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

时间:2022-03-08 20:50:04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19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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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 社区志愿者是在本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 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章 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七条 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到本社区申请。

第八条 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本社区填写注册登记表,社区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九条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参加社区开展的各种志愿者培训活动。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社区给予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条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三)维护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第四章 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一条 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二条 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 保障与奖励

第十三条 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团支部书记分管志愿者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

第十五条 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社区老年人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老年科协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统一的协调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第二篇:班级管理规章制度

总 则

制订班级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同学们的行为,努力营造一个和谐融洽的学习氛围,为三年后的辉煌和腾飞打下坚实的基础。

班 训

细节决定成败 拼搏铸就未来

出勤方面

1、早上7:25准时到教室,并按时进行早读。值日生的值日工作必须在7:25前完成。迟到者罚扫地一天。

2、中午2:10必须到教室。晚上6:20必须到教室。到教室后不得随意走动、闲聊、甚至打闹。自习课不得讨论问题,甚至讲话,要保持教室的绝对安静。

3、上课后迟到要在教室前门立正喊“报告”,经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平时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学习方面

1、按时完成作业,上交作业。作业要独立并按时完成,早读前交给组长,再由组长交给科代表,由科代表交给任课老师批阅。

2、不准抄袭他人作业,不准借作业给他人抄袭。

纪律方面

1、上课(晚自修)不准睡觉、说话、倒水、吃东西、听mp3、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作小动作、随处走动、看课外书。

2、下课不在教室追逐、打闹。

3、考试不作弊。违者责令在全班作公开检查,检查书在班级公示一周。情节严重者还要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4、在校园内不许看武打、言情等与学习无关的书籍。

5、不携带通讯工具和mp3进入学校,违者没收。

6、遵守住宿生守则,按时就寝、起床,做好值日工作。

劳动与卫生方面

1、课间注意教室保洁工作,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污损墙面。

2、及时、积极完成值日工作。一次不值日,则继续值日两天。

3、不准毁坏公物。违者照价修复赔偿。

两操(指广播操和眼保健操)方面

1、在规定时间和指定位置迅速集合,整理队伍。晨会和两操必须全体出席,特殊情况向班主任请假。

2、进场时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认真者留下在操场重做,直到通过为止。无故缺席者,回教室在全班面前重做。

3、做眼保健操时保持安静。

文明方面

1、不准顶撞辱骂老师,打骂同学。

2、班委不准公报私仇。

3、未经允许不拿同学东西。

4、不准进入营业性网吧及其他娱乐场所,不准打扑克。

5、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男生不留长发、怪发,不染发;女生不佩带首饰、项链、耳环等。

高一(6)班班级管理委员会、团支部成员名单及其职责

付星:班长 协助班主任工作,做好班级日常各项工作的安排。团结同学,保持班级整体和谐。每天向班主任汇报前一天的班级情况。

江娜:团支部书记 全面负责班级团组织工作,并能协调班主任和班长做好班级各项工作,保持班级的先进性、和谐性。负责对团员的管理及发展新团员和收取团费等工作。

严继鹏:学习委员 负责班级的学习工作。督促同学学习,管好科代表、小组长。负责检查班级日常学习常规工作,记载日常作业情况。做好老师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工作。

谭星亮:文体委员 负责班级体育工作和文娱活动的组织、安排。直接负责课间操、眼保健操及课外活动,带领本班同学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组织参加学校运动会。

石晶:生活委员 负责班级日常卫生保洁和学校组织的大扫除,检查同学完成任务的情况。负责收缴并保管班费。领取并保管班级财物,定期了解班级同学的生活情况等等。

尧倩云:宣传委员 负责班级的黑板报,做好班级的宣传工作。

丁美玲:纪检委员 负责班级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三篇: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首都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首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志愿者组织是指市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及各类专业性志愿者协会等依法成立、专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鼓励、引导志愿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以便参与志愿服务,享受专业培训、服务认证、权益保护、表彰激励等服务。

第二章 招募与注册

第四条 志愿者组织可采取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经常性招募与阶段性招募相结合、面向个人招募与面向集体招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志愿者招募机制、稳定通畅的招募渠道。

(一)志愿者组织可根据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需求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志愿者需求数量、岗位要求和报名方式等招募信息,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创造便利条件。

