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许可证申请书

时间:2022-03-24 00:04:4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46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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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去当地局进行咨询或者去市局行政服务大厅食药监窗口或者食药监局行政审批科咨询,取得生产许可申请材料审查指南、相关人员的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2.结合审查指南逐项解决,必要时分解任务于相关部门。 3.准备申请材料

一般申请文件清单如下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先关内容,武汉瑞正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提供工商注册、代理记账、涉税鉴证、商务秘书、会计实训等服务。公司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同时为了便于更好的服务客户,目前在武汉各区设立了分公司,公司目前拥有专业工商注册人员多达100多人,专业会计师和税务师多达60多人。武汉瑞正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合法、规范、诚信、正直为核心价值,为了更快捷服务于客户,在武汉多个 行政区设立办事处,目前办公总面积1000平方,在专业人才方面,瑞正商务不但拥有注册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还有多位员工被多所大学聘任为客座教授及讲师,我们在这里期待你的到来!

第二篇: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新

.

关于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的填写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食品

□食品添加剂

□首次

□变更

□延续

申请人名称: 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 (企业公章)

(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二〇一五 年 七月 十五 日

填写企业的实际申请时间, 用大写数字填写, 如:“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

.

声 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办法》要求,本申请人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所填写申请书及

其他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特此声明。(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

.

.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

(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公章及封面的填写严格

×××

(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一致)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填写生产许可证原件上的证书编号 (期满换证申请时填写)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注册的编号

在社会信用代码出来之前请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请全部填写数字,不填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如未办理,请填写法人代表身份证号,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 11 位到第 14 位的数字 ,以“ **** ”替代。社会信用代码出来后填写社会信用

代码

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名称

×× 省 ×× 市(地)。。 填写获证生产者实施食品生产行为的实际

生产地址

地点。涉及多个生产地址的,应当全部标注,并以分号隔开。

联 系 人

张××(填写企业负责 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 的人员姓名)

填企业内部有效号码

联系电话

填写联系人的手机号 码

电子邮件

填写企业联系人的电 子邮件号

1.变更原因

变更事项

2.变更内容: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迁址?)法人?增减

类别?增减品种?标准变更等 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

3.产品类别、明细(产品的执行标准号及标准名称)

备 注

填写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食品的需载明产品注册批准文号。

产业政策批准文号

婴幼儿配方

.

.

二、食品安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

姓名

[ 是指与生产该 产品有直接关 系的人员, 主要 包括:企业主要

身份证号

职务

文化程度、专业

负责人(包括企

业法定代表人

或个体负责

如实填写

人)、负责产品

开发设计、生

产、工艺、采购、

设备管理、检

验、库房等的主

管人员 ]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一般按工 程技术人员职称资格 证书填写

.

.

三、产品信息表

食品、食品添

加剂类别

类别编号

序 号

类别名

应与《食品 生产许可管 理办法》上 规定的 31 类类别名称 一致

品种明细

应与《食品生产许 可管理办法》上规 定的 31 类类别名 称一致

食品按照生产 许可数据上报 要求中产品类 别编号填写

填写生产者生产的食品所对应的具体品

种、明细的名称,填写方式为 “品种(明 细) ”,具体名称见《食品分类目录》 。

.

.

注:具体填写参照《食品分类目录》 。

.

.

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信息表

序号

生产场点、工艺、工序名称 生产场点、工艺、工序所在地

对照该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填写企

业实际具备的生产设备、工装。一般按生 按实际情况填写产工艺流程填写。填写设备名称时不得填 写俗名和别名

注:本表所报工序必须覆盖审查细则规定的各工艺要求。

.

.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设备、设施

序号

名称

对照该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

规格/型号

填写

指设备铭牌、说明书中标

数量

企业实际具备的生产设备、工装。一般

按企业实际所 配备的生产设

按生产工艺流程填写

明的尺寸、规格、等级等

备、工艺装备 的数量填写

检验仪器

序号

检验仪器名称

对照该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 按与 申报产品单元相关的采购、过程和出厂 检验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的实际名称 填写

精度等级

按检测仪器、设备所具备 的精度等级填写

数量

按企业实际所 配备的检测仪 器、设备的数 量填写

.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序号

管理制度名称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其他制度

文本编号

1 2 3 4 5 6 7 8

.

.

食品生产许可其他申请材料清单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还需提交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4.工艺设备布局图;

5.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6.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

8.其他材料。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材料;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流程登记表)

.

.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流程登记表

申请人名称: 生产地址:

项目(事项)

联系方式:

签字

项目(事项)

签字

项目(事项)

签字

生产许可申

请 受理部门 现场核查 组织部门

1

申请受理日

申请受理人

签字

申请材料 接收日期

申请材料 接收人签字

2

3 名称

申请材料 接收日期

申请材料 接收人签字 核查组长签 核查组长

实施核查日

4

核查结论

期 现场核查

织部门接收

审查材料 接收人签字

现场核查组

5

组织部门

名称

审查材料日

许可机关接收现 场核查组织部门 签署的审核文件 及审查材料日期

现场核查组织部

6 门签署审核文件

日期

许可机关接收审 查组织部门签署 审核文件及材料

签收人签字

.

