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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共同协商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联工作、社团管理的根本制度,对组织具有最高效力,任何社团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的定义
社团联合会是隶属我校团委的学生社团联盟组成的综合性管理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中文全称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中文简称“社联”,英文简称“AU”。
第五条、职能:管理、服务、协调。协助团委管理社团,负责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性质:学生社团联盟综合管理组织。
第七条、宗旨:发展社团文化,一展一中风采。
第八条、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九条、负责制:实行全体干部责任制。
第十条、管理制度:本章程以及团委规定的其他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社联干部产生制
(一)聘任制。指组织针对每年高一新生进行公开招聘;
(二)选举制。指候选人在本组织至少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由主席团召开会议进行投票选举;
(三)社联干部聘任程序
1)参加面试;
2)参加笔试;
3)试用考核;
4)主席团复核;
5)申报团委;
6)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7)逐项进行,一项不过则被除名。
(四)社联主席选举办法
主席为组织核心领导,担任者是否具有职业素质与能力将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决定我校社团联合会的发展,因此主席候选人考核更为严格。以下为候选人要求:
1)候选人在本组织必须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
2)候选人无犯法、违反校纪校规以及被学校记过处分记录;
3)候选人热衷组织事业,敢想敢做,敢为敢当,敢闯敢拼;
4)形象良好,为人正直,品德端正,思想健康,乐于奉献,勤于协调;
5)有较强的策划、管理、领导、执行能力;
6)必须通过主席或主席团的秘密严格考核;
7)必须获得主席或主席团提名;
8)无兼任其他部门职务;
9)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校团委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0)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主席团会议通过,主席团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1)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团委书记批准本章程可授权主席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2)非特殊情况不建议执行第9)、10)、11)项。
第十二条、社联干部任期制:所有社联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联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十三条、社联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办公室、财政部、外联部、宣传部。
第十四条、会员组成
由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的合法的本校社团组成。
第十五条、社联常驻地址
凯里一中办公楼一楼107室。
第二章:社团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定义
我校社团是学生根据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十七条、社团名称格式:XXX社团或XXX协会。
第十八条、职能:管理、组织、执行。丰富学生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九条、性质:隶属我校团委并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管理的群众性、非盈利性组织。
第二十条、宗旨:根据社团类型自定义。
第二十一条、社团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二条、管理制度:社团自身管理章程和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即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负责制:实行全体社团干部责任制与社长负责制相结合。由社长统一领导,副社长以及各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社团干部任期制:所有社团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团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二十五条、社团机构设立
成员大会、社长、副社长、各大部门等。
第二十六条、本组织内会员、干部一律平等。
第三章:社团联合会会员
第二十七条、会员管理纲要
《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与《社团分管制》。
第二十八条、会员条、件
(一)自愿加盟,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
(二)会员属我校社团,社团社员为我校在校学生;
(三)社员不少于10人,相关管理条、例齐全;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宪法,承认并拥护我社团联合会章程;
(五)社团经正当程序申请成立,注册资料齐全;
(六)自愿履行会员义务。各成员均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本章程规定义务;
(七)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则视为非本组织会员,学校将不承认其成立。
第二十九条、会员权利
(一)享有会员代表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社联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三)参加任何属于会员范围参与的活动;
(四)共享组织资源以及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
(五)优先享有社联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与冠名权;
(六)享有组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或表彰;
