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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有关劳动规章制度
一、学校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
二、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推进学校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和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规范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建设。
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主要任务:调解教职工与学校在人事安排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预防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劳动法。
五、发现矛盾纠纷,应及时调处,做好资料的积累。
六、调解小组组长每学期召集一次调解员会议,了解工作情况。
七、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第二篇:公司劳动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
第四条
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第五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无故离岗达半天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要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或无理取闹、谩骂顶撞或纠缠领导。凡有上述情节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公司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公司员工要严守公司的机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条
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凡有上述情节者,无论何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二条
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好公司设施、物品。如发现有人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公司将严惩不怠。
第十三条
员工要时刻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第十四条
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要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在使用电话时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接打电话时声音要温和、礼貌。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得体、整齐干净,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关闭电源开关,确保门窗锁好。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
惩罚
第十九条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通报批评或警告、解除劳动合同二种。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对其通报批评或警告。
1、上班迟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请假,无故旷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消极怠工,经常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的;
4、醉酒上岗不听从领导和同事劝阻的;
5、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员工之间不能相互尊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破坏团结,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坏,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为重,不注重个人的形象、行为,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争执,造成恶劣影响的;
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污染环境卫生且屡教不改的;
10、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经查证属实的;
11、经常穿短裤、拖鞋上班,工作期间不注意个人的仪表、着装整齐干净,领导和同事多次劝阻无效的;
12、因安全意识淡漠,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
13、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予其解除劳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5日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的;
3、不服从领导的管理,无理取闹,目无法纪、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4、工作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酗酒闹事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
7、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机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8、明知不可为确又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贿赂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9、为泄私愤,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情节恶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规,不听领导和同事的劝阻,酒后驾驶公司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1、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情节恶劣的。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修改及解释权归xx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 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 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 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 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 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 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 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 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 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 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 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 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 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 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 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二十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本公司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
第四篇: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二、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三、公司情况介绍。
四、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五、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六、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八、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运营部主管提出。
九、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十、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十一、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十二、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十三、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十四、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十五、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六、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十七、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八、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十九、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合理节约,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二
十、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二十一、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市场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运营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二十
二、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二十三、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二十四、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二十五、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六、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二十七、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 二十
八、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二十九、全厂的工资管理由人事部、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总经理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三
十、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三十
一、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三十
二、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七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7天等(调休后)。
三十
三、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三十
四、员工试用期满后继续在公司工作者,即可享受公司为其缴纳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具体缴纳金额根据当地社保政策协定。
第七章培训
三十
五、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公司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三十
六、凡经公司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三十
七、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第八章治安管理
三十
八、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三十
九、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
十、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九章卫生守则
四十
一、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四十
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四十
三、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四十
四、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章奖惩制度
四十
五、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四十
六、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四十
七、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 旷工一天的;
(2) 谎报虚报考勤的;
(3)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 非驾驶员或无证开汽车的;
(6)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 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 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 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四十
八、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对于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公司发展计划、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四十
九、"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
十、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
第五篇: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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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总则
本《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之主要目的,在使各员工能够清楚了解公司之有关规则、行政制度及员工应有之权利,能在工作上获得更完善的合作和了解。
一、劳动合同
1、自用工之日起,新员工即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人力资源部并按有关法规于指定时
间内与新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3、公司会根据需要为新入职的员工订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1、公司会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按照有关规定为新聘员工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内工资按照《员工薪资待遇签核单》计算工资。
三、正式员工
1、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良好之员工,将于试用期满后获公司书面通知成为正式员工。
2、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优秀之员工,可提前转正为正式员工。
四、退休
1、员工应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届满时退休。
2、公司会考虑按其它合约形式,重新聘用已届退休年龄之员工。惟重行聘用之合约须
每年检讨。
五、工作时间
1、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有责任了解自己的工作时间,必须遵守所在部门或区域的
作息时间限制。未经许可,不可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
2、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
3、在需要连续生产的时候,个别部门实行轮班作息时间制。员工应该服从部门的合理
轮班安排,配合生产需要;一切未经批准的非法调班均视作为旷工。
六、超时工作
1、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所分
配的工作。
2、若因生产,工作或紧急事件需要时,公司将合理地安排员工有偿加班。
3、被安排加班的员工,除特殊事由外,应积极配合公司安排。
4、员工加班,公司有权根据劳动法规选择以1:1补休假或支付加班工资的方式,补
偿加班的员工。
5、加班工资不应该视为工作表现的奖偿。
6、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1) 参加公司、政府或自愿参加的活动及会议;
(2) 参加公司内部、外部组织的或自愿参加的培训及学习;
(3) 适逢公休日出差,并且在出差地未有参与工作的员工;
(4) 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没有按要求完成职现范围以内的工作而自愿意延长
工作时间的;
(5) 未经申请或未获主管正式批准之超时工作。
七、发薪日期及方法
1、工资计算期间按每一历月计算,即每月第1天到当月最后1天为一计算月。
2、当月工资在下月指定工作日进入到员工个人帐户。
3、在黄金周的月份(如五
一、国庆、春节等)新进和离职员工的工作天数统一按调整
休息日前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动合同的解除:
(1)、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员工在试用期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返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员工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协议的
2、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终止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九、考勤制度
守时是每个员工应有的操守,公司是绝对不容许员工经常性迟到或缺勤:每月迟到、早
退及缺勤超过公司所规定之时间者,其薪金将按比例扣除,屡犯者公司更会对其作出适当的纪律处分。
十、休息日、节假日
1、享有资格:所有员工。
2、休息日:每周星期六及星期日为公休日(倒班员工因工作需要,休息日将遵照倒班
表安排)。
3、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节假日为员工有薪假期,而每年度的节假日参照国务院颁
布规定。
十一、法定年假
1、享有资格:除特别约定外,连续服务满一年或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法定年休假。
2、员工所享有之法定年假日数,按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实行。
十二、病假
享有资格:员工一经录用,如果持有社保机构指定医院批准的病假证明书,即可享
受政府规定的有薪病假。
十三、婚假
享有资格:员工入职后经合法婚姻登记,可按有关法规享有有薪婚假《具体情况参
照国家有关规定》
十四、分娩产假
享有资格: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产的女员工,可享有政府规定期限的有薪分娩产假
(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十五、丧假
享有资格: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遇丧,可在办理丧
事期间给予有薪假期,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地有关规定。
十六、事假
享有资格:未满试用期之员工、已经透支法定年假之员工
十七、工伤
享有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认定的
员工。
十八、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公司依据政府政策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2、工作餐:员工每天可获当天的餐费补助。
3、班车: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酌情向员工提供班车。
4、保健: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岗位需要,公司每年为该等员工作一次免费的常规
身体检查并在有需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5、其它福利:根据政府规定的其它福利。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共10篇)
单位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内容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篇:用人单位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职工之间的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保证公司有序进行运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行政部做好公司各个部门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公司行政部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七、不聚众赌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或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一、不准对公司的一些临时规定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无不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资,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八)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四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五条、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
(三)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的。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的。
(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的。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的。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
(十二)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部门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普通员工降为试用期员工,薪酬按照试用员工薪酬计算,试用期不超三个月。
第十七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八条、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会议必须有公司总经理参与。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行政部实施处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听取受处分者本人意见。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一周内,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
第二十条、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的,应事先向考勤员说明原因。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
第二十一条、考勤奖惩:公司所有员工考勤按月计算出勤率,每月未发生任何缺勤现象的,计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到人事部领取假条填写。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100元、工资。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行政部和财务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各部门领导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