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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党章学习小组规章制度
党章学习小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团员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更好的向党组织输送优秀团员,进一步深入推进邓小平理论“三进”工作、着力构筑当代大学生科学精神支柱,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保证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更加辉煌。
第二条本制度的管理内容包括邓研会的职责及各党章小组须履行的义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邓研会的成员及各党章小组所有成员。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邓研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党章小组的考勤工作,不定期对各小组及各人的成绩作出综合汇总并将成绩及时上报老师。
第五条各党章学习小组每两周开展一次党章学习活动,在活动开展前至少两天前将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告知邓研会负责人。
第六条各党章学习小组须将每次学习总结以打包的形式发送至邓研会处,邓研会根据各小组上交总结内容及时间综合评分。
第七条各小组内每位成员须备好学习记录本,活动中作好笔记,记录所感所想,要求字迹清晰,格式正确,内容充实,认识到位,体会深刻,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夯实理论基础。邓研会将不定期对学习记录本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记录到量化考核内内。
第八条各班负责人可以组织负责班级进行党章学习的各项测试、评定、考核,评选出优秀的党章学习班级以及个人。
第三章各成员考核制度
第九条各小组内成员务必参加小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向团支书请假并说明情况,之后应了解本次活动的内容及任务,每人每月只准请假一次。
第十条每次会议活动不允许迟到,须本人亲自签到。如发现代签现象,双方均以违纪论处。
第十一条会议活动中不可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应待汇报同意后方可离开。在事先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早退。
第十二条整个学期中,如有三次以上(包括三次)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作自动脱离本小组处理,并取消本学期党章学习积极分子的资格。
第十三条集体学习时要保持纪律,不得大声讨论影响他人学习。讨论时,尊重别人的发言,不轻易打断他人。
第十四条党章学习过程中,各小组负责人管理好本小组的纪律。对于不遵守纪律的同学,小组负责人有权力将其记录在会议记录本上,给予相应的处罚,可取消其学习小组成员的资格。
第十五条各小组负责人应记录好本班的出勤状况,以便于邓研协会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四章综合评定
第十六条具体评定内容:
每月邓研会将根据党章学习小组的成员学习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的综合条件评出具体分数,并按照分数来选拔优秀学员。(总分为100分)
1、每次活动的出勤情况。(共50分)全勤记为满分,旷到记为
10/次,请假、迟到、早退5分/次。
2、思想汇报情况。(共20分)汇报内容充实、无错字现象及格式错误记为满分,其中内容为10分,错字及格式各为5分。
3、学习成绩。(共10分)每次考试无挂科均为满分。
4、班级表现。(共10分)每月需班主任及班委给每位成员打分,其中各占5分。
5、工作需要。(共10分)在需要工作时积极参与者给予满分,其他情况酌情给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可视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第十八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系邓小平理论研究协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普法维权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安徽振皖劳务有限公司
普法维权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我司劳动保障事业的建设,保障社会和经济稳定的顺利进行。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定,我司普法维权治理领导小组实行议事会议制度,通过普法维权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
一、每年召开两次全体领导成员的会议,讨论本普法维权治理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方法,布置安排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根据上级普法维权治理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指导我司系统的普法维权治理工作。
三、各领导成员要联系本部门实际,反映普法对象及我司系统普法维权治理的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四、树立和发现普法工作中折典型,弘扬正气,配合建委委、驻京建管处开展执法大检查,及时指导督促我司系统的工作,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而努力。
安徽振皖劳务有限公司
普法维权治理(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建委委、驻京建管处依法治理(普法)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有关批示意见。
二、负责草拟我司普法规划、工作计划,对正在实施的规划、计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对普法工作规划、计划的实施进行督查。
四、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普法维权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五、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不同类型的普法试点工作。
六、定期向上级普法领导小组报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完成建委、驻京建管处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安徽振皖劳务有限公司
普法宣讲员工作责任目标
一、普法宣讲员要按照参加辅导组的培训,并积极开展自学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
二、准备教案时要认真,并结合生活工作实际,多举例说明,教案内容生动真实,让职工学法时,易学、易懂、易接受,达到宣传法律的目的。
三、普法宣讲员负责对本系统能接受教育人进行法律知识学习,使接受教育人知法、守法、懂法、护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全面推动普法维权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深入职工家庭负责对家庭成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家庭学习法律知识,收听、收看法制节目。
六、普法宣讲员在做好法律宣传的同时,还应及时了解反映干部职工的难点问题,协助局系统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矛盾。
七、参照《普法维权手册》和局系统《“普法工程”实施细则》,对表现好的、工作认真负责、法制宣传落实的宣讲员,予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篇:普法领导小组规章制度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在企业或单位党支部领导下,根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本企业或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
(二)制订企业或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后,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
(三)开展企业或单位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对企业或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为企业或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提供决策建设。
(五)搜集、整理、上报、交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并报街道批准。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并负责所属系统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领导小组支持街道普法办开展各项工作,并提供一定的方便。小组成员要与街道普法办保持经常联系,为小组成员服务。
