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发言稿(大全)

时间:2022-04-25 04:13:0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7821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法制教育发言稿(大全)》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法制教育发言稿(大全)》。

第一篇: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

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利用这个机会在这里和同学们交流,谈一谈小学生的法律法规问题。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就要结束,暑期生活即将来临,那么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能度过一个愉快而又有意义的假期。相信我们的班主任对各位同学在假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下面我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教育,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此,我们再来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之规定: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

为:1.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2.携带管制刀具(如带匕首等)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常常以大欺小)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10.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以上所列举的法规希望所有同学能遵照执行,争做一个文明的小学生,促进自己的健康成长。

在假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暑假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在已发生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少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二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更不能遇到与同学发生矛盾时就到社会上找一些不良青年来帮忙,最终造成对同学或自己的伤害。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网络的发展很快,网络世界也确实是很神奇的,我们的老师不同意我们去网吧上网,是因为担心我们容易受到互联网上一些不健康的内容的影响,同学们也不要太好奇,不是什么东西我们都要去尝试的,上网会让你很迷恋它。所以,我们提倡假期里不去网吧,不沾惹它,保持我们健康的思想。

同学们!针对即将到来的暑假,也为了让大家能过上一个愉快的暑期生活,学校特提出几点要求:

1.小学毕业升学考试即将开始,同学们不要认为考完试了,就不再是小学生了,就可以不戴红领巾了,在这里我们向全体六年级同学提出:只要你一天未进中学的门,只要你还没有到中学报到,那你仍是泉水小学的小学生,对个别不听话、调皮的学生,我们学校的110在暑期里将组织老师到你家进行家访,了解你的暑假生活情况。所以请同学们服从学校的假期管理,暑假期间不得做违规违纪的事,更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

2.暑期中天气炎热,有的男同学喜欢嬉水、游泳,这都是我们学校坚决禁止的,任何同学不得独自下河游泳,遇到危险应该立即找成年人,采用急救措施,而不得逞能,显威风,以免造成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3.注意防火、防电,盛夏时节,气候干燥,切不可乱碰、乱触火源,以免引起火灾,造成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损失。

同学们!希望我刚才所讲的这几个方面同学们都能牢记在心,更希望暑假期间同学们能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到、做好。

最后,衷心祝愿同学们毕业升学考试顺利!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暑假!谢谢大家!

琴台第四小学

20010年6月

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

琴台第四小学

20010年6月

第二篇:家庭教育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家长朋友:

晚上好!

今天,我们共聚一堂,对如何培养孩子进行交流切磋。在这里我要感谢学校、感谢班主任罗老师通过家长会这个平台,为我们提供了这次相聚的机会。

我的孩子叫黄度,自从进入五年级后,我发现孩子变了,变得快乐了,自信了,上进心强了。这是各位老师的管理和教育的结果。因此,我首先要感谢的是各位任课教师,班主任老师培养他参与班级管理的热情与能力,激发他对语文学习的热望;数学老师的严格,培养他严密的思维习惯;英语老师的鼓励,促使他对英语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电脑老师的“开小灶”,让他拥有比别人多学点知识的快乐;科学老师广博的知识引领他如饥似渴地汲取课外知识,音体美劳技等老师培养他艺术欣赏能力、运动能力与创造能力。

