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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办公室规章制度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办法。
2、办公室主任对办公室管理负有直接的职责。
3、本办法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4、档案管理
(说明:写明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职责、职责等)
5、印鉴管理
(说明:写明印鉴的刻制、使用、保管等资料)
6、公文打印管理
(说明:写明公文打印管理的程序、印刷质量等资料)
7、用品管理
(说明:写明用品管理的原则、人员、程序等)
8、库房管理
(说明:写明库房保管人的权限、职责、安全防火防盗等)
9、报刊及邮发管理
(说明:写明相关的要求)
10、办公室接待事务管理
(说明:写明接待的标准等资料)
11、办公室对外联络
(说明:写明对外联络的批准程序、费用的审批等)
12、办公室其他事务的管理
13、办公室卫生管理
13、1办公室负责坚持全公司公共场所的整洁、卫生,定期打扫;
13、2公司领导的办公室的卫生由后勤办负责;
13、3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开展全公司的卫生检查,坚持良好的办公条件。
14、办公室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和岗位职责。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办公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职业道德
忠诚、正派、守纪、勤勉、尽职、敬业。
第二条形象规范
(一)着装、举止
1.着装:整洁、大方、得体
1)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及部门形象,原则上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爽、干净利落,服装正规、整洁、完好、协调、悦目。
2)着装最好上下相配、平整,符合时节。
3)女员工可化淡妆,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勿戴过多饰品;领口过低、裙、裤过短的服装禁止穿着。
4)鞋、袜保持干净、卫生,在工作场所不赤脚、不穿拖鞋。
2.举止:文雅、礼貌、精神
1)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病假、事假需及时申请或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填报请假单。
2)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精神饱满,乐观进取。
3)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4)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不拉帮结派、党同伐异。
5)热情接待每一位客人,不以貌取人,不盛气凌人,与客人约见要准时,如另有客人来访需等待时,应主动端茶道歉。
6)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7)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进入房间随手关门。
第三条语言规范
1.会话:亲切、诚恳、谦虚
1)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言简。
2)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
3)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4)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委婉。
5)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洁、明确。
第四条社交活动
1.待客:热情大方的对待来客。客人到时应起立迎接,安排入座,双手递水;告辞时,应道别。
2.作客:准时赴约,作客时间不宜太长,告别时应向主人表示谢意。
3.参加社交活动,应注意维护企业形象;男员工要修面,头发梳理整齐,衣服整洁大方,保持仪态大方得体;女员工应适当化妆,衣着色彩协调,大方得体,入时美观。
第三章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第五条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打游戏、网络聊天、下载电影、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第六条工作时间对待领导、同事、来访者等应热情、有礼貌。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入工作当中。
第七条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办公场所。
第八条个人外套、大衣应尽量悬挂于更衣柜内,请勿摆置于椅子后方。
第九条工作中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第十条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第十一条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资料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第十二条桌面和室内办公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外表干净。
第十三条室内文件柜文件摆放科学有序,外观整洁。
第十四条办公室墙面除了张贴必要的文件或图表外,应保证墙面清洁。
第十五条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在桌前摆正。
第十六条保证所属办公区域的设备设施完好,做到人走关停所有设备电源。
第十七条要节约用电,下班后及时关闭计算机;开启空调时按国家相关要求调整温度,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空调。
第十八条会议桌、沙发、茶几上不允许存放杂志和报纸;办公室内不允许长期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第十九条未经行政部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台、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第二十条工作中同事之间应本着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合作、快捷高效为原则,应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 办公现场管理规范
第二十二条工作时间内,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前台逗留。
第二十三条公共卫生由公司请专人打扫,每位员工应自觉维护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
第二十四条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场所清洁卫生,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公司平台及卫生间内吸烟,严禁堆放杂物、随意丢弃废弃物,严禁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茶渣,保持地面、门窗、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清洁整齐。
第二十五条在使用传真机或复印机后,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须及时处理,重要文件应予以粉碎,非重要文件应回收再利用。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第五章爱护财产
第二十六条每位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员工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第二十七条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的管理与清洁及一般的维护由行政部负责。
第二十八条电脑的日常维护由使用人负责,如遇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将由信息部派专业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所购的书籍资料等,由行政部指定的专人进行登记、编号,并加盖章。若要借阅须事先在行政部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最长期限为两周,超出期限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十条发现设备、设施有问题时,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向维修单位说明情况,并协调好维修时间,然后根据设备、设施的损害情况做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公共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转,提高维修的时效性,每位员工都赋有在第一时间内将发现的公共设备、设施受损情况及时向行政部报告的责任。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由公司行政部执行;
第三十三条若有员工违反此规定,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职降薪、辞退等处罚;
第三十四条根据人事规定,各种处罚项目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均计入当月绩效考核评分项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三篇: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大全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坐班:行政人员、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必须在校。