(七)享有团委、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三十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社联章程以及活动主办方的合理规定;
(二)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管理领导;
(三)认真完成社联主席团、各部门交办或委托的事务;
(四)会议按时到场;
(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六)尽力帮助组织内需要帮助的会员;
(七)与组织会员处理好关系、团结一致,避免不必要冲突或摩擦;
(八)为组织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信息与资料;
(九)维护组织荣誉与利益;
(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以及部门的决议;
(十一)履行团委、社联规定的其他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会员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撤销或取缔要求;
(二)接到会议通知或会议邀请,无故不参加或迟到累计达三次,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直接罢免其社长;
(三)一学期举行活动累计不达三次,团委书记或社联主席团有权予以该社团撤销处理。活动前不交《活动策划》,活动后不交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照片则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四)不满足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中的任意一项,不履行第三章第三十条、中的应尽义务,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五)社团一学期被举报累计达3次以上的社团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六)管理混乱或从事不正当活动,影响恶劣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七)社团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与组织长期不联系,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八)不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九)出现其他应予以解散情形;
(十)社团被撤销后,严禁个人或集体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第四章:各类办事程序
第三十二条、社团成立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认真填写《社团成立申请表》,起草社团管理章程;
(三)向社联提交《社团成立申请书》以及社团管理章程,阐述自身条、件;
(四)等待申请结果;
(五)聘请指导老师;
(六)向社联领取《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
(七)社团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则自动视为我校社团联合会会员;
(八)校团委准许成立,再执行(五)、(六);
(九)性质宗旨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予成立一个。
第三十三条、社团社长换届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长换届申请表》;
(二)召开全体社员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杜绝等额选举,并为保证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必须邀到社联主席团或办公室参加会议作为公证人;
(三)认真填写《社长换届申请表》书;
(四)社团指导老师批准签字;
(五)提交《社长换届申请表》;
(六)等待回复;
(七)开始试用新社长;
(八)试用期半学期结束,考核通过,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九)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本章程进行换届选举时,应由社联在全校公开招聘,在尚未选出社长时由社联委任管理。
第三十四条、社团举行活动程序
(一)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
(二)认真填写《社团活动策划单》;
(三)将活动策划单提交分管本社负责人,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决定举行与否;
(四)举行活动。记得拍照或录像;
(五)活动后打扫场地卫生;
(六)在活动结束当周将活动总结书以及照片(电子档格式)或视频上传组织邮箱或上交到社联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七)无活动总结书、照片、视频则或不按期将照片、视频传到组织邮箱或上交到办公室,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八)接到主席团批准回复后方可举行活动;
(九)《社团活动策划单》至少提前两天上交分管本社负责人。
第五章:岗位职责与人事任免
第三十五条、主席团
(一)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利机构,拥有最高决定权,对组织负责;
(二)主席团职能为“领导、管理、监督”;
(三)主席团全面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主要负责学生社团总体的领导、管理、监督;
(四)主席团会议若有因故缺席,会后缺席人若对决议有意见,则会议所做决定视为无效;
(五)主席团组成:由1名主席和3到5名副主席组成。
第三十六条、主席团职责
(一)任免组织各级干部以及决定人事调动;
(二)唯一有权授予组织各部门、各级干部、社团以及社团干部合理、合法权力;
(三)唯一有权解释组织章程;
(四)有权决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大会议程;
(五)有权签发各类文件,提名各类证书获得者;
(六)有权听取社联干部以及社长汇报工作;
(七)批复由各社团或办公室提交的各类申请;
(八)表决由办公室起草的各类文件;
(九)初审社团成立申请并及时向团委申报;
(十)审议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和预算或决算;
(十一)审议并表决组织制度实行或章程修改案;
(十二)全面负责我校社团活动的进行;
(十三)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审议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表彰;
(十四)负责各类活动的监督、指挥;
(十五)负责协调社团同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十六)负责检验核实由办公室提交的各类数据资料信息;
