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规章制度汇编(范文五篇)

时间:2022-09-09 01:10:2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46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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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事业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

(二)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

(三)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四)接受捐赠等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监管尚未与行政单位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信息化管理、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办理、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审批、办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调剂工作,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五)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六)推进本级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运作,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七)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管理;

(八)指导、监督、检查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有关资产处置等事项;

(三)负责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报批工作,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五)督促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六)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绩效考核等工作;

(七)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的监督检查;

(三)办理配置、处置本单位国有资产和利用本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四)具体承担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制度、经费五到位,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第三章资产配置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五)调剂、租赁、购置相结合。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级财力状况等制定。

资产配置时,能通过调剂、租赁解决的,不得重新购置。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由申请国有资产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全面分析存量资产的质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研究单位履行管理职能需占用资产的合理额度,提出本单位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主管部门根据申请国有资产配置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进行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三)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结合本级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存量状况进行审批;

(四)经财政部门批准后,申请国有资产配置单位应当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相关审批文件,作为财政部门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

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资产配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及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经本级政府批准,由财政专项资金保障的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等需要购置资产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按照先调剂、后租赁、再购置的原则审批,并纳入跟踪管理。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配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七条使用有明确设备购置项目的上级补助资金购置资产的,不再履行审批手续,由购置单位直接登记、入账,并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后,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对上级直接配置、调拨、奖励和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并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在年终资产统计报告中披露。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的资产,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由政府采购部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未经审核批准的资产购置项目,政府采购部门不予受理。

第二篇:事业单位工会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工会规章制度

【篇1: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制度】

会员评家制度

1、会员评家活动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会员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30%。

2、会员评家活动主要评议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职情况。

3、会员评家前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4、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就个人履职情况进行述职。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在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一人一票),根据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当场公开民主测评结果。满意率高于80%、且不满意率低于10%的,为民主测评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之和高于60%的,为民主测评基本满意。不满意率高于40%的,为民主测评不满意。工会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本级工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监票员、计票员。

5、会员评家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并作为考核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

主席的重要依据。对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反映的突出问题,该基层工会应向会员(代表)群众反馈整改措施。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加强财务管理,贯彻执行财务工作,为群众、为生产服务。切实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其物质保证作用;

二、遵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讨论编制财务计划和预、决算。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走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情况;

三、督促检查和帮助工会小组、车间工会,做好会费收缴工作,按时收缴工会经费;

四、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和现金(上级核定数),按时间矿工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五、每年向工会会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六、协助有关人员健全工会财产,物品管理制度,全面系统登记工会财产,物品帐目监督检查工会财产物品保管和使用情况;

七、财务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清交接手续,并有工会领导负责监交;

八、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开支,拒付管理;

九、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谋私利,做到收支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一、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监督职权,对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协助同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同级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 三、审查同级工会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需要。

四、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五、在同级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女职工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女工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女职工工作。

二、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制度的制定,并监督、贯彻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女职工参政能力。

三、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参与、指导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参与女职工劳动争议、家庭暴力等案件的调处。

四、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开展女职工培训和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各项劳动竞赛,进一步提高广大女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 五、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业务技能和健康素质;关心女职工成长进步,积极发现、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做好优秀女职工的评选、

表彰工作,总结推广她们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积极发现、培养优秀女职工。 六、组织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各项活动,活跃女职工文化生活。

七、做好女职工“关爱行动”工作,为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帮助她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学校工会职责

( 一)加强对职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机关职工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业务素质水平。

( 二)动员组织职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 三)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学校文化建设。

( 四)配合党政机关贯彻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学校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党政机关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组织职工参加疗养、休养及健康体检,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 五)加强调查研究,反映职工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内部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学校内部事务公开,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机关廉政建设。

( 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对专 ( 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 七)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

以临时召开会议。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召开会员大会。

(二)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公开工会内部事务;民主评议监督工会工作和工会领导人。 (三)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工会委员会相同。 (四)工会委员会主持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工作及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好、做实,真正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经研究决定,此项工作由工会

牵头组织实施,切实维护好困难职工的切身利益,把组织温暖送到职工心坎上。

一、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 特困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由于重病或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二、特困和困难职工调查

工会于每年3月前对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

三、帮扶工作制度

(一)每年春节期间向困难职工发放食物或慰问金。

(二)工会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组织贴心人服务队开展为困难职工服务活动。

(三)每年在8月底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

(四)不定期开展转赠活动,将筹集到的帮扶物品赠与有需求的困难职工。

(五)不定期开展募捐活动,帮扶困难职工。

【篇2: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规范化建设】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规范化建设

自评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会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学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提升工会的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县总工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对我校在规范化建设中的各项指标做以下自评:

