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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用心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状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务必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务必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务必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务必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一样意见的推荐,能够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推荐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资料,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贴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能够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务必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礼貌生产、礼貌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持续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务必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第二十五条考勤资料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一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务必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务必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齐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带给宿舍,住宿员工务必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附后)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潜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状况下获得帮忙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理解本公司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职责人的有关领导的职责,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职责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务必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不追职责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务必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到达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状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状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职责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对于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职责,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
第二篇: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涉及多方面的因素,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包含反洗钱工作的各个方面,不能留有任何真空地带。
当然,在建设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时候,金融机构应根据客观情况选择合理的制度形式,既可以单独制定一个专门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也可以将反洗钱要求融入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中。
要构建一个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至少应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01
制定核心管理制度
(1)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之一。金融机构在建立该制度时,应将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使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更好地与业务操作规程结合起来。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应当明确有关识别要求、方法、程序和措施,具体包括不同业务类别客户身份的初次识别、强化识别、持续性识别以及重新识别等方面的要求。为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金融机构应逐步建立有关名单库和高风险客户识别系统等。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建立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制度,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例如,在同等条件下,来自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国家(地区)客户的风险等级应高于来自其他国家(地区)的客户。
(2) 容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对于发现、追踪并最终惩治洗钱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金融机构在制定该制度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的内容、期限、方式等具体要求。
为便于反洗钱协查工作相关资料的查阅,金融机构应建立客户身份资料管理系统,将经营活动过程中收集的客户身份信息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储存在系统中,实现客户身份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和动态管理。
(3)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是预防和控制洗钱风险的重要措施,是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的主要内容之一。
金融机构应明确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在内部发现、分析、审核及上报的工作流程;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形与流程;涉嫌洗钱案件线索的分析、监测与报告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反洗钱报告工作应建立在对客户身份有效识别的基础上,不经任何分析而完全依赖系统抽取数据上报有悖于法律的规定。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信息优势,提高主动发现洗钱案件线索的能力。
02
建立反洗钱工作责任制
反洗钱工作责任制的涵盖范围应上至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下至每项具体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级人员在反洗钱工作中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金融机构应将各项反洗钱义务有效分解至各相关部门及其具体岗位,明确其反洗钱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保证本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反洗钱部门及岗位职责制度应明确涉及的部门、指定的岗位,以及具体的职责规定、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
03
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
和内部审计制度
将反洗钱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反洗钱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回顾与评估,对本级相关部门及下属分支机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并与奖惩紧密挂钩。
(1) 反洗钱绩效考核制度