二、考勤公布:全校教职工考勤由书记办负责,坚持一周一汇总,每周一公布。汇总由书记办执行。
三、请假: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课务、事务安排妥当后向书记请假。
2、突发事情请假须自行或委托人(本学科教师)安排课务、事务后电话请假、写好请假条。病假须附医生*。
3、请假三天以内须经学校书记批准,三天以上经教育局人事办批准。
四、婚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婚假7天。
产假:暂定120天。在假期内只享受70%的绩效*。
丧假(直系亲属):城区3天,城区外视路程远近给予适当假期。
五、有关规定
1、每天上午上班前到书记办签到,严禁代签、漏签、错签,代签一次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全勤奖5元。
2、病假1天扣15元、事假1天扣20元,旷工1天扣50元。
3、凡抽查不在岗者,视早退,早退一次扣全勤奖5元。
4、凡一天两次未签到,一次抽查未到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全勤奖15元。
5、一天以内的事假、病假,手续齐全者不扣全勤奖。
6、每周一升旗不参加者及例会不参加者扣全勤奖5元。
7、凡请假手续到期而没有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8、公假不扣全勤奖。但本人须写一份情况说明交书记办,便于统计。
9、请假手续不全(无请假条、无领导签字),视为旷工。
10、一学期请事假累计十天者,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学校教职工办公制度
1、坚持坐班制,办公要守时,工作期内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时外出,必须向书记请假。
2、严肃办公纪律,办公时间不得聚会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阅读低级庸俗读物,不得在办公室高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带小孩到办公室玩耍。
3、办公室内教师举止要文雅。不得坐在桌面,不得将脚跷到桌面或椅上,不得开低级趣味的玩笑,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
4、办公室内不许会客(接待学生家长例外),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在办公室与学生交谈(或教育学生)、罚做作业、集中补课,严禁让学生在办公室罚站。
5、同办公室的教师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共同进步。未经本人允许,教师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的教学、学习等资料及其它办公用品。(学校检查工作例外)
6、办公室布置要整洁,办公室、椅、柜等物品摆设要整齐,墙面、桌面、地面要干净。严禁在办公室停放车辆和堆放私有物品。
7、不准在办公室将学生做完的抄本或其它报刊书籍焚烧烤火。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小学信息化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保*信息技术设备的管理和应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中信息技术的应用,从而通过教育信息化促进我校的教育现代化,制定小学信息化管理办法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化重要*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和紧迫*。教育信息化建设将构建我校全面开展素质教育的信息化平台,为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改变传统的教和学的模式,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学校要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推动信息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大力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实践,提高办学水平,争创数字学校。
二、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体系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的信息技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主任、总务处、德育处、远程办、各学科教研组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保障学校教育信息化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全面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三、加强对学校信息技术*人员的管理
学校成立信息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由中心主任、信息技术员组成。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具体工作,全面负责管理学校的信息技术常规工作。
1、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
分管领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本校网络管理和应用的相应规章制度;健全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岗位职责,组织落实学校信息化设备的管理、维护和应用;落实上级和校领导赋予的其他信息化工作。
信息技术员:负责本校信息技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视频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障校园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负责向学科教师推荐有关的教学资源;负责做好学校信息及视频资源的制作、发布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的网络用户管理工作,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学校做好信息技术应用的推广、普及工作;培训班级的学生管理员。
2、信息技术员的管理
学校信息技术员实施考核认*,持*上岗制度。
四、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的保障措施
1、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制定计划,*抓落实。
2、大力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举办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和讲座;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信息化教育理论,提高学校信息化的管理水平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3、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要设立信息技术设备维护和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应用发展和环境建设;设立专项培训经费,组织各类教师参加相应的培训工作。
五、具体工作
1、建立大泉东校网站
2、建立大泉东校教师博客群
3、建立学生学籍、校产管理、教师档案、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成长信息等资料库,实现学校管理数字化
4、电教教学走进课堂,做好[办办通"[班班通"工作。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是青少年儿童获得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保*。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必须以对国家、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对少年儿童的保护,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财务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地区、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必须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实防监督管理。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人员防范、物质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办法,防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校园校舍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治保组织,保卫室要加大力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和校外人员在校园开展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不允许在校门前和附近摆摊设点。
第六条,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实施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并进行安全鉴定。被鉴定之后,按要求,该维修的就维修,该停止停用的就立即停止使用,该拆除就马上拆除。
第七条,校园围墙及校舍的走廊、台阶、门窗等建筑物和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规范。
第八条,学校教室、教工宿舍的走廓、厕所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其它场所,要安装照明设备,并保*设备完好。
