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2-10-20 01:25:34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0868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劳务公司的规章制度》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劳务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一篇:劳务公司的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管理人员对本公司2017年度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各位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项目部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四条

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

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

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

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

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

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

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

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

严禁XX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

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第四条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

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

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

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

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

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二篇:劳务公司规章制度及考核管理规定

南京大厂葛塘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葛塘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管理规定

2011年12月31日发布 2012年1月1日实施 南京大厂葛塘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发布

一、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1、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以人为本,把安全放在首位,防止和避免事故,保障

员工和业主的生命与健康,是公司员工一切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公司安全工作追求的永恒目标。

2、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公司总经理对

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片区队长、班组长、岗位人员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形成全员、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预防和责任落实体系。

3、 抓好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招聘新员工必须进行安全知识、规章制度学习。

并配合用工单位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 规范用工管理,公司所属员工必须遵守用工单位安全生产通令、禁令和各

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规违章操作,严禁违规违章指挥。由于违规、违章导致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必须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员工进入生产、工作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要系

好安全带。起吊作业、用电作业、动火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特殊作业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有效作业许可证和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方案、措施不落实禁止作业。严格遵循“三不伤害”的原则(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6、 在倒班岗位生产、工作的员工,必须遵守用工单位规定的巡检时间、路线、

内容。并认真做好记录,实行责任追究制。

7、 积极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和防事故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水平和应急事故的处理能力。对所在岗位工艺、设备要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 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对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各类事故,要坚持“三不

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并按公司“考核细则”对事故责任者做出处罚,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9、 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公司每季度,片区每月,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专题

会,分析安全、生产、工作运行状态和员工思想动态。结合实际采取整改、预防、落实、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台账。

10、 建立安全督查机制。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不定期到各岗位进行督查,片区

队长每天到所分管岗位进行巡查,班组长跟班检查。检查内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岗位设施完好情况,特殊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用工单位汇报,协同整改完善。做到“三负责”(对用工单位负责,对员工负责,对公司负责)。

11、 厂区、小区、库区、办公区。车辆、物资、人员进出门管理,必须严格执

行验证、检查、盘问、登记制度,确保负责区域内的工作安全有序。

12、 如需从事特殊岗位、特殊作业的,严格按照用工单位安全规定执行。

二、员工行为规范

1、 遵守组织纪律,听从工作指挥和安排,并按照规定和程序下达指令,请示汇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运行。

2、 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到认真、细致,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3、 保护工作环境和公共设施,不进行任何破坏工作环境和公共设施的活动,做到爱护公物,保持岗位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努力争创文明岗位。

4、 服从上级,关爱下级,同事间坦诚相待,互相尊重,做到诚实守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形成一个团结和谐的集体。

5、 尊重和包容他人个性,尊重他人隐私,彼此间予以充分的理解和信任,做到不说、不做有损同事人格言行。

6、 要礼貌,规范,体现公司员工的素质和规范,做到遵守社会公德,倡导家庭美德,不断提高个人品德修养。

7、 工作时应着工作服,并保持服装、发式整洁。做到不穿戴与工作场合不相适宜的服饰。不蓄胡子,不留长发,不纹身,保持个人言行举止得体。

8、 要尽量使用普通话,使用文明语言,做到说话和气,不讲粗话、脏话,养成谦虚互谅的好风气。

9、 自觉参加公司和用工单位组织的安全、技能培训学习,接受培训学习效果的检查和考核,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断提高知识和技能水平。

10、 参加会议时,应提前五分钟到达会议室,到达会议室后,应自觉将手机置于“振动”或“关闭”状态。做到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认真听讲和记录,抓好会议精神落实。

三、员工招聘录用管理规定

2. 根据用工单位生产任务需求,制定年度招聘规划和月度补员计划。

3. 根据岗位工种需求,拟定招聘简章,确定录用人员的条件、人数、岗位和薪酬标准。

4. 招聘渠道:

3.1 参加区、街道人才招聘会。

3.2 利用区人力资源部门和公司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3.3 区、街道部门和个人推荐。

3.4 个人报名、登记。

5. 应聘人员材料审核:

1.1. 全日制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验证并留存复印件各两份(依据应聘岗位需要

资质证书、学历证书原件验证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填写简历表2份,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不良记录证明,有效就业证。

1.2. 协议人员:男60岁以下,女50岁以下需交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户口

簿、身份证原件验证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男60岁以上(含60岁),女50岁以上(含50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1.3. 非全日制人员:身份证原件验证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6. 面试:以谈话的形式,了解其个人及家庭成员情况,观察其反应能力及身体状况,确认能否适用所需岗位。

7. 录用人员基本条件:

6.1 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经济民警、扬巴楼安护、小区护卫、

宾馆服务员、会务接待员、办公楼保洁员等岗位,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纹身人员禁用。

6.2 年龄:男性18岁至52岁,女性18至42岁。协议人员、非全日制人员、特殊工

种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由录用岗位确定。

6.3 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环卫、保洁岗位人员不作具体要求。

8. 录用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根据所从事的岗位工种要求,分别安排到扬子、南化、南钢、

葛塘等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9. 录用人员送到用工单位,并接受用工单位的试用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用工单位可退回,

用工单位要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10. 录用人员,根据安排的岗位性质,分别签订全日制、非全日制、协议三种用工合同。

全日制劳动合同期不低于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协议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以到岗为起始时间。

11. 劳动合同期满续订考核(此项工作提前45天进行)

10.1 征求用工单位考核意见。

10.2 征求片区队长(班长)考核意见。

10.3 征求员工本人意见。

10.4 根据用工单位生产任务需求。

10.5 综合考核合格及生产任务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按时办理续订手续,双方劳动

关系延续。

10.6 员工本人不同意续订合同,公司尊重员工意愿,及时办理终止手续,双方劳动关

系终止。

10.7 综合考核不合格,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合同,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10.8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四、员工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1、 新员工入公司培训教育,组织新员工学习公司管理规定,岗位职责,行为规范、法律法规等项内容,考核合格后,员工确认签字。

2、 配合用工单位,进行岗前安全制度、职业危害、劳动保护、消气防知识等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 新员工到岗采用师傅带徒的形式,熟悉岗位工艺流程,了解安全规定,掌握操作方法,尽快成为一名合格员工。

4、 根据用工单位的特殊要求,联系专业培训机构进行所需行业取证培训,满足用工单位需求。

5、 新招经济民警、护卫队员要进行军事体能基本功训练和岗位职责、警容警貌、行为规范等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 岗中培训,配合用工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岗位技能、安全、环保、质量等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理论和实际考试,建立相应培训台账。

7、 养成教育。班组长利用每天交接班会,片区队长(班长)每天的岗位巡查,公司组织人员不定期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纠正员工不规范的行为,促进员工逐步养成文明、守纪、爱岗、尽责的良好风气。

8、 特殊工种培训,招聘时必须持有特殊作业有效证件才能录用,在职期间证件到期,及时与用工单位协调,安排员工到相应机构进行考核取复证,保持特殊作业证的有效性。首次考核合格取证费由用工单位支付,考核不合格补考取证费由员工本人承担。

9、 反事故演练培训教育。要求公司员工积极参加用工单位组织反事故演练,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熟悉演练内容,懂得处置方法,不断提高应急事故处理能力。

10、 培训教育效果评价与改进措施,公司每年组织用工单位有关人员,片区队长(班长)进行一次员工队伍技能状态分析,采取针对性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1、

根据用工单位不同需求,组织相应培训教育。

五、员工交接班管理规定

12. 交接班是保证工作和生产连续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必须做到交接内容清楚,程序规范,职责明确。

13. 交班内容(简称“十交”):

2.1. 交本班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2. 交设备、电气、仪表等系统运行和使用情况。

2.3. 交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安全因素,已采取的预防措施及事故的处理情况。

2.4. 交设备润滑、工器具及岗位消气防设施情况。

2.5. 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下班应注意的问题。

2.6. 交产品质量情况。

2.7. 交现场跑、冒、漏、堵及要加强巡查情况。

2.8. 交岗位(区域)清洁卫生情况。

2.9. 交岗位操作记录正确完整情况。

2.10. 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14. 接班班组长或岗位人员遇到下列情况可不予接班或者待上班处理完好后再接班(简称“五不接”):

