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的奖罚制度(大全)

时间:2022-05-25 23:52:39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30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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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餐厅奖罚制度范本

本餐厅为了更好地提高员工的积极*,采取奖勤罚懒的制度,具备办法如下:

奖励条例:

一、员工在当月按考勤办法做到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奖金为二十元。

二、本餐厅为提高员工的积极*鼓励员工的上进心,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设立优秀员工奖,员工通过考核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可获奖金为一百元。其评选标准如下:

1、遵循职业*作规程,服从上司的安排工作,协助上司的管理工作。

2、认真接受上司的指导与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3、提供礼貌、真诚、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让客人得到轻松愉快的经历。

4、全面做好部门日常工作的准备工作,检查本部门的用具以及设施的配备,及时向上级申配。

5、提供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席间服务流程。

6、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合理、妥善利用本部门的用具与设备,有效地维护和保养。

7、领取原料,保*各种材料的供应充足。

8、登记销售记录,节约能源,控制经营成本。

9、认真负责本部门的卫生工作,严格执行*作标准,保*服务质量。

10、及时反馈客人的意见与投诉给上司。

11、团结一致,共同进取,发现问题及时向上司反馈。

其评选办法:

1、本奖项每季度评选一次。

2、做到以上要求后由员工一致投票选出候选人,由部门领班级以上投票选出最后人选。

处罚条例:(以下条例每一分等于一元)

一、仪容仪表不整者扣五分。

二、上班不穿制服、不佩工号牌者扣五分。

三、上班时间不经上司同意离岗者、办私事者扣十分。

四、迟到、早退者五分钟扣三分,五分钟以后每一分钟扣一分,迟到十五分钟扣除当天的*。

一、代他人签到签退m者扣二分。

二、上班看电视、报纸、杂志者;未经同意接私人电话者扣十分。

三、上班吃东西、抽*、聚堆闲谈者扣十分。

四、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扣十分;严重者扣五十分。

五、不服从上司指导或上司安排者扣二十分。

六、因工作需要培训、开会、大搞卫生不准时到席者扣十分。

七、偷吃客人剩余食品或餐厅食品者扣五十分。

八、未经同意擅自使用餐厅电话者,视情节严重扣十--三十分。

九、如客人走单,由楼面部负责全额赔偿。

十、本餐厅的餐具消耗率为10%/月,超过本消耗率由楼面部按原价赔偿。

十一、卫生检查不合格者,视情节严重扣五--五十分。

十二、未经上级同意擅自使用餐厅用具者扣五分。

十三、在餐厅内,如在没客人的情况下擅自打开空调者扣一百分。

十四、如客人要求取消某一菜肴,服务员已通知了厨房但没在单上取消,而导致收银多收客人钱者,扣菜肴原价的10%。

十五、公然在餐厅、宿舍或进行违法活动者一次扣三百分,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六、屡次违反规章制度、得失客人者视情节严重处以扣除五到二十分,严重者予以开除。

厨房验收不按验收办法验收者按全单金额扣。

第二篇:餐饮员工绩效考核方案范本

为了保证餐厅的总体目标的实现,建立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加强上 下级管理以及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协作。分享了餐厅员工绩效的考核方案,欢迎大家来参考!

一、绩效考核规定

1) 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 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 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 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 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 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 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 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 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 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 奖罚权限:

1) 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 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 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 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 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 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 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 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 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 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 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 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 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 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 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 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 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 其它具体情况;

(二) 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 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 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 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 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 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 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 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 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 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 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 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 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 其它奖励:

1)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四、处罚制度细则

(一) 1、其它处罚:

1) 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 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取。

4) 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 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 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 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 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

9)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 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 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 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二)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 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 事假2分/天;

3) 旷工20分/天;

4) 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 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 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 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 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9) 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 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1) 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 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 工作时间吃东西;

15)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 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 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 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 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 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 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 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 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 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 上班睡觉;

4) 损坏制服;

5) 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 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 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 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 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 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 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 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 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 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 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 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 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 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 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 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四)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50分处罚:

1) 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 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 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 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 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 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 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 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 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 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 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 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 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 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 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 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 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 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 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 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 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 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7)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第三篇:餐饮员工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宿舍统一由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整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安全、卫生等;

2.监督轮值人员对环境卫生的清理和维护;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及时上报;

4. 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二、管理制度:

1. 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每位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清洁。

2.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修善,水、电、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3. 员工应自觉保持卫生间的卫生干净,讲究公德,便后冲厕,管理人员应加强巡视。

4. 确保宿舍卫生,被褥要放整齐,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内务管理及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衣物挂在指定区域。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1支弹1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不得放置寝室。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

6.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按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 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为。电视、收音机使用时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8. 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意翻动他人物品,违者按照酒店相关制度处罚。 9. 不得随意损坏宿舍内的物品,违者按价赔偿。

10.宿舍人员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长有权拒绝进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20元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1. 有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没有发现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员均分承担赔偿金。

12. 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许大声喧哗,做到按时就寝,员工归寝后无论任何情况,员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床位。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4. 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5. 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被盗个人自负,严禁把门钥匙转交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

16. 洗浴时注意安全,正确使用热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7.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管理人员检查。

18. 住宿人员不得私配、调换宿舍钥匙,如有特殊需求上报酒店管理部门,由酒店管理部门统一配置。

19. 请工程部与每月1日、15日协同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水电、设施设备、安全等进行检查、维护,如酒店部门在抽检中发现违规安全之类问题,将对其管理人、工程人员考核。

三、水、电的分配使用及规定:

1. 住宿人员住宿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用由住宿人员统一平摊,具体费用划分由宿舍管理人员统计。

2. 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3. 淋浴的水、电用毕即关闭,换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丢弃于浴室。

四、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外,并呈报公酒店管理 部门议处:

1. 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管理者。

2. 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 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 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 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 有偷窃行为者。

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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