金融机构应将反洗钱工作纳入本单位的业绩考核范围,制定相应的量化指标对内部员工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为使该制度起到激励效果,设计指标必须体现科学、公平和合理。
(2)反洗线内部控制评估制度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评估是指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调查、测试、分析和评估等系列活动。
金融机构可考虑对反洗钱工作定期进行评估,例如,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评估制度,应当明确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运用等内容。
(3) 反洗钱内部审计制度
反洗钱内部审计是金融机构及时发现和纠正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防范合规风险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金融机构应考虑将各级机构贯彻执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情况纳入内部审计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跟踪整改和责任认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反洗钱内部审计和检查的职责、检查重点、检查要求、检查报告、后续处理等相关内容。
04
建立反洗钱培训宣传制度
切实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培训和对客户及社会公众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反洗钱意识和预防监控水平。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是提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反洗钱意识和技能的重要手段。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预防、监控洗钱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宣传培训制度,明确反洗钱宣传培训的对象、内容、方式、评估以及档案管理要求。应通过宣传培训活动,使内部员工掌握反洗钱的技术、方法,知悉自身反洗钱职责、权限和义务,以全面落实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05
建立配合反洗钱调查制度和保密制度
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做好反洗钱协查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严格遵守反洗钱保密规定。
(1) 配合反洗钱调查制度
配合反洗钱调查是指金融机构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反洗钱调查,如实提供有关客户信息及交易情况的行为。金融机构建立配合反洗钱调查制度,应当明确组织管理、工作流程、账户监控措施、保密规定、资料保存等方面的内容。金融机构可考虑建立洗钱案件线索档案库,便于涉嫌洗钱可疑交易线索的收集和处理。
(2) 反洗钱保密制度
反洗钱工作具有涉密性,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
第三篇: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三、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员工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四、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2、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3、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工作地点;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9)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4、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5、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一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几至几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7、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8、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五、劳动合同的履行:
1、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
2、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3、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4、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6、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怀孕期、生产期、捕乳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六、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1、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2、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3、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四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
xx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xx(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xxxxx职位,工种为,乙方应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或以七天的实行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工资及其他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或物质奖励,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可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四)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
(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他补助津贴。
第三条、工作时间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他休息时间。
(二)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xxxxxx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四条、员工教育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工作安排与条件
(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费用,病假工资、养老保险费用及工伤保险费用。
(二)甲方根据单位规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xxxxxx次)。
第八条、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他工种。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他工种。
(3)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他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业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业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十条、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经xxxxxxxx讨论制定,报经xxxxxx批准,用xxxxxx文字书写,内容以中文为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
(二)单位《员工手册》、《雇员犯规及警告通告》及其他经济纪律规定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经鉴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有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合同自鉴定之日生效,有效期为xxxx年于xxx年xxx月xxx日到期,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xxx年。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1)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彬彬有礼、高效敏捷;