3.1. 生产、工作不正常,事故(事件)未处理完或未采取防范措施。

3.2. 设备、电气、仪表、工艺有问题,情况不明。

3.3. 岗位卫生不好。

3.4. 操作记录不全,不清楚。

3.5. 工器具不全,消气防设施损坏。

15. 交接班程序:

4.1. 班前预检查,接班人员提前到岗,对岗位所管辖的机、泵、仪、电等设备进行现

场检查,确认是否运行正常。

4.2. 接班班组长主持班前会,清点到岗人数,检查劳保着装是否符合规定。

4.3. 交班班组长按“十交”内容向接班人员讲清情况,接班人员汇报现场预检查情况,

并按“五不接”要求提出意见。如出现“五不接”情况时,交班班组长应带领岗位人员处理至符合要求为止。

4.4. 接班班组长布置本班工作、生产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

4.5. 班前会后,接班班组长及岗位人员到各自岗位实行对口交接,按规定内容,做到

讲清、问清、看清、查清、点清。

4.6. 交接班双方对交接内容没有异议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4.7. 接班者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开,签字后所有工作、生产任务由接班者负责。

4.8. 若当班期间发生生产、工作事故(事件),必须由接班班组长召开班后事故(事件)

分析会,分析事故(事件)的主要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教育员工提高安全意识。

5. 交接班记录填写要求:

5.1. 交接记录日期、时间、班次要填写准确。

5.2. 生产、工作指令及完成过程必须有详细记录,有可追溯性,责任落实。

5.3. 记录要及时、准确、真实,无缺页,无损坏。

5.4. 记录字迹要清楚,字体要工整。

5.5. 记录要用蓝、黑签字笔填写,禁用铅笔。

5.6. 一岗多人岗位,由班组长指定专人负责填写。

6. 检查考核:

6.1. 班组长负责每班检查考核,每周讲评一次。

6.2. 片区队长(班长)负责每天检查考核,每月讲评一次。

6.3. 公司人力资源部,HSE部负责不定期抽查考核,每半年讲评一次。

六、员工考勤、薪酬、请销假管理规定

1. 工作时间

1.1. 公司白班员工实行每日8小时,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1.2. 公司倒班员工:

实行“四班两倒”工作制

白班8:00—20:00,夜班20:00—8:00

实行“四班三倒”工作制

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24:00—8:00

1.3. 因季节变化或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

2. 考勤管理

2.1. 考勤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归口管理,各片区队长(班长)负责,每月按时审核

上报。

2.2. 考勤要做到真实、及时、公开、公正、准确。

2.3. 考勤要使用统一规定符号,各类假别要与考勤表中记录相符,考勤表中没有符号

标示的可用中文表示。

2.4. 考勤须由员工本人确认签字,别人代签无效。

2.5. 考勤起止日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当月1日至

31日,三种起止日期。

3. 迟到早退

3.1. 上班时间未按时到岗为迟到,下班时间未到提前离岗为早退。

3.2. 迟到、早退必须在考勤表上标注,报公司财务部作为扣罚工资的依据。

4. 旷工:有下列行为者,按旷工处理

4.1. 迟到或早退在1小时以上(含1小时),按旷工半天。

4.2. 迟到或早退在2小时以上(含2小时),按旷工1天。

4.3. 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3次,按旷工1天。

4.4. 涂改、伪造考勤记录的双方。

4.5. 未事先请假或无故不来上班的。

4.6. 向队长(班长)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来上班的或假期满后不按时来上班的。

4.7. 拒不接受队长(班长)的工作安排不到岗或擅自离开岗位的。

4.8. 以请病假为由,从事第二职业的。

4.9. 上班前醉酒不能上岗,责令离岗休息的。

4.10. 有类似其他行为的。

5. 请销假

假期类别为:法定节假日、事假、病假、年休假

5.1. 公司所属员工应按规定准时上班,凡因事不能上班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倒班

员工须提前一个班次),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休息。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电话请假,上班后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5.2. 事假审批权限:

5.2.1. 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片区队

长(班长)审批。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由员工本人申请,片区队长

(班长)确认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七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

5.2.2. 班组长请假由片区队长(班长)批准。片区队长(班长)、公司部门负责人请

假由总经理批准。

5.3. 事假每月不得超过2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事假扣除当日薪酬。

5.4. 病假:

5.4.1.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提前1天请假,如遇急诊由本人通过电话或家人代为

请假。凡是请病假病愈后必须在上班后的当天将病假条、医药费结算发票及

医保范围内医院的诊断证明(急诊需加盖急诊章),交给片区队长(班长)审

核,如无上述证明材料,则以事假处理。私自涂改、伪造病历及病假证明者

其缺勤按旷工处理。

5.4.2. 病假时间含法定假日和休息日。

5.4.3. 病假每次不得超过7天,连续病假不得超过30天。符合医疗期规定的,按医

疗期规定执行,前期的病假天数与医疗期合并计算。

5.4.4. 病假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5.5. 年休假

5.5.1. 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5.5.2.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5.3. 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5.5.4.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累计请病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

年年休假。

5.5.5.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全年累计请病假3个月以上的,不享受

当年年休假。

5.5.6. 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得跨年度安排。

5.5.7. 休假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员工的实际情况,由片区队长(班长)

负责计划安排。

5.6. 法定假日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休息,不能休息的,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6. 员工薪酬:

6.1. 员工薪酬发放,“五险”代缴代扣,意外险办理由财务部负责。

6.2. 全日制员工

6.2.1. 以岗位工种确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线,加班费根据

用工单位需求,结合员工当月考勤,按实计发员工当月工资。

6.2.2. 以岗位工种确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线,加班费根据

用工单位需求,绩效考核奖根据员工当月考核结果,结合员工当月考勤,按

实计发员工当月工资。

6.3. 协议员工,结合岗位工种实际,与用工单位商定的工资标准为准,结合员工当月

考勤,按实计发月工资。

6.4. 非全日制员工,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小时工资标准执行。

6.5. 发薪时间:全日制和协议员工每月25日前,非全日制员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

15天。

七、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 员工奖惩必须把思想教育工作同经济处罚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奖励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纪员工的处罚要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 奖励:

2.1.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2.1.1. 在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出技术改进和合

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2.1.2. 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报告,正确处理,避免在生产、安全、环保、设备

等方面发生事故的。

2.1.3. 忠于职守,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违规作业,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

2.1.4. 勇于同不良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做出显著功绩

的。

2.1.5. 爱岗敬业,在管理工作中业绩显著,业务技能考核评比同行业中取得优异成

绩,受到用工单位表彰的。

2.1.6. 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2.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同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2.3. 奖励员工由所在片区队长(班长)提名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会审核确认,

并提出奖励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3. 处罚

3.1. 员工在当班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一般违纪:

3.1.1. 迟到

3.1.2. 劳保着装不符合规定。

3.1.3. 在岗位上嬉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的。

3.1.4. 打瞌睡。

3.1.5. 腿跷在桌椅上等不文明现象。

3.1.6. 培训室、会议室交头接耳讲话,影响他人现象。

3.1.7. 岗位记录内容不全、字迹不整,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现象。

3.1.8. 无故用粗话、脏话谩骂管理人员和同事的。

3.1.9. 不按规定出示进出门证或与门卫纠缠,无理取闹的。

3.1.10. 其它一般违纪行为的。

3.2. 员工在当班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严重违纪。

3.2.1. 早退。

3.2.2. 旷工。

3.2.3. 赌博、下棋、打牌、打麻将,干私活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2.4. 脱岗、串岗、睡岗。

3.2.5. 不按规定巡回检查、交接班,擅自替换班。

3.2.6. 不按规定填写操作记录,谎报生产数据,作假记录。

3.2.7. 故意损坏公用设施和通信器材。

3.2.8. 无理取闹,打骂同事,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

3.2.9. 不服从工作分配和指挥,影响工作和生产任务的。

3.2.10. 道德品质差,私拿和偷窃公物的。

3.2.11. 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有消极怠工行为的。

3.2.12. 上班前饮酒影响正常工作的。

3.2.13. 管理人员压制民主,处事不公,打击报复,打骂员工的。

3.2.14. 其它严重违纪行为。

3.3. 处罚分为:一般违纪,严重违纪,通报批评,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3.4. 分队长、班组长负责员工一般违纪、严重违纪的检查考核与处罚。