(十七)监督组织各大部门以及各社团的工作;
(十八)定期向校团委书记、团委属分管社联书记汇报工作;
(十九)决定社联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其他规章或团委授予的合理、合法职权。
第三十七条、
主席为组织最高领导兼学生社团联合会属团委部门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责为:
(一)全面统筹组织工作;
(二)对外代表组织;
(三)签署主席团重要文件;
(四)审核办公室提交的预算和决算;
(五)唯一有权对干部考核进行评定;
(六)有权主持会员代表大会;
(七)有权召开、主持组织所有会议;
(八)有权支配社联各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九)有权拟定社联的工作计划、目标;
(十)有权批准社联所有支出;
(十一)有权听取各部门以及社团的.工作汇报;
(十二)有权代表校团委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十三)负责社联干部考核工作;
(十四)监督组织所有决议的执行;
(十五)传达校团委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完成团委部署任务;
(十六)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十七)行使团委、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其他规章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副主席
(一)协助主席全面开展社团工作;
(二)主席不在时,征得主席同意代表主席行使职权;
(三)在主席离任时,本章程授权为主席候选人;
(四)认真贯彻落实《社团分管制》,开展所分管社团工作;
(五)具体负责分管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有权召开所分管社团会议;
(七)有权代表主席团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八)传达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执行文件要求;
(九)监督社团社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席汇报;
(十)认真完成主席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事务;
(十一)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十二)团委、主席或其他规章赋予的职权。
第三十九条、办公室
办公室为社联常设执行机构,其职能为“执行、服务、协调”。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到四名。
(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为社联首席执行官。其职责为:
1)全权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决议;
2)全权负责每学期社团注册,以及社长联系变更登记工作;
3)有权代表社联签发非行政性文件或函件;
4)负责组织办公室起草、编辑活动策划书、总结书以及各类文件;
5)负责制定社联各大部门办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6)经主席团授权负责组织办公室干部起草社团联合会章程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7)负责社团信息资料管理建档、归档和档案管理;
8)负责组织社联办公室干部旁听记录大型会议、活动以及建档工作;
9)负责学生部长级干部培训;
10)领导、管理社联各大部门,总揽各部门大权;
11)有权召开并主持社联部门大会以及分管社团部门大会;
12)具体负责社联各部门以及分管各社团部门运行;
13)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4)监督社团和社联各部门的工作以及大会决议和相关文件要求、指示的执行情况;
15)准备本届经费预算与决算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16)管理组织贴吧、微博、QQ以及网页;
17)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18)协助主席团履行职责;
19)认真完成主席团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事务;
20)行使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主任履行其职责;
2)协助主任筹备所分管部门会议;
3)负责决议、文件要求的具体贯彻执行;
4)负责各类文件具体起草;
5)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
7)受主席团或办公室主任委托或授权处理其他事务;
第四十条、财政部
财政部负责组织财物管理和检查。其职能为“检查、发现、查处”,监督社联、社团资金支配使用。财政部设部长一名,副部一到二名。
(一)财政部部长
财政部部长为组织最高财政总司。其职责为:
1)保管组织所有财物;
2)管理社团刊物;
3)管理领导各社团财政部;
4)有权召开所有社团财政部会议;
5)有权批准组织100元以内资金支出;
6)具体负责各社团财政部运行;
7)负责社联、社团消费记录;
8)负责社联、社团所有消费票据、证明的保管;
9)负责征收社团百分之三十基础经费;
10)制定财政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11)本章程唯一授权无限制检查各社团社费;
12)有权代表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定期检查社团消费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提交主席团;
14)严格按财物核查、检查制度执行任务,绝不包庇、不纵容一切非法、非正常,不公开、不明确,无发票、无证明的消费;
15)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6)认真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事务;
17)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财政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具体负责社联、社团经费结算,并拟出公告;
3)有权代表办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协助部长筹备社团财政部大会;
5)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履行主席团或财政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组织所有宣传事宜。其职能为“贯彻、传达”。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四名。
(一)宣传部部长
宣传部部长为社联最高宣传总司。其职责为:
1)协调其他部门以及各社团做好宣传工作;
