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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厂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木器加工车间规定
第一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二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和施工图纸进行生产,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样式。
第四条木工在生产施工中,要做到高档产品用优质木材,一般产品用一般木材,粗料细作,合理使用原材料。
第五条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施工。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六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提倡节约有奖的原则。
第七条下料时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下料单的数量、数据合理下料,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保证木材的质量充分提高木材的使用率。
第八条各种木工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章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在机械正常情况下,起动后应先预热一分钟左右,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送料要平衡,遇到木材有树节的情况下,操作速度要放慢。
第九条带锯机应由专人负责操作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锯大料时应时刻注意安全。应根据材料和锯片的运转情况,如木料过大加工时卡锯应立即停机,扩大锯口。操作时两人配合要默契,下手配合好上手接料工作,手应离锯齿10公分远。
第十条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操作机械。
第十一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保证机械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三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生产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第十四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十五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节木器厂营房、营具维修规定
第十八条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十九条在维修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施工电源线。
第二十条在维修中,应做到逐步提高维修产品质量。修复复原工作做到美观,严禁粗制滥造。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学校营房部门所规定的项目做到合理安排、按时完成任务,在维修、施工中逐步提高维修质量档次,做到满意率在85%以上。
第二十二条严格维修规范和管理程序。维修每项物品时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二十三条按照学校营房部门下达的维修任务标准进行维修施工,不得超出标准,如超出维修项目标准时,做好收费和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维修营房、营具工作任务较艰巨,关系到学校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接到维修通知后,应积极、主动、准时、想方设法完成任务。
第二十五条维修营房、营具施工时,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充分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质量。
第二十六条营房、营具维修施工中,应用一般木材,尽量控制使用高档材料,避免造成成本费用的增加,做到粗料旧料细做,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和小五金。
第二十七条各种维修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章操作,使用机械维修操作时工作人员精力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二十八条加强维修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现象,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运作。
第二十九条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安全措施,安全设施配套完整,穿好工作鞋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维修营房、营具时,不得用所在单位的办公桌、椅或其它物品当工作凳和施工脚手架用,不得损坏施工场所的各种原有设施。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后,及时打扫清理场地,保持整洁,将维修场所原有设施摆放整齐。
第三十二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三十三条在营房、营具维修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三十四条在接受维修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三十五条及时向营房部门汇报营房、营具维修情况,与机关领导及时勾通,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保证学校两个假期的大量营房、营具维修任务的及时完成。
★第三节木器厂油漆车间规定
第三十七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准穿拖鞋。
第三十八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十九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进行施工,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的花色品种,严禁粗制滥造。
第四十条各种木器制品油漆时,根据木器产品的高低档次合理使用油漆原材料,按高档产品用高档油漆,一般产品用一般油漆的规律进行施工,粗货细做。
第四十一条调配油漆时应根据所需油漆的物品面积适当调配油漆原材料。计算准确,杜绝配料过剩,浪费原材料,充分提高油漆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四十二条严格管理程序和按规范化生产,油漆产品应做到着色、着漆坚固,表面平整光滑、线条流畅。
第四十三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油漆原材料的不合理使用,降低生产成本。
第四十四条各种油漆原材料属易燃易爆物品,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生产中,按要求进行使用,不得违犯各种油漆使用规定,更不能违章操作。
第四十五条各种喷漆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范化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机械起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四十六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生产。
