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时间:2023-04-20 23:25:0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47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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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钢琴室规章制度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钢琴室管理规章制度为保证钢琴室的合理使用,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加强钢琴室的管理与监督,保证钢琴室的使用安全与清洁卫生,现特作如下规定:

一、钢琴室是学校重要场所,归学校所有,由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负责管理。

二、任何学生组织及部门需要借用钢琴室,需提前向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提交书面申请,并由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写《钢琴室借用协议书》。(注:申请需要写明借用者,借用原因、借用时间。)

三、钢琴室使用注意事项

1、钢琴室管理人员(包括实训期间的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

2、琴房内严禁携带任何饮料或食物进入琴房。

3、学生进入钢琴室必须佩戴校牌,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自己的座位;电子钢琴不得随意调换。钢琴和电子钢琴上除放置乐谱外不可放置其它物品;不得随意移动钢琴、琴凳的位置。

4、在使用琴房内一切设备、物品之前,学生先检查是否有问题,如有问题立刻向管理人员汇报;如果在正常练琴情况下发现有损坏,请立即告知管理人员,如不上报,后果自负。

5、琴房内外严禁喧哗打闹,不允许在琴房内聊天、睡觉或做其他练琴以外的事情,经巡查发现立即登记,严肃处理,如需讨论问题可以在练琴结束后进行。

6、教师、学生离开琴房时必须放好琴凳、盖上琴盖、关闭电源、电扇、门窗,要爱护本实训室内的物品,注意琴房的环境卫生,每次课结束后要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7、每次上课或训练结束时要填写使用记录表。

8、未经允许不准将其它专业的学生带入琴房。

9、琴房内严禁充电或使用其他电器,一经发现立即全部没收。

10、要爱护琴房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保持琴房干净整洁,不准在墙上刻划涂写,不准乱扔纸屑。

11、琴房由专门的人员管理,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可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否则取消练琴资格。

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

第二篇:舞蹈培训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舞蹈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1、组织本年段班科教师共同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卫生管理工作。

2、开好年段班主任或全体教师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学习和思想品德中的问题,协调班科任教师间的教育要求。开展好本年段的校内外教育活动。

3、组织本年段(组)教师的政治和业务学习,负责计划、组织、检查、总结本组的教学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学大纲,明确本学科的教学和本年段的教学进度和要求。

4、协助教导主任安排好教师的教学任务,遇到有教师不能上课时,要及时协助教导处组织教师代课,做到不因教师请假而使学生停课。

5、协助教导处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推行教师在个人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开展好年段集体备课活动。

6、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确定教研课题,推动教学改革,努力积累教学资料,积极指导学生的课外学科小组活动。

7、通过“导师制”、示范课、学习外单位教学经验等方式,帮助新上岗的教师和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8、关心教师的思想、生活和身体健康。

第四篇:舞蹈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1、需要备课的老师必须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准抽烟,不准做与备课无关的事。

2、使用电子备课室进行备课,要及时做好登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的损坏,应按价赔偿。

3、需要采集视频录像及音乐,应经管理员同意,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方可进行。

4、课件完成后,备课人要及时上传到自己的ftp空间,否则造成课件的丢失由备课人负责。

5、备课过程中,除上网查找与备课有关的资料外,不准浏览其它网站,严禁玩游戏及浏览不健康网站。

6、用机完毕,应按规程关闭机器,关锁好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第五篇: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一、校长职责

第一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一切行政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所分管的工作。

第二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以及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学校党支部的决议,定期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第三条: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政治上要充分信任和依靠教师。业务上要积极培养和提高教师。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和生活,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第四条:组织和领导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来安排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设课程,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研究教学规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五条: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联系实际,组织政治学习,依靠全体教职工和共青团等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第六条:抓好体育卫生工作。认真执行《学校体卫工作条例》。减轻学生负担,努力改造教学卫生和环境卫生,保护视力,增进身心健康,切实做好学校教职员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抓好后勤工作,加强学校后勤队伍的思想、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搞好基建,督促校产管理;抓好师生员工的生活福利;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督促搞好图书、仪器、电教医药器材、体育卫生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主持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讨论学校人事安排,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发现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九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教育理论,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增强对教育工作的事业心;事事以身作则,做师生员工的表率,实事求是,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制订学校远期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提出任期目标,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副校长工作职责

