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范文6篇)

时间:2022-10-20 01:29:0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877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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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物业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管理制度。

二、认真执行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负责完成好物业部经理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做好水泵房、空调机房及各楼层风机房、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四、负责做好电梯、空调、冷冻、安保中心、电话机房、常备电源的电器设备保养及故障检修。

五、负责做好厨房、餐厅各楼层办公用房、动力照明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六、负责做好主楼、裙楼所有照明设备的保养和故障检修。

七、负责做好公共区域,包括大厅内外照明灯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

八、坚守工作岗位,自觉执行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维修及计划维修任务外,还应有计划的尽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务。

十、积极协调好班次与员工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正确处理好突发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楼点检工作,并对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在册。

十二、当班时如发生电器故障应尽可能在本班次内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经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决;交接班时发生的故障原则上两班共同解决。

十三、及时做好报修工作的登记、复查、验收工作,包括维修内容、维修工时、维修时所耗用的材料,报修人所在部门的领导或报修人的验收签名。

十四、对任何设备的维修非经工程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原接线方式或损伤原装饰格调,维修后均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五、正确使用、及时清点维修所用的各种工具,做到没有遗留工具在现场,爱护使用、保管好、清洁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检修材料的消耗登记造册工作,及时向物业管理部申购常用、备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灯管灯泡、插座、开关、启辉器、绝缘胶带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使用,又不过多储存备品件。

十七、由于维修电工、值班电工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或违反以上各项工作制度,给商铺、租户或其它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或扩大事故损失的,或由于违纪违规给物业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自负,同时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篇: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经理岗位职责

经理是对公司负有全面服务的管理者,处于中心地位,起领导核心作用,负责公司的全盘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领导的指示决定及工作安排。

二,充分发挥和调动手下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和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不断进行和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三,负责编制和审定本公司的经营决策,年度计划,员工培训计划和员工工资调整方案,及时提出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确保各项计划和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使公司得到不断的发展。

四,贯彻执行安全经营管理和劳动保护条例,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五,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六,抓好员工队伍建设,懂技术,会管理的领导队伍和技术骨干。

七,认真做好工作考核,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以公司经营宗旨为使命,以业主满意为目的,搞好实质工作。

第二章 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

二,负责住户的入住,装修手续办理及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管理程序和文档资料的分类存档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发放。

三,负责员工考勤工作,建立考勤制度,搞好绩效考核。

四,做好所有实物与设备的等级与库存管理以及所需物品的购买计划和发放,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投",物品存放及保管安全妥善。

五,组织召开例会,会议,撰拟相关材料,做好会议记录。

六,拟订员工培训计划,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员工工作进行总结,如强对员工的培训学习和业务考核。

七,负责小区的环境绿化和卫生保洁工作。

八,负责对内对外及对上对下的正常业务,保持公司形象搞好值班工作,监督其他部门工作。

九,负责筹办各种庆典及接待活动的准备工作,搞好小区文化活动。

十,负责完成公司交办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本岗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负责住户的入住装修手续的办理及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管理程序和文档的分类存档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小区业主各类邮件的发放。,

三,督促检查办公室人员工作,有权对违犯劳动纪律和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员工?

本规章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⑴为了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的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特区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结果,对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适时作一定幅度的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具备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的工资成本的增加激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结构工资制,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五条:职能

5.1行政人事部职能

5.1.1 行政人事部在做出客观、正确的岗位评价、薪酬市场调查的基础之上,建立适合于本公司的薪酬体系。

5.1.2 行政人事部在保障薪酬体系在不断完善的前提下,使之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为员工稳定成长和公司不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5.1.3 行政人事部每月及时进行薪酬原始资料汇整、核实及员工薪酬核算等。

5.1.4 行政人事部及时了解市场、行业内及公司薪酬动态并汇报及体系调整优化。

5.1.5 行政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5.2 财务部职能

5.2.1 审核行政人事部提报的月度薪资报表,并呈报公司审批。

5.2.2 确保员工薪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转入员工个人帐户。

5.2.3 为了加强对薪酬体系、新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财务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5.3各职能部门职能

5.3.1 各部门每月及时准确的提交考勤报表、员工请/休假记录、奖惩记录等到行政人事部

5.3.2 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反馈员工对薪酬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内容与程序

第一条 薪酬结构

1.1薪酬基本结构:

1.1.1基本工资

1.1.2岗位(级别)工资

1.2.3绩效工资

1.2.4全勤奖金

1.2.5其他

1.2.6应扣项

1.2 薪酬结构项说明

1.2.1基本工资:是各职级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参照深圳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xx)》我司确定为1500元-4000元,(部分人员/人才根据岗位性质和职务的不同,由公司酌情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1500元)

1.2.2岗位(级别)工资: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大小、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是岗位任职人员责任权重的经济性相对体现。

1.2.3绩效工资:是员工工作业绩、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属浮动性、弹性工资项。

1.3.4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正常出勤及加班时间内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员工,每月均发给全勤奖金。

1.2.5其他:值班津贴及对员工服务的忠诚度、贡献及立功性行为等,定期或一次性予以奖励性质之经济补给;考勤资料有误而致员工个人上月薪资核算错误而于本月进行调整之加减项及员工个人奖惩应计金额。

1.2.6应扣项: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代扣代缴项。

1.3 薪酬总额

1.3.1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同时参照员工的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层、中层管理层基层管理层、和一线操作层四个类别,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岗位性质划分为A、B、C、D、E、F,5个等级(详见附件)。

第二条 新酬核算

2.1薪酬核算

2.1.1 工作时间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令,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详见《员工手册》之《考勤管理规定》;

2.2.2 额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它)之和,根据公司的《薪酬等级表》核给,在每月上班时间正常出勤的情况下,可全数发放;若发生请假、迟到、早退及旷工等异常状况时,依《考勤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员工新入职岗位定级: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参照《薪酬等级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原则上员工初任时,薪酬为所处岗位工资最下限。

2.2.3 其他及应扣项等

依公司相关规定于每月或一次性补/扣于员工工资中

2.2.4 全勤奖金

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节(正月初一、二、三)3天

劳动节(5月1日)1天

清明节(4月5日)1天

端午节(五月初五)1天

中秋节(八月十五)1天

国庆节(10月1日~10月3日)3天

带薪年假员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其他如法律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员工在正常考勤时间全部出勤的情况下,可予每月发放全勤奖金50元;若有缺勤状况时,除依据《请休假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规定外,扣发全勤奖金;新入职员工首月工资中不计发全勤奖金。

2.3. 转正定级、岗位调整、薪酬调整

2.3.1 转正定级: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参照《薪酬等级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原则上员工转正时,在试用期薪酬基础上薪酬上调1级或者不作调整。

2.3.2 岗位调整人员、职级较低的员工代理(或兼任、代行)高于本职之职务时,考察期或代理期内仍按原职务额定工资核计。期满转正/任命后方可调整为正式作用岗位额定工资。

2.3.3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薪酬战略确定薪酬调整方案及幅度。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岗位胜任能力及考核结果向公司建议对员工的薪酬进行上/下调整。

2.4 离职人员

2.4.1 员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后,当月工资于员工发薪日发放到工资卡中。

2.4.2 自动离职(见《入离职管理规定》)者视为自动放弃未发工资,不予计发工资。

2.4.3 公司解雇、劝退员工,应扣除其不良行为造成之相应损失、罚款后,余款于员工发薪日予以发放到工资卡中。

2.5 下列情况员工薪资可不予扣除

2.5.1 因公外出者

2.5.2 奉调参加培训者

2.5.3 奉派外出考察者

2.5.4 依据考勤制度给假且手续完备者(如:婚假、丧假、产假等、年休假等)

第三条 薪资计算期间、支付规定及支付形式

3.1薪酬结构

3.1.1年薪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年薪工资制结构由四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3.1.2月薪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月薪工作制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及加班工资、绩效工资。

3.1.3协议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岗位和人员须进行备案。协议工资制的薪酬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3.2岗位工资

3.2.1岗位工资系根据岗位评估档级、个人资历档级、及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中所处不同的岗位价值而确定的工资单元。

3.2.2岗位工资评估档级取决于不同岗位在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难度和工作环境等关键要素的综合评价结果,详见《首地物业薪酬矩阵图》;

3.2.3个人资历档级取决于个人学历、物业行业工作经验、同级/同岗位工作经验。

3.3基本工资

3.3.1为月度保障型收入,不与绩效挂钩,按自然年度分12次按月发放。

3.3.2公司所有员工基本工资根据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旨在确保公司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见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4绩效工资

3.4.1指按照部门绩效、岗位绩效进行挂钩、从而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工资单元。