一、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40分)

1、工会领导班子健全,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副主席按中层正职配备(2分)。工会委员会按期换届(1分),换届或人员变动工作交接手续规范,交接资料全面完整(1分)。工会领导人一经选举产生,要保持相对稳定(1分)。

2、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建立健全(3分)。办理了社团法人资格证(1分),工会主席是法人代表(1分)。

3、工会基础工作扎实,有牌子、有印章、有经费、有活动、有活动记录且真实齐全,有各种工作台账、有办公场所。

4、党政领导重视。党政领导每年听取一次工会工作情况汇报,形成制度,及时解决工会提请研究解决的问题(2分);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时间保障(2分)。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2分)

5、吸收全部职工(含临时工、合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入会率达100%(2分)。会员档案健全,实行会员电子信息动态管理(1分),按规定发放会员证(1分)。

6、工会委员会和工会领导人坚持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7、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年有工作计划、有工作目标、有措施(2分),半年、年终有工作总结及时报送上级工会(2分)。会议资料、会议记录、各种文件完整齐全,档案资料管理规范(1分)。

8、按时参加上级工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培训,不随意缺席或找人替代,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2分)。圆满完成上级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

9、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学习工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理论知识,把《时代风采》杂志作为重要的学习资料(1分),有学习心得体会1篇以上(1分)。

10、工会干部全面掌握本单位职工情况,切实做好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

二、宣教活动(16分)

1、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生态文明之家”创建活动(2分);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2分)。

2、建立宣传阵地(1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4次以上(2分),开展素质提升教育工作,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每年开展1-2个职工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活动;职工受教育面达到80%以上(2分)。 3、开展经常性文化体育活动,每年重大节日有职工文化活动(1分);经常组织适合本单位特点的文体活动(1分);积极参与县级党政及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2分)。

4、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

三、民主管理(14分)

1、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分),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向上级工会报告(2分)。职工代表大会定期换届(1分)。

2、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操作程序规范(1分),会员、职工代表结构合理、比例适当、报告的基本内容全面、重大事项议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等(3分),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落实到位(1分)。

3、组织单位按规定开展院务、所务、校务和机关政务、财务公开。 四、权益维护(15分)

1、帮助和指导职工与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3分)。督促单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2分)。

2、协助和督促行政做好工资、福利方面的工作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政策(2分

)。依法维护好女职工的特殊合法权益(1分)。制定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改革方案、福利待遇等,有工会参与的意见(1分)。

3、组织培养、选树、评选、推荐劳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1分),劳动模范的各项待遇得到落实(1分)。

4、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监督职业安全与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1分),依法维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1分)。参与组织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1分),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1分)。

五、困难帮扶(5分)

掌握困难职工情况,建立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档案(2分),及时反映、上报职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1分),开展经常性送温暖活动、“金秋助学”活动、两节送温暖活动(1分);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1分)。

六、财务管理(5分) 1、建立健全财务制度(1分),单位依法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上解工会经费(1分),会员按工资收入的5‰缴纳会费(1分)。自主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会费,工会经费、会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1分)。

2、独立开设银行账户(1分),按照《工会会计制度》核算工会经费(1分);工会资产档案健全,保值(1分)。

3、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2分),工会经审会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1分)。

【篇3:工会制度汇编】

***工会工作制度 汇 编

***工会工作委员会

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等方面的职能,达到共谋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会工作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二)认真贯彻执行***工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臵、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负责与***行政、企业就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代表职工就有关职工的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事项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议。

(五)围绕***经济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

(六)努力在***中营造“职工爱企业,企业爱职工”的良好氛围,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七)积极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八)督促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协助管好、用好经费,有条件时,再按比例上解。

(九)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工会工作委员会

会议制度

一、工会全委会议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乡工会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和同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工会工作。乡工会全委会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原则上一年举行一次,时间在年底或年初举行。

二、工会常委会议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乡工会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乡工会常委会由乡工会主席或委托副主席主持召开,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常委会讨论决定工会涉及全局工作的工作部署、工作总结和财务预决算。 ***工会工作委员会

学习制度

为提高工会干部、会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集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 学习实践:工会委员学习每季度安排一次。

(二)学习方式:除特殊情况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外,一般情况下,主要利用节假日和业余实践进行,方式采取:1、会同行政共同组织;2、工会独立组织;3、以会代训和班前、班后会议;4、培训。

(三)学习内容:

1、有关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方面的内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方面的内容; 2、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方面的内容; 3、有关科学、文化、技术方面的内容; 4、有关工会自身业务方面的内容;