其次,我要感谢在座的各位,是你们培养了孩子优秀的品质,让黄度在这个大家庭中发挥他的特长,弥补他的不足。我时常听他讲起,班长汪卓玮“文武双全,是我学习的榜样”,杨超杰奥数学得好,篮球打得更好,他和舒逸、毛昕、任杰等同学一起,让黄度从此喜欢上运动,周末邀上几个同学运动运动,开辟了另一片天地。同桌王云,字写得又快又好,她那良好的书写习惯促使黄度以同桌为榜样,渐渐地改掉了慢吞吞的习惯,就像他所说的那样:要不然我就赶不上她了。前不久,他又告诉我,他帮扶的一个同学数学成绩进步了,受到老师的表扬。我问他,你怎么帮他的,他说我每天帮他几道数学题。我说,妈妈为你感到骄傲,那老师表扬你了吗?他说,这事不必跟老师说,这是我自己的事,我不喜欢宣扬。我说,对呀,你是班干部,帮助别人是应该的,他的进步就是你的成功,就把它当做你俩的秘密吧。这件事让我看到了他的成长。黄度从三年级转入这里,有过好几任同桌、邻桌,我都叫不出名字来,但我相信,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优点,黄度在与他们的交往过程中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交流,这对孩子的成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黄度兴趣广泛,1―3年级学了硬笔书法,现在除了偶尔写出几个令我们大吃一惊的字以外,已经不留痕迹了。2、3年级又学了小提琴,到4年级,他的艺术之路又夭折了。后来有学了乒乓球,也只能是三脚猫的功夫,现在看来,他才艺展现的希望渺茫,唯一不变的是他的阅读兴趣,他阅读着,快乐着,何乐而不为?

教育家叶圣陶说:“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美国作家杰克・霍吉在《习惯的力量》一书中说:“行为变成了习惯,习惯养成了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学习成绩的竞争实际上是学习习惯的比赛。在平时,常有一些家长、朋友和我探讨孩子的教育问题,我认为学前阶段要培养好的生活习惯,小学阶段要培养好的学习习惯,中学阶段要培养好的学习方法,这样才能进入良性循环。一个好的习惯可以让孩子终生受用。

下面,我从家庭角度,谈谈对在小学阶段培养孩子良好学习习惯一些体会,把它概括为“四个关注”和“三个要”。

1、关注孩子上课听讲的习惯。

孩子是否专心听讲,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联系老师,从老师那里直接了解情况。很惭愧,其实我很少跟老师交流,但还有一种方法,可以经常问孩子,今天上课学了什么?最有意思的是什么?回答了几个问题?如果孩子什么也回答不出来,那孩子肯定是有问题了。

为了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听课习惯,作业之余让孩子说说语文学的哪一课,哪些内容感兴趣。数学什么地方难?什么地方容易?久而久之就促进了孩子专心听讲的习惯。记得开学之初黄度对我说:“妈妈,数学书我看了,其它内容都不难,就是解方程我不懂,我们班只有一两个人会做。”我告诉他,其实用方程解题就是为了简化解题过程,降低难度,不难,你现在看不懂没关系,到时上课认真听就行了。前段日子,他欣喜地告诉我,方程最简单了。

看来,上课时他肯定非常认真听讲。

2、关注孩子思考的习惯。

平时我们常听孩子说“爸爸,这题怎么做?妈妈,这题怎么做?”很多时候,我们自己也做不了。其实,你可以告诉孩子:你再仔细看看题目,动动脑筋,说不定能做出来。或者说,我们比比看,看谁能做出来。这时候,题目的对错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思考的过程。

我们应该引导孩子去养成独立思考,善于提问的习惯,我认为“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让孩子不仅喜欢去问问题,而且也愿意去寻找问题的答案,这对孩子的创造性思维及将来进一步学习都很重要。

3、关注孩子读书的习惯。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让孩子变聪明的办法不是补课,不是增加作业,而是阅读,再阅读”。我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注意培养他的阅读习惯,从漂亮的幼儿画报,到儿童科普读物,从趣味童话、散文小说,到历史故事等,随处都有他看的书,甚至蹲厕所的时候也拿一本书看(这其实很不健康)。有时读书比较专注,叫他几声都听不见。

因为有了良好的阅读习惯,知识面广了,这为培养孩子的自学能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为后继学习作准备,因为再一年多的时间,我们的孩子就要升初中了,学习的紧张与小学不可同日而语。尤其是写作文,如果肚里空空,怎能下笔?所以,趁早多读些书。