2)领导管理各社团宣传部;
3)有权召开并主持所有社团宣传部会议;
4)具体负责各社团宣传部运行;
5)制定各社团宣传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6)负责各类文件的下发以及传达;
7)负责所有宣传文件的起草编辑;
8)负责社联各类会议、活动的通知、宣传工作;
9)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0)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1)认真完成办主席团或公室交办任务;
12)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宣传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宣传部大会;
3)具体负责落实通知事宜;
4)具体负责起草通知文件或公告;
5)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8)履行主席团或宣传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外联部
外联部负责社联外联工作。其职能为“服务、协调”。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三名。
(一)外联部部长
外联部部长为组织最高外联总司。其职能为:
1)领导管理各社团外联部;
2)制定各社团外联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3)具体负责各社团外联部运行;
4)有权召开、主持各社团外联部大会;
5)负责与社联、社团以及各部门对接;
6)负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
7)负责社联所有赞助相关事宜;
8)负责与赞助商、合作伙伴保持联系;
9)对外为社联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
10)对内为社联打出旗号,加大影响力;
11)定期向主席团或办公室汇报工作;
12)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认真完成主席团、办公室交办或委托事务;
14)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外联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外联部大会;
3)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6)行使主席团、办公室或外联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三条、社团干部职责
(一)社长
社长是社团核心领导,是社团领事代表,是会员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能为“管理、组织、执行”。社团设社长1名,副社长1到5名。社长职责为:
1)全面主持社团工作;
2)有权提名社团各部门部长,并报社联办公室批准;
3)有权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及协会工作会议;
4)有权代表本社团签署文件;
5)具体负责社团活动的举行;
6)负责社团运行;
7)有权听取各部长汇报工作;
8)负责社团干部的考核与评定;
9)负责本届社团资料信息建档工作;
10)负责协会活动计划的审查和常规活动的策划;
11)对协会事务进行宏观调控;
12)准时参加社联各类会议;
13)积极开展社团活动;
14)制定社团工作目标;
15)制定、修改社团管理章程,并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大会通过后提交社联备案;
16)服从校团委、社联的管理领导;
17)认真执行社联决议;
18)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19)监督社团各部门工作;
20)定期向分管本社负责人汇报工作;
21)履行本章程赋予的职责,行使本章程授予的权力;
22)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
23)履行校团委或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副社长
1)协助社长履行职责;
2)负责社团决议执行;
3)组织社团开展活动;
3)负责监督社团日常事务;
4)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社长交办或委托事务;
6)履行社团章程或社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四条、社团各部门职责
(一)社团各部门遵守本章程,接受社联各部门分管;
(二)社团各部门工作制度和职责必须建立在遵守本章程之上;
(三)社团各部门职责根据所属社团章程而异。
第四十五条、社团社员
社员是社团组成的基本人员。每个社团额定人数为10到100人,特殊情况,则需向社联说明。以下是社员权力与义务:
(一)一人只能加入一个社团;
(二)社员享有各社团以及社联对其服务权;
(三)社员享有对社团、社联工作监督权、建议权、批评权;
(四)社员享有社团干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社员享有所属社团成员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
(六)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活动;
(七)积极参与竞选;
(八)发展自己的爱好,丰富自己的生活;
(九)准时参加会议和活动。一学期有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所属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和权力。
第四十六条、社联干部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书面辞呈;
(二)不按本章程积极主动履行其职责,正确行使权力;
(三)受到刑事处分或学校记过处分;
(四)不遵守本章程;
(五)考核不通过;
(六)被团委或社联主席团除名罢免;
(七)其他应终止未说明情况。
第六章:保密条例
第四十七条、不得将组织具体机构向外人透露。
第四十八条、未经允许不得打开、查看各类已封档案,违者犯法。
第四十九条、不得将管理章程、文件、文函、专用群、QQ、微博、网站、办公室住址、办公电脑密码、经费、社员或各级干部个人信息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条、不得将组织会议、活动记录向外公开。
第五十一条、未经允许不得在其他信息传媒上发表、上传组织内部信息资料。
第五十二条、不得将组织各类会议决定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三条、保密团委、主席团要求保密事项。
第五十四条、保密应保密尚未规定内容。第五十五条、凡属我校社团联合会干部必须遵守本条、例,违者问责。
第七章:社团管理
第五十六条、社团注册
(一)社联每学期初将召开社团代表大会,统一下发《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等相关注册材料到各社团,各社团按要求认真填写注册材料,并于收到表格后两周内将注册材料上交社联办公室,进行学期社团注册。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二)不经审批注册的社团视为非法社团。