3.5. 片区队长(班长)负责通报批评、留用察看员工违纪情况调查,提出意见上报人

力资源部审核,并由人力资源部下发通报批评和留用察看处理决定。

3.6. 片区队长(班长)负责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情况调查,处理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

审核确认,报总经理批准。

3.7. 片区队长(班长)负责对班组长的检查考核与奖惩。

3.8. 公司各部门负责对片区队长(班长)的检查考核与奖惩。

3.9. 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主管和护卫队长的检查考核与奖惩。

八、员工考核细则

1. 奖励考核标准:

1.1. 通报表扬

1.2. 记功 奖励100至300元。 奖励500至800元。

2. 违纪考核标准:

2.1. 一般违纪当月第1次扣10元,第2次扣20元,第3次扣60元,第4次扣100元。

2.2. 一般违纪当月累计5次以上(含5次),给予通报批评。

2.3. 严重违纪当月第1次扣60元,第2次扣100元,第三次扣200元。

2.4. 严重违纪当月累计4次以上(含4次),给予留用察看1至3个月处分。

2.5. 当月旷工1天扣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200元。

2.6. 当月旷工累计4天(含4天),给予通报批评。

2.7. 当月旷工累计7天以上(含7天),给予留用察看3个月处分。

2.8. 违规违章操作,按严重违纪标准的4-6倍扣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事

故的,需要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 违规违章指挥,按严重违纪标准的6-8倍扣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事

故的,需要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10. 分队长、班组长违纪,按考核标准加扣30%。

2.11. 公司管理人员、片区队长(班长)违纪,按考核标准加扣50%。

2.12. 分队长、班组长对所属员工违纪不检查考核,第1次扣30元,第2次扣60元,

第3次扣100元,第4次免去分队长、班组长职务。

2.13. 公司部门主管、片区队长(班长)对所属员工违纪不检查考核,第1次扣40元,

第2次扣80元,第3次扣150元,第4次进行岗位调整或免去职务。

2.14. 通报批评同时扣罚300元。

2.15. 留用察看期内每月发给生活费800元。

2.16. 留用察看期间员工表现突出或达到奖励标准,可以提前恢复正式员工。

2.17. 各级管理人员免职或岗位调整期间表现突出或达到奖励标准,可以重新任用。

2.18. 非全日制员工、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门卫人员,按违纪考核标准的50%扣罚。

3.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考核标准:

3.1. 连续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含20天)。一年内

累计事假30天以上(含30天)。

3.2. 一年内受到2次以上(含2次)通报批评,仍有违纪行为的。

3.3. 留用察看期间,仍有违纪行为的。

3.4. 当班期间饮酒、禁烟区域内吸烟的。

3.5. 劳动合同期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

3.6. 违反规章制度,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3.7. 符合所签劳动合同解除条款的。

九、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及服装管理规定

1. 劳动保护用品及服装发放管理与范围

1.1. 公司财务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及服装发放,并健全发放登记台账。

1.2. 发放范围:

1.2.1. 扬子石化公司生产及辅助生产岗位的煤线、清焦残渣处理(含石油焦、槽车

清 洗)、硫磺、PTA包装,物资配送(含装卸、起重)等岗位。

1.2.2. 扬子石化公司小区护卫。

1.2.3. 南化研究院操作工。

2. 劳动保护用品及服装发放的原则与标准。

2.1. 员工招聘录用上岗后根据季节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及服装,发挥劳动保护用品

的防护功能。

2.2. 发放标准:

2.2.1. 扬子石化公司生产及辅助生产岗位服装发放标准:

夏服1年1套,春秋服2年1套,棉衣3年1件,防护鞋2年1双,防护镜3年1副,安全帽2年半1顶,手套1月2副。

2.2.2. 扬子石化公司小区护卫服装发放标准:

长袖衬衣2年1件,短袖衬衣2年1件,春秋服2年1套,棉大衣5年1件,帽徽、帽子5年1顶,肩章、胸牌、胸号5年一套,领带、领带夹5年1副,腰带5年1条。

2.2.3. 南化研究院催化剂服装发放标准:

夏服2年2套,春秋服2年2套。

3. 劳动保护用品及服装使用规定

3.1. 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穿

着服装。

3.2. 班组长每天交接班会必须检查劳保着装情况,不符合规定及时纠正。

3.3. 各片区队长(班长)每天负责对员工劳保着装情况巡查,对违反规定者及时批评

纠正,并按考核细则标准予以处罚。

3.4. 公司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发现违反规定者加倍处罚。

3.5. 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劳动保护用品和服装,一律由个人赔偿。

4. 劳动保护用品及服装折旧赔偿办法

4.1. 员工离开公司(含辞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必须将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

和服装洗净叠好交还公司,由各片区队长(班长)负责收取,以利接续人员使用。

4.2. 员工离开公司(含辞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拒不交还劳动保护用品和服

装的,公司视情况收取劳动保护用品和服装折旧赔偿费,付清赔偿费后,员工有权将旧的劳动保护用品和服装带走。

4.3. 扬子石化公司生产及辅助生产岗位服装折旧费计算办法:

4.3.1. 夏服:使用期3个月内收折旧费90元,4至10个月收折旧费60元,10个月

以上收折旧费20元。

4.3.2. 春秋服:使用期3个月内收折旧费128元,4至10个月收折旧费100元,12

至18个月收折旧费60元,18个月以上收折旧费30元。

4.3.3. 棉衣:使用期3个月内收折旧费120元,4至12个月收折旧费100元,12至

24个月收折旧费60元,24个月以上收折旧费30元。

4.3.4. 防护鞋:使用期3个月内收折旧费120元,4至12个月收折旧费100元,12

至18个月收折旧费60元,18个月以上收折旧费30元。

4.3.5. 防护镜:使用期一年内收折旧费40元,2年内收折旧费20元,2年以上收折

旧费10元。

4.3.6. 安全帽:使用期1年内收折旧费30元,1年以上收折旧费15元

4.4. 扬子公司小区护卫服装折旧费计算方法:

4.4.1. 长、短袖衬衣:使用期一年内收折旧费30元,一年以上收折旧费15元。

4.4.2. 春秋服:使用期3个月内收折旧费120元,4至12个月收折旧费100元,12

至18个月收折旧费60元,18个月以上收折旧费30元。

4.4.3. 棉大衣:使用期1年内收折旧费120元,2年内收折旧费100元,3年内收折

旧费80元,4年内收折旧费60元,4年以上收折旧费30元。

4.4.4. 帽子帽徽:使用期1年内收折旧费20元,2年内收折旧费15元,3年内收折

旧费10元,4年内收折旧费8元,4年以上收折旧费5元。

4.4.5. 腰带、领带、领带夹:使用期1年内收折旧费30元,2年内收折旧费25元,

3年内收折旧费20元,4年内收折旧费15元,4年以上收折旧费10元。

4.4.6. 肩章、胸牌、胸号:使用期1年内收折旧费16元,2年内收折旧费14元,3

年内收折旧费12元,4年内收折旧费10元,4年以上收折旧费8元。

4.5. 南化研究院催化剂操作工服装折旧费计算办法:

4.5.1. 夏服:使用期3个月内收折旧费100元,4至10个月收折旧费80元,12至

18个月收折旧费40元,18个月以上收折旧费20元。

4.5.2. 春秋服:使用期3个月内收折旧费150元,4至12个月收折旧费120元,12

至18个月收折旧费60元,18个月以上收折旧费30元。

5. 扬子石化公司保安部、物装部、物流部经济民警,扬巴公司安护、扬子检维修公司、

扬子宾馆、南钢集团等单位劳动保护用品及服装发放,遵照用工单位规定执行。

6. 门禁卡、出入门证管理。凡是离开公司人员(含辞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必

须把公司代办的门禁卡、出入门证,交还公司,拒不交还或丢失的,按原价收取制作费和押金费。

《劳务公司的规章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