4、关注孩子作业的习惯。

我们不仅要关注孩子作业完成的质量,而且要关注孩子作业完成的时间。有不少的家长,包括我自己都有个这样一个感觉,只要看见孩子坐在书桌前,就感到高兴,而不管他在干什么。实际上,由于孩子年龄不同、个性不一,每次能够集中精力的时间长短也不一样,做家长的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作业内容规定作业时间。不要让孩子形成磨磨蹭蹭、不讲效率的习惯。

黄度以前做作业总是磨磨蹭蹭,很多时候到星期天晚上才完成,这让我很恼火,于是我规定

周末作业除作文外,其它作业必须在周五完成。平时作业放学即做,晚上8点前必须完成,(特殊情况的除外)没有完成的就不允许做了,被老师去批评。

我们在要求孩子的同时,也给自己布置作业,应做到“三个要”。

1、要有坚定的态度。

良好习惯的形成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要持之以恒。特别是孩子已经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惯的时候,家长坚定的态度就更加重要。美国大作家马克吐温曾经说过一句挺有意思的话,对纠正孩子的不良习惯有启发意义。他说:“习惯就是习惯,任何人都不能把它从窗口扔出去,只有哄着它从楼梯下去,而且每次只能走一层”。

2、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家长自己在看电视,却让孩子做作业,这不仅容易引起孩子的反感,而且也影响孩子的学习。这一点可能被我们忽略,最起码你可以做得隐蔽点,最好是自己静下来拿起书看。

3、要赏识孩子,要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

俗话说得好“数落子千过,莫如夸子一长”,与其让孩子在没完没了的批评中纠缠做错的事,还不如适时的表扬,给孩子的每次进步来鼓掌喝彩!我坚信一个优秀的孩子不是骂出来的而是夸出来的。

其实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适合孩子的就是最好的。有这样一句话:阻止你到达远方的,不是前面的山有多高,而是你鞋子里的一粒沙子。每个家长都了解自己的孩子,我相信家长朋友们能根据自己孩子的特点,实施独特的教育方式。

总之,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形成良好学习习惯则是孩子一生一世的事。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学习的航道上顺利起飞!

以上所谈只是我个人的一些粗浅的认识,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第三篇:中学法制教育发言稿

中学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1: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

在市八中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

各位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攻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秋序和经济秋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

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时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弄清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和刑事责任,我们再来了解一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几个数据,一是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资料显示,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而十五、六岁以下孩子犯罪总数又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二是和2000年相比,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平均下降了2岁。同学们啊,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真真确确摆在面前的事实!这是各位同学必须正视长鸣的警钟!有关专家根据犯罪分类情况进行排列,排在前5位的少年犯罪依次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和寻衅滋事,下面结合具体案例

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互联网。报告显示,许多青少年犯罪都和互联网有关系,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网络在为全社会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也成了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要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专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时髦的网名,帅气的外表让他在网上很受青睐。后来,在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时,难以自制的李某把女孩强奸了,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第二个因素是交友不慎。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选择朋友上不谨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暑假里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

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第三个因素是生活上的盲目攀比。社会上的攀比之风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影响。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这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左右。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在实施多起抢劫后,小强因使用暴力当场抢夺财物,最后以抢劫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在社会的最底层,混淆了是非善恶标准,也就不可避免地走上歧途,成为社会的罪人。 还有一个因素是黄色诱惑。因黄色诱惑而导致犯罪的比率约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4%左右,对于刚刚发育成熟或还在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来说,黄色诱惑像毒品一样正在侵蚀他们。一些低俗、淫秽的东西对青少年有很强的诱惑力,往往会从好奇发展成尝试,最后引发犯罪。16岁的中学生小雨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看录像时,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录像带,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在偷偷多次观看后,小雨等几名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欲望,决定找人尝试。他们把一名女同学骗到小雨家对其进行了轮奸。最后小雨等人被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

其他容易诱使未成年人走入歧途、失足犯罪的陷阱还包括沾染赌博等恶习、过早陷进情感纠葛、对影视文学作品以及网络游戏有关凶杀暴力描写的模仿、家长骄纵溺爱、粗暴管教以及监管失控等。

