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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餐饮规章制度
店经理规章制度
店经理是由公司派遣到各分店的全权责任人,在分店里具有最高决定权,但行使权利的范围一定要在公司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
一 权限范围:
1、有权对本餐厅所有基层干部及所有员工进行考勤考核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进行批评或表扬,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或处分。
2、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或工作需要申请增减本部门的员工、调动下属员工、免任下属员工,调动及免任基层干部。
3、有权向下级下达本餐厅营运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并向下级发出指示。 4、全权处理本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或事务工作。 5、有权申请采购各类大件餐厅营运所需用品。 6、有权申请推出新菜品品种。
7、有权申请改变经营模式或推出新的促销方案,在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执行。
8、有权批准店内员工月累计300元以下、店经理月累计500元以下的私人借款申请。
9、有权合理支出店内营业费用,其中中餐厅限额1000元(不含1000元),快餐店限额500元(不含500元),超出部分则需事先申请上级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10、有权批准合理支出店内所有成本费用。
11、有权对总经理或其他领导不合理的指示提出异议。
二、职责范围
1、认真领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会议精神,按时参加总经办召开的各种有关会议,
执行总经理下达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总经理常务会成员下达的工作安排,定期主持餐厅管理小组会议和员工大会,积极传达上级领导指示,协调部门内部工作,保证餐厅日常营运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2、督导完成餐厅日常经营工作,编制员工出勤表,检查员工的出勤状况,检查员工的仪表及个人卫生、制服、头发、指甲、鞋子是否符合要求。
3、忠于职守,具有为公司作贡献的精神,不断提高管理艺术,负责制定餐厅经理策略、服务规范和程序并组织实施,业务上要求精益求精。
4、重视属下员工的培训工作,定期检查基层干部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员工培训考核情况。定期组织一线员工学习服务技巧技能,对员工加强企业文化、服务意识、工作技巧的训练,定期检查并做好培训记录。
5、热情待客、态度谦和,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妥善处理客人的投诉,积极处理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保证顾客的最大满意度。
6、加强现场管理,营业时间坚持在一线,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有必要时需及时向上级汇报。
7、全面负责餐厅财务管理及监督,认真核对各项开支单据,严格把关,掌握和控制好物品的使用情况,减少费用开支和物品损耗。
8、负责督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环境卫生,负责餐厅美化工作,抓好餐具、厨房用具的清洁消毒。
9、及时检查餐厅设备运行情况,落实并完善物资管理制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餐厅安全和防火工作。
10、要随时与厨师长、厨师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流与沟通,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菜品制作标准,并不断提高菜品质量。
11、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及时申请调整营销策略,开发新菜品,并向公司建议制订合理的菜品成本标准及规范价格。
12、公平、公正地处理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爱惜员工,关心员工个人生活状况,积极解决员工的困难及所需,对所有员工的工作状况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技能。
13、努力学习新的管理知识及营销方式,不断提升个人能力,加强个人文化素质建设,开创新思路、新思维,能紧跟公司的成长,适应餐饮行业及社会的发展,为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议。
三、员工管理
1、关心、爱护员工,将每一位员工都当作自己的家人对待。在员工犯错误时要及时纠正,要多指导、多传授、多教育,少批评、少责骂、少处罚,从细微处着眼,用心与员工交流,通过关爱员工来激发员工爱企业如爱家的思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员工的行为用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不得使用粗鲁的言语责备员工,更不得使用粗暴的行为迫使员工服从。
3、让每一个员工在上岗前都能得到系统、完善的培训,并讲究培训质量。对特定岗位安排专人跟进指导,让员工能清晰掌握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流程。
4、对待身边所有的员工要一视同仁,不得以任何理由偏向、袒护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喜好或情绪滥用权力。
5、以身作则,纪律严明。按时出勤,不得无故脱岗、迟早、早退,不得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不随意将无关人员带到工作岗位,并时刻注重仪容仪表,提升个人形象,在员工面前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6、因才施用,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力争事半功倍;
7、善于指导和激励下属员工的工作状态,准确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公平、公正地跟进所有员工工资提升、岗位晋升及优秀员工评选等各类考核工作。
8、熟悉本部门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做好监督和跟进落实,出现问题时要清楚划分责任人,不错怪任何员工。
9、自觉降低身份,时常参与到一线员工的工作当中,能与员工同甘苦,提高员工的自觉性,让员工更有工作动力。
10、积极组织公司安排的各项福利活动,如“生日聚会、各类节日聚餐”等,让员工感受家的温暖。
11、建立员工天地,积极宣传企业文化,大力发展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带领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如“篮球比赛”等。
12、加强员工宿舍管理,随时了解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和员工家庭情况,并对其家属表示问候。
13、随时掌握员工心理动态,合理分析员工工作期间出现的异常表现,积极采取心理干预措施,及时稳定员工情绪,巩固团队建设。