(2)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工作区域保持良好端正的坐姿与站姿,无不雅姿态;
(4)女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超短裙、露脐露背装、迷你短裤、过于暴露的吊带裙和无吊带低胸裙装;
(5)男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背心、汗衫;
(6)头发应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应遮住耳朵,长过衣领,不准留胡子。
(7)接听电话应规范、简洁、用语礼貌,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给客户留下良好印象;
(8)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公司”;
(9)来电尽量在三声之内接听,通话完毕,道别后待对方挂断之后方可挂机;
(10)办公区域内接听、拨打电话尽量控制音量,并注意语气文明,以免影响他人;
(11)接听重要电话时,养成电话纪录的习惯;
(12)同事不在时,代为接听工作电话,做好记录并及时转告;
(13)严禁利用公司电话聊天、煲电话粥;
(14)没按标准接听电话,每次扣1分;
(15)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
(16)工作结束后整理好桌面,将各类资料放入文件柜,妥善保管;
(17)下班时要关好门窗,随手关好自己所辖范围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并切断电源;
(18)保持工作区域内的安静无噪音,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19)工作区域内不可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及会见、留宿亲友。
(20)非工作要事,员工不得相互串岗、脱岗、打私人电话。
(21)任何员工在公共区域内若发现废纸、脏物,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
(22)不可在公司内擅自贴标、涂改、搬移公司财物。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
(23)上班后不允许吃早餐,化妆,需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第六篇:公司内部劳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实行规范化的内部管理,使公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
1、日常办公制度
2、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3、保密规定
4、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制度
5、印鉴、介绍信管理制度
6、文印、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7、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8、通信设备使用制度
9、财产管理制度
10、车辆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
11、文件销毁制度
第二章 日常办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上下都要严格遵守劳动管理制度和费用管理制度,高效率地为公司服务。
第四条 实行例会制度。重大问题、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各项担保项目由公司审保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总经理办公会、中心经理会每月不定期召开。
第五条 各中心及业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各中心及业务部门之间应按公司操作程序交流工作情况和信息。
第六条 员工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友爱。重大问题坚持原则,一般分歧互相体谅、互相理解。
第七条 严格档案管理,严守保密纪律。公司利益第一,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
第三章 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第八条 员工的仪容仪表:
员工个人形象代表着公司的形象,所以员工个人仪表的优劣对公司至关重要,为此,公司对员工上班时间的仪容仪表作如下要求:
要求项目 男士 女士
服装要求西服套装或整洁服装职业套装
禁止背心、短裤、无领上装低胸、无领、超短裙、短裤
鞋要求穿皮鞋且保持光亮、干净
禁止穿拖鞋,鞋面肮脏,有污垢、灰尘
发饰要求整齐、自然整齐
禁止乱蓬蓬、过长零乱
面容修饰要求保持精神、每日剃须清淡的化妆
禁止蓄须,无精打采浓妆艳抹或不化妆
其它手指甲不能太长,禁止涂鲜艳的指甲油
第九条 员工在办公时间和办公地点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办公室吃东西,不准干私活,不得长时间看非专业性报纸(如成都商报、成都晚报、华西都市报、商务早报、蜀报、四川青年报)。
第十条 员工在办公场所和办公时间,原则上不准打私人电话和会私客,不准带小孩到公司玩耍。必须接的私人电话要尽量低声,不得影响他人工作,最长不得超过三分钟。必须接待的私客应到接待室或走廊接待。
第十一条 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应简明扼要,节省时间。原则上不允许越级请示、汇报,情况紧急、事关重大者除外。
第十二条 除谈工作外,不准串岗闲聊、擅自离岗,进入各办公室应先请示,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十三条 员工负责本办公室清洁卫生,公共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乱丢弃物,爱护办公环境。
第十四条 员工要保持自己办公桌桌面的整洁,禁止放置与办公无关的杂物,下班时应整洁办公桌面,私人物品均放入员工贮物柜,将办公桌锁好,防止文件资料的丢失。
第十五条 员工要礼貌待客,礼貌用语,礼貌接转电话,耐心解答相关的业务事项及电话询问,自觉树立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条 爱护公司财产,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必须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空调、电脑、电灯、饮水机是否关闭,防止火灾和失窃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保密规定
第十七条 密级确定:
公司文件分“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凡涉及三个等级内文件均属保密范围。
1、“秘密”:内部规章制度属秘密级,只限全体员工周知,不可外传。
2、“机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和中心经理办公会议纪要”、“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有关财务制度”、“财务报表”“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属机密级,此类文件发至中心经理及相关人员。
3、“绝密”: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总经理工作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书”、“年度财务收支和利润分配方案”等属公司绝密级,此类文件发至公司领导。
第十八条 保密规定:
1、由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建立的专业性“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由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向办公室提交文件软盘及文件原稿备案,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留存一份,其中软盘及文件原稿由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负责保管,保存在计算机软、硬盘上的文件必须作加密处理,密码由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掌握。
2、各类“绝密”级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保存在计算机软、硬盘上的文件必须作加密处理,密码由办公室主管掌握。
3、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的专业性“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的打印草稿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负责收集,以备下次打印之用,凡不能继续使用的草稿纸,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必须及时销毁,不得随意放置。
4、办公室定期对保存的各类文件软盘进行拷贝更新,避免因软盘损坏导致文件丢失。
第十九条 借阅规定:
1、凡借阅本中心或本部门“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需经部门主管允许,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若需带出公司,需经中心经理签字批准;
