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法律的演讲稿

时间:2022-10-23 11:58:1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41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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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规则的演讲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遵守规矩固然重要,但我想更重要的是完善规矩,这就需要我们新时代青少年用自己的创新想法不断完善。规矩永远都是在发现中的一种没有定义的物种。

有一个故事。某地有一家大公司老板要去外地谈一件生意,让公司某员工买第二天下午的火车票,并让员工第二天早起交差需要准备一下。员工下午到达车站人太多了,排队排到晚上第二天的票已售完,于是空手而归把情况报告老板,老板非常生气,把他降职并大批一顿。那位员工觉得很委屈,冤枉。当即老板派出另一位员工抓紧时间买票,根本不可能的任务他却完成了。他是怎么完成的呢?那位员工到达车站情况和上一位员工所述一致,只有延后的车票。他当机立断去买了下午的飞机票,安排好飞机落点的酒店和打电话通知好了谈生意的生意伙伴新的时间和地点。假设我们是老板我们肯定很欣慰。假设我们是员工也必然心服口服。这件事中老板的话就是命令就是规矩,遵守规矩是必须的,但是第一位员工死皮的钉在规矩上,他就是规律的奴隶。而第二位员工在买不到火车票的情况下改买飞机票,安排好了一切变动。他既是规律的遵守者也是规矩的创新者,更成为老板的得意助手。

古有花木兰从军,穆桂英挂帅,这些家喻户晓深被人知的故事。他们做错了吗?可是他们成为了千古留名的英雄。他们做的对吗?可是并没有女子当兵挂帅的规矩。

这些故事从古到今,都在告诉我们应该尽自己所能去努力做一件事情,而不是被规矩的条条框框限制住。规矩是有限的,我们的思想智慧却可以无限发挥起来。我们有权利不断完善规矩的不足,没有权利阻止人类无限的智慧。

那么规矩和思维又该怎么衡量呢?我感觉我们应该运用自己的脑袋,不断去有新的想法去改变一些旧方法,去双赢,去让一题有三解。当然我们也不能私自坏了规矩,去讨论,去沟通去改变。只有改变才能不断创新,只有创新才能更加完美,这是我们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去做规矩的遵守者,但别沦为规律的奴隶。

第二篇:关于规则的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请敬畏规则。

先和大家分享一个小故事,夕阳西下,一个来自中国的旅行团乘车从澳大利亚墨尔本出发,赶往南部最著名的菲力普岛看企鹅归巢的美景,车至中途,恰逢一场大型车赛刚刚结束,迎面而来的是大批的车队,旅行者都非常紧张,担心堵车,担心千里迢迢而来,却与美丽的企鹅失之交臂。但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旅行者颇感意外和震惊:对面而来的大批车辆没有一辆越过中线,他们的车子没有受到一点阻挡,一边是只有一辆车的空空的车道,另一边是密密麻麻却又井然有序的车队,这里没有警察、没有监控,只有一条白线像施了魔法一样左右着有序的车流,这条白线之所以能够控制车辆的行驶,是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道美丽的“规则”。夜幕降临,所有的车都打开了车灯,让旅行者见到了平生见过的最震撼、最温暖的美,这是规则之美、制度之美和人性之美。

规则不是为了约束,而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生活,澳大利亚人对规则固执的遵守告诉我们:规则是一个社会的契约,它的形式各种各样,但目的只有一个:维护所有人的共同利益,让每个生命个体感受到尊重,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所以,做人不可任性,不可肆意妄为,要敬畏规则。

一、敬畏规则是一种需要。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使我们生存于世间的一种标准、法则。谁破坏了它,谁就要受到惩罚。走路不遵守规则,我们的生命将受到威胁;做生意不遵守规则,我们的诚信将受到质疑;做人不遵守规则,我们的人格将受到轻贱。同样,漠视了大自然的法则,雾霾会肆虐我们的家园;藐视了法律的尊严,铁窗囹圄会伴随终生。所以,敬畏规则是生命安全的需要,是生活幸福的需要。

二、敬畏规则是一种智慧。一个无所畏惧的社会或团队是可怕的。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德国哲学家康德面对头顶的星空与心中的道德准绳,称自己是“越思考越觉得神奇,内心也充满敬畏。”两位先哲并非先天胆怯,更非后天无知,而恰恰是超越常人的智慧,让他们有一份敬畏心。