14、定期安排员工激励性培训,利用自身具备的社会经验和职场知识对员工进行一对一引导,合理指引员工发展方向,利用公司的舞台为员工提供展现自我的平台,让员工在收获之余对公司存感激之情。
店经理扣分制度
(一)不遵守工作相关纪律处罚如下:
1、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的,1―5分钟扣2分;5―15分钟扣5分;5―30分钟扣10分;超过30分钟扣除公休一天,超过60分钟扣除公休二天。 2、仪容仪表不整洁的,一次扣2―10分;
3、向餐厅叫餐打包者(不包括自已买单),所打包食品按原价买单,并扣10―30分; 4、饭市高峰期间与亲朋好友会坐超过10分钟的,一次扣20―50分;
5、工作时间带与无关人员长时间(超过1小时)呆在店里交谈或从事私人事务的,一次扣10―30分;
6、工作场所讲粗话或有不道德言论的,一次扣10―30分;
7、工作时间不讲普通话而讲家乡话的,一次扣2―10分;
8、工作时间未经申请处理私人事务超过半小时(不包括饭市高峰期)的,一次扣10―30分;
9、接待公司内部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上、下级)不热情、不礼貌,态度冷漠的,一次扣5―20分。
10、违规录用未成年人员经提醒未改正,造成用人隐患的,一次扣20―100分。
(二)员工管理不当处罚如下:
1、处理问题不公正的(处理问题时对人不对事)扣20―50分;
2、员工投诉不予受理或受理不及时导致事态变严重的,一次扣20―50分;
3、对员工批评时,使用嘲笑讽刺、口出脏话、动手打人等方式,有损企业形象的,一次扣50―300分,情节严重者责任自负;
4、因未进行有效培训,导致员工犯错而批评、处罚员工的,一次扣5―30分; 5、优秀员工评选考核、工资晋升、晋级等各类考核时有不公平、公正行为的,一次扣30―100分;
6、因管理不当造成员工投诉且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30―100分;
7、不用制度规范、约束员工,以个人喜好或情绪好坏滥用权力的,一次扣20―10分;
8、截取、私藏员工投诉信件,对投诉员工有打击报复行为的,一次扣50―200分;
9、不及时为员工办理保险造成损失的,一次扣300―500分,且造成的损失由本部门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对上级工作不负责任处罚如下:
1、对会议精神不认真领悟,造成传达错误或不及时向下级传达会议精神的,一次扣20―100分,情节严重者酌情处理;
2、违反财务制度,财务支出或批准超越权限范围的处以实际支出金额10%的罚款,若造成损失,全权承担;
3、未经公司批准,擅自扩招编外人员、或擅自任免的,一次扣50―200分; 4、未经公司批准,擅自解聘工作满三个月员工的,一次扣50―200分;
5、 未按要求执行公司指定的各项福利制度和组织公司指定的各种活动的,一次扣30―100分;
6、未经公司批准,私自改变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添加菜品、减少菜品、改动价格、改变菜品加工方式、改变餐具、改变营业时间等)造成公司形象不统一者,一次扣100―300分;
7、未按工作程序定期向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上交有关资料或工作报告的,一次扣10―100分;
8、由于工作疏忽造成损失,给上级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报告的,一次扣30―10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9、不按公司规定条款执行,不执行公司的决策(不尊重领导,不服从管理的)扣50―300分;
10、虚开收据,提供不实报销单据的,发现一次扣50―300分,并追回不实款项; 11、整改要求超过两次无实质性进展的,扣20―100分;
12、在原公司辞职未经原公司同意,店经理私自录用的,一次扣50―200分。
(四)内部管理失职处罚如下:
1、营业期间出现原材料严重短缺的,扣30―100分;
2、店内设备严重损坏,没有及时修理、更换的,一次扣20―100分;
3、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浪费或过份控制节约造成公司损失的,一次扣30―100分
4、不按公司要求紧抓安全生产,导致店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次扣30―200分;
5、工作态度懒散、工作效率低下,没有按时完成交办工作的,一次扣10―100分;
6、部门环境卫生差、菜品质量、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经公司要求不及时跟进整改的,一次扣50―300分。
7、对员工岗位职责不熟悉,出现问题时处理失误,错误批评员工导致员工情绪不稳的,一次扣10―50分。
(五)与供货商关系处理不当处罚如下:
1、对待供货商态度恶劣,有损企业形象的,一次扣10―30分;
2、不认真核对货物质量,不按要求签字的,一次扣10―50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3、无故刁难供货商,应付货款故意拖延遭到供货商投诉的,一次扣20―50分;
4、滥用自己的职权,向他人索要回扣、红包、请客的,一次扣100―300分,情节严重者追缴不当所得并给予辞退处理;
5、工作中有徇私,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除半年分红或扣500―1000分,并全公司通告;两次者扣除所有分红或扣1000分,并立即辞退。
(六)工作、生活纪律不严明处罚如下(在以下处罚基础上再作通报批评):
1、因工作失误、渎职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承担实际损失金额的50%;
2、强词夺理,出口伤人,挑拔是非,拉帮结派者,一次扣50―200分;
3、利用网络、手机信息或其他途径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的言论的,一次扣50―100分;
4、工作中徇私、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牟取私人利益的,发现一次扣50―300分;
5、私自挪用公款、小费或变卖报废物品将所得占为已有的,一次扣100―500分;
6、由于本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其它部门正常运作的,一次扣30―300分;
7、有赌博、吸毒、淫秽交易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道德行为的,一次扣300―100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或报警处理;
8、泄露公司机密的,一次扣300―100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处理;
9、有盗窃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餐厅财物、公司财产、员工或客人财物),一次扣300―1000分,并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移交警方处理;
10、上班时间喝酒或醉酒后上班的,一次扣50―200分;
11、因个人触犯法律、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的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作自离处理。 注:以上扣分每分按本人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一扣除。
第二篇:快餐店规章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篇:餐厅规范规章制度
1、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帽,统一发型。