.

7

许可机关

作出准予(或者 不准予)食品生 产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证书或不予 许可决定书发送

人签字

8

许可机关

发放食品生产许

可证日期

发送人签字

.

.

.

第三篇: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范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范文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产品类别及申证单元 企业名称 (盖章) 注册地址 生产地点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制 填写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该申请书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企业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4、产品名称及其品种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或相应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

5、年总产值、销售额、缴税额、利润等经济指标均按上年度填写。 6、按照《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附齐以下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2)企业厂区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需标注关键设备和参数)各1份; (3)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1份; (4)企业质量管理文件1份。

7、填写附件时如纸张不够,可自行附页。

8、该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公章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9、该申请书一式两份(公章复印无效)。质检总局、省局各存1份。 10、该申请书用于首次许可证申请和期满换证申请。 企业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

编号 期满换证申请时填写 法人代表 经济性质 或企业负责人 营业执照编号 卫生许可证编号 企 企业代码 建厂时间 业 企业总人数 专业技术人员数 基 22占地面积 米 建筑面积 米 本 固定资产(现值)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情 年产总值 万元 年销售额 万元 况 年缴税金额 万元 年利润 万元 主导产品名称

是否通过HACCP是否取得出口食品卫 体系认证、验证生注册证、登记证(证(证书号) 书号) 产品名称 及其品种 申 产品执行标准 报

产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注册)商标

品 批量投产时间 商标注册号 情 年设计能力(吨) 年实际产量(吨) 况 生产值 万元 年销售额 万元

年缴税额 万元 年利润 万元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申请意见 审查组审查结论

年 月 日(印章) 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定意见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定意见 年 月 日(印章) 年 月 日(印章) 企业(集团公司、经济联合体)组织结构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概 述

营业执照所在地 生产场所所在地 序号 分公司、生产厂点名称 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一览表

序性年文化 专业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职称 号 别 龄 程度 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序完好 使用 生产厂 生产 购置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号 状态 场所 及国别 日期 日期 企业主要原材料、包装材料一览表

序年需要量执行标准 名 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及国别 号 (单位) 代号 企业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 型号 精度 完好 使用 生产厂 生产 购置 检定有效名 称 数量 截止期 号 规格 等级 状态 场所 及国别 日期 日期

第四篇: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推荐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一、办事项目

保健食品生产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三、申请范围

保健食品生产者,包括既生产保健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者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人名称预先核准的有效证明;

3、属外商投资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经营范围含“筹建××食品卫生许可项目”内容的工商营业执照;

4、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

6、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提供预防性卫生监督材料(另见单页);

7、生产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不需提供的除外);

8、主要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员的有效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9、产品原料配方;

10、产品包装形式

11、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签、说明书样张

12、产品卫生质量标准

13、检验设施

14、委托生产加工提供产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15、申请保健食品生产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②毒理性安全性评价报告、功能学评价报告、功效成分鉴定报告、稳定性评价报告、卫生学评价报告;③净化车间空气洁净度评价报告。

16、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材料首页应为目录,所附资料应按次序整理装订,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者逐页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签章;申请材料应打印或用钢笔、水笔填写,申请书外所附资料应用A4纸,外文资料应附有中文译文,涂改处应盖章或签名。

(二)受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

受理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审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

五、办理机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第五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A.1-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

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 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 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 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个体工商户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

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 全负责人。 附申报资料 资料名称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食堂需要提交开办者的 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营业执照或教育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食品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如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等);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图表文件; 6、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培训与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制度手册审查后退回); 7、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 8、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文件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身份证明复印件; 9、居民楼下、商住楼下开办餐饮服务,需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意见或情况说明; 10、居民楼内申请办理小饭桌,需提供周围住户知情同意书。 11、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企业用户登录网址,、注册用户 2、登录用户名

3、填写申请材料、上传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附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市 县(区) 住 所 市 县(区) 经营场所 市 县(区) 仓库地址(如有) ?食品销售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 ?单位食堂 备注: 1.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 地址 ,并上传网站截图;如开展网络 主体业态

经营,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是,?否。 2.中央厨房:?有,?无; 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是,?否; 5.如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是否为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是,?否。 1.?预包装食品销售

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2.?散装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 ?保健食品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 9.?自制饮品制售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备注: 如申请散装食品销售,是否含散装熟食销售:?是,?否; 如申请自制饮品制售,是否含自酿酒制售:?是,?否。