5、促进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四)学习纪律: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委参加学习的职工,视为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五)要求:每次学习要有计划、有要求、有记录。 ***工会工作委员会

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的一切报支审批, 统一实行“一支笔”管理,均需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由主席核批后方可报销。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限额,白条不得抵库, 做到账款相符,按有效凭证支付现金,达到银行转账支付标准的一律从银行转账。做到钱物分开,物资管理有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有办公室负责登记、保管。

3、杜绝个人私借公款, 因公出差或购臵物品需用现金一律采用四联单借款,经批准后方可临时借用,返回单位后本月内须结清,逾期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对久欠不还者从其工资收入中扣除。

4、办公费用。 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按政府采购制规定统一购臵,专人管理。零星物品单价在20元以下,总额在3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直接办理, 在此限额以上的须经主席批准后方可办理。

5、接待费用。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安排。 其费用按领导交办的精神处理,零星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按实际情况酌情处理。接待安排用餐在乡指定饭店,由分管领导按规定标准开具用餐通知单。

第三篇:事业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行为规范

1.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可着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领口过低,裙、裤过短的服装禁止穿着。

2.男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着背心、短裤等。

3.按要求穿工作服上班,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4.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礼貌,对待客户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清醒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5.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6.出入会议室或上级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出入房间随手关门。

7.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言语平和,语意明确。

8.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9.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平和。

10.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三、工作规范

1.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上班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2.禁止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视频、下载电影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员工产生打印或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5.严禁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如需接听或拨打私人手机, 应做到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不允许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6.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需要吸烟的人可去楼道或者厕所等不影响他人工作的地方。

8.工作中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9.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

10 .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面。

11. 工作时间对待领导、同事、来访者等应热情、有礼貌。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入工作当中。

12 .工作中同事之间应本着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合作、快捷高效为原则,应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13.空调:开启空调时须按国家相关要求调整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空调,下午下班后须关闭空调。

14.水:用水后,要将水龙头关闭,如有发现渗漏立即报告后勤部;任何人都具有在发现设施受损后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5.电:要做到人离电停,下班后立即关闭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中午下班后至少要做到关闭显示器,最后走的人需要将办公室总闸关掉。会议室使用以后要及时关灯、关空调、下班后关饮水机。

四、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1.会议室:使用过后需将桌面整理干净,烟灰缸倒掉,并将椅子推进会议桌下面,保持横面平行。

2.节约用纸:使用打印机、复印机时,需事先设置好打印格式,检查好打印区域,避免错打和重打,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要整齐存放,可再次打印、复印使用。

3.休息区:沙发、茶几使用过后主动整理干净,不允许存放各类物品等。

4.卫生间:保持地面干净无水渍,便池、洗手池使用过后冲洗干净。

5.地面: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6.办公电脑:要定期清理,需做到表面干净 、无污渍灰尘。

7.资料:摆放整齐,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8.桌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灰尘,不得在桌面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9.重要文件:要做好重要资料保存工作,不得随意摆放保密文件,不得随意泄露。

10.办公钥匙:由各部门指定人员配备,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不得私自配办公室钥匙。

11.外来人员:员工不得私自带领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办公室内逗留,严禁将外人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12.门窗:下班后要关锁门窗,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量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第四篇: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规章制度

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稳步推进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xx]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xx]10号)、省委组织部、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xx]16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唐政发[xx]3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以下简称聘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其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第三条 人员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通过实行聘用制,逐步形成适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不同岗位特点,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措施完善,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县直所有国有事业单位以及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细则。

第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分别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工作。

第二章 聘用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 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六)聘用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 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制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分别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领导小组由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事业单位聘用工作的开展,研究决定聘用工作的重要事项。考核小组由领导小组的主管人员、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等组成,具体负责对竞聘人员的考核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设置、竞聘范围和条件、竞聘程序和方法、保证措施和组织领导等。实施方案应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并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未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实施方案无效。实施方案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3、组织实施。首先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办法聘用工作人员。

第五篇:事业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工作运行新机制,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新形象,制定事业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服务纪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持文明优质高效为单位、为职工、为社会服务的原则。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既要按劳动保障政策办事,又要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服务。

2、坚持立足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与群众需要相统一的原则。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与服务对象建立起平等、理解、和谐的关系,按照职责范围,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3、坚持现实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服务内容、标准和规定要求,既要按照现有工作基础和服务水平组织实施,又要着眼于未来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不断丰富、拓宽和完善服务内容、服务措施。

4、坚持公开、公平、求实的原则。服务内容、标准、时限、程序和监督约束措施要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服务措施得力有效,不作表面文章。

