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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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党支部规章制度

政府办公室 党支部规章制度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加强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三下午集中学习《党章》、《宪法》、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搞好办公室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要带头自觉参加总支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4、定期联系所负责包扶包建村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检查总结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办公室政治学习进行。 4、党课教育。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年安排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优秀团员优秀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三、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 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斗争,无原则的纠纷。 6、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1、 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2、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2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经支部审查修改后,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其它党员要提出诚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干部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支部要落实专人监督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五、征求意见制度

1、在大街设置征询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 2、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的征询意见会。 3、开展走访活动,深入乡镇、部门、包扶包建村征求意见。 4、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办理结果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六、民主监督评价制度

1、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老干部代表各5人担任义务监督员。 2、每半年召开一次义务监督员座谈会,由政府办主任通报政府办工作运行情况,由义务监督员对政府办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党员活动日制度

1、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密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2、每月15日下午为办公室党员活动日(如遇星期天,可适当调整)。 3、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 4、每个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在办公室党员和干部面前起模范带头作用,因特殊情况占用学习日,应安排时间补上。

八、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2、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3、支部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户。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4、支部和党员的联系点要建立在最基层,支部负责对联系点蹲点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做出总结并向总支汇报。

九、党员谈心制度

1、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谈心活动要适当吸收非党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谈心,并做好个人记录。 3、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十、 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1、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对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机关工委申报, 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3、党员发展对象经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机关工委审批。 4、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党章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十一、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是对党员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 2、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年终干部考评工作进行。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正确的评价意见。 4、参加评议的党员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的态度,对每一名党员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与正确的评价。 5、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十二、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为全面加强办公室支部党的建设,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是: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建与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考核一次。考核成绩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69分以下)。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调离本单位。

第二篇: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规范组织纪律,经支部研究报局党组同意,特制定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政治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以下党风廉政责任制。

1.支部党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向局党总支书面报告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支部党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4.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6.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建设是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

(一)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制定的文件,并做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即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2.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3.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三、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支部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支部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献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2.适时组织学习国际和国内重大时事政治,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3.学习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学习现代化科学技术、历史、文化等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和增加知识量,提高党员干部的知识素养。

(二)学习方法与时间

1.党支部成立学习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学习交流,督促、检查、落实学习内容,组长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应委托其他成员组织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2.党支部成员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每月集中学习讨论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次学习参学率应在80%以上。

(三)学习要求

1.党支部成员都要集中认真地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并在事后自觉补课。党支部成员全年请假不能超过3次。

2.坚持理论学习,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加强调研,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党支部成员应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向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作学习辅导,每年不少于1次。

3.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应记录学习内容,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报给局党总支部。

四、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是党内正式生活的重要内容。它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三)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

(四)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

(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六)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采取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又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七)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八)每年一次总结评比会。

(九)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十)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五、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根据本局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党支部实际,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建议。

(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三)建立党员情况一览表,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大会纪录,党员好人好事记录本,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

(四)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作为支部考核的依据;党支部每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对党员考核的结果。

(五)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六)定期对党员进行党史、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党风、党纪电视片,参观革命遗址,听取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介绍,使党员受到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

(七)督促支部党员,履行好各自职责,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活跃文化生活,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六、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目的在于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六个阶段进行:

1.组织准备阶段。党支部要结合本部门党员队伍现状的实际,又针对性地制定好具体评议工作的计划,确定本次评议的重点,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学习教育阶段。要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由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

3.自我总结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情况,找准问题,明确方向。

4.民主评议阶段。评议前,当支部要听取党外群众对本支部党员的意见。评议以支部大会的形式,先由党员自我总结,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敢于触及思想,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

5.组织审定阶段。认真召开好党支部会议。支部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情况,在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后,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党支部评议意见的反馈,由局支部负责实施。

6.表彰处理阶段。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局党组批审,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装入工作资料盒,以便查阅。

(六)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平定等次。临时外借的党员须回本支部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七、党支部党费缴纳制度

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强化党员意识,支部制定了明确的党费缴纳制度。 缴纳时间:按月缴纳。缴纳金额:按每人每月工资的一定比例上交。收缴要求:不许一次性交纳几个月的党费,不许代交党费。如经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党内批评教育。无故迟交、不交,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因故迟交者,应主动向党支部说明原因。组委负责定时收缴党费,添册登记并按时上交上级组织部门。

第三篇: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基层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建设,强化支部工作制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层党支部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要充分发挥支部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所担负的任务。要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设好“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科室”和认真做好“一帮一”党员示范行动实践活动,健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制度,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和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二、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党员每年要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各支部应结合本身实际,对每一位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定期进行测评,对党员的本职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三、加强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使每一个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和保障每一个党的权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服务群众制度、群众满意测评制度,密切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党员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发展党员制度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善于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帮助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五、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每个党员对党组织做出的廉政承诺方式。建立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函询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党的先进性。