所谓知已知彼,了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诱因,我们就能防患于未然,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远离失足的陷阱,健康快乐地度过青少年时期。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三)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篇2: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能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我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

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几个方

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 越来越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

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

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

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

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

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

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广大青少年

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

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

格接班人。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三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小学生

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案例一:5个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2011年,5人青年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网吧等地,抢劫

作案5次,抢劫现金113元,所抢现金被5人用于吃喝零用。

张某等5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

犯了刑法,构成了抢劫罪。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

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

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张某、刘某犯罪时已满十

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从重处罚。李 某、肖某、吴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

法院20011年10月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

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15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肖某有期

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

年,并处罚金1000元。

案例二: 邱某、武某盗窃案。

邱某,22岁,山东人,社会青年。武某,17岁;贺某,14岁;

刘某,14岁,均是某一中学生。2012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

意下,对武某、贺某、刘某说:“某某地方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

我带你们到那里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某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

家的防盗门螺丝,武某、贺某入室、刘某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

和两条香烟,刘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某拿着,四个人上某好玩

地方,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邱某挥霍。 案发后,邱某、

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案例三:在校生酒后伤人。

张某,14岁,某初中二年级学生。2009年3月22日晚10时酒

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撞了一下,孙到宿舍,

将此事告诉了同学杨某,让杨某处理一下,杨某答应后,孙某就将张

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叶某到了跟前,问:

“什么事?”杨某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某说:“没事”。叶某说:

“怎么没事呀?”并问张某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说:“你想怎么办

就怎么办。”这时,叶某就往张某的右肩打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

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打,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叶某抓住张某 时没有考虑背后,张某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用左手抓住叶某的头

发,在叶某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拉将叶某又捅二刀。经法医鉴定:

叶某身体多处被锐器刺伤,导致流血过多,因抢救无效死亡。 张

某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后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同学们:从上述几个案例中,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

我想应是5句话,15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

维权、要坦白。

1、慎交友。刘某等5人抢劫一案引起学校、家庭、社会关注的

青少年犯罪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深入细致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进一步

审查,以及人民法院 的两次开庭审理,终于划上了句号。刘某等5 人纠集一起,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作案多起,抢劫现金一百余元。

其结果令人吃惊。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从本案的审理和走

访监护人等途经可以看出有几个原因。本案多数被告人过早离开学校,

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

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以至胆大包天,以身试法。关某

上初中期间与李某等人相识,平时常在一起玩耍,因家中无人管教,

遂以无钱吃饭,交房租为名,要李某等人同其参与抢劫活动。李某等

人哥们意气驱使,走上了犯罪道路。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

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

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

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 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

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

学会做人。张某、关某等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用道德、法律规范

自己的行为,相反地是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满足自己好

逸恶劳的生活,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

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初中、高中,

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

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

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

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刘某、李某、吴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平时几个人

的表现都是不错的,张某叫他们作案,他们几个在校生不但不制止,

反而积极配合,足见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慎独”意识,缺乏自我约束

能力。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

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

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

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

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

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

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

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 5、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

学校、有关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今天的几个案例中,

被告人都能如实供述犯罪过程,才被依法从轻发落,判了缓刑。所以,

我奉劝同学们最好是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

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已经踩上犯罪边缘线以

及准备实施此类行为的同学,如果再不悬崖勒马,亡羊补牢,那么,

张某等人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因为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

于法律。

【篇3: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能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我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几个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

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5个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2004年,5人青年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网吧等地,抢劫作案5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04年3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第二次,2004年4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一共参与抢劫5次,张某参与抢劫5次,刘某参与抢劫4次,李某参与抢劫3次,肖某参与抢劫3次,吴某参与抢劫2次。所抢现金被5人用于吃喝零用。

张某等5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了抢劫罪。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张某、刘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应根

据其犯罪的情节从重处罚。李某、肖某、吴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2004年某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于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