第五十七条、社团活动制度
(一)每学期初,各社团要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二)社团每学期必须举行活动不少于三次以上,否则罢免社长或撤销社团;
(三)开展活动前先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认真填写并及时上交;
(四)接到主席团批复后再举行活动;
(五)活动前期务必严格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策划;
(六)活动注意安全;
(七)爱护活动场地公共设施;
(八)活动后注意活动场地卫生;
(九)活动时注意记录,如:摄影、拍照、书记等;
(十)活动后将总结书与活动的有效照片(电子档,非打印相片)、视频上传到组织邮箱或交到办公室;
(十一)社团开展活动务必通知到全体社员,并安排人员严格打考勤,有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活动者,将名单上交分管本社团负责人,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二)跨校、跨地区、校外活动需向团委申请;
(十三)未经正当程序申请开展活动,出任何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十四)对活动中违法乱纪的集体或个人,一律交公安部门或团委、政教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变更撤换
(一)社团改名、更换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转换活动内容或社团合并,请及时到社联办公室登记,以便于档案更新和各类通知及时准确传达,不及时登记者后果自负;
(二)社团自愿撤销或被撤销,必须到社团联合会登记,申请注销,有收费行为的要接受审计。
第五十九条、奖励、责任处理
(一)每学年,团委要对组织活动突出,有较好影响的社团、较优秀的社团成员、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奖励、表彰;
(二)对于不按规定注册、活动、收费、缴费,不配合团委、社团联合会工作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社团予以通报、撤销或罢免社长;
(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社团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事后责任;
(四)不负责、不尽责或无法履行职责的干部一律予以除名罢免。
第八章:社团财务管理
第六十条、社费
(一)社费是指社员入社所统一缴纳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拨予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积累的资金并只限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
(二)社费标准:5到10元人民币。特殊情况,则需向团委申请;
(三)社团联合会财政部将不定期随机对社团社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备案。发现社费去向不明或消费无有效票据、证明,一律交予团委或政教处处理。社团消费高于100元人民币者务必拿到票据,财政检查只认有效票据,不认收据。有效票据指国家税务局发票和地税局发票。收据指消费后收款人给予的收款凭证。消费低于100元人民币者可以凭收据或证明作为资金消费证明。证明必须要有可以证明消费属实人员证明,并接受社联财政部审问;
(四)根据《中华职业学校社团财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每个社团上交百分之三十的社费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财政部保管,作为大型活动经费和应急费用;
(五)社团联合会所有资金由主席团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财政部登记管理。社团所有资金由社长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社团财务部登记管理;
(六)对于社费及其他财物的管理,各社团必须由本社财政部负责,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申请经费,仅限于举办大型活动或耗资较大活动,活动前期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八)社团不得搞成纯盈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提倡勤工俭学;
(九)社团活动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十)社费是属于社团公共财产,严禁个人或集体非法占有、挪用,违者必处。
第九章:社团刊物管理
第六十一条、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各个社团的对外(相对于校内兄弟社团而言)宣传和交流,各社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办刊物。
第六十二条、各社团刊物所需费用应由各社团自筹解决。
第六十三条、各社团刊物只限在校内发行,原则上应以本社团成员为主要对象。
第六十四条、各社团刊物内容应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学校各阶段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政方征弘扬主旋律,要以介绍本社团活动,工作经验为主,以促进社团发展和提高社员能力为目标,要以社团宗旨和章程协调一致,与社团无关的内容不得超过刊物版面的10%,更不准刊登和变相刊登各种类型的商业广告。
第六十五条、社团创办刊物应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刊物名称,主要内容,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经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制定单位: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签发人:
第二篇: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音乐社团是一个开放性的文娱部门。
2、音乐社团原则:音乐社团是同学们本着“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目的,以对艺术的“共同的爱好兴趣”为主体组成的学生社团。
3、音乐社团宗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学术交流,激发同学自我展现热情,提高学校艺术底蕴,锻炼学生交际能力,增强学生表达能力。
君不闻,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如果你有心与我们经历不同的学习体验,谈笑人生,音乐社团欢迎你的加入,一起引领潮流。凡热爱音乐并承认本章程的同学均可加入成为本社成员。音乐社团竭诚欢迎各级有志同学加入!
