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女生宿舍规章制度(范文5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女生宿舍规章制度(范文5篇)》。
第一篇:女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晚上1:30熄灯,如在1:30以后不归者视为夜不归宿。
2.11:30――1:30期间,不在宿舍者须向宿舍长汇报(如,洗衣服、向经理请假的等)
3.在晚上1:30――早10:30之间不得大声喧哗,听音乐。晚班下班和早班上班时要轻声轻语,不要影响他人休息。
4.在晚1:30――早10:30之间接打电话不允许超过2分钟,若有急事可到宿舍10米之外接打。
5.宿舍卫生须每位员工共同维护,有宿舍长和当天值班人员监督,如有发现卫生未打扫,乱放物品者,可直接处罚打扫卫生一周。
6.宿舍内严禁喝酒,吵架如发现按店内规章制度处罚。
7.贵重物品不得随处乱放(如有丢失盖不负责)
8.节约水电,违者罚款10元(走时记者关灯)
9.宿舍不准带外人进入,私自带人进入宿舍罚款50元
10.宿舍不准使用高负荷电器(如电磁炉,高压锅,电饭锅)和私拉电线,接电源,违者没收并罚款20元。
第二篇:女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一、宿舍是学生休息的场所,应保持文明、整洁、朴素大方、舒适安静。
二、宿舍应在门后张贴“值日安排表”,每天有人值日,宿舍室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并督促检查。
三、每个宿舍都应根据管理规定,制定具体的值日生奖惩措施。
四、宿舍卫生应坚持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保持舍内整洁。
五、宿舍内床、柜等按规定摆放,不得任意变动,不乱涂乱写,乱贴字画。
六、宿舍门前、窗后、走廊不乱倒脏水、乱扔杂物。
七、宿舍内垃圾,每天按规定倒放到指定地点,及时处理。
八、宿舍内成员应按指定床位就寝,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宿舍管理员批准。
九、宿舍内不准点蜡烛,不准抽烟,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
十、认真执行宿舍作息时间,熄灯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大声讲话,不可串宿舍。
十一、宿舍内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宿舍管理员、班主任,值班老师反映。
十二、舍内设施损坏及时报修,物件修理后应在维修单上签字。
第三篇:学校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中小学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女生宿舍管理,保证住宿女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女生外来侵害及伤害事故,维护我县女生安全、使女生健康成长,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和女生心里、生理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女生宿舍必须是女性管理员,女生宿舍必须是封闭式管理。
2、女生宿舍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外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进人女生宿舍。
3.女生宿舍管理员要加强门卫的管理,严禁擅自脱离岗位,防止外来人员伺机混人宿舍。
4.任何男性(包括男性家长和老师)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人女生宿舍;女性家长在查验身份后,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方可探望学生;男性管理人员、班主任老师等进入宿舍,必须在女宿舍管理员或女班主任陪同下进人。
5.男性维修人员进人宿舍维修施工,必须验证、登记后在女宿舍管理员的陪同下进行。维修工作原则上在学生不在时进行。
6、各班班主任要注意观察女生思想动向、关心女生安全、重视对女生的身心健康、青春心里卫生等进行教育。
7、周末期间,女生到校外活动要求三人以上结伴同行,发生事故及时报警或向老师报告,晚上不得外出。
8、宿舍管理员要坚持每天宿舍楼内的巡视,做好值班记录;定期检查宿舍外围窗户护栏的,安全情况,一旦发现隐患,及时报修;宿舍周围不得存在适合外人攀爬的木杆、绳索等物品,一经发现,及时拆除并报告管理中心。
9、任何外来人员,不得靠近女生宿舍,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在女生宿舍周围徘徊,门卫要及时查问,并及时向学校保安和校办公室报告。
10、女生宿舍一旦发生外来骚扰事件,要立刻启动相关预案,并尽全力保证女生人身安全,相关宿舍在第一时间内提供支援。
11、女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得随意外出;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由家长接回。
第四篇:女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了创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的舍区环境,保证住校女生学习生活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安全保卫
1、男士(男家长、男老师、男同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没有管理员陪同的情况下进入女生寝室。
2、家长探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寝室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其它闲杂人员不准入内。
3、不得留宿其他任何外来人员,包括其他宿舍的人员。
4、寝室大门定时开关,寝室关门时间学生不得进出。
5、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寝室钥匙应有专人保管,其它人不能私自配带,在上课和节假日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6、下晚自习后住宿女生不准出校门,若有特殊情况,需报告管理员,由家长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后接回。
7、不准在舍区点蜡烛、生火,不准私接电线,不得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8、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发现外人进入宿舍,应马上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二、作息纪律
1、按时起床,整理床铺,迅速洗漱。
2、下晚自习速回到寝室,做好就寝准备工作后,就寝铃响,安静入睡。
3、必须在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