第四十七条喷漆操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进行工作。
第四十八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分类整理油漆原材料,清洗干净油漆桶、油漆刷子。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四十九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好门窗,上锁。
第五十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五十一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四节木器厂门岗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严格按照木器加工厂规章制度来执行门卫工作职责,爱岗敬业。
第五十五条当班时衣冠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接待好来所有来厂办事人员。
第五十六条严格执行门卫物品放行手续,不符合放行手续的物品一律不允许放行,按制度行使门卫的权利,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十七条加强外来车辆、人员的管理,不属公司和木器厂的车辆一律不允许私自停放在公司和木器厂的场地,更不准在厂区内过夜。
第五十八条当班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登记移交工作,按时、正点交接班。
第五十九条值班室是公司、木器厂的门面,室内要做到整洁、干净,共同搞好门卫内务环境工作
★第五节木器厂员工奖惩规定
第六十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厂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奖惩分明,提高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和责任感,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各岗位工作特点,制定以下奖惩规定。
第六十一条遵守木器厂各项管理制度,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服务态度好,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二条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木器厂形象,挽回经济损失、见义勇为者,视轻重给予奖励。
第六十三条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第六十四条对产品有发明创造,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显著成绩者,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第六十五条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30元。
第六十六条在生产中节约原材料(含各种材料),按原材料价格发给30%节约奖。
第六十七条按单位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八条门卫保安员值班时衣冠要整齐,服务要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出入厂物品的登记制度,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九条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时上下班,不按时归宿舍,第一次批评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超出3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条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无组织无纪律,无集体观念者,每次罚款30元。
第七十一条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第七十二条在生产和施工中应妥善保管好配发的维修工具及机械设备,无故造成工具及机械设备丢失者,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
第七十三条不按照操作规程或违章操作,将维修工具或机械设备无故损坏者,所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事故者,所需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四条不按时完成木器加工厂下达的生产任务,对产品的质量不严格要求,造成产品不合格者,按照产品原价格赔偿,罚款50元。
第七十五条在生产施工时使用原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原材料的浪费,有时可用其它废旧材料代替的,又不用,经查实,照价赔偿所浪费的原材料,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六条营房、营具维修人员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服务态度不好,维修质量差,造成单位或用户投诉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七条员工私自利用木器加工厂生产工具及机械设备私自外出干活,每次罚款100元,并收回所加工的产品,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负责,同时予以辞退。
第七十八条在正常生产工作中,私自用木器加工厂原材料加工产品,谋取个人利益者,经查实,除加倍赔偿原材料费用外,同时罚款100元,并立即辞退。
第七十九条私自把本单位的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外单位索取回扣或介绍费,或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客户,和别人共同索取回扣,或以本单位名义,个人在外面开小公司承接业务,经查实,扣发工资、奖金,罚款300元,予以开除。
第八十条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第八十一条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二条为他人提供赌场、赌博工具,参与赌博者,每次罚款200元,并辞退,或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三条所有员工私自留他人在宿舍住宿,或在本人宿舍做饭、烧电炉,每次罚款50元。
第八十四条保安员当班时衣冠不整齐,动作不规范者,每次罚款20元。超出5次以上者,扣发全月岗位补贴。
第八十五条保安员值班时睡觉,不按时交接班的,扣发当月岗位补贴50元,并予以开除。
第八十六条保安员当班时,会客、擅离工作岗位者,每次罚款50元。当月超出两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岗位补贴100元。
第八十七条保安员在当班时,对出厂物品不执行检查登记或未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给予放行,每次罚款50元,并辞退。
第八十八条所有员工不遵守厂纪厂规者,在工作岗位上出勤不出力者,影响他人工作者,每次罚款50元。
第二篇: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施工与检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在检修前办理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职责人,并服从审批手续。