(二)会议制度。每年初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会议主题由普法小组成员提出,报组长确定,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确定。会议日期和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周通知各小组成员。小组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在会前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提出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会议决定事项,由组长和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并向小组成员通报有关情况。
(三)文件审批制度。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文件,由普法依法治理小组成员负责起草,经全体普法依法治理小组成员审核后,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并签发,发送企业或单位内各相关部门。
(四)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初,领导小组要向街道党
工委汇报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调查研究制度。领导小组每年制定调研计划,确定调研课题,抓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由普法依法治理小组负责组织落实。调研工作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要寻求基本规律,探索新的途径,指导实际工作,切实解决制约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的深层问题。
(六)督促检查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对小组成员和各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关情况及时通报街道普法办。督促检查工作要形成制度,健全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七)教育培训制度。领导小组每年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法制宣传骨干进行培训,由街道普法办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也可结合年度工作和本部门实际,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报送街道普法办。
第四篇:关于社团的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居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侯选人由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推荐,报街道办事处基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同意后,由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3―5人有群众威信、热爱集体、公正无私,并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财务管理水平的居民组成,从中选一组长(社区干部比例不能超过1/3,组长应由非社区干部的居民代表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对居财收支单据、票据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合规定的单据、票据,会计不能予以入帐。若不听阻止而坚持办理的.,由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经管、财政或纪检部门查处。
2、会计员需经培训,持有会计证或担任一年以上会计工作者,方可由居委会聘任或兼任;会计员除有不称职或有违法乱纪的之外,一般应相对稳定,不轻易调换。
3、财务人员应做到“四坚持四不准”,即坚持勤俭办事,不准铺张浪费;坚持增收节支,不准无计划乱支;坚持按权限审批,不准个人越权审批(财务审批权限,可视各社区居财收入情况,经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大会讨论制定);坚持收有凭付有据;日清月结。按期公布[每月(季)公布一次],不准以发票、单据、日记代帐。原则规定每月3日为各社区民主理财日。
4、居财开支由财务人员制定各项计划预算方案,年终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张榜公布,充分倾听村民意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透明度。
5、居财收入、开支、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法规、法令和制度,严禁铺张浪费、损公肥私、请客送礼,财务管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严格管理,秉公办事,不准挪用公款,设立帐外帐。
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和带领全社区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党在社区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2、领导社区的村务、财务公开和居民小组组务公开等工作,并指导居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开展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居务管理的重要事项,对工作进行部署;
4、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居务管理方法;
5、加强领导小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民主决策能力。
居务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1、督促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居民自治各项制度;
2、检查、督促居民委员会落实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3、反映居民的合理意见、建议,督促居民委员会及时办理;
4、检查、督促居务公开以及财务活动情况,协助开展社区财务审计;
5、反映居民的合理意见、建议,督促居民委员会及时办理。居务监督小组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每年至少两次向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职责
1、民主理财小组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拓展财源,控制开支,对居财收支提出意见;
2、监督本社区和居民小组财务人员执行财务制度,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支正当、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原则上每月5日各居民主理财小组集中对本社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随时进行审查;调查核实并答复居民对财务收支方面提出的问题;
4、如实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和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检查结果,并张榜公布,公布内容应有财务开支明细帐目;
5、有权要求居委会纠正违反财务规定的收支,追回违规开支的款项;对弄虚作假、侵占集体利益的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向上报告;
6、根据检查情况对财会人员的工作绩效作出评价,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和居民代表会议提出财会人员的使用意见,作为更换、选用财会人员的参考依据。
如遇居民主理财小组与居委会双方对财务收支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有争议时,可以由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将情况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裁定。
第五篇:规章制度
张宁培训实验校区规定十条
1.授课老师上课前督促学生进屋前跺脚,保持地面卫生。
2.授课老师下课时擦黑板,督促学生带走垃圾。
3.前台及办公室桌面保持整洁,禁止乱摆乱放,保持学校形象。
4.值班老师临走时注意检查水电(尤其牌匾灯和厕所灯,电脑等)。
5.冲厕所时用中的水冲洗,注意节约用水。
6.打印文件提前定好使用的纸张,禁止浪费。
7.授课老师提前做好上课准备,提前整理好教室容貌(桌椅整齐度等)。
8.值班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禁止迟到早退。
9.禁止私人事情占用学校电话。如发现有类似情况,100元处罚。
10.以上规定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如若发现不履行着,按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2013/12/22即日起开始执行
小区规章制度
小企业财务规章制度,财务规章制度
小公司规章制度
小企业规章制度
制度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