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结束语(范文三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结束语(范文三篇)》。
第一篇: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
一、员工基本素质
1、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尊重宾客。
2、熟练使用礼貌用语、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遇见客人及上司主动问好。
4、言行举止得体大方,为人处事有礼有节。
5、工作时间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6、反应灵活,具备超强的应变能力。
7、品行端正、好学上进、吃苦耐劳、积极主动。
8、养成良好的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为公司做好开源节流。
9、日常工作做到效率高、速度快、做事勤。
10、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各项工作安排。
11、熟知公司的各项消费政策、房间具体位置及风格。
12、熟知公司各项出品、品名、口味、价格、饮(食)用法及服务方式。
13、熟知常规事件及应急事件的处理方法和程序。
14、熟练掌握灯光、电脑音响及简单故障为处理。
15、拾金不昧、拾遗上报。
二、员工行为规范
1、严格遵照本部门工作流程及工作规范,进行工作。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3、坚决服从公司及上司的工作安排。
4、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维护公司利益及声誉。
5、认真领会“客人是上帝”的服务精神,对于客人的要求要积极负责的去处理,任何时候不能置之不理或故意拖延。
6、上班期间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整洁,佩带统一工牌、带齐工作用具。
7、上班期间言行举止必须得体大方,精神饱满。
8、不准在营业期间公共场所进行以下行为:
⑴接打电话
⑵挖鼻子
⑶整理头发
⑷照镜子、化妆
⑸抽烟
⑹吐痰
⑺乱扔杂物
⑻吃口香糖
⑼打哈欠
⑽唱歌、吹口哨
(11)剔牙
(12)两手交叉胸前
(13)躺卧沙发、坐姿不雅
(14)说粗话
(15)喜笑打闹、大声喧哗
(16)吵架、打架
(17)跑步
(18)吃东西
(19)携带外来食品、饮料、手提包进入俱乐部
(20)醉酒失态
(21)做鬼脸或其它不雅动作
(22)说家乡话
(23)吃异味食品
(24)佩带名贵饰物及量现金。
9、在营业场所,不论何时何地见到客人一定要有礼貌(微笑、点头致意、鞠躬问候、让路等)。
10、任何时候,不准顶撞批评客人或与客人争辩。
11、任何时候,不准对客人评头论足。
12、牢记“主随客人”的服务宗旨,配合客人的.娱乐消费需求,不准以“自我为中心”。
13、对客人所提出问题要求,不清楚时不能乱讲乱做,应及时问清上司或同事。
14、在客人谈话时,要目视客人,认真倾听,不能心不在焉随便插嘴,打断客人讲话,客人唱完歌要热烈鼓掌。
15、少说、多听、多做事,不准在客人面前夸夸其谈,不懂装懂。
16、真诚的关心、赞赏客人,细心观察注意小节,学会从小事去关心和爱护赞扬客人。
17、尽量记住客人的姓名,以便礼貌称呼客人。
18、如果做错了事情,要立即承认,请求原谅,不准强词夺理,蓄意争辨。
19、客人发放小费时,不论多少,都必须真诚致谢,严禁给客人脸色,强索小费。
20、拾到客人遗留的任何物品,应主动上交保安部、报告上司,否则按盗窃行为上理。
21、不得食用客人剩余食品、酒水。
22、不准在客人面前谈论公司内部问题,议论同事、上司或其他客人,摆弄事非。
23、看到损害公司利益的人(员工违规、客人损坏和拿公司财物、自带酒水、食品等)。应积极制止,不能处理的要积极报告、投诉,不准置之不理或隐瞒包弊。
24、不准主动帮助客人降低消费和要发票。
25、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五分钟以上或多次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需请示部门主管或负责经理批准。
26、不准私自调换工作岗位或换休。
27、不准代人打卡、点名、签到。
28、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清整并保护好自己责任区卫生。