(二)志愿者组织可深入社区、农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和动员热心公益的广大市民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就近、就便加入志愿者队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 建立全市志愿者注册制度。申请成为注册志愿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二)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三)具备参加志愿服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四)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志愿北京”网站(www.bv2008.cn)为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网络平台。各注册机构应建立健全注册志愿者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注册和管理,促进注册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充分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现有的注册管理系统的作用,建立对接机制,与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

第七条 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委托的志愿者组织为志愿者注册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

(一)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可依托“志愿北京”网站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市志愿者联合会提出开展注册工作的申请,接受市志愿者联合会的注册委托。

(二)市志愿者联合会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委托开展注册工作的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名单。

第八条 志愿者注册程序如下:

(一)凡符合志愿者注册条件并志愿从事志愿服务的个人,可通过网络、电话或直接到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等方式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提供个人的基本信息及可参加的志愿服务的类别、方式、时间等必要信息。申请人身份证号是注册的必要认证信息。

(二)注册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三)审核合格后,注册机构为申请人统一编号,发放北京市志愿者卡,并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录入志愿者数据库。

第九条 志愿者卡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统一制作,委托注册机构负责向注册志愿者发放。

第十条 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统一确定志愿者卡号编制规则,志愿者卡号与志愿者身份证号相匹配,在注册系统中将志愿者身份证号作为后台信息予以管理和保密,志愿者卡上不出现个人身份证号。志愿者卡号一人一号,终生使用。在志愿者死亡、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履行志愿者义务等情况下,应由原注册机构注销其志愿者卡号,被注销的志愿者卡号不再重新使用。

第十一条 志愿者卡集身份标识、注册登录、激励表彰等功能于一体,是志愿者的身份卡、信息卡、计时卡、荣誉卡。

(一)身份凭证。志愿者卡是志愿者身份的标识,志愿者可凭志愿者卡参加志愿服务、培训、公益实践等活动。

(二)信息管理。志愿者凭志愿者卡号及密码可登录“志愿北京”网站,进入个人管理模块,查询、修改个人信息。

(三)服务计时。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和应急志愿服务,由志愿服务的组织者对志愿者服务时间进行计时,经相关志愿者组织认定后记录进志愿者卡;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常性志愿服务,由社区居委会或服务对象及志愿服务组织者对服务时间提供证明,经相关志愿者组织认定后记录进志愿者卡。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四)荣誉激励。志愿者卡号具有唯一性,可由志愿者永久保留,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也是对持卡志愿者的一种激励。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二)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三)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五)请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六)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七)对志愿者组织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八)要求志愿者组织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

(九)申请注销注册志愿者身份。

(十)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三条 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相关信息,如有信息变更及时联系修改。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者协议约定的义务,完成志愿服务。

(四)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退出志愿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的义务。

(七)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八)不得向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索取、变相索取报酬。

(九)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十)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

第十四条 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市、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市、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者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并进行业务指导;依托市、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对志愿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十五条 加强日常管理,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与支持。

(一)鼓励志愿者使用全市统一的标识,提倡各类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佩戴以全市统一标识为主体图案的标志。

(二)注册机构可定期或在重大活动时组织新注册志愿者进行宣誓。志愿者誓词:“我是北京志愿者,为使我们的国家和城市更美好、人民更幸福、环境更安全,我要团结身边的人,投身其间。面对需求,我要行动。我承诺,我将竭尽所能,参加公益活动,帮助困难人群,真诚关怀有需要的人士,为他们带来温暖。”

(三)志愿者的培训工作主要由注册机构或授权的有关单位、机构、组织负责,对于普通志愿者,可通过初次培训、阶段性培训和临时性培训等方式,进行权利义务、服务理念、服务态度、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基础性培训;对于骨干志愿者可通过集中轮训、参观学习、经验交流、考察观摩等方式进行专业服务技能、项目管理方法等方面的提高性重点培训,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应坚持自愿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通过与志愿者组织或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书等形式,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有关权利、义务、责任。

(五)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证明,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并记录,作为对志愿者评价认证和激励表彰的主要依据。

(六)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互助服务、返还服务等制度,把提供志愿服务与优先享受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在志愿者本人需要帮助时,可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