2、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的要求,亲自和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
4、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5、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6、检修传动设备和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7、检修人员应检查检修中需要的安全防护器具,消防材料的准备情景。
8、检修人员要检查动火安全作业书的审批资料和落实情景,以及设备内的安全作业是否可行。
二、设备内检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槽罐、釜、槽车、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如下釜安全操作单),该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并清洗、置换。
2、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及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后方可入内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
4、设备内作业必须设有经验的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坚持有效的联络。
5、设备内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景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设备内要有贴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电压照明。
6、严禁在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气吹风。
7、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作业证上签字,检修人员方可封闭作业孔。
8、检修完成后必须检查设备内是否有异物,并清理,并进行试验水压、气密,并做好记录准备,清理现场。
9、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三、一般的安全管理制度
1、检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碱和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灼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
2、检修人员应明白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确使用。
3、检修受压容器,设备和管路之前必须将其压力降到等于大气压。
4、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5、在检修时不要触及电动机有电部位,以及电缆和照明线。
6、使用手电钻时,工人必须戴上橡胶手套,电钻外壳应接地。
7、在起重和其他危险工作区域都应挂警告标志,不许外人进入工作区域。
8、检修完毕后应拆除脚手架,临时电器线路,警告牌和标志,搬走检修用的机具,清理设备,屋顶上,地面上等的杂物垃圾,到达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三篇:工厂规章管理制度
一、钢筋加工厂质量保证制度
1、制定钢筋加工厂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并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2、配备具有上岗资格的运行操作人员,满足钢筋加工厂运转需要。上岗前分部组织钢筋加工厂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3、钢筋加工厂设场长一名,负责钢筋加工厂的日常业务工作,并对业务工作的准确、正确性承担责任。
4、钢筋加工厂值班人员必须对本班工作时间内的工作内容、突发事件等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值班签名。交接班应在岗位上进行,需要交接说明的问题,必须反映在交接记录或值班记录上。
5、钢筋加工厂试验员应按技术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取样检验,合格后放行,出现不合格品立即通知钢筋加工厂值班人员,质量管理部门及总工程师,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不合格品明确标识。
6、钢筋加工厂厂长必须每天对值班人员工作情况、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质量管理部门每周至少两次对钢筋加工厂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7、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对钢筋加工厂厂长及值班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8、钢筋加工厂操作人员不定期对机械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修。备足易损配件,并与厂家保持畅通联系,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正常。
二、设备工装管理制度
1、钢筋加工厂所有工装设备均应建立设备台帐和履历表,对相关设备制定操作规程并张贴于显要位置。
2、应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认真实施。对工装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记录。
3、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作业证书,了解设备性能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4、工装设备在使用前应对机械工况性能进行检查;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视是否正常工作,机械运转中不能进行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作业;在使用后对机械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彻底清洗机械及现场。
三、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1、任何材料到达工地时,材料员应认真按采购计划所要求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等级、数量(计划数)等内容逐一清点核实,并做好进料登记工作。
2、发现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外观质量有问题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复检。复检后仍有问题时应及时通知材料部门负责人及供应单位,并做好验收记录和标识,双方未处理完之前不得发料。验收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单据逐一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3、对于构成工程实体和影响结构的原材料,均应随原材料附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技术证件;随货技术证件不全的,不予开具材料交接单。需做物理和化学试验的原材料,首先通知试验室联系监理旁站取样,并填写委托单委托试验室检验,及时向其索取检验报告,根据试验结果,填写《主要材料验证记录表》。需要实现可追溯性的材料,通过《进料登记簿》、《收料单》、《材料收、发、存卡片》、《用料单》上唯一性、正确、有效的移置,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4、对检验、未检验的材料应予以标识,未办理紧急放行手续时,不得发料投入使用,不得办理点收入帐手续。