29、不准蓄意欺骗上司答应做不到的事情。
30、有问题以正常渠道反映或投诉,不准私下议论发牢骚,传播小道消息。
31、严禁使用公用电话办私事。
32、严禁在公司内部谈恋爱。
33、严禁贿赂上司或同事。
34、住宿舍人员,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规定》。
35、生活中自律、节制、积极学习、奋发向上、保持身体、心理健康。
三、员工礼节、礼貌素质
(一)、礼节、礼貌的概念
1、礼节是人们在交往过程中相互表示尊敬的形式。主要有称呼、问候、握手、谈话等礼节。
2、礼貌是对他人表示尊敬的具体语言、动作和态度。具体表现为动作的体现、言语的表达、和蔼的笑容、面部的表情、音量的控制。
(二)、员工在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做到的礼节、礼貌内容
1、“五声”:迎客声、称呼声、致谢声、道歉声、送客声。
2、“十一字”:您好,对不起,谢谢,请,再见;“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
3、杜绝“四语”:蔑视语、烦躁语、否定语、顶撞语。
4、“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5、“六勤”:眼勤、脚勤、嘴勤、手勤、脑勤、心勤。
(三)、服务礼貌的具体表现
1、外表讲究端正、大方、美观、舒适,符合仪容仪表标准。
2、言谈文雅、语音轻柔、控制音量、讲究语言艺术,回答问题要简洁。
3、言之有物、有理、有趣、态度诚恳、热情、耐心、举止大方、得体、不卑不亢。
4、要经常使用礼貌服务用语。
5、要有良好的服务和工作态度。
6、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员工的语言规范
(一)、常用服务用语
1、欢迎语:欢迎光临;欢迎您的光临;欢迎光临晚上好;
2、问候语:您好;晚上好;
3、祝贺语:祝您玩得开心;祝您节日(新年、圣诞等)快乐;祝您生日快乐;恭喜你;
4、征询语: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请问先生(小姐);请问可以开卡了吗;请问有什么吩咐吗;请问还有什么需要;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请问您需要什么酒水呢;请问这酒现在可以开吗;请问先生(小姐)坐包厢还是大厅呢;您好,可以请我过去吗;
5、应答语:好的,请稍等;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没关系,请您多多指教;照顾不周,请多包涵;我明白了;好的、是的;非常感谢,谢谢您的好意。
6、道歉语:请原谅;实在对不起;不好意思;打扰一下;对不起,我们马上去处理;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对不起我不是很清楚,我去问一下,稍候再告诉您,好吗?
7、常用语:晚上好,欢迎光临;里面请;请用茶;让慢用;您好,这边请;请稍等,我马上就来,请;请坐;谢谢;
8、道谢语:谢谢老板(先生、小姐);谢谢您的光临;谢谢您提出的建议(意见);非常感谢。
9、告别语:谢谢您的光临;欢迎您再次光临;多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请带好您的随身物品;请慢走,再见。
(二)、服务禁语
1、不行,这是不可能的;我不去;干吗;你怎么这样;我们规定是这样的;你去部门问一下,就知道了;不行,我会给人骂的;没有;这样很麻烦哦;部门真是,有没有搞错;烦死了;这不关我的事;不知道。
(三)、服务用语的运用
1、当客人或上司经过时要用“晚上好或您好”。
2、对客人问题不是很清楚时要用“对不起,我不是很清楚,我去帮您问一下,稍候再告诉你好吗?”
3、招呼客人时应微笑说“您好”。
4、听完客人吩咐时应说“请稍等”。
5、如果从两人中间穿过或行动中遇到客人或同事阻碍应说:“你好,请让一下好吗?”
6、第一次进房面对客人时应说“晚上好,欢迎光临”。
7、咨客带客人进房时应说“祝您玩得开心”。
8、上完酒水、饮料、小食时应说“请慢用”。
9、帮客人点完酒水应说“请稍等”。
10、有事找上司或客人应说“对不起,打扰一下”。
11、当你带客人要去的位置时应说“这边请,请跟我来”。
12、客人点的酒水或小食超过了出品时间应向客人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13、第一次向客人点酒水时就说“请问需要点什么酒水呢?”
14、如果你正在忙,有客人或上司叫你办事时应说“麻烦您稍等一下好吗?”