六、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基层党支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内部“三测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执行水平。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支部一班人的团结,做到分工协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况,正确把握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好人好事、受奖和违纪情况要作好登记。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结,年终总结。支部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实。

第四篇:党支部规章制度

党支部规章制度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加强厂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三集中学习《党章》、《宪法》、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要带头自觉完成总公司党委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4、定期联系和了解党小组工作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

(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检查总结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厂政治学习进行。

4、党课教育。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年安排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依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言行,无原则的纠纷。

6、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2、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经支部审查修改后,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其它党员要提出诚恳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干部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支部要落实专人监督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五、征求意见制度

1、在厂门口设置征询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

2、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征询意见会。

3、开展走访活动,深入科室、部门、车间征求意见。

4、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办理结果向提出意见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

六、党员活动日制度

1、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密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2、每月15日下午为党员活动日(如遇星期天,可适当调整)。

3、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

4、每个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因特殊情况占用学习日,应安排时间补上。

七、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2、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3、支部委员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责任区。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4、支委和党员的联系点、责任区要建立在最基层,支部负责对联系点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做出总结。

八、党员谈心制度

1、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谈心活动要适当吸收非党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谈心,并做好个人记录。

3、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九、 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1、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对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总公司党委上报, 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3、党员发展对象经党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总公司党委审批。

4、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党章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是对党员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

2、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年终干部考评工作进行。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正确的评价意见。

4、参加评议的党员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的态度,对每一名党员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予正确的评价。

5、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十一、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为全面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是: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建与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考核一次。考核成绩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69分以下)。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党支部将做出相应处理。

厂党支部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第五篇:党支部规章制度

生地学院学生党支部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我院学生党员队伍的现状和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经常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思想状况,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及转正工作。

4、定期召开以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情况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听取学生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帮助团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工作,通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身边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二、支委会成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掌握党内外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3、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经常与各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思想情况,多方面地关心和帮助党员,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党员过组织生活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了解党员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根据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

3、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工作。

三、学生党支部开展的主要形式

1、组织生活。组织生活是加强学生党员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觉悟的基本途径。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要求每两周进行一次,活动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活动的内容包括: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员评议活动;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分析学生党员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形式及途径;开展其他丰富多彩的党员教育活动。

2、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主要讨论研究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3、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委员会负责决定支部工作的重要事项,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需讨论本支部学期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党小组活动意见和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和转正工作;党员评优先工作等。

四、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考勤制度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党员组织生活考勤制度,是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使本支部党员成为合格党员的有效办法。

(一)党组织生活要求

1、坚持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制度。

2、党员必须准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除公事外出,生病,意外事件,党支部无法通知到,都必须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因故不能过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党支部请假获准。

3、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时应有端正而认真的态度,认真学习,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听取别人的汇报,敢于暴露自己的思想,接受同志的帮助。

(二)考勤方式

支部过组织生活,均由组委负责考勤,并在组织生活会议记录中如实填写。考勤项目如下:时间,应到人员,实到人员,缺席原因。

(三)考勤结果的处理和意见

1、如果党员无故缺席,支部书记在大会上予以批评指正,党员本人也应当作出检查。无故缺席三以上(含三次),视其情由及认错态度及改正决心,给予一定的党内教育及党内通报批评。

2、如果党员无故迟到,支部书记在大会上予以批评指正,党员本人也应当作出检查。无故迟到三以上(含三次),视其情由及认错态度及改正决心,给予一定的党内教育及党内通报批评。

3、党支部小组成员由于小组负责人通知不到位而缺席,责任由小组负责人承担,并予以相应处罚。

4、对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工作有成绩的给予表扬。

5、党支部的生活考勤情况为开展民主评议对党员工作的评议内容之一。

五、党支部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1、督导员

随时了解班级动态,做好班级督导工作,要求至少每两周到支部委员处领取工作日志,对督导工作进行一次记录。对工作不认真,出现重大漏洞的督导员,给与党内通报批评。

学期期末实行督导员考核制,对所督导的班级学生实行问卷调查,并在党支部内部公示结果。

2、各年级负责人

积极配合支部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好本年级的日常工作。

3、会议记录人员

会议记录人员须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如记录中出现重大漏洞,需及时做好补救工作。

4、党费管理人员

党费收缴须做好帐目记录,若出现漏收或错收、帐目与金额不符现象,党费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

5、各年级培养及发展积极分子的负责人、组织发展负责人

按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要如实填写,内容要确保真实,填写要及时、规范、认真。组织发展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党员发展规范进行材料的整理,确保党员发展工作高质量的完成。

学生党支部

年6月23日2010

《党支部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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