(七)对拒不履行义务或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由于未遵照相关规定而对服务对象、志愿者组织或其他志愿者造成损害的,视情节轻重,可对其进行警告、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八)志愿者组织应落实和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如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志愿者造成损害,志愿者组织应当支持受损害的志愿者要求有关服务对象赔偿损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九)志愿者组织在招募志愿者时,应当公布与志愿服务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明确告知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和应急志愿服务中,由志愿者组织或接受服务的组织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常性志愿服务中,有条件的志愿者组织可根据需要,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志愿者可在志愿者组织的指导下参加管理工作。志愿者组织应当发挥志愿者的能动性,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需求对接机制和项目管理机制,实现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和群众接受志愿服务的便利化。

(一)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志愿者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志愿服务需求进行调查和评估。在调查评估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关注民生领域的日常需求,关注弱势群体。按照“服务对象所需、志愿者所能”的原则,提出志愿服务需求计划,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吸引志愿者广泛参与。

依托“志愿北京”网站,建立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需求信息发布和服务对接平台。

(二)鼓励志愿者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意愿,组成项目小组,根据需求计划自主认领服务项目,在各类志愿者组织的统筹安排和合理调配下,为服务对象提供志愿服务,实现志愿服务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

(三)认领项目确定后,各项目小组要在志愿者组织的指导下,设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服务项目的总体目标、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评估监督等要求,并按照项目方案分步组织具体实施,保证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志愿者组织要加强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化建设,巩固传统项目,拓展创新项目,做好项目的方案策划、服务承接、资金筹集、公关宣传、督导评估、总结完善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打造优质服务品牌,逐步开发一批符合实际、社会所需、效果明显、影响广泛的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式的志愿服务项目库。

(五)志愿者组织可依托服务需求相对集中的社会公益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命名挂牌等形式创建志愿服务基地,探索建立志愿者经常性、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的有效机制。

第五章 表彰与激励

第十七条 建立全市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注册机构根据志愿者服务的时间累计及服务评价情况,认定其为北京市一至五星志愿者。星级志愿者佩戴相应标志,同时在“志愿北京”网站进行标注和宣传。

(一)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200小时、500小时的`,可分别认定为“北京市一星志愿者”、“北京市二星志愿者”、“北京市三星志愿者”。由负责安排志愿者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组织或志愿者个人提出申请,由对其进行注册的志愿者组织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定期报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备案。

(二)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0小时的,可认定为“北京市四星志愿者”。由负责安排志愿者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组织或志愿者个人提出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团体会员资格的注册机构认定,认定结果定期报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备案。

(三)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可认定为“北京市五星志愿者”。由负责安排志愿者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组织或志愿者个人提出申请,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

第十八条 建立全市志愿者奖章授予制度。根据志愿者注册以后从事志愿服务的时间与绩效,授予不同级别的志愿服务奖章。奖章获得者佩戴相应标志,同时在“志愿北京”网站进行标注和宣传。

(一)志愿者自获得“北京市五星志愿者”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0小时,在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应急志愿服务中作出一定贡献的,或在经常性志愿服务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可参加志愿服务铜质奖章评选。志愿服务铜质奖章评选工作由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等有关部门组织,评选结果报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备案。

(二)志愿者自获得铜质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0小时,在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应急志愿服务中作出较大贡献的,或在经常性志愿服务中取得较大成绩的,可参加志愿服务银质奖章评选。志愿服务银质奖章评选工作由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等有关部门组织。

(三)志愿者自获得银质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00小时,在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应急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或在经常性志愿服务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参加志愿服务金质奖章评选。志愿服务金质奖章评选工作由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四)连续专门从事志愿服务超过1年的,可视情况直接授予上述级别奖章。

(五)奖章授予可视实际情况定期举行。

第十九条 逐步完善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

(一)市、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市、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等有关部门,将定期具体组织开展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志愿者工作突出贡献集体与个人等评选表彰。

(二)引导和鼓励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开展相关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的项目及结果应按相关程序报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备案。

第二十条 在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和应急志愿服务中,志愿者组织或接受服务的组织应当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由本人所支出的交通、误餐等费用给予适当的补贴;经常性志愿服务,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给予上述补贴。