第一条:分管招生、教务、学生安置、培训、后勤工作。

第二条:督促加强培训工作。

第三条:搞好物资供应、后勤服务的管理。

第四条:负责对各项制度、计划、总结等文件的把关工作。

第五条:领导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相关教参的编写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条:组织学校的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负责对教师的考核、鉴定、评比,切实提高教师素质。 第八条:健全教学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九条:加强实习课教学,提高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第十条:协助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三、教师管理制度

理论授课教师:

一、认真备课、上课:

第一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执教,遵纪守法。

第二条:要熟悉教学大纲、教材,吃透本科特点,认真钻研教材,找出重点、难点与关键;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写好课时教案,

第三条:课前准备好一切教学用品,做到提前两分钟到教室,要贯彻精讲多练原则,提倡启发式教学,语言规范,板书清楚,加强双基,培养能力。课堂提问难易适中,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维持课堂纪律;教师不能中途走出教室,不能提前下课,不能拖堂讲课。

第四条:结合教材,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注意学生的卫生习惯。

第五条: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六条:搞好成绩考核,考试要做到份量恰当、考题确切、要求严格。

第七条: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第八条: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研教改。第九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创新,不断总结工作经验。

第十条: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二、认真批改、辅导

第一条: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心布置作业并及时收发、批改和订正,要讲求实效,引导学生及时改正知识错误,扎扎实实地

第二条:要因材施教,对差生要热情辅导,尽量帮助他们跟上班级。

第三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样化的课外活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开拓知识眼界,培养有关技能技巧。

实习老师:

第一条: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好学年(学期)计

第二条:提前十分钟进入实习场地,组织学生做好准备工作。下课前十五分钟停止操作,组织学生整理场地及保养设备。

第三条:认真备课的写好教案,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认真搞好学生入门指导、巡回指导、结束指导等环节工

第五条:坚持做好设备巡回检查和定期维修,设备大修要及时上

第六条:负责考核学生平时、期中、期末及毕业成绩,并认真记录及时报送教务部门。

第七条:不断采用先进技术和操作方法,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第八条: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等规定,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学校财产,节约原材料,对违纪、违章作业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第九条: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关心热爱学生。

第十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学员管理制度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

第一条:学员进入学校学习,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校有关管理条例。

第二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学习。

第三条:学员上课时必须配带学员证,如果发现未带学员证,则不能进入教室上课。对于旷课的学员,学校不予补课,责任自己承担。长期班学员如迟到、早退分别累计达8次或无故旷课累计达5次者,经学校批评后仍无改正,则责令其重新跟班学习或退学。

第四条:根据课程安排,自觉听课、上机,对不听课,不参加技能操作的学员及不服从教学统一管理的学员,学不会的学校概不负责。

第五条: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不允许穿奇装异服。未经老师、班主任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第六条:未经任课老师许可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偿损失。

第七条: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接听电话的学员须向任课教师请示,批准后在教室外接听电话。

第八条: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喝酒。

第九条:在上课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操作与学习无关的内容,经教师发现,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第十条:学员不得私自带非本校学员到我校听课或技能操作,如发现则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第十一条: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校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第十三条: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教室、宿舍,违者将重罚。

第十四条:严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严禁赌博、吸毒、贩毒,违者坚决开除。

第十五条:学员结业必须进行课程结业考试,否则一律不予发放结业证,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并与新班一起免费重新学习。

第十六条:学员有权利向学校如实反应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配合学校对教师的考评调查。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认真遵守。

第六篇:舞蹈培训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丰富未成年人的课余生活,本场馆免费为未成年人开放,请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舞蹈活动室施辅导员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舞蹈兴趣训练专用,由舞蹈辅导员负责管理。

第二条进入舞蹈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脱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第三条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不得坐在把杆上。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第四条严禁在舞蹈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进舞蹈室。

第五条保持舞蹈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第六条舞蹈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辅导员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第七条舞蹈课上完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第八条舞蹈教室是舞蹈辅导员对学生进行舞蹈教学的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第九条每天最后一节,上课辅导员要安排学生清洁室内卫生。每次训练后要关好窗,锁好门。

第十条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4:45~5:45,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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