2、凡借阅其他中心或部门“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需经中心经理允许,到办公室登记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若需带出公司,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3、凡借阅“绝密”级文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到办公室登记、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不得带出公司。
第二十条 对泄密行为的处理
凡私自传播、散发、复印公司保密范围内的文件,均属泄密行为。
泄露公司“秘密”者,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泄露公司“机密”者,给予记过处分一次。
泄露公司“绝密”者,给予除名。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或自行处理公司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公司不定期收回保密范围内文件统一销毁。
第五章 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管理分类及原则
1、公司档案按三类实行“部门立卷、分类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立卷、管理;
业务档案: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立卷、管理;
财务档案:财务中心立卷、办公室管理;
2、立卷、归档中凡涉及两个中心的档案整理、保管工作因规定不明的,由行政管理中心协调后决定职责归属及处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立卷归档要求
凡记载公司的具有查阅、保管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磁盘、实物等,均属归档范围。具体如下:
1、行政管理中心立卷归档范围
(1)办公室立卷归档范围
①公司成立的有关资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协议、章程、申请报告、主管部门批复、营业执照、董事会成员的简历、公司领导班子个人情况等。
②公司历届董事会的主要资料。如通知、董事会参加人员名单、会议日程安排、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及声像材料等。
③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发送我公司的来文、来函及其它资料。
④相关公司发送的各种邀请书、信息资料等。
⑤公司的规章制度、发文、纪要、通知。
⑥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意向书(正本)。
⑦其它在公司各项行政、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资料。
(2)人力资源部立卷归档范围
①公司人事档案,包括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任免通知、员工试用、聘用以及升职、奖惩、辞退的各种记录;
②公司各类人员技术职称、技术培训的各种记录;
③建立人才档案库,对所有技术专业人才设置特殊档案;
2、财务中心立卷归档范围
各类财务报表、凭证、资料以及与上级财税部门、金融机构相互来往的函件、协议、合同及其它文件。
3、其他中心及业务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其他中心及业务部门专业资料、文件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文件的传阅
1、需传阅文件(上级政策性文件、公司的决策方案、公司的发文、公司收集的经济信息等),根据文件内容由办公室决定传阅范围。
2、建立卡片式文件的传阅单,传阅单上应有领导批示、阅文人及传阅、退回时间。
3、办公室应及时催阅已传出的文件;
第二十五条 文件的借阅
1、公司员工借阅各类文件按第三章、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外单位人员借阅文件时,须持有介绍信,介绍信写明文件号、借阅人姓名、政治面貌、职务、借阅时间、借阅目的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在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
第二十六条 文件的立卷归档存放
1、在年终,通过对照收发文登记本和借阅文件登记本,把所有应归档的文件收集齐全;
2、立卷时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按文件的共同特征和相互联系进行组卷;
3、公司内文件按文号以年为单位立卷。其他单位来文以单位名立卷。专题事项单独立卷,即按问题特征立卷;
4、定卷时,对卷内文件进行系统排列、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和卷本备考表,填好案卷的封皮及案卷的目录。
第二十七条 文件的收发制度
1、发文
(1)在领导对文件草拟后,由办公室对文件进行拟稿,也可由具体业务部门拟稿;
(2)文稿通过检稿并证明无误后,送往公司主管领导人审批签发;
(3)经签发的文稿应在发文登记簿上登记,填写编号、成文日期、送发范围、文件名称、文号、份数、附件、签发人等事项;
(4)经登记后的文稿方可正式印制、盖章;
(5)文件收领部门必须在发文登记单上签字,发文登记单随留底文件一同保存,以备核查。
2、收文
(1)建立收文登记簿。填写顺序号、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文号、文件名称、份数、内容摘要、处理情况等事项。
(2)上级或其它单位文件、内部资料以及挂号信件等都应登记。一些带广告性质的信函以及不具文件性质的电报、报刊等不必记录。
(3)急件随到随登,并及时分送,不得延误。
(4)在收文登记的同时,在文件右上角加盖本公司的收文专用章。
第六章 印鉴、介绍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印鉴、法定代表人个人印鉴、总经理个人印鉴由总经理指派专人保管,公司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的印鉴由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保管。
第二十九条 印鉴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可乱放,发现印鉴丢失或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领导,迅速查明情况,及时处理,确认丢失,应向有关部门声明作废。
第三十条 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因对外业务需要使用公司印鉴时,需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办理。公司投资、担保等重大经济活动涉及各种对外合同使用公司印鉴,需经总经理签字,交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办理。
第三十一条 所有公司文件应先编上文号,经总经理签发后方可加盖公司印鉴。
第三十二条 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印鉴或专用印鉴因机构变动或其他原因停用时,应统一交回行政管理中心并指定办公室加以销毁。
第三十三条 凡以公司名义出具的介绍信,须由行政管理中心经理签发。填写介绍信应按规定内容填写,持出部分和存根部分内容一致,经办人需在存根联上签字。
第三十四条 所有介绍信均应按顺序编号,非经总经理书面特许,不能出具空白介绍信。经特批出具的空白介绍信必须说明有效期限,并由使用人在介绍信存根签名。
第三十五条 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公司介绍信。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时,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
第三十六条 妥善保管介绍信存根,及时归档。
第七章 文印、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办公室文印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三十八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各级领导签字批准。各中心及业务部门草拟的文件、报表和业务资料,需注明拟稿人及打印份数,经中心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打印。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中心及业务部门需复印的各种文件、资料,要求注明复印份数,复印量过大时需注明用途,由中心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办公室主管审核登记后方可复印。
第四十条 公司各中心及业务部门需传真的各种文件、资料,需注明传真号、对方的单位名称及接件人,经中心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办公室主管审核登记后发送。
第四十一条 文印工作人员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迟误,任务紧急时应加班完成。
第四十二条 复印机、传真机由专人管理。一般情况下非专管人员未经允许不准开机;
第四十三条 原则上不接受外单位、个人资料打印、复印,如确实需要,经办公室主管批准后办理登记收费手续。复印收费标准:(A3,B4)0.2元/张,(A4,B5)0.1元/张;打字收费标准:以A4计算每页收费5元。收据由财务部出具;
第四十四条 文印人员应爱护设备,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节约用纸,降低消耗,注意安全。