鼓励有条件的志愿者组织通过组织疗养休养、免费体检等方式对优秀志愿者进行慰问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文化宣传设施,广泛宣传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及其典型事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志愿者队伍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学习、生活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及外国人申请注册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负责具体解释。

第四篇:班级管理规章制度

一、班级纪律及安全保卫工作:

1、按时到校上课,未有特殊原因不得迟到缺席。早、中、晚进教室时间分别为7:40,14:40,18:40。如果迟到,则要求罚做一天清洁或可选择在周二表演一个节目

2、上课专心听讲,上课期间不得吃东西、玩手机,看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书籍

3、走读生按时回家,不得在外逗留;住校生按时回寝室,严禁越墙出校

4、禁止在教室内追逐打闹破坏学习氛围,如多次劝告不听直接移交班主任处理

5、禁止破坏教室内的水电设备,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6、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一经发现,一概没收。严重者上报德育处

7、打火机、火柴等易*易*品严禁带入校园

8、严禁出入游戏厅、网吧、台球室等娱乐性场所

9、遇事需冷静,不要与外班、外校人员群殴打架等

10、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老师或学校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11、上体育课或者户外活动时注意安全,不要做危险动作。

总之,纪律是良好的学风班风的保障,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是一切事情的基础,如果安全没有保障,学习也无法进行,所以我们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

二、关于“学习”的规定及奖励原则:

1、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科作业。

2、小组长未交作业名单交给各科代表,整理后交给学习委员。

3、按老师要求到小组长处背诵老师要求的内容。

4、大型考试中:总分在年级前10名、各科年级前十名、年级名次上升前六名的,个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教室清洁

内容:

1、保洁:上午下第三节课后擦黑板、捡垃圾,打扫讲台、黑板上的灰尘以及到垃圾、

2、下午清洁:水擦黑板、扫地、倒垃圾、擦窗户、拖地(注:星期二、五的大扫除,要求清洁水槽、电视机灰尘、抹瓷砖。)

不符合下列要求的需要重做:

1、保洁:-0.2分重做一次

2、下午清洁:9.5分一下重做一次。9.9分免做一次

第五篇:班级管理规章制度

一、班级成员义务

1、遵守国家、学校关于中学学生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以此作为日常行为的准则。

2、每位同学应热爱班级体,支持班级的工作,积极参加班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3、每位同学应在日常的集体生活中,行动上做到团结友爱、礼貌待人、富有同情心、积极向上。

4、个人生活上,每位同学应做到起卧有时、讲究卫生、合理安排时间、不沉迷于上网、拒绝赌博、酗酒。

5、学习方面每位同学应积极努力,互帮互助,取长补短,按时按量完成学习任务。

6、出勤方面:每位同学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7、考试考查方面,要求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不帮助他人作弊,诚实信用。

二、班委会组织制度

班级内部设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五名小组长,五名课代表共15人,班委必须以身作则,一切言行听指挥,一切行动作带头作用,对于一切考勤应该真实反映。各施其责,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班级会议制度

周会制度:每周定期召开班委会一次,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参加,必要时扩大到小组小组长。会议由班长主持,总结班级近期工作,提出解决出现问题的方案,并研究布置下期工作。周会的考勤及记录由学习委员负责,并将结果和出勤状况记录在班级日志本上。

班会制度:每周定期召开由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进行班级活动的布置和总结,并且陈述班级其他的相关事情。同学们可畅所欲言。会议记录由学习委员负责,副班长进行班会考勤。

四、班费管理制度

本班班费由班主任统一收取和管理,具体收支都应记录在案。学生采购物品时至少两人,班主任不涉及采购工作。采购人员凭发票到班主任处报销。班费的使用原则是节约,高效,公开,随时随地接受班级同学监督。

五、请假制度

需要请假的同学,请假需由班主任批准生效,两节课以上必须由家长同意后方可生效。所有请假同学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和时间,请假条由班长统一保管,并记录在册,学期末进行销假处理。其余活动请假按各细则规定。

六、班级计划总结制度

每半学期,班委分别拟出本班学习工作计划,上交班主任审阅后方可执行。班长负责收集和整理班级材料,制定班级资料库,在期末进行大结。

七、班级活动制度

同学们应本着主人翁的意识积极参加以班级为名义的各类活动,由小组长进行活动的考勤,同学们的出勤将直接影响考评的结果。每次活动相关委员和班长应到场,做好班级活动的组织和记录总结工作。