第二章社员制度
1、对象:凡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及爱好舞蹈、演唱、乐器、表演等思想文化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音乐社团,可以是个人自愿或由本社成员推荐;
2、招新:招新时认真登记招新表。
3、面试:经本社考核后,符合本章程要求的可为本社社员。
4、社员权利:
1)社员有权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监督本社社团干部的工作,可以向上级反映要求撤换不称职的社团干部。
3)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无偿享用本社所提供的各种学习辅导资料、文化娱乐活动等。
5、会员义务:
1)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团决议。维护大家讲坛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大家讲坛各项工作。
2)遵守校规校纪,文明礼貌,社员之间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3)积极向大家讲坛社团提出宝贵意见,不参加非法活动。
4)会员参加活动要爱护场地设施,保持文明举止端正。
第三章活动制度
(一)活动形式:音乐社团以学生才艺展示为常规活动,将定期举办。
(二)活动安排:
1、一定要分工明确,具体职责到人。
2、活动时间:一般放在课余时间,且要注意活动密度,不要太频繁,也不要没有什么活动。
(三)活动内容:
社长以及社团其他成员,一定要控制好活动内容的思想性、内容性等,使活动有内容、有思想、有一定的影响力度、从而使活动有意义,要符合音乐社团的性质。
(四)活动具体流程以及负责人:
第一步、活动前:
1、策划:策划进行什么活动。
2、组织:由活动负责人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
第二步:活动时:
1、组织:由活动负责人组织成员进入活动现场,维持纪律。
2、主持:由活动负责人安排人主持活动。
(五)活动纪律:
1、音乐社团会议要求全体社员参加,无社长批准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退社;
2、各部成员必须服从老师及社长的安排,,凡是集体活动严禁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社长或副社长请假;
3、大家讲坛是一个言论自由的组织,有不同观点,意见可以进行讨论、辩论,不得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如有发生情节严重者,不论双方对错均取消社员资格;
4、大家讲坛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促进,不得有推卸责任情况发生;
第五章活动安排
社团活动:
1、活动时间:每周四中午12:00
2、活动地点:五楼多媒体教室
3、活动人员:音乐社团全体成员。
4、活动组织:由社长和老师召集。
综合汇报演出
1、活动时间:每学期期末
2、活动地点:五楼多媒体教室
3、活动内容:
(1)内容主要为小结以前工作情况,讨论并决定以后的工作计划。
(2)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社团事情,并做出决议。
第三篇:社团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北海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委、系部分团委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大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委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大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第十条学生社团接受赞助、捐赠,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该社团章程的规定,并报社团管理部门通过。根据与赞助、捐赠的单位个人约定的期限、方式、用途来合理使用,并在事后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经费使用清单。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经费应统一设帐、专人管理。学生社团每学期末须公布正式的财务收支使用总结报告,以供管理部门及学生社团会员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向社团管理部门报销活动经费须使用国家正式发票,发票须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和该社团负责人签名;社团内部活动经费收支正式发票与普通收据均可,并须注明用途,由经手人和该社团负责人签名方可入帐。
第十三条院团委将定期对各社团财务负责人进行培训,加强帐册管理、发票管理,监督经费使用。
第十四条对社团活动使用经费过程中,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或因经费管理混乱,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篇: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计算机社团通过开设各种计算机社团活动,以适应现行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各类需求,提高学生整体信息素养。为实现计算机社团各项活动,正规、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计算机社团活动前期,必须在学生中选好社团负责人,填写好社团活动名单。
2、计算机社团负责教师要撰写好开课的计划,教案。计算机社团活动需按照课程表安排表严格进行。
3、每次计算活动,要填写学员签到表,和活动记录表。
4、在机房开展社团活动,要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干净,不得带食物饮料进入。
5、进入机房,必须佩带鞋套,离开时鞋套不得乱扔,及时清理带离机房。
6、使用机房计算机,必须爱惜软、硬件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必须按当前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7、学生进入机房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计算机课无关的事。
8、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机房。
9、每学期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学生在信息技术学科的竞赛成绩,评选出优秀社团成员并予以表彰奖励。
10、对于不遵守社团制度,缺勤达社团活动次数1/5以上的同学,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给出社团除名的处理。
第五篇:社团规章制度
秘书处:
1、记录每次例会的会议内容及考勤情况。
2、收取各社团活动前后的相关资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等并向会长提交活动资料。
3、收存各级学生社团编印的刊物.