15、若打扰了客人、上司或同事应说“不好意思,打扰您了”。
16、如果客人或同事为自己带来了方便时应说“谢谢”。
17、客人走时应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五、仪容、仪表检查制度
1、每天各部门例会时,由各部门经理、主管对下属员工进行仪容、仪表检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员工责令其立即改正同时按照规定对其处罚。
2、例会结束后,由督培部门人员进行抽查,发现员工不符合规定者,连同部门经理、主管一并处罚。
3、管理人员的仪容仪表由督培部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应立即处罚。
4、在营业中,副总级以上人员发现员工不符合规定者,将连同部门经理、主管及督培部检查人员一并处罚。
六、模特艺员规章制度
(一)规章制度
1、所有模特、艺员每晚必须20:00前签到;23:00下班,未经允许而迟到、早退者罚款。
2、每位模特、艺员必须严格按照节目演出时间提前候场,如耽误演出罚款。
3、模特、艺员演出服装,要听从安排,如发现自行更换者罚款。
4、所有模特、艺员要服从调动,不服从者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
5、模特、艺员每月有四天假期,请假者必须在19:00前通知本队队长,未经批假旷工一天按旷工两天罚,第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6、所有演员必须在20:30分前换好演出服、化好妆、不穿演出服去试台者罚款。
7、所有演员走演出时要认真、不准走舞台上嬉笑、讲话、吃东西,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第一次罚款,第二次取消演员资格。
8、所有演员上舞台,试台必须佩带号牌,未佩带者罚款。
9、公司有权要求所有模特、艺员准时参加每次排练,迟到或未到者罚款,超过三次未参加者,取消演员资格。
10、模特、艺员演出前,只能走更衣间候场,禁止走走廊、外场逗留,发现者罚款。
11、所有演员进入假日广场后,不准吵架、打架,如有者罚款。
12、任何演员都不准在舞台、后台、更衣室吸烟,发现者罚款,严重者开除。
13、所有进假日广场的模特、艺员必须填写入职表格,各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演出,不填写者,不发放号牌、不允许进入模特、艺员休息室。
(二)模特、艺员考勤制度
1、模特、艺员每天上班时间为:20:00至23:30,迟到、早退者将受到10元―50元罚款。
2、上下班前必须主动向记录考勤工作人员出示带有照片的工作卡及工号牌,不得故意刁难或争吵。
3、如有留台未经留台经理同意,不得私自坐台或下班,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直接开除。
4、每月有四天假期,休假须通知队长,由队长向部门领导告知,进行考勤记录,未记录者将受到50元―100元罚款(每天休假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队不得超过2人)。
5、如未到下班时间,由经理或客人带出场,必须通知队长或部门领导。
6、上、下班时必须走员工通道(带客人进场或出场例外)。
(三)舞台制度
1、所有模特、艺员必须在20:30以前做好准备工作,以便演出。
2、所有演员上舞台,必须佩带工号牌,未佩带者罚款10元―50元。
3、所有演员走演时要认真,不允许在舞台上嬉笑、讲话、吃东西,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第一次罚款,第二次取消演员资格。
4、每队每天都要至少进行一次以上的表演,如队员坐台,组成不了表演队形时,则由队长通知队员表演完后再回包厢坐台。
5、每队表演时间由部门领导当天20:30前通知领队,领导做出安排后不得有异议。
(四)排练及会议制度
1、每月1号18:00时准时开会,如迟到者将处以50元―100元罚款。
2、会议中不允许交头接耳、吃东西、抽烟或接听电话,有问题举手发言。如有违反者罚款10元―50元。
3、如果会议中所讨论决定的问题,讨论中无异议的话,会后无条件执行。
4、每星期五公司将组织排练时间为15:00,必须到齐参于排练,如每队要单独排练,领队将计划上报公司。
(五)化妆间休息室制度
1、对同事友好,对领导尊重。
2、在休息间及化妆间内不得互相吵架,更不得惹事打架,如有矛盾找领队处理。领队处理不了再找部门领导处理。对于故意惹事者将处以100元以上罚款,事情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3、所有模特、艺员在休息室、化妆间内不得抽烟、叫外卖、随意乱丢垃圾、拿矿泉水洗手,要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违者处以10元―50元罚款。
(六)试台及坐台制度
1、模特、艺员试台,必须紧跟带台经理按高矮顺序从过从过道左侧行走。进房后成横直线形,面带微笑,挺拔站在茶几前,不允许交头接耳,嚼口香糖、拉手,未经经理允许不准提前退出包厢,试后剩余人员走在最后一个轻轻带上包厢门。按顺序从右侧回休息室,不允许中途混入其他队试台,不允许边走边聊,禁止在走廊外场逗留,违者罚款10元―50元。
2、试台时和试中后严禁对客人评头论足,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开除。
3、如违反以上规定时,经理有权将其退台或没收台费。
4、入座后必须周到,主动,热情,礼貌服务,搞好包厢气氛,手机必须调到震动,不允许在服务中长时间或多次接听电话,更不允许随意出入包厢,不允许未经同意随意乱点酒水,小吃,大量食用果盘,小吃,香烟,影响公司及个人形象,不允许与客人抢歌唱,违者罚款200元。
5、在没有得到订位经理允许下窜台,或安其他公关人员试台或混合,违者罚款200元。
6、24:00以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催促客人买单或帮客人查单,不得阻止客人向工作人员派发小费,客人未走绝不允许拿到小费先走,一定要礼貌,热情的送客人至电梯,违者罚款200元。
7、不允许将其他接待经理的客人拉给另一接待经理,如乱拉客人,一经发现还原包厢并罚款200元。
8、在服务过程中,必须认真完成服务前认可的服务标准,不得随意反悔,并自觉按公司收费标准交纳提成,不允许隐瞒接待经理,违者罚款200元。
9、在不上班期间未经接待经理同意私自接待客人,发生任何意外与公司及接待经理无关,不得将私人事情带进公司处理,违者罚款200元。
10、尊重上级,团结同事,遵守国家法规,不吸毒,不允许有诽谤,辱骂行为,更不允许吵架,斗殴,如遇到问题须交公司处理,不得利用外界关系威胁或恐吓,违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交部门处理。
11、不允许损坏公司和客人及同事财物,一经发现全价赔偿并罚款200元,如有违法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做出相应处罚,罚款必须当天交清,不得拖欠。
(七)制服、化妆制度
1、所有模特、艺员必须在20:30分前换好演出制服及化好妆。
2、所有模特、艺员必须每三天内在公司指定化妆师处化一次。
3、表演、试台时必须穿制服,违者罚款100元。
4、上台后客人同意换便服时,方可换便服,但穿着便服必须高雅、整洁、大方,不允许穿拖鞋。