八、班级卫生检查制度

由生活委员安排每天的值日,每个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卫生大清洁,积极督促同学搞好卫生工作,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检查结果在班级日志和宣传栏上进行公示。

九、班级财产制度

由班费购进或学校发放等划归班级使用的物品均属班级财产,班级财产属全体同学,由专人看管。购买的体育用品由体育委员负责保管。班级财产如因个人过失等造成物品损坏,应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制度

为了更好的督促同学们的学习生活,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考试成绩是所有班级有记录的考试成绩的平均数,占总成绩的50%,平时表现由班主任评定,占总的50%,主要包括同学们平时的考核表现,由班委记录向班主任报告。

第六篇: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爱心协会简介

爱心协会在××××年××月××日成立的。在××××学院社团联监督管理和指导下,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是不分院系、不分民族、不分男女、不分宗教信仰的爱心社团。

爱心协会,将传播青年大学生的热情和爱心,立足于学院,本着净化心灵,关爱生命的原则与理念!开展助老、助幼、助残等各种形式的爱心公益活动。同时做为关爱交流、学习沟通的一个平台,探讨人生哲学与生活的艺术。

一、爱心协会会长

×××××××学院 国际商务××××班爱心协会创会成员之一。

二、协会.性质

高校爱心公益团体。

三、协会.宗旨

继承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精神,借鉴吸收现代社会文明价值观念,立足于社会道德自律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团结有志青年,大力倡导敬德精神,呼唤人们的爱心,并以"友爱、善良、诚实、互助"之心,为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而无私奉献。

四、协会 原则

自愿性:保持协会会员的自主,自发、自愿、自由。

公益性:保证协会以爱心公益为先的性质,不图物质报酬。

开放性:接受学院的监督与质疑。

原则性:会员在保障本职学业和课余生活基础上参与活动.

第二章协会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修改章程

(二)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每届一年.

(三)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幅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每学期不及格课程不多于两门;

(四)大学其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本社团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及本社团财务负责人.

本协会会长(或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开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副会长(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歧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协助会长(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三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1.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2.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3.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6.团换届或更改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7.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1.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联,本社团执行机构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叫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2.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团委.

第五章会员

1.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学院正式学籍;

承认本社团章程;

个人素质较高,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敬老扶幼,关心病残。敢于同社会上坏人坏事和不良现象做斗争。起到文明建设的表率作用;

有志无私奉献,在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参加,尽职尽责;

在社内开诚布公,团结一致,互相尊重,相互支持

2.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提出会员申请

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3.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表决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当社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本社予以保护的权利

4.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按归定交纳会费;

向本社团反员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文明礼貌,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5.会员退出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会费一律不退.

6.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六章 协会项目

1、爱协敬老:定期到××的各个敬老院进行助老活动,帮助老人清洁环境,进行关爱畅谈之旅.

2、爱协传统文化推广中心。弘扬中国优良传统美德,开设国学讲座等各种形式的文教讲座.

3、爱协社区:定期到社区开展一系列相关活动(文艺汇演、打扫社区、健康安全知识座谈会)

4、爱心幼儿园:定期到××的幼儿园进行互动活动.

通过各种形式的的爱心公益活动达到关爱生命,净化心灵的目的。(备注:相关校外活动站点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七章协会构架

为了更好的让协会健康运作,组织设立了理事会常务理事委员会:研究决定协会事务和发展方向。协会设立一个总部(由部长级成员构成),分设数个联络处(各副助及各组组长) 组织策划部:每次协会外出活动及汇演的策划安排.

宣传部:负责协会活动的海报宣传工作及招新事宜

外联部:协会在外活动站点的联系及活动所需金费的赞助商联系

信息宣传部:协会活动照片的采集,活动感言文章的编写、收集.

财务部:协会会员会费的收集上缴、协会每次活动的预算及帐务明细

第八章 指导老师简介

×××,女,中共党员.人文社科部思政理论教研室主任。曾任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世界观—人生观》和《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等课程。曾被评为院优秀教师和省“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老师。为人真诚。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善于用成功学理念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塑造优秀品质。

《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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