5、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办理点收入帐,发料使用,并做好标识,有关试验报告按质量记录要求及业主的规定进行管理。
四、钢筋加工厂工作联系制度
1、与分部的工作联系。主要由钢筋加工厂厂长。钢筋加工厂场长对钢筋加工厂整体工作负责,在钢筋加工厂组建、验收、管理等过程中要与分部进行充分沟通,要与各部门紧密联系并具体落实。
2、物资、试验部门工作联系。原材料使用应由物资设备部购置合格分供方材料,进场后由试验室检验合格、监理签认后方能使用。钢筋原材料的进场取样验收,及时、准确掌握原材料进场情况和检验状态。建立及时反馈检测试验结果,对不合格产品处理后重新验收的机制。
3、与监理单位工作联系。原材料抽样检测及质量控制等施工活动均应通知分管监理见证试验,以便监理掌握现场工作进程及质量动态,并决定工序是否能够顺利进行。
五、钢筋加工厂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提高和增强安全意识,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作业人员的责权,抓好负责制的落实;
2、采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控制出现生产障碍、未遂和其它事故;
3、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协议书和批准的施工计划,遵守安全规定,互相监督,协调配合,尽职尽责,堵塞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
4、对于每个岗位不同的特点,使员工更深刻认识自己的工作环境必须进行岗位教育。
5、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
6、积极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
7、主要运输道路进行固化,定时洒水防尘,严禁在场地内燃烧各种垃圾及废弃物;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应及时清扫、冲洗,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
8、在施工时对维护排水设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9、钢筋加工厂及其它施工区产生的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
10、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不受破坏。
六、消防保卫制度
1、加工厂内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
2、加工厂内要有畅通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及消防用砂。
3、加工厂内消防器材、工具、用具要符合防火规定和要求。
4、加工厂内临时建筑要符合防火规范。
5、加工厂内明火作业要严格管理,要符合有关防火规定。
6、加工厂内所有输电线路均采用新线,严禁使用老化线路。
7、对加工厂内所有人员进行消防规章制度教育,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来访人员必须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钢筋厂内。坚持职责,不随便脱离岗位。
9、对所有进出材料,认真做好验证手续。
七、钢筋加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在接受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基础上,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成立以分部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控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安全、质量、工期和经济效益的目标。
2、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搞好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从事电焊作业、机械作业室外用电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现场跟班作业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格禁止,并指导纠正。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上班。
6、工作中坚守岗位,思想集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不准酒后上班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安全资金的投入;设置的安全保护设施,未经批准不得移动,拆除。
8、不得使用无身份证、来历不明的人员,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9、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整改。
10、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逐级交底。
第四篇:工厂规章管理制度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发生故障或损坏应报告管理人员。
3、实行分工协作、专管专用,使用后及时清洗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4、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专人负责。
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将仪器设备借给他人使用。
6、未经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止事故的发生。
8、厂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9、注意安全,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10、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材料。
11、实验室人员要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谁的实验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12、凡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或两名实验员,否则不得进行。
13、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严格领用手续。
14、安全用水、电;水、电使用完毕立即关闭开关;对杂物要及时清扫。养成实验员的良好品质。
15、消防器材和设施要会用。要放在明显的位置,安全员应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16、有机溶剂、氧化剂、重金属及化合物和有毒,低沸点物质应妥善使用和回收。实验废水,废气和废渣应放入指定地点,统一销毁。严禁倒入下水道。
第五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工厂生产纪律管理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工厂安全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
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第六篇:工厂规章管理制度
一、晋升、降职与辞退注意要点
