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厂规章制度(优秀范文五篇)

时间:2022-10-28 12:18:33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20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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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厂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木材加工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一)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米,并设置围栏(可用木桩)加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

(二)厂区道路平坦、安全通道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段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三)厂房和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处必须在明眼处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守则,安全操作规程。

(四)机械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

第四条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用电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一)机械的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超期限和带故障运行。

(二)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转动和施压等部位,应当有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五条木材加工经营必须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标准:

(一)天那水、胶水、粘合剂等化学危险品应独立存放,厂房内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数量不应超过该厂房一天的消耗量。

(二)厂房内和原料成品堆放处应设置疏散通道,宽度2米以上。

第六条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木材经营单位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八条木材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同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九条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木材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二篇:工厂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为了更发展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严肃厂规厂纪,增强职工文明意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对安全文明生产特作如下规定:

1. 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元。

2. 工作时间乱串岗位罚款2元。

3.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2元。

4. 在车间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相互打骂、吵闹者一次罚款10元,写出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 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每资罚款20元,写出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 生产楼(除办公室外)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 严禁带兜进车间,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没收衣物。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_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使用电熨斗要做到“三绝缘”,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第三篇: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

一、劳动纪律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一次罚款5元。

2、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上班时间刷卡考勤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元,早退一次2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着10元/次。

3、员工每天上班开早会,不得迟到,一次罚款5元。

4、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领导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5、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吵嘴打架,私自离岗,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有事离岗必须向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元。(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车间内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不执行者罚款100元。

6、上班时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玩手机,吃零食,睡岗的如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有事须提前写请假条,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每月在四天休假后还想需请事假的,车间需根据生产情况安排签署意见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休假,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100元。

8、上班和吃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不执行者一次罚款10元。

9、下班前必须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如发现一次罚款5元。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11、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可以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13、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现场管理制度

1、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物件必须捡起。发现一次罚款5元。

2、积极参与“5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必须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发现一次罚款5元。

3、所有在加工的在制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须用标识牌标识。

4、填写设备点检表应认真,真实记录,并对设备进行清扫与保养,不执行者罚款10元。

5、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填写记录应真实、清晰、字体工整,不允许虚报,发现一次罚款10元。

7、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元的处罚。

8、每天上下班打扫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划一,地面无杂物,工作台面禁止放个人物品,发现一次罚款5元。

9、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发现一次罚款5元。

10、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气泵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负责人的责任。

三、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2、严格按照图纸作业,每班生产的第一件产品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对产品100%自检,以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如发现批量报废,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3、设备只能本工序的员工进行操作,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如因此而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将双倍考核,造成的设备部件损坏,将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4、设备加工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部件损坏的,应当照价赔偿。

5、生产过程中,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需及时报告车间领导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的损失,后果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6、员工工作时无法按照工艺文件执行时,需要及时提出由相关部门进行解决,不能强行工作。否则造成的问题严重时,由于员工知情不报将进行考核。

第四篇:工厂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任或班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班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班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班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任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一天以内由班长批准;

(2)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5)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5、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6、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8、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9、车间内的更衣室、挂靴间、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洁。

20、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2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第五篇:工厂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一、车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二、因事到小组办事,不得在生产区域闲逛,不得聊天,不给职工散布消极的东西。

三、每周召开一次车间治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车间生产会议: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情况,调度是否得当,有无窝工现象(工序衔接是否合理)。发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四、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人员思想、设备、技术状况以及原辅材料等诸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重要原因,及时提出办法和措施。

五、坚持每月对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的检查,分析超定额造成浪费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总结节约原辅材料的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六、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内容:(1)设备安全与卫生情况,(2)电器是否正常运转。(3)产品是否堆放整洁。(4)环境是否清洁卫生。

七、搞好原始记录和日报工作,准确及时地综合反映车间每日完成任务的进度,按时报送职能科室。搞好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并利用资料分析生产活动的各种情况、指导生产,为总结提高打下良好基础提供可靠资料。做好"五帐一卡"的完善和归档工作("五帐":产量、质量、考勤、用料、安全生产帐;"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持班组统计员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协助他们妥善保管小组的各种原始记录,以备存查。

车间会议学习制度

一、全车间职工每周必须按所布置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认真参加政治、生产、技术的学习,学习中做到思想集中,刻苦学习,讨论时积极发言。