七、吧台管理制度
1、按规定时间打卡上、下班,不准迟到或早退,不准代打卡或代签到,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工作时间必须保持区域卫生和个人清洁,指甲要勤剪,头发要勤洗,衣物要勤换。
2、工作时应保持站立,不准叉腰、靠墙,不准挖耳掏鼻或做其它不雅行为,应注意保持个人形象。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窜岗。吧台内不准闲杂人进入。
3、工作时间不准在内外聚众说笑、聊天、打闹,不准与客人和同事发生争吵。服从上级管理,热爱本职工作,爱护工作设备和工作用品,注意节约,控制成本。
4、吧台内严禁存放他人物品。有亲友来访不准私自拿酒水、食物招待。工作中严格执行见单出货,特殊情况必须请示主管、经理。
5、工作中做好物品清点及各项记录,随时了解货物的库存情况,使物流畅通,保障营业正常运行。工作中不准与其它部门员工配合或私自出售公司酒水或物品,如有发现按玩单处理。经常检查吧台内存酒水、饮料是否达到保存日期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处理。
八、迎宾部岗位制度
1、按规定时间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带出入包物必须主动交由现场巡视检查。做好考勤工作,不准代打卡代签到。
2、按公司规定着装,注意个人仪容、仪表。上班前工作用品要准备齐全。上班时间不准接、打私人电话,不准私自接待亲友。站立必须正规,不准叉腰、靠墙,不准吃零食、聊天、说笑、大声喧哗。
3、上班时间应自然、轻松,面带微笑,迎客、遇客、送客或遇到公司领导时必须主动问好。
4、工作中应及时了解订位、上座、转台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带位时姿态应端正,表情要自然,语言要礼貌。
5、在规定时间内休息,不得超时、改时。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不能自作主张,要及时向上级汇报解决。在工作中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不准顶撞上司。
6、对客人的无礼要求要婉言谢绝,不准向客人提出任何无理要求。上班时不准在岗位上与客人或朋友长时间交谈。严禁无故脱岗。
7、工作时必须熟悉本公司的包厢、酒水的消费情况,并主动向客人介绍。接听电话必须正确使礼貌用语,并详细做好内容记录。营业中闲杂人等不得站立迎宾台。
8、相互协助,相互团结,做好与其它部门的配合工作。工作发现弄虚作假,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按玩单处理。
第二篇: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主要介绍本公司主要发展方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等)。
第3条、公司机构(主要包括本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员工是指本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29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1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2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3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4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第35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6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7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8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9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0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2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3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4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6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7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8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9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0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1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3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4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55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6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7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8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1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2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八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63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64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65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66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67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8