5、坚持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和领导干部带头的原则。按照各处的职能管理权限,建立各自的岗位服务目标,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各处领导干部要做到公正用人、团结聚人、一身正气服人,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团结带领本处干部职工,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文明服务。

6、干部职工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大局观念,克己奉公,廉洁勤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7、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8、在业务工作中,不得违反党纪、国法和政令,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要以党性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言行;工作中不得使用规定的服务忌语;不准与服务对象吵嘴、打架,闹无原则纠纷。

9、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推诿、扯皮,刁难服务对象;不得拒绝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

10、不得接收服务对象和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得用公款吃喝玩乐;不准在工作和值班时间打扑克、玩游戏;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不准接收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在业务工作中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

11、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条件为自己、为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私利;不准滥用职权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人民政府的形象,破坏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12、对群众咨询和提出的意见要求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给予明确的答复,应办理的要及时办理。

13、干部职工上岗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端庄,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周到,文明用语。

14、办公区域要保持清洁卫生,各服务窗口要设置指示标牌,办公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工作证牌要定位放置。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程序、标准等制度要挂板上墙,实行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奖惩办法

1、凡在执行公务中能自觉按照服务规定,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收到服务对想给本人及局的表扬信、感谢信,经查实后给予通报表扬。

2、在服务过程中,工作取得较大成绩,而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并作为年度工作政绩考核和晋升的主要依据。

3、凡违反“服务纪律”条款之一,情节较轻者,由所在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4、凡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有违反“服务纪律”条款,情节较重者,由所在处主要负责人陪同违纪人员向服务对象当面赔礼道歉,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5、在年度考核内,凡被服务对象投诉两次以上(含两次)并经查实已违反“服务条款”有关条款者,除按第4条处理外,还又给予口头告诫。

6、凡违反“服务纪律”条款,贻误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或被新闻媒介曝光,除按第5条处理外,构成违纪的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犯纪律认识不深,再次违纪者,给予下岗学习三个月或调离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下岗学习期间,停发职务补贴、岗位津贴、福利补贴和各类奖金。

7、按照第6条处理后,仍继续违反“服务纪律”条款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辞退。

8、凡本处的干部职工年内有违反“服务纪律”条款并受到处分处理的,所在处不得评为先进。

9、凡本处年内出现两次以上违反“服务纪律”条款并受到处分处理的,给予通报批评,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主任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三、监督措施

1、办成立优质服务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参加组成,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考评干部职工在服务工作中的情

2、设立举报监督电话582***,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对群众投诉举报,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3、奖惩实施程序:由当事人所在处负责填写《奖惩登记表》,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惩事项。

会 议 制 度

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各项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

主任办公会由主任、副主任参加,秘书处处长列席,并负责记录,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遇有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通报、研究、布置近期工作及其它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办公会

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各处处长及处室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集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秘书处负责记录,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总结汇报上周工作,研究布置本周工作及其它工作。

三、处务会

各处处长一般要每周召集全处人员召开一次处务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传达办公会议精神,总结、检查、研究、布置工作。

四、全体人员大会

全体人员大会一般每季、半年、年终各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秘书处负责组织筹备。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总结、部署有关工作及其它事项。

各种类型的会议,都要讲求实效,开短会,讲短话,能合并召开的会,不分别开,能一次开会解决的问题,不开第二次或层层开。会议要突出重点,会后要根据分工认真落实。避免泛泛而谈,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真正使会议起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作用。

学习制度

为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星期四下午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占用。

二、学习的内容、方法、步骤,要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进行,办党支部也要根据当前形势和工作需要,适时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三、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要以处为单位组织学习,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能参加学习时要按规定请假,学习时不串岗,要坐得住学得进。

五、学习中要坚持写学习笔记,定期交流学习体会、总结学习经验,进行必要的考核。

考勤制度

为强化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因公、因私外出,必须逐级请假,实行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外出情况汇报制度。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副处以下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处长批准;半天至二日以内的,由处长向分管主任请假,由分管主任批准;二日以上的由处长向主任请假,由主任批准。

2、处长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分管主任批准;一日以上的,报主任批准。处长请假必须事先向主任申请。

3、副主任请假,由主任批准;主任请假由分管局长批准。

4、公休假、探亲假、产假、病假、婚假等,按国家有关在政策规定执行。

三、请假办理程序

各种请假(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病假、婚假等),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登记表》,经有关领导批准签字后送秘书处存档备查。特殊情况,必须按请假审批权限办理,事后补填《请假登记表》。

四、请事假时间,用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时间抵补,抵补后每超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的考核奖金。凡未按请假审批权限和请假办理程序擅自休假的,均按旷工处理,其中矿工一日以内的,扣除下月考核奖金,旷工二日以上的,扣除当年考核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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