二、学习按时参加,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有事做到先请假。作好学习考勤记录和学习记录,把它作为奖金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车间召开小组长会(或组织学习),事先半小时通知各小组长,主持会议人要先做开好会的一切预备工作。到会者不得无假不到,迟到五分钟以上者,罚款贰角,主持会议者迟到罚款伍角。

车间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持正常劳动生产秩序,按工人参加治理与专业治理相结合执行考勤制度,车间统计员负责全车间考勤工作,各班组长或考勤员坚持严格考核。职工自觉遵守、协助治理。

一、考勤员应以负责精神天天准确考勤,以上班铃声响后为准,考勤不在时,一律按缺勤处理,下班也以打铃为准。(中午不准提前就餐,违者按早退处理,治理人员加重处罚)。作好记载,按月将考勤表送车间审核,并交车间统计员作计算工资和出勤率的依据。

二、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的累计时间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处理,旷工除不发工资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三、生产、工作时间不准看小说、睡觉、打牌、下棋、洗衣服、织毛线、擦自行车等,有以上行为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吵架哭闹不工作者,不计出勤,所造成的工时或其他损丢由闹人负责。班前或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凡酒后不许上班,作旷工处理。

四、职工不服从调度指挥而不上班、不工作者,作旷工处理,除停发工资外,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理。

五、职工有违犯劳动纪律、赌博、私拿产品、有意损坏产品和公物者,除给予经济罚款处,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如有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期间停发工资。

六、因斗殴负伤、休息期间,停发工资,负伤者的工效和医疗费用由责任者负担,因家庭纠纷而引起的病伤假,按事假处理。

七、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窜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消极怠工,不揽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规程,注重安全生产,爱护工具设备,节约原辅材料,提高技术业务能力,努力实现优质高产、低消耗。

车间文明生产制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厂,热爱本职工作。

二、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损公肥私,不私拿产品。

不喝酒上班。果断抵制精神污染,坚持为"四化"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在工作、生产场所不大声喧哗、吵闹、说话和气,待人坚持使用礼貌语言,不说脏话,更不得骂人。

四、坚持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上班,严禁赤脚、赤膊、只穿内裤、披头散发、穿高跟鞋、拖鞋(需要穿工作拖鞋的必须穿者除外)以及拖拉着鞋等上班。严禁站在拖纸车上空车。保护安全生产,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五、严禁在有毒气体、尘毒危害的班组、外吃东西,严禁带与生产无关的器具、化学药品进入车间。

六、不准带客人(参观学习者除外)、小孩进入车间和在车间里会客;车间和办公室内不准停放自行车、轻骑车,更不准上班时间擦车、打毛线、做私活,违者所误工时,按旷工处理。

七、搞好生产、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坚持日小扫周大扫制度。做到机器设备整洁、无油污;门窗清洁、玻璃明亮;白料、产品、工具柜堆放整洁;地面无废纸、棉纱团、油污、油墨水迹、烟头和脏物。责任清洁区干净卫生,阴沟畅通,阳沟无脏水、污物。

八、保持车间主要通道畅通,通道一米五以内禁止堆放产品、纸墩和拖纸车;白纸和产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一米五。

九、严禁在生产岗位上、机器上、车间通道上游动吸烟,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车间办公室吸烟应备烟尘缸,防止火灾和破坏清洁卫生。违者按规定罚款,车间干部加倍罚款。

十、考核办法;

1.车间文明生产卫生检查,由车间工会组织检查评选公布。

2.每月总结评选几次,按月检查情况累计得分高低取得前三名获"文明机台、班组"和单项奖(具备方案另定),对文明生产搞得差的班组或机台扣发月奖5。

对私拿产品的处理方法

为了加强车间治理,除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外,还必须在纪律上、经济上赏罚严明。对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的人,按如下办法处理。

一、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完全由个人负责。

二、凡生产岗位上的同志,私给他人产品原辅材料的,其责任由私给产品人负责。

三、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和原辅材料者,作如下处理。

1.按产品商品价格2-5倍罚款,写出书面检查并张榜批评。

2.取消当月一切奖金。

3.重犯者除罚款加倍外,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

4.对勇于揭发私拿产品者,经调查属实,根据功劳大小发给1-50元奖金。并保护揭发人。

5.对串通骗取奖金,经查出后,加倍扣回所得奖金,(干部严加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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