3.4.2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基数×绩效工资系数×考核分数÷100。

3.4.3绩效工资的分配采取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月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XXX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核发员工绩效工资。

3.5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发放的变动收入。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基数×调节系数

3.1员工薪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起至30(或28、31)日止,实行月薪制

3.2各部门于每月2日前将本部员工考勤汇总报于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于4日前核算完毕全公司员工薪资,并制作报表,即时交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3公司每月8日至12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按日期顺延发放。

3.4全体员工薪资转入个人银行账户中(本公司员工工资发放银行为深圳平安银行),员工于发薪日需亲自前往财务部部领取个人薪资明细条,对薪资实发金额如有异议,可于三天之内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复核。

3.5公司因其他非主观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薪资时,事先可与员工达成协议后于薪资支付之前五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员工,以达成劳资互谅。

第四条 公司年度营业在完成计划内经营指标如有盈余,依照比例可提取部分利润核发奖金,根据贡献、能力及业绩以分配,其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包括薪酬整体调整、薪酬部分调整以及薪酬个人调整三个方面。

5.1整体调整

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5.2部分调整

部分调整是指根据人力市场的供需状况及行业与地区竞争状况,对部分岗位进行调整

5.3个别调整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为不定期调整。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5.4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调查、分析、审核后报总经理综合评估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5.5调整办法

5.5.1依据工龄调整(即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司服务。调整幅度=员工工龄[1]×(工资总额×5%)(即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工资递增5%)。

9.0薪酬调整

9.1普调

公司根据人工成本使用效率、经济效益、物价和市场水平,适时调整调节系数,保障员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实现效益共享、风险共担,建立动态的分配机制。

9.2薪档调整

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系数的档次。

9.2.1部门年度调薪人数不得占部门总人数的30%;

9.2.2管理层、员工层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杰出者(年度加权平均考核95分以上),薪酬档级晋升一个薪档;

9.2.3操作层员工连续9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各项目负责人可向公司申请晋升一级薪档,经公司审批后执行(此晋薪人数控制在部门总人数的10%以内);

9.2.4管理层、员工层连续两年平均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者,薪酬档级晋升一级;

9.2.5管理层、员工层连续三年年度平均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者,薪酬档级晋升一级;

9.2.6所有员工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处理。

9.2.7所有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年度绩效考核加权平均)不合格者,薪酬档级自动降低一个薪档。

A.绩效考核成绩四个层次:A(杰出)、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B.考核等级定义如下表:

等级

定义

摘要

参考比例

考核工资

发放标准

A

95-100

杰出

实际绩效显著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都取得非常突出的成绩。

15%

全额发放

B

85-94

良好

实际绩效达到或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主要方面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0%

按实际考核分数发放

C

75-84

合格

实际绩效基本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既没有突出的表现,也没有明显的失误。

40%

D

75以下

不合格

实际绩效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很多方面或主要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或失误。

5%

不发放

9.3薪级调整

9.3.1员工岗位变动(含晋升),自批准之日起的次月起薪酬等级调整为相应薪酬最低薪档,若调整后员工年薪标准收入低于原水平的,按照就近原则套入相应薪档,避免职位晋升收入下降的情况。

9.3.2员工职位降低,自批准之日次月起年薪标准参照新岗位水平,采取“就近靠档,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调整为相应薪级中间薪档;

9.3.3操作层员工岗位变动(含晋升、降级),自批准之日起的次月按操作层员工薪酬标准逐档上升或下降。

9.3.4未满足11.2.2至11.2.5的人员,特别优秀者(管理层员工),经总经理办公会、深圳片区党委会研究决定后,报集团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跨级晋升。

9.3.5程序

A.管理层员工发生薪酬调整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调薪申请,填写《XX表格》,报送综合管理部,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自批准之日次月起执行。

B.操作层员工发生薪酬调整时,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调薪申请,填写《XX表格》,报送分公司综合部,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次月起执行。

第三章 薪酬保密

第一条 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及所有经手/接触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第二条 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的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强管理。经手/接触工资的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漏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存储密码,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第三条 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进行核查。

第四条 违反薪酬保密规定的,一律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辞退。

第四章 参考文件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xx)》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令

3、《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4、《岗位调整管理规定》、《请休假管理规定》、《入离职管理规定》、《奖惩管理规定》

第四篇: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第五篇: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第六篇: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

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副主任共2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xx:00DD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0xx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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