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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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劳动行为,加强员工团队意识教育,提升公司整体形象,高效、有序地组织经营、管理和生产活动,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总经理助理:归口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纪律规范的制定、日常劳动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门与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考勤、劳动纪律具体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考勤诗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资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3.2作息时间

3.2.1职能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实际每周六天工作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3.2.2车间生产人员的日常工作时间由生产厂长按照各生产工作整体安排以及季节气候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将确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时间上报行政人事部。

3.1.2销售部因工作性质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岗位制度、劳动纪律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每日打卡3次,分别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车间和生产岗位打卡由车间主任组织,按生产班次时间进行打卡,分别为上班时、下班时。

3.3.2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应自觉、亲自打卡,因工作原因无法在上班时间内报道的,应提前通过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并书面申报,否则一律视为未报到。

3.3.3公司执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员必须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含车间,下同)应当将本部门考勤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每迟报一次,扣罚部门负责人和考勤人员各50元。

3.3.4结合公司个别岗位员工上、下班时间较为特殊,不能与职能部门员工一起考勤的,该员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记录为依据,具体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3.5员工须按时打卡并如实出勤,对于虚报考勤或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予以双倍扣出勤,情节严重的予以箭并罚款。

3.3.6员工确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实际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报部门领导后到考勤员处签字报道,但未签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3.7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以及各类值班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处罚。

3.3.8如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的、错误的,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的部分暂不发放。

3.3.9考勤员因工作不当,造成虚假、漏报的,对考勤员予以100元/次处罚。

3.4考勤分类

第二篇: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巫山县铜鼓小学

劳 2011动 用 工 规 章 制 度

01月

01日

年第一章 总 则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学校全体职工。

二、学校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学校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学校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事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学校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二章 考勤与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学校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共40小时的制度。工作时间安排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考勤

(一)职工必须遵守学校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二)所有职工出入学校(包括上下班、加班、迟到、早退、旷工等)必须考勤。

(三)考勤采取人工记录方式

三、加班管理

(一)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报学校批准;单位因需要安排加班的,应与职工协商。

(二)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职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休假 (一)周休息日 职工每周休息2天(二)国家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按照国家规定在工作日补假。

春节等重大节日,单位根据实际可将其他周休息日调休。(三)国家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按照国家规定不补假。

第三章 培训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职工培训权利,组织开展职工入职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专业技术技能、职业技能鉴定、思想道德等教育培训工作。

(二)学校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完善内部职工职业培训和技能实训平台建设。学校组织开展各类职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职工实现岗位成才。二、岗前培训

新入职的职工,安排为期7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工作技能、安全规程等,促使新职工在短时间内熟悉学校情况,提高工作技能,尽快适用新岗位,发挥个人所长。三、在岗培训

(一)学校关心职工的成长和发展,每年根据职工的具体岗位安排为期7天的岗中培训,帮助职工提升技能水平。

(二)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技能教育与培训,考取相关证书,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 保密制度

一、保密义务

全体职工均有保密的义务,违反保密义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密措施

(一)职工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学校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资料等。

(二)职工不得私自拷贝、复印、摘录学校秘密,更不得向外传播。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经总经理批准,并妥善做好保存和保管工作;对不再需要保存和保管的文件资料等,应按规定返回管理部门或根据要求进行销毁。

(五)职工发现其他职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学校人员有窃取秘密的行为或动机,应及时阻止并向学校汇报。职工发现单位秘密已经泄露或有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学校汇报。

(六)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本人保管的涉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按规定移交给所在部门或者学校,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五章 奖惩制度

一、奖励

学校按职工的贡献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口头表扬 书面表彰 发放奖金 晋升职务

二、惩处

学校设立以下惩处方法: 口头批评 书面批评 扣发奖金 降职

严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 离职制度

一、协商解除

学校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学校依法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职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学校造成500元以上经济损失或者其他重大损害的;

4.职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学校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学校提出,拒不改正的;

5.职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学校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1.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学校与职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学校。

如职工未提前通知学校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单位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学校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学校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学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学校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学校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 5.学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职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学校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职工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学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学校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四、流程及手续