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69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0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1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2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73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74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九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75条、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76条、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77条、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78条、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79条、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0条、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1条、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82条、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83条、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84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85条、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章、附则
第86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87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88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89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90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
为规范车间员工行为,保证车间秩序和生产的顺利进行,严肃工作秩序和纪律,提高车间生产效率和物料节约,制定本制度:
1、按时上下班,换班的接班者未到,不能私自离开岗位,迟到.早退者按考勤制度执行。
2、如有事不能上班,应提前1个班向主管请假,待批准落实好顶班人员方准假,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每班罚50元。
3、禁止在上班时间看书.报,吃零食,玩手机(包括接.打),更不允许无故离岗.串岗,闲聊和嬉戏,违者罚款10-20元。
4、禁止上班会客,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20元。
5、保持所属工作区清洁卫生,现场整理规范(如料头.产品掉落应及时捡起,交接班的卫生工作,装半成品框放置等)违者罚款10-20元。
6、保质保量,产品按规定操作,对不符合要求,无计酬劳返工。
7、拌料.碎料工应积极主动了解各机台的用料情况,及时准备材料,规范操作和运输,防止原料洒落地面,回料应及时运至仓库,分类存放,违者每次罚款5-10元。
8、拌料应依据订单量,生产速度和生产能力的要求,按需要拌料。拌料场地应规范作业,防止原料洒落地面,保持现场的清洁和规范的摆放。
9、碎料工应按流程碎料,在正常情况下,当天物料及时碎完,碎料应检查清楚,对含有灰尘,油污的回料,应规范处理,并向主管反映,杜绝生产中出现黑点,杂质等不良因素,违者每次罚款10-20元。
10、拌料应按规定操作,杜绝色差出现,违者每次罚款10-20元。
11、当班期间,严禁睡觉,严禁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违者罚款20-50元。
12、所有车间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未经授权,不得操作非本工种设备和机台,违者罚款5-50元。如因违规作业,造成人力和设备事故,将按损失赔偿,违者负全责。
13、领班模具更换,应通知员工对现场进行清理,机械保险一定要起作用,换下的模具应运送到模具存放处,不得留放在车间现场,违者罚款10-20元。
14、领班换模后,对该产品的要求与操作方式,要耐心细致对员工做好引导工作,主动了解机台运转和产品质量情况,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设备和工艺问题,严禁以粗暴的态度处理员工的协作要求,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
15、领班在生产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主动作用,掌握机台设备基础知识,做到一般故障能自行排除,设备应定时保养上油,12小时加二次,发现故障超过本人维修能力时,应及时上报主管人员。
16、领班应规范车间卫生,加料后的袋子整齐堆放,工具用后按指定地点存放,对用后工具乱扔者,罚款每次5-10元。
17、领班在正常生产中,每隔1小时巡视一次产品质量,及时处理不良问题,对产品出现2小时以上不合格产品,罚款10-20元。
18、领班应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应以前15分钟到岗,检查与沟通各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保证无任何遗留问题得不到监督和解决。
19、车间主管对新员工,应做好上岗引导工作,主要是对该工种的工作流程,操作技能问题处理方式及周边环境的培训,新工上岗后,应从多方面进行辅导,重点关注其产品的质量和操作熟练程度,定期辅导新员工(三天)老员工(七天)一会。
20、车间管理人员有责任确保车间生产,劳动纪律符合规定要求,严禁无关人员进出车间,对车间现场应规划工器具和物料流转的区域,做好定置管理,保证现场整洁规范。
21、没有征得主管.领班同意,不允许私自调班和找人代班,违者罚款10-20元。
22、服从检验人员的判定和要求,凡有任何违规现象,检验人员可向车间领班或.管理人员反映,除质量问题按质量管理规定执行外,另处罚10-50元。
23、遵守现场工作纪律和作业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无条件服从主管.领班的管理,对现场管理有任何异议,均可在下班后向上级管理投诉,在现场工作中,不得因故顶撞和谩骂,违者罚款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