团按要求认真填写注册材料,并于收到表格后两周内将注册材料上交社联办公室,进行学期社团注册。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二)不经审批注册的社团视为非法社团。

第五十七条、社团活动制度

(一)每学期初,各社团要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二)社团每学期必须举行活动不少于三次以上,否则罢免社长或撤销社团;

(三)开展活动前先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认真填写并及时上交;

(四)接到主席团批复后再举行活动;

(五)活动前期务必严格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策划;

(六)活动注意安全;

(七)爱护活动场地公共设施;

(八)活动后注意活动场地卫生;

(九)活动时注意记录,如:摄影、拍照、书记等;

(十)活动后将总结书与活动的有效照片(电子档,非打印相片)、视频上传到组织邮箱或交到办公室;

(十一)社团开展活动务必通知到全体社员,并安排人员严格打考勤,有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活动者,将名单上交分管本社团负责人,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二)跨校、跨地区、校外活动需向团委申请;

(十三)未经正当程序申请开展活动,出任何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十四)对活动中违法乱纪的集体或个人,一律交公安部门或团委、政教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变更撤换

(一)社团改名、更换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转换活动内容或社团合并,请及时到社联办公室登记,以便于档案更新和各类通知及时准确传达,不及时登记者后果自负;

(二)社团自愿撤销或被撤销,必须到社团联合会登记,申请注销,有收费行为的要接受审计。

第五十九条、奖励、责任处理

(一)每学年,团委要对组织活动突出,有较好影响的社团、较优秀的社团成员、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奖励、表彰;

(二)对于不按规定注册、活动、收费、缴费,不配合团委、社团联合会工作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社团予以通报、撤销或罢免社长;

(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社团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事后责任;

(四)不负责、不尽责或无法履行职责的干部一律予以除名罢免。

第八章:社团财务管理

第六十条、社费

(一)社费是指社员入社所统一缴纳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拨予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积累的资金并只限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

(二)社费标准:5到10元人民币。特殊情况,则需向团委申请;

(三)社团联合会财政部将不定期随机对社团社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备案。发现社费去向不明或消费无有效票据、证明,一律交予团委或政教处处理。社团消费高于100元人民币者务必拿到票据,财政检查只认有效票据,不认收据。有效票据指国家税务局发票和地税局发票。收据指消费后收款人给予的收款凭证。消费低于100元人民币者可以凭收据或证明作为资金消费证明。证明必须要有可以证明消费属实人员证明,并接受社联财政部审问;

(四)根据《中华职业学校社团财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每个社团上交百分之三十的社费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财政部保管,作为大型活动经费和应急费用;

(五)社团联合会所有资金由主席团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财政部登记管理。社团所有资金由社长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社团财务部登记管理;

(六)对于社费及其他财物的管理,各社团必须由本社财政部负责,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申请经费,仅限于举办大型活动或耗资较大活动,活动前期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八)社团不得搞成纯盈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提倡勤工俭学;

(九)社团活动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十)社费是属于社团公共财产,严禁个人或集体非法占有、挪用,违者必处。

第九章:社团刊物管理

第六十一条、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各个社团的对外(相对于校内兄弟社团而言)宣传和交流,各社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办刊物。

第六十二条、各社团刊物所需费用应由各社团自筹解决。

第六十三条、各社团刊物只限在校内发行,原则上应以本社团成员为主要对象。

第六十四条、各社团刊物内容应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学校各阶段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政方征弘扬主旋律,要以介绍本社团活动,工作经验为主,以促进社团发展和提高社员能力为目标,要以社团宗旨和章程协调一致,与社团无关的内容不得超过刊物版面的10%,更不准刊登和变相刊登各种类型的商业广告。

第六十五条、社团创办刊物应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刊物名称,主要内容,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经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制定单位: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签发人:

《管理社团部门的规章制度(范文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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