晋升、降职与辞退是企业处理在职人员的三种不同手段,也是经常遇到的普遍问题,处理得好会对企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处理不好会滋生矛盾,影响生产。
1.处理三类问题应有法可依
企业应该对于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晋升,违犯什么条款应该降职或辞退有明确的规定,不可随心所欲,要法治不要人治,不能某个人说了算。
2.要按公司的程序办事
对于申请、复核、审批,必须依照公司规定,不得越级、越权或违背工作程序。
3.要做到公平、公正
对待晋升、降职或辞退要有统一的标准和尺度,不可因人而宽松不一,更不得带有亲属与感情色彩。
4.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对于辞退的问题,要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关于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的问题、补偿问题等。
5.注意策略与方式方法
方式方法不当,好事也会变坏事,更容易造成矛盾,引发事外事件,所以要正确处理晋升、降职,特别是辞退问题。
6.要搞好人员的交接
除极特殊的情况下,都要先落实接替人员,并且认真搞好交接工作。一般不宜在某项工作尚在进行的中途进行人员变动。
7.把握人员变更的时间
一般的人员变更应选在生产的淡季或工作不太繁忙的时候。
二、怎样进行人才储备
1.人才储备的意义
人才储备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有利于企业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事情,适当的人才储备,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企业增加后劲的需要,它可以使之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充满力量和朝气。
2.管理人才储备
企业的管理人员一般都采取定员、定岗,这当然是从职责与成本的角度考虑,但也有一个最大的不足,就是往往因压力小使得管理队伍缺乏应有的活力,采取适当的管理人才的储备(储备干部)可以更好地改变这一状况。
(1)储备人才的来源
储备人才有两种渠道来源:
◆通过外部的人才招聘获得;
◆从内部的优秀员工中提拔。
(2)储备方式
不任命具体职务,注意对他们的培养,创造机会让他们去学习,将其放在企业大课堂中,去学习,去锻炼,去研究问题、发现问题,进而自己去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
(3)储备人才的要求
这类人员一般多为从事管理工作不久,或尚未从事过管理工作的人员,经验丰富的高层管理者一般不易接受这一方式;储备人员的工资一般不易过高,储备时间不易过长,对于一段时间没有作为的要及时解除储备。
3.技术人才储备
主要指重要岗位技术工人储备,比如排钻工人、立铣工人、油漆工人等。这类人员的储备可以防止该岗位的人员突然流失,以及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可以应付临时生产任务的加大而采取的增加两班作业问题;可以防止小团体借自己的技术对企业提出过分要求;可以使工资制度的制定更为合理。
4.副手与学徒工的储备
安排适当的人员做机械操作工人或工木师傅的副手及学徒,有利于为企业培养后续人才。因为副手与学徒工的工资不高,一方面,可以降低工资成本,另一方面,由副手与学徒工做一些接料、搬运等工作,也可以提高技术工人的有效作业率,提高设备利用率,在赶货的情况下,可以加快交货时间。
三、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能够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a.本公司均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b.上下班时间为:上午7:25~12:00,下午12:00~18:30。
c.因生产需要加班的但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18:30~22:00。
d.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人员可算作上班一天或补休一天,计件人员无补休,但第二日休息不算请假或旷工,若因公司抽调通宵加班者按时间计算,凡通宵工作者均有10元夜宵补助。
e.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f.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迟到每分钟扣罚1元。
g.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时却为早退,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
h.工作时间未经领导同意而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擅离职守每分钟扣罚1元。
i.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超过2个小时不足半天按旷工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均以扣除100相应工资。
j.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按时上下制度(总经理核准免予者除外)。
k.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自觉自律,不许迟到、早退,违反者给予处罚。
n.下班人员应听到铃响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等候打铃,违者记警告一次(警告:30元/次)。
p.迟到、早退人员不论时间长短均应扣除绩效积分20分,此条款由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若监督不严格者给予警告处罚。
q.因公出差应事先出具由属主管签批的出差证明,交人事部备案方可,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相关手续的,在回公司后最迟不超过次日凭单办理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r.若本月的绩效积分扣除不足,因其他原因已被全部扣除者,那么因违纪需扣除的金额应在当月的薪资中扣除。
s.上班时间:早晨上班点名:7:25~7:30
中午下班:12:00~13:00
下午下班打卡:13:00~18:30
t.公司的考勤事务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及行政部负责,其他人员签字将视为无效,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处罚。
u.计时人员(月薪资者)旷工1天扣除100元薪资,旷工半天扣除50元薪资,计件人员旷工1天按当月平均工资3天扣除,以此类推。
v.如发现在考勤当中有弄虚做假者,视情节将事双方给予警告处罚。
w.请假1天以内的由车间主任批准,2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2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要在上班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行政部保留修改、删增和解释权。
人事管理制度文件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惩类别
a.表扬:工作中有值得称赞行为者。
b.嘉奖:对公司或社会做有益之事值得表扬者。
c.小功:对公司或社会有突出功绩者。
d.大功:对公司或社会有特别贡献者。
e.晋升:工作成绩特别优秀,对公司或社会有重大贡献,且能适应新职务者。
f.批评:在工作中有被批评行为者。
g.警告:有轻微工作过失或表现较差者。
h.小过:有工作失职表现或屡教不改致公司受损者。
i.大过:有严重工作过失给公司经济声誉造成严重损失者。
j.开除: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使公司经济声誉受重大损害者。
第二条:奖惩金额
a.表扬:张榜表扬无奖金
b.嘉奖:30元/次
c.小功:50元/次
d.大功:100元/次