4、每学期初编制“师院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一览表”。
5、制定并逐步完善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起草和发布文件,文告消息及通知。
6、整理社团活动的各种相关信息,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收集社团联合会外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7、管理社团联合会的财物,做好物品的借出与回收。
8、负责每学期的社团注册、注销、审批工作等。
9、负责管理学生社团活动基金,内设财政部;
(1)财务管理明晰,按时上报账簿、财务报表及原始票据,以便备案及公布接受监督;
(2)社团活动预算决算明晰,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10、负责安排活动现场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灯光、音响、舞台布置等)。
11、负责学生社团活动策划书的初步审查、社联及部门活动的策划。
12、负责管理部门内部事务的安排与协调(包括内部联谊、会议记录、人员考核等)。
换届时有资料移交手续组织部:
1、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工作及其主要学生社团干部的培训;
2、对各系社团及院级社团开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促进校内各级社团联系,维护各级学生社团的利益,就社团工作问题向学校各部门进行咨询,积极与各大高校加强经验交流。
4、负责组织每年的社团评比、评先活动。
外联部:
1、负责外事活动。
2、为内部同学提供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机会为社联争取经费。
信息部:
要负责社团的集体宣传、师院社联网的更新维护;责与校内的社团保持密切联系,更新社团信息,并与兄弟院校同类组织的联系等工作。
宣传部:
1、书写社团联合会的各种通知。
2、宣传全院社团工作成果。
3、负责做好与兄弟院校社团的宣传交流,及时掌握并汇报兄弟院校社团的发展动态。
4、负责社团联合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道德观的养成。
5、在有重大活动时通知各社团负责人。
6、协助其他部门与各社团的联系与沟通。
公关部:
开展重大活动时协助外联部
办公室
1、值班安排及值班人员管理。
2、办公室物品管理,负责添置必要文具纸张等。
3、监督办公室物品外借及各社团借用办公室。
4、社联会内部财务工作。
5、档案管理:
(1)理各社团的总结等各种资料。
(2)集整理社联会内部的各种资料。
(3)制复印办公室所需各种文件。
6、管理联络社联会内部人员及处理各社团社长的建议。
第六篇: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根据我院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
第二条:会员证分级管理:
1、社团联合会为全院各个学生社团会员证颁证单位,主要负责会员证的颁发、补发、注册和回收工作。
2、各个学生社团主要负责颁证前的统计工作、颁证后的发放工作和活动记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员证的使用:
1、会员证为协会会员的身份证明。
2、会员凭借会员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会员凭借会员证参加“优秀会员”的评选,活动记录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
4、会员可凭借会员证享受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一定优惠。
5、会员可优先参加社团联合会所举办的全校性学生社团活动。
第四条:会员证的颁发:
1、经本人自愿,承认本学生社团章程,加入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的学生社团,成为其会员。
2、各个学生社团负责颁证前的统计工作并统一领取本社团会员证。
3、由会员自行填写好会员证后,连同一张一寸照片上交社团负责人。
4、由各个学生社团负责对本协会会员证进行统一编号后,上交社团联合会资格审查部部加盖社团联合会公章,进行统一的认证。
5、会员证认证后由各社团统一领取和发放。
第五条:会员证编号:
会员证具体编号规则如下:
第1、2位数字代表年级;
第3、4位字母代表学生社团名称缩写;
第5、6、7、8位数字为会员的数编号
第六条:会员证注册与注销:
1、会员证有效期为一年,每一学期注册一次。
2、注册期限为一个月,超过期限者不再给予注册,未注册者视为自动退会处理。
3、会员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必须超过本协会总活动的60%,否则将被作自动退会处理,会员证由社团理事会收回注销。(以活动记录为准)
4、会员退出协会时须退还会员证,并进行注销。
5、会员在学年内受社团内部警告以上处分或受校纪校规处分的取消会员资格,会员证由社团联合会收回注销。
第七条:会员证注意事项:
1、会员证不得转借和私自涂改,有涂改现象视为作废。
2、会员证如若遗失,须向本协会理事报告,待处理后再行补发。
3、会员证中活动记录内容作为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填充依据。
5、会员证不具备身份证明,抵押等用途,此类行为均视为无效。
6、会员证盖章有效。
第八条:本细则由社团联合会制订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