第四十五条 文印的消耗材料采购,须报办公室批准方可购买。
第四十六条 严禁私事用传真电话,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者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 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发生的文印材料消耗及传真、长途电话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并报财务部门备案,作为年终各中心及业务部门费用考核的依据。
第八章 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第四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财务部除外),按计划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四十九条 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对办公用品进行造册,领用时实行登记制度。
第五十条 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第五十一条 所有员工要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爱惜办公用品。
第五十二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管理中心经理审批,购置大宗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购置。
第九章 通讯设备使用制度
第五十三条 接听外来电话必须用规范用语,通话时讲普通话,如对方为本地人时可讲地方语言。规范用语为:“您好,担保公司”,“请问找哪位”,“请稍等”,“谢谢”,“再见”。
第五十四条 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通话须简单明了,禁止用电话聊天。
第五十五条 因公拨打长途电话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详细填写“长途电话使用申请单”;
(2)交中心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3)通话完结后,将登记表项目完成以备核查。
第五十六条 禁止员工为私事挂拨长途电话。确有急事需要,比照因公程序办理,并按电信局收费标准收费,由财务部出具收据。禁止拨打各种信息台及股市信息电话。如有违反,将给予以100~500元人民币罚款。
第五十七条 公司报销限额费用的传呼、手机必须随时处于待机状态,并在公司呼叫时立即回答。
第十章 财产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 公司全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购置、保管、调配、报废处理。
第五十九条 购置财产、办公用具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购买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均需使用部门填写《物品购置计划单》报办公室汇总,并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或总经理审查同意,财务部凭审批后的《物品购置计划单》预付货款。
2、日常耗用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业务需要量,编制全年预算和分批采购计划。
3、各部门业务必需的书报、杂志、学习资料等,由各部门列出清单,行政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4、购置的各项财产、办公用品、书刊等,均凭正式发票和实物,由办公室验收、登记并在发票上签收后,连同审批后的《物品购置计划单》在财务部按费用报销规定报销,并据此入帐。
第六十条 财产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全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建卡、保管,其中固定资产和大宗低值易耗品,财务部还应建立分类明细帐,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和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会计核算。
2、各部门所需使用的各项物品,在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并按部门建立在用物品登记簿。员工所用的办公用品,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第六十一条 财产物资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由使用部门向办公室申报,经总经理审批后,分别在财务部、办公室办理核销手续。
2、各类需清理变卖的财产物资由办公室登记造册,财务部审查并合理定价报总经理批准后处理,所获变卖收入财务部据以入帐。
第十一章 车辆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 车辆使用: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调配,并首先保证领导使用。
2、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用车时,应由中心或部门负责人填写《派车申请单》说明去向、用途,提前通知办公室,办公室主管视业务的轻重缓急和出车地点合理调配。
3、根据业务需要有驾驶执照的员工,经行政管理中心经理派遣,可以驾驶公司车辆。
4、保证财务部取款、送款用车;
5、因业务急需,公司又无车需乘出租车时,由各业务中心经理说明理由,行政管理中心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报销。
6、每日下班时各车辆钥匙统一交回办公室保管,节假日、晚上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若因外出加班超过21时,或其他原因不能停放公司时,经请示后,可以停放它处。
第六十三条 车辆维护:
1、专职驾驶员负责公司车辆保养、维护、年审等。车辆需要检修时,专职驾驶员说明情况,经行政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检修。维修费用达500元以上,需经总经理审核后,再进行检修。
2、购置车辆备件(品)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由专职驾驶员填写《物品购置计划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第六十四条 事故的处理
1、发生行车事故后,不论行车事故大小必须报办公室备案。
2、公务用车情况下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责任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份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3、公务用车情况下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份40%由责任人承担;60%由公司承担。
4、经批准后的私人用车如发生事故,维修费用一律自负。
第六十五条 其它情况处理
1、驾驶者因违章被处罚公司不予以报销。
2、未经批准自行出车、执行公务擅办私事者,除扣发驾驶者当月全部奖金外,还将受到公司行政处罚。
3、未经批准自行出车、执行公务擅办私事时发生行车事故的,不仅要自负全部经济责任,公司还要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
4、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未经批准擅自驾驶,扣发驾驶者当月全部奖金。在此期间发生行车事故的自负全部责任,并将受到公司严厉的行政处罚。
第十二章 文件销毁制度
第六十六条 销毁文件指把没有保存价值或作废的文件、资料、合同、协议、刊物等书面资料,按有关规定加以销毁。
第六十七条 应销毁文件范围:
1、上级下发的文件,不需要归档立卷或备份的文件。
2、本公司制发的文件,归档立卷后的余份。
3、政级单位报送的无存档价值的文件、资料等。
4、公司会议文件、资料立卷后的余份。
5、公司决定作废的合同、协议及行政文件等。
6、上级机关指定销毁的文件、资料等。
第六十八条 销毁程序:
1、清点:
总经理办公室把确认就销毁的文件、资料通知各部门清理出来,按份数核对点清,交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销毁,各部门不得自行销毁。
2、登记:
将应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份登记在《文件销毁申请单》上。不允许未经登记,私自将文件销毁。
3、审批:
公司所有合同、协议,上级政发的文件、资料及一切属于公司“密级”文件范围的文件、资料,需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审批后方可销毁;其它内部行政文件、资料等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销毁。
4、销毁:
办公室定于每月30日进行文件销毁工作。
5、备案:文件销毁后,监销人要在《文件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注明时间。《文件销毁申请单》将长期存档。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请各部门严格遵守。
第七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七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办公会另行补充规定。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