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犯罪分子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张某等5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犯罪分子纠集在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多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5人犯罪的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受损,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犯罪分子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犯罪分子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玩乐。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3、抢劫银行;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5、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6、冒充军警抢劫;7、持抢抢劫;8、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

邱某、武某盗窃案。 邱某,22岁,山东人,社会青年。武某,17岁;贺某,14岁;刘某,14岁,均是某一中学生。2005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意下,对武某、贺某、刘某说:“某某地方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那里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某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武某、贺某入室、刘某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某拿着,四个人上某好玩地方,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邱某挥霍。

案发后,邱某、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第四篇:家庭教育发言稿

孩子,是每一位父母心中的宝贝,我们都盼望着她们茁壮地成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除了老师之外,父母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样至关重要。

女儿今年6周岁半,刚上小学一年级,在教育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我最深的体会是:

一、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源泉

家是孩子们主要的活动场所,家庭气氛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健康。父母绝不能经常在孩子面前拌舌头吵嘴,那样会使孩子产生恐惧、自卑甚至厌恶的心理。不仅会疏远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感情,在同伴之间还可能会出现偏激行为现象。给孩子一个安全、舒适、温暖的家,是教子的第一步,家人之间要相亲相爱,和睦相处。在这方面,我们是以实际行动让女儿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

二、逐步培养孩子的优良品德很重要

女儿从3周岁起上幼儿园,步入正规的教育系统,我们要为她的人生的第一步打好基础,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培养她一些优良品德,借此也可改掉“以自我为中心”的当代独生子女的通病。比如:给她讲讲“孔融让梨”的故事,并付诸于实际行动,让她知道尊敬长辈的道理;告诉她帮助别人是件很开

第五篇:家庭教育发言稿

尊敬的老师、各位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我是任宇婕的妈妈。首先我想代表一年级全体家长对全体老师说:“谢谢您们!每个孩子每天都在进步,他们的成长离不开您们艰辛的付出和细心的关怀,感谢您们对孩子们悉心的教育与照顾。老师们,您们辛苦了!”

今天能有机会在这里与大家共同交流,分享养育孩子的一些体会,我感到非常荣幸。说到孩子的教育,每个做父母的都有一肚子话要说。虽然家庭情况不同,教育方式也各有千秋,但目的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快快乐乐地健康成长、成人、成才。由于我平时工作很忙,说实话,还算不上是一位十分尽职的母亲,在座的有些家长比我做的好得多,所以,我今天只能说是谈一点体会。

一、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

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是很重要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环境对孩子很重要。我们要尽力为孩子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氛围,父母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比如尊敬长辈,关心他人,宽待他人,说话算话,言行一致,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劳动,积极参与班级管理,要求孩子做到的父母必须做到。克服烦燥心理和怕苦畏难的心理,纠正粗心大意的习惯;生活中按时作息,自己的事自己做,要经得起批评与挫折。建议各位家长一句:孩子做作业时我们不要看电视,玩电脑。我们可以看一些专业书籍,或看一些小说杂志。

二、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

记得著名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是什么,简单说,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养成良好的习惯。”确实,习惯的力量是巨大的。习惯决定性格,而性格决定命运。

在诸多习惯养成中,我想我们大家最关注的就是孩子的学习习惯了。说到习惯,宇婕真在这方面有着很大的优点,比如在自己家写作业时,从来不看电视,自己检查出来的错误改三遍,还奖励贴画,周末可以增加10分钟玩电脑的时间,若是家长检查出来的罚写9遍,还要扣去周末玩电脑的时间。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家长的耐心培养,要勤检查严督促,直到孩子的良好习惯渐渐养成。