申请副本数(份) 有效期(年) 经济性质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应体检人数 职工人数(人) (人) 邮政编码 E-mail 保证申明

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职 务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类型 证件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同时,本单位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性证件 人员分类 姓名 民族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号 职务 联系电话 任免单位 别 类型

食品安全 专业技术 人员 食品安 1.1.1 全管理人 员 1.1.2 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

备 注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证件发证 姓名 性别 民族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号 职务 联系电话 任免单位 健康证编号 工种 号 类型 单位

注:此页可复印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位置 备注 保证申明

申请人保证: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名): 年 月 日 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名称)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 同意 ? 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 同意 ?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 同意 ? 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 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核意见表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名称 (负责人)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 号码) 省(区/市) 市(区/州/盟) 县(区) 乡(镇/街道) 村(路/弄) 门牌号码 住 所 省(区/市) 市(区/州/盟) 县(区) 乡(镇/街道) 村(路/弄) 门牌号码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省(区/市) 市(区/州/盟) 县(区) 乡(镇/街道) 村(路/弄) 门牌号码 (如有) 主体业态 经营项目

是否举行听证 ?是 ?否 听证举行日期 听证结论

是否现场核查 ?是 ?否 现场核查日期 现场核查 核查结论 负责人 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审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核准意见

审核人员签字: 审批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日常监督管理 机构 日常监督管理 人员 备 注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登记表 发证人员签字 发证日期 年 月本人领取了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 份。 领取许可证情况

领取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领取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备注

第六篇: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 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他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我公司就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 企业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

1、

与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有关的岗位人员: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仓库管理员、进口食品购销员。

2、 各岗位人员职责:

1) 总经理:监督各岗位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职责的履行,保证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任免调配人员,提出、审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安排;带头学习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知识和相关规定,带领全体员工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意识。

2) 办公室负责人:对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教育,保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直接向总经理报告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的整体情况。

3) 仓库管理员:对食品存放仓库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负责监督仓库的卫生环境,确保存放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4) 进口食品购销员: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认真查验出口商的商业登记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出口国相关证书,以及出口国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二、 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的原则

1、 以客户为中心,与所确定的客户要求保持一致。

2、 管理层应明确公司安全质量管理的目标,提供资源,建立以质量为中心的企业环境,设定目标并加以实现。对员工进行训练、提供帮助并给予授权。

3、 全员参与,对员工进行培训。明确权限和职责。利用员工的知识和经验,通过培训使得他们能够参与决策和对过程的改进,让员工以实现公司的目标为己任。

4、 建立、控制和保持安全质量管理的过程。

5、 建立并保持实用有效的文件、信息化的安全质量体系。

6、 持续地改进安全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7、 以报告、纠正措施、不合格品、客户投诉以及其他来源的实际数据和信息作为安全质量管理决策和行动的依据。

8、 适当地确定供方应满足的要求。对供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情况进行评价。与供方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承诺让客户满意并持续改进。

二、 境外出口商备案管理制度

1、为掌握境外食品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的备案管理。

3、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境外食品出口商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境外食品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负责公布和调整境外食品出口商备案名单,相关人员每年定期上网查询相关名单,未在我国备案的出口商将不作为供应商。

4、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提供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保证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提交备案信息后,获得备案管理系统生成的备案编号和查询编号,凭备案编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

6、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进行修改。备案管理系统保存出口商或者代理商的所提交的信息以及信息修改情况。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申请备案。

7、国家质检总局对完整提供备案信息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予以备案。备案管理系统生成备案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单,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公布名单的信息包括:备案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称及所在国家或者地区。

三、 进口商(收货人)备案管理制度

1、为掌握境外食品进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我司应当于食品进口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备案在提供上述纸质文件材料的同时,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以及承诺书等信息。备案并将相关信息后由办公室人员存档备查。

四、 进口食品检验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食品进口记录

(一)本公司相关人员对各批次的进口商品需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进口食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在华注册号、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授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二)本公司相关人员应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贸易合同、境外付汇凭证、提单、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相关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副本。

(三)记录的收集与保存

1、本公司相关人员应收集进口记录及单据,按进口合同编号顺序逐一归档,保证进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

2、各项记录材料由销管部管理保存,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记录的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第二条 进口食品销售记录

(一)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销售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及批号、购货人/单位、购货人/使用人地址及电话、出库单号、食品召回后处理方式。

(二)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1、 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2、 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

3、 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修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后,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 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晰可辨。

1、 本公司相关人员需负责收集销售记录集单据,每月收集一次,并与收发货台账进行核对,不得有误。销售记录需保存购销合同、销售发票留底联、出库单等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2、 收集后的记录及单据要逐页核对,特别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征的项目。如有疑问须及时与有关文件核实,并将具体情况备注于备注项下,核对人签字后归档;

3、 记录的保存实行专人专柜报关,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销售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五、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录