2、女服务员:上班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3、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4、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5、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6、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7、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食物,饮料。
8、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9、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10、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第四篇:餐饮前厅规章制度
一、行为规范
1、按公司规定穿衣,整洁得体。佩带首饰不过于华丽,化妆不浓装艳抹指甲不过长、过于修饰。
2、路遇领导要主动热情问候,招待客人要礼貌认真。
3、服从领导安排,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工作时不大声喧哗、谈笑,不影响他人工作。
4、严格遵守岗位纪律,遵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效率,日事日毕。
5、接听电话时要神清气爽,使用文明用语。转接电话或传话时要及时准确。
6、使用电话要轻拿轻放,加以爱惜。不漏接电话,电话铃响很久再接应先给对方道歉。
7、对领导安排的事情或为他人代办的事情要及时办理给予答复。
8、不假公济私,不使用公司的工具、设施或占用工作时间干私事。
二、工作纪律
1、按工作时间到岗,工作时间无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2、每日准时考勤,迟到15分钟以内为正常,超过为迟到、提前下班视为早退。迟到10分钟以内的十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处理、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未请假未来上班的员工按旷工处理,一天扣三天工资、
3、因偶然事件迟到15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假条。
4、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小过处理。
5、每月员工可公休三天,公休时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公休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其他假期需填写《员工请假条》并经经理签字交付办公室。
6、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7、法定节假日由公司安排并服从统一安排。
第五篇:快餐店管理规章制度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1. 要微笑,以发之内心的微笑为顾客服务;
2. 要整洁;
3. 要礼貌。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属实给予解雇:
1. 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2. 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3. 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 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5. 窃取公物者。
6. 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7. 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8. 在店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9. 威胁店长及在职员工者。
10.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11.在店内赌博者。
12.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店内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诬控同事者。
15.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福利.培训及请假
1. 员工工资均按月支付,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2. 新进员工工资,由店长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总经理核定。
3. 新进员工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店内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4.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5. 员工加工,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6.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课程,员工不得无故拒绝参加。
7.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8.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9.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10.员工出差,填写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店长核准后,交总经理。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请示店长补准。
11.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12.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规定予以解雇。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3日,子女得丧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四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13.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店长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店长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总经理核办。
14.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须经店长核准。
15.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证明必须休养者,申报店长给予公伤假。
16.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17.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店长指定代理人,员工离开前应将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