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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自評量表怎麼用及分數解讀

心理/情緒 22 閱讀 2026-05-29 17:07:20

抑鬱自評量表檢查,亦稱抑鬱自評量表,是評估個人抑鬱水平的標準化自測工具。此量表由 William W.K. Zung 在 1965 年制定,憑借操作便捷的特點,成為當前精神醫學領域廣泛使用的抑鬱自測工具之一。

該量表共設 20 個條目,涉及抑鬱情緒、軀體反應等維度。受測者需依據過去一周的真實狀況勾選對應頻率選項。計分方面,正向題與反向題規則各異,將 20 項分數累加得出總粗分,再乘以 1.25 並取整即為標準分。參照中國常模,標準分 53 分及以上為臨界值,53-62 分屬輕度抑鬱,63-72 分屬中度抑鬱,72 分以上屬重度抑鬱。量表結果僅具參考意義,不可作為確診依據,若有抑鬱傾向者應前往專業機構做進一步評估。

  1. 反複因頭痛、頸背腰及四肢疼痛在綜合醫院相關科室就診,臨床查體與實驗室檢查均未提示器質性病變者。
  2. 由焦慮、恐怖、疑病、抑鬱等精神因素引發的慢性疼痛。
  3. 各類原因導致的慢性全身疼痛。
  4. 緊張型頭痛。
  5. 偏頭痛。
  6. 心肌梗死發作期或發作後伴發嚴重心律失常或心力衰竭的患者。
  7. 主要髒器嚴重疾患,如肝腎功能不全、呼吸衰竭、腦出血、腦梗死,以及糖尿病病情不穩定者。
  8. 精神分裂症發作期。
  9. 存在嚴重智力缺陷且不配合檢查者。
  10. 量表內容。
  11. 每項問題分 4 個等級,在對應方格內劃勾(√),正向評分題依次記為粗分 1、2、3、4 分;反向評分題(標有*號者)則依次記為 4、3、2、1 分。將 20 個條目分數相加得總粗分,總粗分乘以 1.25 後取整數部分,即得標準總分。
  12. 國外正常分界值總粗分為 40 分,標準分為 50 分;國內正常分界值總粗分為 41 分,標準分為 53 分,兩者數值十分接近。
  13. 評定時間範圍為過去 1 周內。
  14. 評定結束時,需仔細核查自評結果,提醒受測者勿漏評任何項目,亦勿在同一項目重複打鉤。
  15. 若用於療效評估,應在治療前及治療後各評定一次,以便對比效果。
  16. 需讓受檢者理解反向評分題目,SDS 包含 10 項反向項目,若無法理解將直接影響結果。

抑鬱自評量表由美國杜克大學醫學院的 William W.K. Zung 於 1965 年編制,共含 20 個條目。每個條目後設 4 個選項,代表症狀在過去一周內出現的頻率,常見表述為“沒有或很少時間”、“小部分時間”、“相當多時間”、“絕大部分或全部時間”。計分上,正向評分題選項依次計 1、2、3、4 分;反向評分題(通常為第 2、5、6、11、12、14、16、17、18、20 題)則反向計分,即依次計 4、3、2、1 分。分數計算方式為將 20 個條目得分相加得總粗分,粗分乘以 1.25 後取整數部分即得標準分。

20 個條目的具體內容如下:1. 我感到情緒沮喪,鬱悶;2. 我感到早晨心情最好;3. 我要哭,但哭不出來;4. 我感到沉默寡言,不願說話;5. 我對其所感興趣的事物感到輕松;6. 我無緣無故地感到焦慮;7. 我感到經常頭痛;8. 我感到經常頭暈;9. 我感到對一切都沒有興趣;10. 我入睡困難;11. 我感到神經過敏,易受驚嚇;12. 我感到手腳麻木;13. 我聽到別人談話時,感覺緊張;14. 我感到胃痛;15. 我感到手腳無力;16. 我感到心髒跳動快;17. 我不關心是否穿著整潔;18. 我常感到自己的思想空虛;19. 我有失眠現象;20. 我不能正常進食。

抑鬱自評量表(SDS)由 Zung 於 1965 年編制,因使用簡便、應用廣泛,是目前精神醫學界最常用的抑鬱自測工具之一。在臨床實踐中,SDS 廣泛用於精神科門診、心理衛生機構,作為篩查抑鬱症狀的輔助手段。它有助於判斷是否存在抑鬱症狀、判定抑鬱程度輕重,並可用於觀察治療過程中病情變化,作為療效判定指標。但需注意,此量表不能用於判斷抑鬱性質,故非抑鬱症病因及疾病診斷分類用表。在科研領域,SDS 是美國教育衛生福利部推薦用於精神藥理學研究的量表之一。在公共衛生及社會服務領域,SDS 被用於健康體檢、大學生心理健康普查、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等場景的初步篩查。它也常作為線上心理健康測評工具,為公眾提供自我評估渠道。此外,在產後抑鬱症測量中也有部分學者使用 SDS。實際應用中,SDS 常與其他量表(如 SCL-90、SAS、PHQ-9)組合使用,以全面評估個體心理健康狀況。需強調的是,量表總分值僅作為參考而非絕對診斷標準,應依據臨床症狀劃分;對嚴重阻滯症狀的抑鬱病人,評定可能存在困難。若評估顯示有抑鬱傾向,建議及時前往精神專科醫院、精神衛生中心等專業機構進行詳細檢查、診斷及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