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要求,由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资质*书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建筑结构必须科学合理,满足学校安全需要。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禁止师生进入施工区。建设项目必
须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三章设施设备安全
第十条,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所有教学仪器设备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不安全的设施设备。实验室的有害、有毒物品必须与一般实验物品分开储存,并按有关规定专室专人保存保管。学生在实验中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必须在教师正确指导下,按规范*作。
第十一条,校园内的电线必须安装规范,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对违章、年久失修、超载的电线,要进行拆除、更换。
第十二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室、会议室、食堂、走廊、厕所等师生活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安装规范,做到无裸露的电线、无破损的开关和*座。
第四章饮食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做好各项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防止传染病生发、流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置医务室,配备保健教师。食堂工作人员和小卖部售货人员必须持健康*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严禁有传染病的人员上岗。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防止病源滋生。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购买保鲜、消毒设备。*作间、物品保管室、食物储藏室应当分离,实行专人管理。食堂餐具应当定期消毒。严禁作何有害*品及其有害容器或有害包装进入食堂。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严禁向无了生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订购集体用餐食品,严禁购进过期、变质食物、食品。
第*条,食堂工作人员应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学生用餐,不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在无保鲜的情况下,不得出售隔夜食品。
第十九条,学校小卖部必须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采购和出售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严禁购进和销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严禁购进和销售[三无"食品。
第五章校内活动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在校内内项活动的开展,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防止发和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学生课外活动,应当由教师负责组织和管理,严禁学生在不安全的场所活动,严禁学生使用不安全的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课间、课后教师值勤制度,引导学生在课间进出时有序出入,放学时分批离开教室、学校,避免拥挤。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艺术节、体育节等大型活动和体育训练课的组织,做到安全、有序,对一些可能发生伤害事故运动项目,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第六章校外活动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周密的安排,严格的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十五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实行安全责任制。班级活动由班主任带队,年级活动由校级领导带队,全校*活动由校长带队。
第二十六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乘坐的车辆,要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和安全检查,严禁乘坐无*、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运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活协。不得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第七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明确专人管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保障校舍疏散通道,严禁在通疲乏和疏散口堆放杂物。
第三十条,严禁在校园生产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八章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务主任应与学校签订学年度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按规定设置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关键部位的管理责任。
第三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第三十四条,学校要学生教育遵纪守法,不逗赶打闹,不携带*具器械上学。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严防伤亡事故发生。要抓好学生的教育,强化日常行为规范训练,确保学生犯罪率为零。
第三十五条,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职工辱骂和讽刺学生。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定期对学校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督促分管的领导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七条,学校要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在8小时内上报学校,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学校如实上报县教育局。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条,学样应当定期表彰奖励安全工作先进班主任、先进个人。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忽视学生安全、对待学生态度简单、粗暴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接受批评教育、不听劝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辞聘、开除。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当年不能评先,不得晋绒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四十一条,班主任老师不经学校同意,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或撞自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发生事故的,追究班主任老师的责任,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第四篇:单位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
二、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单位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单位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二章 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则
(一)本单位向应聘人员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视应聘人员。
(二)单位招用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
二、招聘条件