三、用平和的心态、平等的观念,与孩子交朋友,经常进行沟通和交流。

我在这方面做的不是很好,和各位家长一起努力共勉。我们都爱自己的孩子,都有希望时时刻刻了解孩子的喜怒哀乐、所思所想,以便引导他们身心健康发展。而孩子们喜欢的是能和他们一起玩,一起笑,能同情他们,能和他们共情的好朋友式的爸爸妈妈,这样他们才能敞开心扉,把心里话告诉你。如果家长经常居高临下,满嘴大道理,动不动就大声训斥甚或责骂,这样做很有可能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还会让孩子提前关闭与家长交流的大门。所以,家长要经常地通过观察,发现孩子身上的闪光点,不断地表扬、鼓励,增强孩子做任何事情的自信心,不断强化“我能行,我能做好,我能做得比别人好”的意识。这个过程不仅需要爱心,更需要耐心,切忌急于求成,恨铁不成钢的心理,对孩子进行不断地批评、训斥,经常把他和别的孩子进行对比,甚至谩骂、体罚,这些都是摧毁孩子自尊心、自信心最可怕的毒药。

四、积极配合老师和学校。

老师是孩子的知识传授者,道路指引者,作为家长一定要积极配合老师,配合学校做好工作,即使家长认为老师或学校的某些做法欠妥,也不要直接当着孩子的面谈论,而应该积极引导,从老师的出发点,善意地引导孩子,否则孩子会不信任老师,不喜欢老师,不喜欢

老师教的这门课,最终影响的仍然是孩子。我们家长只有与学校积极配合,才能与学校形成帮助孩子成长的最大合力,才能让孩子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

其实每个家庭对孩子都有独特、新颖的教育方法。说实在话,做个合格的家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学者说:“世界最难事之一,就是教育好孩子。”它是一门深奥的学问。而把握时机运用科学的方式教育孩子,才是现代家长的明智之举,愿每一位家长更理解孩子,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第六篇:家庭教育发言稿

尊敬的领导、各位来宾、亲爱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xxx,今天能够作为家庭教育指导师代表,和大家分享成长的幸福和喜悦,我感到非常荣幸。在学习家庭教育的过程中,我认识了许多一流的讲师、默默奉献的组织者和要求上进的家长朋友,我们在一起互相温暖、彼此鼓励。在这个最优秀的团队中学习,我深感受益良多!

在生活中,我是女儿、妻子、母亲,学习了家庭教育,让我的家庭更和谐了,孩子更加阳光自信了。最让我感到震撼的就是我的孩子的华丽蜕变和出色表现,在不久前的一个夏令营里,他作为组长,把一群年龄大小不一的孩子团结成一个向心力极强的团队,还一个人主持策划了整场篝火晚会,用幽默的串词让晚会精彩纷呈,其间他还亲自把一段双簧用单口相声进行精彩展示,成为那群孩子公认的偶像,被大家一致评为最优秀的主持人。连我现在都经常被这样介绍:这就是那个最优秀的主持人的妈妈。我心里清楚:这份殊荣全是学了家庭教育带来的;在单位,我是老师、同事、学校管理者,为了让更多的教师、家长和学生受益,我把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引进了校园,讲座受到家长热烈欢迎,现场气氛一次次达到高潮,讲座结束后,家长们久久不肯离去,纷纷表示要是早听到这样的讲座多好!并深切感受到要当好家长真得不断学习!这些家长的认识改变,也是学了家庭教育才发生的!在社会上,我是心理咨询师、爱心调解员,学了家庭教育,让我的服务对象解开了心头的疑惑,修复了濒临破裂的亲子关系,找到了家庭幸福的密码!

以上这些都得益于学习家庭教育中获得的正能量,请允许我代表所有热心家庭教育的朋友们,感谢市家庭教育指导师协会这个优秀的团队,是你们用智慧和大爱搭建了这个广阔而神奇的平台,请来了全国顶尖的家教大师和专家,也推出了一批出类拔萃的本地讲师,让我们一次次近距离地聆听到高屋建瓴的家教理念和好学实用的家教方法。同时也要感谢一起学习、共同成长的朋友们。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珍惜在一起的每一份感动,传递思想碰撞的每一次精彩,发挥团队协作的力量,把幸福的种子带到千家万户,让家庭教育的阳光惠及万千家庭!

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发言稿(大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