4、不得擅自离校住宿,因故需要外宿者,必须经过班主任同意、管理人员批准,家长允许。并在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否则以不假外宿论处。
5、课间,不得在寝室逗留,特殊情况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在寝室管理员处登记。
6、节假日期间,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
7、每间寝室必须按学校要求,按时点名,寝室长、管理员签名落实。
三、文明风气
1、服从管理员和寝室长的教育和管理,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
2、生活态度严谨,与异性交往有礼节。除执行公务外不得进入男生寝室。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随便结交社会青年。
4、同室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共同的奋斗目标,气氛和谐。
5、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不攀比、不浪费,衣着得体大方。
6、加强寝室文化建设,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听不健康的歌曲,不带手机进寝室。多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四、卫生管理
1、寝室排定卫生值日表,寝室卫生每天有人负责,
2、值日同学负责公共卫生,日常用品摆放,其它同学负责整理个人物品。
3、讲究个人卫生,勤洗勤换,不共享脸盆、毛巾等生活用品。
4、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得随意泼水,抛纸屑、扔果皮等。
5、保持厕所清洁。
6、不得向水池、便池倾倒杂物,以免下水道阻塞。
7、积极预防传染病,如有学生生病,室长应报告管理员或班主任,以便及时治疗。
五、公物使用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不得弄污墙面,违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3、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要及时关紧。
4、若发现公物损坏,应报告寝室管理员,视其损坏状况,究其原因,落实修理。
六、管理监督
1、学校统一安排宿舍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对住校生进行管理。
2、班主任、值周教师加强对寝室的管理与监督。
3、各寝室选寝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寝室安全、卫生、纪律及其它事务。
4、每月评选一次“文明寝室”给予相应的奖励。
5、对违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批评、教育、检查
(2)取消住宿资格
第五篇:女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为营造我院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发挥宿舍文明育人功能。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一、卫生责任制度
学生宿舍卫生实行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会(主要为班长和卫生员)宿舍长五级管理。党总支副书记和团总支书记不定期深入宿舍检查卫生情况,辅导员定期深入所负责年级(班级)学生宿舍督促卫生清扫,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班会要切实组织本班学生宿舍的卫生清扫工作,宿舍长要带领全宿舍成员搞好本宿舍卫生。
二、值日及扫除制度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和扫除制度,要坚持做到一日一清扫,一周一次扫除(时间为每周四)。宿舍长负责将值日表、评分标准、学院管理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值日生按卫生标准打扫好整个房间的卫生,同时督促宿舍的每位成员整理好自己的内务卫生。
三、检查评比制度
1、宿舍卫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检查方式。全院卫生检查定于每周四中午,参加人员包括辅导员、学生会干部及班级卫生员。公寓中心卫生检查则为不定期检查。
2、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最终得分由学院检查得分(60%),院领导、辅导员抽查得分(40%)最终按比例规定得出并评出A、B、C、三档。
四、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奖罚措施:
1、对于一个月内连续三周卫生成绩得A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给予表扬。
对于在一个月内无论学院检查,公寓中心检查均为A的宿舍,授予“机电学院AAAA级文明宿舍”的锦旗,并在宿舍内悬挂一个月,以示鼓励。
2、对于卫生成绩连续两次得C的宿舍,上报团总支及辅导员老师,对宿舍内所有成员在学院内予以通报批评,给予班级卫生员、及班长口头警告处分,并相应在综合测评中扣分。对于一个月内出现三次的宿舍,或在公寓中心简报中出现为“最差宿舍”、及因违规被通报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建议降低综合测评德育评定或延缓入党发展阶段。
3、对于在同一周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宿舍被评定为C的班级,由班长及卫生员向其辅导员做出书面解释,并制定出改进措施,若未有改善,追究其班长及卫生员的责任。
4、对于违规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卖东西、使用违规以及劣质电器(如插排、吹风机、热得快等)的同学按照《山东建筑学学生手册》和《公寓管理规定》分别给予不同处分并在学院内部作出检查。
六、检查结果的运用
1、宿舍卫生检查结果要在班集体考核、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体现,对于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宿舍,要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扣分,对长期保持宿舍卫生的优秀宿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对于因违规而被学院及公寓中心通报的宿舍及同学,综合测评德育评为B级。
2、综合测评的卫生成绩是依照学生会平时的卫生检查结果以及公寓中心的公寓检查结果来评定的。其中公寓中心检查成绩占50%,学生会检查占50%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补充说明:
对于由于卫生成绩较差而受到处分的宿舍,如果连续三次以上获得院级评比成绩“A”或两次以上校级评比成绩“A”,可降低或取消以往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