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范本(范文六篇)

时间:2022-09-09 01:06:4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7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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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事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单位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办理事项的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应遵循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便民高效原则。

三、对申请人申请办理的事项,有关经办人应当场受理,审核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

四、当事人按要求补齐所需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出具《受理通知单》,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申请人申请事项涉及多个单位或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经办人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股室负责人请示,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不能一推了之。

六、有关股室要按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进行张榜公示或印制服务告知单,以方便申请人参照。

七、凡需一次告知申请人的审批事项,除电话咨询一次性告知外,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八、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工作人员,将按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篇:事业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工作运行新机制,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新形象,制定事业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服务纪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持文明优质高效为单位、为职工、为社会服务的原则。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既要按劳动保障政策办事,又要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服务。

2、坚持立足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与群众需要相统一的原则。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与服务对象建立起平等、理解、和谐的关系,按照职责范围,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3、坚持现实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服务内容、标准和规定要求,既要按照现有工作基础和服务水平组织实施,又要着眼于未来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不断丰富、拓宽和完善服务内容、服务措施。

4、坚持公开、公平、求实的原则。服务内容、标准、时限、程序和监督约束措施要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服务措施得力有效,不作表面文章。

5、坚持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和领导干部带头的原则。按照各处的职能管理权限,建立各自的岗位服务目标,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各处领导干部要做到公正用人、团结聚人、一身正气服人,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团结带领本处干部职工,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文明服务。

6、干部职工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大局观念,克己奉公,廉洁勤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7、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8、在业务工作中,不得违反党纪、国法和政令,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要以党性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言行;工作中不得使用规定的服务忌语;不准与服务对象吵嘴、打架,闹无原则纠纷。

9、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推诿、扯皮,刁难服务对象;不得拒绝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

10、不得接收服务对象和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得用公款吃喝玩乐;不准在工作和值班时间打扑克、玩游戏;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不准接收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在业务工作中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

11、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条件为自己、为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私利;不准滥用职权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人民政府的形象,破坏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12、对群众咨询和提出的意见要求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给予明确的答复,应办理的要及时办理。

13、干部职工上岗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端庄,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周到,文明用语。

14、办公区域要保持清洁卫生,各服务窗口要设置指示标牌,办公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工作证牌要定位放置。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程序、标准等制度要挂板上墙,实行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奖惩办法

1、凡在执行公务中能自觉按照服务规定,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收到服务对想给本人及局的表扬信、感谢信,经查实后给予通报表扬。

2、在服务过程中,工作取得较大成绩,而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并作为年度工作政绩考核和晋升的主要依据。

3、凡违反“服务纪律”条款之一,情节较轻者,由所在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4、凡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有违反“服务纪律”条款,情节较重者,由所在处主要负责人陪同违纪人员向服务对象当面赔礼道歉,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5、在年度考核内,凡被服务对象投诉两次以上(含两次)并经查实已违反“服务条款”有关条款者,除按第4条处理外,还又给予口头告诫。

6、凡违反“服务纪律”条款,贻误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或被新闻媒介曝光,除按第5条处理外,构成违纪的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犯纪律认识不深,再次违纪者,给予下岗学习三个月或调离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下岗学习期间,停发职务补贴、岗位津贴、福利补贴和各类奖金。

7、按照第6条处理后,仍继续违反“服务纪律”条款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辞退。

8、凡本处的干部职工年内有违反“服务纪律”条款并受到处分处理的,所在处不得评为先进。

9、凡本处年内出现两次以上违反“服务纪律”条款并受到处分处理的,给予通报批评,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主任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三、监督措施

1、办成立优质服务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参加组成,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考评干部职工在服务工作中的情

2、设立举报监督电话582***,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对群众投诉举报,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3、奖惩实施程序:由当事人所在处负责填写《奖惩登记表》,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惩事项。

会 议 制 度

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各项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

主任办公会由主任、副主任参加,秘书处处长列席,并负责记录,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遇有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通报、研究、布置近期工作及其它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办公会

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各处处长及处室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集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秘书处负责记录,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总结汇报上周工作,研究布置本周工作及其它工作。

三、处务会

各处处长一般要每周召集全处人员召开一次处务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传达办公会议精神,总结、检查、研究、布置工作。

四、全体人员大会

全体人员大会一般每季、半年、年终各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秘书处负责组织筹备。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总结、部署有关工作及其它事项。

各种类型的会议,都要讲求实效,开短会,讲短话,能合并召开的会,不分别开,能一次开会解决的问题,不开第二次或层层开。会议要突出重点,会后要根据分工认真落实。避免泛泛而谈,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真正使会议起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作用。

学习制度

为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星期四下午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占用。

二、学习的内容、方法、步骤,要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进行,办党支部也要根据当前形势和工作需要,适时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三、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要以处为单位组织学习,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能参加学习时要按规定请假,学习时不串岗,要坐得住学得进。

五、学习中要坚持写学习笔记,定期交流学习体会、总结学习经验,进行必要的考核。

考勤制度

为强化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因公、因私外出,必须逐级请假,实行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外出情况汇报制度。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副处以下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处长批准;半天至二日以内的,由处长向分管主任请假,由分管主任批准;二日以上的由处长向主任请假,由主任批准。

2、处长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分管主任批准;一日以上的,报主任批准。处长请假必须事先向主任申请。