三、敬畏规则是一种能力。怀敬畏心,虽不排除外在约束,但主要源于自我管理。大到宪法,小到我们的校规、班规、舍规,都是我们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一经确立,便具有了不可逾越的神圣性。熄灯后不许说话、不乱扔垃圾,爱护公物、不隔墙购物、不在校网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规则我们都应该敬畏并遵守。一个到处是垃圾的学校谁都不喜欢,一个嘈杂吵闹的自习谁都无法安心学习,一个午休晚睡秩序混乱的宿舍谁都不能好好休息,一个被破坏安全销的灭火器不能给任何人带来安全。正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敬畏规则保护的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能够敬畏规则、遵守规则的人一定是可以管理好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人,一定是具有良好自我管理能力的人,是大家都喜欢的人。而团队意识淡漠、管不住自己、肆意破坏规则的人是能力低下的人,是大家都不喜欢的人。

老师们、同学们,当我们面对生活中形形色色的规则时,我们会有两种选择,是轻率随便地让诚信的力量、道德的标准付之东流,还是用自身的行动去敬畏、去守护,使我们每个人都因该好好思考并慎重选择的。敬畏规则是每个人生活中的一种需要、一种智慧、一种能力,是一个人良好素质的基本体现,更是一个名族强大的根基。让我们一起敬畏规则、遵守规则吧!向敬畏规则的人致敬!

最后,祝老师们、同学们在规则的守护下,健康、快乐、平安!

谢谢大家!

第三篇:关于规则的演讲稿

大家好!

随着世界的日新月异,随着经济的突飞猛进,身处时代潮流中的我们,不得不加快脚步不让社会淘汰。人们不断地努力着,不惜一切代价在车水马龙中紧赶着,不让时间轻易地溜走。因此有些人渐渐地失去了道德良知,他们开始忘记“红灯停,绿灯行”,忘记“超载超速,危机四伏”,忘记“礼貌礼让,人车无恙”……

去年暑假,母亲帮我报地夏令营,已经圆满结束了。游览了整整三天美景的我们一身疲倦,想念起家里沙发舒适的感觉。坐在回家的车上,夏令营的快乐、美好的时光,一幕幕在我的脑海里放映。“哧DD”突然一个急刹车,把我从记忆中拉回现实。我一头撞上了前座的手柄上,额头传来的痛侵略了我的神经,我连忙揉着微微红肿的额头。“怎么回事?”我带着疑惑站起来一看。一辆黑色汽车如同发射了的子弹,从旁边的小路冲了出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令人担忧的事还是发生了。只见一个黑色的影子撞飞了一辆电动车,两个人影从这上飞了出去。“嘭DD嘭DD”电动车摔了出去。男人爬在地上纹丝不动,失去了生气,而女人似乎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只见一个血人向一个男人一点一点地爬去。原来车上的欢声笑语瞬间凝固,每个人都倒吸了一口气。我身旁的同学议论纷纷,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责怪起,那辆小汽车的车主,开始队这对男女看到同情,听到这些话,我的心像被虫子啃咬似的,隐隐作痛。

如果那辆小车的主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会惹来这么多不必要的麻烦吗?不!不会!礼让车三分钟,人车安然无恙!要不是人们这么放纵,这些事故就不会频频不断地发生。要不是人们无视规则,这个世界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人因此受伤、丧命。

忙碌的人们,请停下你们的脚步想一想吧!想想这一幅幅惨不忍睹的画面,想想一个个痛苦挣扎的表情,想一想一句句催人泪下的话语。人们啊,为了经济的发展,一定要用生命为代价吗?为了经济的发展,我们就有理由泯灭自己的良知,越过那条道德底线吗?让我们共同遵守规则,创造美好未来,远离那些“捷径”的诱惑!

谢谢大家!

第四篇:司法为民演讲稿

体会到,人民司法事业,是怎样的光荣,又担负着怎样的责任。今天的中国,正坚定的向法治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所以说,今天的法院,所面对的,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时代挑战、前所未有的历史责任。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肖扬院长的论断振聋发聩:“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大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们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面对肩负重大使命的光荣,面对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大得无法想象的责任,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人民法官义不容辞。

司法事业关系的,岂止是我们个人或者法院的荣辱?作为法律实现的最终环节,人民权利保护的最后屏障,法院生杀予夺大权之下的,是当事人的身家性命,是公众的道德情感,是社会的是非标准。司法的后果往往连法官都会为之不安,英国大法官培根的比喻尽人皆知:一次不公的裁判的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犯罪只是触犯法律,好比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的源头。在他眼中,失败的司法,竟然是比犯罪更大的邪恶!诚非虚言,中国古代的司法就不乏这样的例子,很多时候,“屈死不告状”竟然成了经验之谈,这经验背后,有多少惊心动魄而又无人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338.com查看问津的苦难?明朝成化年间的刑部尚书刘铁斋号称铁石心肠,但他在看到三法司门前以头抢地、辗转呼号的百姓时,也不禁为之动容,叹一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司法公正所具有的巨大的社会价值,要求我们为之付出全部心血。而在现实中,尽管人民法院的公正高效有目共睹,公众高度评价,但并非尽善尽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司法环境的滞后、司法体制本身的缺憾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特殊情况下,还会激发。前一时间发生的“宝马车撞人案”就是一个尖锐的例子,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超出了司法界的想象,汹涌民意,隐含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更高要求。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于是,就有了司法为民的要求,从最高法院的提出,到省法院的落实,无不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意识;从人民群众的热切反应,到两会代表的高度评价,无不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民本质。