e.晋升:升职加薪
f.批评:张榜批评不罚款
g.警告:30元/次
h.小过:50元/次
i.大过:100元/次
j.开除:受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惩处计算方法
a.批评三次,记警告一次。
b.警告三次,记小过一次。
c.记小过三次,记大过一次。
d.记大过三次,开除或降职。
e.表扬三次,嘉奖一次。
f.嘉奖三次,记小功一次。
g.小功三次,记大功一次。
h.大功三次,晋升或加薪。
第四条:奖惩相抵标准
a.表扬抵批评。
b.嘉奖功抵警告。
c.小功抵小过。
d.大功抵大过。
第五条:表扬
a.做错事情能主动承认错误者。
b.拾金不昧者。
c.团结同事,宽容待人者。
d.对公司各项活动能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表现突出者。
e.坚持真理,抵制不正之风气者。
f.其他类似行为值得表扬者。
第六条:嘉奖
a.对本厂或社会有公益之行为给公司荣获声誉者。
b.能主动协助非职务内工作有成效者。
c.对工作勤奋努力、奉公守法、品德端正表现优异者。
d.在艰苦条件下工作默默无怨足为楷模者。
e.严守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f.其他类似行为足以表扬者。
第七条:小功
a.对公司经营、生产、管理、设备有良好建议经采纳实行确有成效者。
b.领导有方使工作拓展有相当成绩者。
c.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采取措施得当者。
d.举报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之事者。
e.一年内有三次嘉奖者。
f.其他类似特殊功绩者。
第八条:大功
a.在遇有意外事件或突变时能奋不顾身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b.在工作中能改革、创新给公司降低成本增加效益者。
c.对公司或社会有特别公益行为,给公司带来声誉者。
d.一年内有三次小功者。
e.其他类似功绩者。
第九条:晋升
a.工作考绩优秀未受过记过以上处分,且有重大贡献者。
b.能研究发明,改革作业流程和管理模式,经录用对公司声誉和经济效益有得大贡献者。
c.对社会有公益行为且贡献重大受到政府表彰给公司带来良好声誉者。
d.一年内有三次大功者。
e.具有其他类似特殊功绩者。
第十条:批评
a.因工作原因或个人锁事与他人发生口角者。
b.排队打饭时有拥挤、推攘动作者。
c.在办公室无故大声喧哗者。
d.工作区域卫生较差者。
e.区域内物品胡乱摆放者。
f.公共场合乱丢垃圾者。
g.其他类似行为需要批评者。
第十一条:警告
a.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做一些与工作无关之事宜者。
b.工作不努力,屡教不改者。
c.因过失致使出现工作错误,但情节较轻者。
d.未按工作程序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则但没有造成后果者。
e.不服从组长的合理指导,情节较轻者。
f.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者。
g.未经许可携带物品进出厂区拒绝主管人员查询者。
h.未尽职务,积压或延传文件、资料告成后果较轻者。
i.上下班时不按规定时间迟到早退者。
j.当月因个人原因迟到超过三次者(公差除外)。
k.在上班时穿拖鞋、赤脚、赤膊及衣冠不整者。
l.上班不着装,不佩戴胸卡者,有其他类似违规行为者。
第十二条:小过
a.对上级批示未能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导致公司受损者。
b.因工作疏忽造成浪费较轻者。
c.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d.在公司禁烟区抽烟者。
e.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f.未经许可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
g.有故意涂改、损毁、伪造工卡者。
h.不服从组长指挥或工作调动者。
j.故意撕毁公司通知、通告及其他宣传内容者。
k.有其他类似过失行为者。
第十三条:大过
a.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b.私自使用公司印信或涂改上级批示模仿主管笔迹批示动作者。
c.拒绝听从主管及经理人员的合理指挥监督,有以下犯上行为者。
d.一年内有三次小过者。
e.有其他类似违纪行为者。
第十四条:开除
a.未经许可私自到其他公司或个人处兼职者。
b.传播有损公司之谣言或挑拔劳资双方感情,煽动工人罢工、怠工者。
c.遗失或泄露公司机密文件、资料、信息者。
d.给公司声誉或经济造成严重损害者。
e.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f.一年内有三次大过者。
g.其他类似违规行为者。
二、入厂要求
欢迎你来本公司面试,祝你尽快成为北京奥德瑞家具有限公司中的一员,让我们一起共创未来,为了你能了解公司的章程,请阅读下列“入厂须知”:
a.凡应聘人员请出示你的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就业证等相关有效证件配合我们工作。
b.如果你面试合格,请交1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入职手续,并将身份证复印件交行政部办理档案。
c.新员工进厂试工期为七天,试工期内因个人原因而离职者无薪资结算。
d.新进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含试工期),试用合格者即转为正式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最短期限为一年)。
e.试用期表现不佳者可辞退或延长试用期(但不超过两个月),表现优秀者可获嘉奖或缩短试用期。
f.生手或学徒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未签订劳动合同者原则上不予辞工,若获批准而辞职人员要扣除培训费300元,技术人员及组长级以上人员扣除500元,即辞即走人员要加扣经济损失费。
g.合同期内辞工者:员工要提前一个月,技术人员及组长级以上干部须提前两个月,否则按违约金方式扣除相应工资。
h.一经录用,应按时上班并配合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连续三天无故不到班者属自动离厂,无薪资结算。
i.新员工进厂工作满两个月发放第一个月薪资,工作满三个月发放第二个月薪资,以此类推,年终也是一样。
j.新进员工若确有一些实际困难,可在进厂后工作满20个工作日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一式两份,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一份留部门主管备查,一份交财务领取现金),可预支人民币100元。
k.领取过工资的员工不可借款,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l.上下班时间为:早上7:25~12:00,下午:13:00~18:30,因生产需要加班时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为18:30至实际下班时间。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上班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m.所有员工均须按时出勤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行为,违者依照厂规处理。
o.因私人事情或有病需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组长同意后,将工卡和请假条一联交人事部备存。
p.请假一天以内的由车间组长批准,二天以内的由行政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要在上班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q.此须知因版面有限不能全面详细说明,若有疑问请参阅员工手册,不便之处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