1、为加强进口食品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 向我司输出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以下统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3、《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调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目录》内不同产品类别的注册评审程序和技术要求,由国家认监委另行制定、发布。 《目录》内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注册后,其产品我司方可进口。

第二章 注册条件与程序

4、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条件:

(一)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与注册相关的兽医服务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等经评估合格;

(二)向我国出口的食品所用动植物原料应当来自非疫区;向我国出口的食品可能存在动植物疫病传播风险的,企业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应当提供风险消除或者可控的证明文件和相关科学材料。

(三)企业应当经所在国家(地区)相关主管当局批准并在其有效监管下,其卫生条件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5、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申请注册,应通过其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或其他规定的方式向国家认监委推荐,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性文件以及下列材料,提交的有关材料应当为中文或者英文文本:

(一)所在国(地区)相关的动植物疫情、兽医卫生、公共卫生、植物保护、农药兽药残留、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和卫生要求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及法律法规执行等方面的书面资料;

(二)申请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三)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其推荐企业的检疫、卫生控制实际情况的评估答卷;

(四)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其推荐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声明;

(五)企业注册申请书,必要时提供厂区、车间、冷库的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6、国家认监委定期统一公布获得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国家质检总局。注册有效期为4年。

7、境外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一年,通过其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或其他规定的方式向国家认监委提出延续注册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国家认监委注销对其注册,并予以公告。

8、 已获得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注册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通过其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或其他规定的方式及时通报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根据具体变更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并报国家质检总局。

9、 已获得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其向我国境内出口的食品外包装上如实标注注册编号。禁止冒用或者转让注册编号。

第三章 注册管理

第十三条 国家认监委依法对《目录》内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或指定机构进行复查。

第十四条 经复查发现已获得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不能持续符合注册要求的,国家认监委应当暂停其注册资格并报国家质检总局暂停进口相关产品,同时向其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通报,并予以公告。

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应当监督需要整改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和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声明。经国家认监委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向我司出口食品。

六、 食品标签管理制度

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1、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积极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四川省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公司承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符合国家规定,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本公司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按照报检规定提供正确完善的材料,如下:

(一)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二)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

(三)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五) 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 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配合检验检疫机构销毁或者退货,由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承诺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销毁或退货。

七、 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1、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质量相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按实际情况要求,由办公室负责人做出培训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安排,需要时可随时追加培训计划。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使其掌握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3、 办公室负责人应就每次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八、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档案制度

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九、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三、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四、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五、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六、对购进的食品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作号食品进货台帐。

七、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 仓储场地选址应远离饲养场、兽医站、屠宰厂和水源等,并有围墙与其它建筑物分开。以厂区或库区为中心半径1公里范围内没有饲养的家畜家禽等动物,或其他工业污染源。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和防潮,保持库房温湿度环境,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保持适当的温度,定期除霜,并保持完整的温度检查记录。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2、 食品入库时,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仓储区布局合理,按进口食品的待检、整改、合格、不合格等不同状态设置专门区域,实现不同状态进口食品之间的物理隔离,进口食品仓区由专人负责管理。对检验检疫发现不合格食品的,应隔离存放,腐败变质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应当及时清除,有效防止交叉污染。

3、 建立进口食品出入库的详细记录,进口食品出库应该验看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开具的有关单证,包括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禁止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食品被擅自提离和使用。

4、 如使用租赁仓库,应签定并妥善保管有效的租赁合同。

十一、 进口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具体要求见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

1、 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按批次如实记录入境食品的进口和销售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通过纸质、电子文档或数据库方式,登记和保存食品进口、销售记录。

2、 由专人负责建立并执行。

3、 食品进口、销售记录中必须包括产品的名称、原产地、制造商、品牌、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入库日期、入库数/重量、出库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货物流向地区、出库数/重量等内容;入境食品的相关检验检疫信息,包括报检单编号、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备案号、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证书》签发日期等信息。

4、 食品进口、销售记录中应该同时记录相同原产地、制造商、品牌、规格产品的入库登记和出货登记等两部分内容,以便进行库存核销检查;进口食品在每次入库、出货后必须进行及时登记,库存情况应该与记录相符。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1、 建立完善的进口食品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中外文对应的品牌、品名、生产企业,及来源地、规格、预包装食品标签等。

2、 应以纸质及电子存档方式保存进口食品的相关档案,包括出口方的检疫证书复本,食品标签样本,进口检验检疫局的卫生证书或检验检疫证明等的复本。

3、 进口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其检验检疫证明以及处置记录应专门保留。

4、 由专人负责建立并执行 十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1、 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 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 销售对象投诉及召回记录应当包括涉及的进口食品名称、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召回或者销售对象投诉原因,自查分析、应急处理方式,后续改进措施等信息。 十

五、本制度从2014年07月01日起执行。

************公司

2014年06月31日

《食品许可证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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