(一)单位不招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应聘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符合相应职位录用条件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和健康等条件。单位如招用16周岁至18周岁的人员,将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二)劳动者应聘时,必须如实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件、证书等材料。如劳动者填写虚假内容或者伪造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使单位违背真实意思与其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属于欺诈行为,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招聘流程(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一)单位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招聘(或者由增员部门自行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的情况,采用发布媒体广告或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关联单位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甄选资料,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四)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组织初试,初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网络测试等方式进行。初试合格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复试。
(五)复试由人力资源部门、增员部门共同组织,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增员部门指定的`专家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可根据单位情况增加实际操作、性格测试等内容)。
复试时复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复试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组织体检,并提交董事会审定。
(六)经董事会审定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与其联系,确定报到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入职手续(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新招聘人员报到时,应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下列手续:
1.如实填写职工情况登记表;
2.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一份留单位存档;
3.提交一寸照片4张,用于办理职工证等证件;
4.签收本规章制度(或者查阅本规章制度,并签名确认);
5.办理单位规定的其他相关手续。
五、订立劳动合同
(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新招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在新招聘人员报到前、报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三个月内,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劳动合同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本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二)单位根据岗位和应聘人员的情况,与其约定试用期(具体由单位定,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将在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而非试用期满后再订立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文本由单位和职工各执一份。单位要组织职工签收劳动合同文本,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其他未尽事宜,单位与职工可另行依法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签名盖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五)单位已招用的职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 30 天,由其所属部门提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订立无
第五篇:单位规章制度
一、实施范围
(一)各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各镇中小学和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县直有关部门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各镇机构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按乡镇工作年限发放标准。
根据在乡镇工作的累计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累计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累计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累计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
(二)按乡镇等级划分发放标准。
根据乡镇(政府所在地)距离县城的远近和交通便利程序、工作环境的艰苦状况等因素,将我县的23个乡镇划分为三个等级。
贡江、罗坳、新陂、利村、梓山、岭背、禾丰为一般乡镇;银坑、罗江、黄麟、靖石、铁山垅、小溪、仙下、车溪、段屋为边远乡镇;沙心、祁禄山、盘古山、葛坳、桥头、马安、宽田为最边远乡镇。
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实施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四、有关规定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脱产参加学历教育、跟班学习、借调等离开乡镇岗位1个月以上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以其在乡镇定岗定编后实际工作的时间为准,在乡镇工作的年限按周年累加计算。
五、关于特岗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的问题,请各单位做好解释工作,要等全市统一部署后再实施。
第六篇: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美誉度,对实验服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实施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技术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实验服的制作、发放、登记、检查、折旧等手续办理。安排专人对实验服制作、领用、折旧扣款、库存等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并于每年年底对当年实验服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四、配发数量
每人一套
五、实验服制作
1、实验服的面料、颜色、款式由公司统一标准,后期延续性制作时按标准进行,如更换款式布料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实验服每一年更换一次,由技术部负责统计使用实验服一年的人员名单,在换季时按公司规定款式面料进行制作。
3、员工配发的实验服发生丢失、损坏的,在交纳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六、工装领用
1、实验服制作完毕后,技术部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后通知相关人员领用。对不合体的应及时让厂家登记整改,并做好记录,整改周期为接整改员工通知后三十个工作日完成。
2、领用时需填写《实验服领用登记表》,表上应注明日期、领用人、领用实验服类别(秋冬装、夏装)、款式、数量等。,
3、新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予领用实验服,可根据公司实验服的颜色、款式等自行解决。
七、备用工装管理
1、技术部做好备用工装的管理工作。
2、技术部应做好备用服装的补充工作,当备用实验服少于4套时应及时制作,以备使用。
3、备用实验服应入库妥善保管,注意防虫防潮污染,保证能随时使用。
八、着工装要求
1、技术部所有员工进入实验室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实验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实验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
九、工装折旧
1、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1年以上者,员工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实验服费用。
2、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实验服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年者,辞职时,收取实验服成本价100%费用,被辞退收取实验服成本价80%费用。
4、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实验服丢失、失窃的,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实验服成本价/套,)。
十、遵守事项
1、进入实验室必须着实验服;
2、员工对配发的实验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实验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实验服;
5、实验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技术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计入当月绩效考核成绩;
十一、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