目标确立后,行动就是关键。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公正与效率也决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它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落实司法为民,捍卫司法公正,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意识是行动指南。如果说司法为民是一首交响乐,那么,人民意识就是它的第一乐章。正如周溯院长所言:“裁判不公、效率不高,问题的思想根源就在于背弃了应有的政治立场。”我们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我们的法官是人民法官,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的天职!惟其如此,才能沿着人民司法的方向高歌猛进。

落实司法为民,制度落实是核心。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邓小平同志也说过:“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对于系统而言,制度从内部决定其运行方式;对于个人而言,好的制度能够避免人性的弱点。法院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全局性的问题不能简单的归因于成员的个人品质或者是主观意识。法院在制度性的运行机制上确保公正与高效,人民的利益,自然就会得到实现,司法为民的落实,自然就会水到渠成。

落实司法为民,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我能够看到,我从前的偶像、现在的同行,在平凡岗位上非凡的奉献:广东的陈麟基法官,才38岁,就经受了生与死的严峻考验,病逝在工作岗位上,演绎了新时代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四川的唐汉华法官,对当事人的不幸感同身受,以实现公平为己任,长期超负荷工作,英年早逝,留给家人的,是九万多元的债务;陕西的李增亮法官,不计名利,15年如一日奉献基层,以青春、热血成就“铁案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338.com查看法官”风采;就在前几天,我们执行局两位可敬的女法官,接待上访时,整夜陪护照料一位瘫痪的女孩,拿自己的衣服给她御寒。什么是司法为民,这就是司法为民。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生机无限的时代,这是一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还有什么比经历和享受奋斗的过程更令人鼓舞?还有什么比见证并参与一个伟大的时代最伟大的事业更激动人心?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且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乘风破浪,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第五篇: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

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六篇: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21号选手,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与德”。

我爸是个警察,他经常告诫身边的人要守法,而我却一直觉得“法”似乎跟自己扯不上半毛钱关系。为了给我“扫盲”,也为了这次演讲比赛,昨晚,爸爸拉着我散步,经过他的一番教导,总算是让我这满是浆糊的脑袋七窍通了六窍,原来“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还真是息息相关。

到底什么是“法”?

法在我的记忆里是儿时小伙伴们做游戏时对规则的制定和服从,是初次了解《宪法》内容时内心莫名的敬畏与尊崇,是对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的自觉遵守,是得知犯罪分子受到制裁时油然而生的兴奋劲儿与神圣感。可以说,法律无处不在。

记得那是一个初夏的傍晚,与我家同住一个单元的杨叔叔夫妇俩像往常一样手挽着手,在公园的林荫道上散步,突然,一辆横空闯入人行道的轿车打破了这短暂的幸福和宁静,杨叔叔夫妇躲避不及,惨死于醉驾司机的车轮下,一同逝去的还有一个即将出生的小生命。她还没来得及发出人生的第一次啼哭,她还没有来得及感受爱和温暖,她还没有来得及睁开双眼,看看蓝天白云、树木花草和美丽的世界,就这样戛然而逝。

而发生这悲剧的原因仅仅是因为那个司机与朋友聚餐时多喝了两杯啤酒,仅仅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还算清醒的侥幸心理,仅仅是因为他对交通法规的一次不经意触碰,不仅仅剥夺了司机若干年的自由,更是无情地攫取了三条无辜的生命,碾碎了无数人的心!难道,真的只有血的教训才能让人们意识到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吗?

听了刚才的事例,也许有同学会说:我可干不出那样恶劣的事情来。那么,是不是非要闹出人命才是违法呢?事实上,更加危险的是,许许多多细小的违法行为被人们司空见惯,见怪不怪。远一些的,有“中国式过马路”成为丢人丢到国外的不堪笑料;近一点的,有骑在女红军雕像头上拍照留影、在古建筑上刻下“到此一游”字样的丑陋行径;小一些的,有坑蒙拐骗顺手牵羊的屑小之辈;大一点的,有在公交车上大商场里偷人钱财的无耻之徒。如此种种,不一而足。他们全然忘记了这些行为直接挑战社会的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长此以往,任其蔓延,我们的社会将是一派怎样的乱象?!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其实法律是道德的升华和体现。

康德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法与德犹如鱼水关系,法与德犹如孪生兄弟,法与德犹如唇齿相依,只有相扶相帮,相敬相惜,才能舞出和谐生活爱与美的真谛!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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