3、副主任请假,由主任批准;主任请假由分管局长批准。

4、公休假、探亲假、产假、病假、婚假等,按国家有关在政策规定执行。

三、请假办理程序

各种请假(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病假、婚假等),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登记表》,经有关领导批准签字后送秘书处存档备查。特殊情况,必须按请假审批权限办理,事后补填《请假登记表》。

四、请事假时间,用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时间抵补,抵补后每超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的考核奖金。凡未按请假审批权限和请假办理程序擅自休假的,均按旷工处理,其中矿工一日以内的,扣除下月考核奖金,旷工二日以上的,扣除当年考核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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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财务科,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科职能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各项财审法律、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单位财务监督和管理。

3、编制财务预算,加强核算管理,准确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4、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好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工作,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单位资产的核查工作。

二、财务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1、采取借贷记账法,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

2、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财务人员应按月及时根据账簿记录、编制财务报表,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报送相关部门。

5、财务人员应逐月复核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账证、账表相互符合,并且字迹清楚、账面整洁、日清月结。

6、财务工作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帐钱分离,出纳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科负责人监交。

三、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现金支出范围使用现金。本单位采用定额备用金制度,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出纳人员及业务部门指定专人可领用5000至10000元的备用金。

2、单位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款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单》,经科室负责人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借款。

四、费用支出制度

1、办公经费的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注明使用用途,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财务科方可办理付款。

2、财务科对发票、凭证、票据手续不完备、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填写、粘贴的报销单据有权拒绝受理。发票开具日期至报销日期超过两个月的,会计人员应要求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五、工程支出制度

1、工程支出需结合工程实际进度,按工程合同资金支付条款中规定的付款比列支付工程进度款。

2、首次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工程需向财务科提供工程合同原件,竣工结算的工程最后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需向财务科提供工程审计报告原件。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纳入公司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不提折旧。

3、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4、固定资产采购完毕后,采买人需将完整发票连同采购单交财务科入账。

5、财务科应定期会同办公室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全面清点实物,核对账卡,标签是否相符,并对盘点情况做书面记录,签字确认存档。

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并由装订人员在封底、封面粘贴处加盖骑缝名章。整理装订后的会计档案必须建立登记薄,指定专人保管。

3、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调阅时,要持有正式介绍信,并注明调阅的内容,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填写《会计档案调阅登记表》后才能调阅;调阅时由本单位会计人员陪同,只能调阅内容有关的资料,不能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拆卷,需要抄录和复制的要由主管财务领导批准。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各类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的保管期为20xx年,会计决算报表和重要会计资料应永久保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八、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篇:事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1、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做好监控调度工作;

2、认真学习监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熟练掌握安全避险五大系统各种设备及各种软件的操作使用方法;

4、按时交接班,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5、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观察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基站、传感器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运行记录;

6、发现安全监控监测系统、设备故障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要存档备案;

7、密切注意硐内安全生产情况,在接到人员报警或发现其它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启动广播报警系统通知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8、负责监视硐外监控区域安全隐患点的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值班坑长,配合做好应急工作;

9、认真做好矿石计量监督工作,如实填写采矿计量记录;

10、负责上级部门来人检查讲解工作;

11、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和值班制度,保守企业秘密;

12、负责保养维护安全监控监测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3、爱护办公设施,保持监控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4、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五篇:事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1、对安全监控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有关安全避险五大系统的指示、决定、规章制度等,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避险五大系统异常应急处理措施;

3、组织监控室工作人员学习总公司、分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

4、加强对监控室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定时检查值班情况,发现违反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的情况应及时处理;

5、定期组织监控人员分析、解决监控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定期组织人员对安全避险五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安全避险五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7、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与上级主管领导联系,立即组织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撤离至安全避险地点;

8、积极配合采矿工队工作,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9、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六篇:事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

二、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单位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单位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二章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则

(一)本单位向应聘人员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视应聘人员。

(二)单位招用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

二、招聘条件

(一)单位不招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应聘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符合相应职位录用条件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和健康等条件。单位如招用16周岁至18周岁的人员,将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二)劳动者应聘时,必须如实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件、证书等材料。如劳动者填写虚假内容或者伪造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使单位违背真实意思与其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属于欺诈行为,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招聘流程(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一)单位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招聘(或者由增员部门自行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的情况,采用发布媒体广告或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关联单位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甄选资料,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四)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组织初试,初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网络测试等方式进行。初试合格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复试。

(五)复试由人力资源部门、增员部门共同组织,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增员部门指定的专家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可根据单位情况增加实际操作、性格测试等内容)。

复试时复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复试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组织体检,并提交董事会审定。

(六)经董事会审定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与其联系,确定报到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入职手续(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新招聘人员报到时,应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下列手续:

1、如实填写职工情况登记表;

2、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一份留单位存档;

3、提交一寸照片4张,用于办理职工证等证件;

4、签收本规章制度(或者查阅本规章制度,并签名确认);

5、办理单位规定的其他相关手续。

五、订立劳动合同

(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新招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在新招聘人员报到前、报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三个月内,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劳动合同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本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二)单位根据岗位和应聘人员的情况,与其约定试用期(具体由单位定,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将在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而非试用期满后再订立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文本由单位和职工各执一份。单位要组织职工签收劳动合同文本,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其他未尽事宜,单位与职工可另行依法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签名盖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五)单位已招用的职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由其所属部门提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订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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