1.人力资源部提出初步意见,书面征求职工所在部门意见,或者职工所在部门提出初步意见,书面征求人力资源部意见;

2.将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名单及理由,书面征求学校工会意见; 3.报校长审定;

4.依法向职工本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职工应当及时办理以下工作交接手续

1.交还所持有的学校财物(含学校发给个人的钥匙、工作证、装备、工具等);

2.返还向学校借取的个人预支款;

3.返还经办业务的各项资料(包括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电子文档等);

如按规定学校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给职工。

第七章 附 则

一、本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规章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本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有抵触的,以集体合同为准。 三、本规章制度经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确定。

四、本规章制度确定后告知全体职工。职工可以通过人事部门途径查阅本规章制度全文。

职工认为本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学校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五、本规章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1.01.01

第三篇: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闭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必须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必须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必须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必须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06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情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责任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第四篇:公司内部劳动规章制度

一、总则

1、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保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

2、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内容,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质量保障大纲、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评审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技术文件的提交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中,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技术文件规范认真进行各项文件的编写工作,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设计人员都必须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中。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后,设计人员都必须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务器中的文件,保证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人员须按照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相应的目录。

4、对于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故意在服务器上进行删除。

四、技术文件的归档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2、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归档。

3、文件签署分为纸质文件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和光盘签署。其中,纸质文件签署须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则在starteam上以备注的方式进行签署,光盘签署则在光盘封面的标签上进行总体签署。

4、各类归档文件经确认无误并且签署完毕后,方可进行归档工作。归档文件要求一式两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务器上,供查阅使用;一套刻录成光盘,做封存保管。

5、用来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须注明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署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须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并对归档文件进行真实有效型和完整规范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存档。

五、技术文件的借阅

1、任何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保持不具权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技术文件,则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方可通过获得的授权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相应的文件进行查阅。

3、对于借阅的文件,不得私自打印、传阅,不得泄露借阅文件的秘密。

4、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将文件转与他人或携带外出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文件阅览之后,须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彻底删除借阅文件,并补充完整<借阅文件记录表>。

六、责任追究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遗失或者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篇:内部劳动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钻研技工技术,公司也为员工拓宽视野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同事,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1、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改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签字后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若因质量问题客户投诉一次,扣10分;施工总监检查发现一次,扣2分;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个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如有违反扣5分/天;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凡每发现一次未关扣2分;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的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以上凡发现一次,扣5分;不得与客户发生矛盾或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扣10分,情节严重勒令停工,一切损失由该工种的工长负责;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检查,违反一次,扣3分;若客户因为工地清洁问题投诉一次,扣5分;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则罚款300元-10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资;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发现一次扣3分;

9、工地上禁止吸烟,发现一次扣1分。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发现一次扣5分;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如未张贴上墙,扣3分;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工长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移交给下一工种并签写注:

注 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种要严格执行,公司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奖罚措施。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员工之家,全体员工共同天地。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一、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二、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三、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四、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十五、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十六、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七、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十八、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九、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未经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一、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二、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三、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四、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十六 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七、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安全保卫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施工作业秩序,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小组,每天都要有人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上安全帽

四 施工中监管人员应该现场旁站而未进行旁站,驻工地代表未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五 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驻工地代表未发现或发现未做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六施工前工程师技术员应对墙体或地下管线等作书面技术交底,未做书面交底或交底有错误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七、安全监督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当事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职工之间的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保证公司有序进行运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行政部做好公司各个部门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公司行政部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七、不聚众赌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或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一、不准对公司的一些临时规定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无不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资,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八)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四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五条、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

(三)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的。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的。

(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的。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的。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

(十二)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部门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普通员工降为试用期员工,薪酬按照试用员工薪酬计算,试用期不超三个月。

第十七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八条、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会议必须有公司总经理参与。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行政部实施处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听取受处分者本人意见。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一周内,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

第二十条、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的,应事先向考勤员说明原因。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

第二十一条、考勤奖惩:公司所有员工考勤按月计算出勤率,每月未发生任何缺勤现象的,计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到人事部领取假条填写。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100元、工资。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行政部和财务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各部门领导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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