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经典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

时间:2022-03-21 17:23:1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98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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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1年经典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46号)精神,我局对20__年7月至20__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__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20__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__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__年6月和20__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_;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第二篇:21年经典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__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对20__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__年,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无中层正职干部及破格提拔干部的选拔任用。

二、日常干部选拔任用主要做法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中心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切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贯彻。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中心评审工作发展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并且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为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严肃性,中心以选好人、用好人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此外,中心还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从而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真正做到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评审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中心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并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创新选人用人措施。为充实评审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中心打破常规,选拔一些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企业人员任命为中层正、副级职务,为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地充实了评审干部队伍。截至目前,已任命3名优秀企业人员为中层副级职务。

(四)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中心领导不仅对科级干部进行任免谈话,同时还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谈话、勤政廉政谈话等,经常性提醒和防微杜渐,促使干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今后,中心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评审工作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形成和完善。

第三篇:干部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第四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我市各级党委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少数民族干部选配方面的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从而加强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使广大的少数民族干部在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整体素质

我市注重遵循干部成长和人才培养规律,着眼于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强化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理论和现代经济知识教育。一是在全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都有计划地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特别是参加高层次培训的人选,在同等条件下都是优先推荐。在培训班的课程设置上,都开设民族宗教理论课,并邀请各级民委部门的领导亲自给学员进行辅导,有力促进了民族工作政策的普及。二是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训。

在全市大规模干部培训中对少数民族干部制定了系统的培训规划,每年在市委党校都要举办一期优秀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有针对性的设置培训内容,把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纳入干部的学习内容中。通过培训,使少数民族干部进一步开阔了视野,解放了思想,提高了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以开展“送万场培训下基层”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基层中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我市采取“市送县乡、县乡送村屯”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开展送培训下基层活动,以全市各部门以下乡驻村干部、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以及工作帮扶(联系)村(点)等为教育宣传节点,对基层进行辐射式培训。培训采取流动课堂、现场教学、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等方式,不断创新培训的形式和手段,增强培训实效性。今年我市共开展送培训下基层活动1000场次,带动上万名学员参与,影响到数十万群众干部,将民族团结意识宣传深入人心。

二、加强择优选拔,不断壮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队伍

市委对少数民族干部使用能做到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及时提拔任用部分少数民族干部到相关岗位,增强团结,实现优势互补。

一是放宽视野,拓宽来源途径,加大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力度。市委在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方面,坚持按事业需要选人,打破常规用人,破除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思想,积极拓宽少数民族干部使用来源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批次的公开选拔活动,把一批政治素质过硬、文化层次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少数民族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有效改善了领导班子结构。

二是坚持标准,完善考核,把好少数民族干部使用关。市委在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坚持以考核与民主测评结果为依据,重素质、重公论,做到成熟一个任用一个,不成熟的坚决不用,切实保证少数民族干部任用质量。三是统筹规划,重点提拔,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任用。市委在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在落实民族政策、处理民族事务、维护民族团结稳定和发展民族经济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做到同等条件优先用,看准的干部及时用,从而使一批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

三、加强人员储备,确保少数民族干部有充足的人才资源

市委坚持培养和使用并举,重视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把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工作纳入全市后备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

一是保持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总体数量。在坚持定期民主推荐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制度、考察班子推荐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制度基础理论上,按照总量平衡、备用结合的原则,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坚持选拔标准和条件,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及时把具备一定领导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保证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使用的需要。同时对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随时调整和充实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目前,我市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少数民族处级后备干部241名,占县处级后备干部总数的71.9%。

二是强化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实践锻炼。为了让少数民族干部在实践中提高本领,尽快成熟,市委采取给他们压担子和定向锻炼的作法,有意识地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企业或急难险重工作中培养锻炼,让他们在实践中了解全局,丰富领导经验。在全市实施的“城镇化建设标兵工程”中,共安排了86名少数民族干部到来华投资区和兴宾区征地拆迁一线工作。

第五篇:21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__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06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06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第六篇:21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要求,现将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委换届及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认真学习并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别是今年新修订《条例》颁布后,我局积极派出分管人事领导和具体人员参加了委组织部的专题培训,同时,局党组把《条例》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全面把握《条例》实质,认真领会精神,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几年来,局党组坚持按德才标准选人,把政治立场坚定、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科级领导岗位上来。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坚决不予任用,杜绝依关系亲疏、个人好恶作为评判标准选拔人才。干部选任工作始终在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进行,未发生违反资格条件、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十不准”等纪律规定。

二、严格执行选任程序

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不搞突击提拔、不搞“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干部任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如20__年7月对科普交流中心主任选任时,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实绩、充分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选群众最信赖的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从根本上把住选人用人关。近几年,未出现临时动议、突击提拔调整、个人决定任免干部等问题。

三、认真落实相关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干部任免事前沟通情况,如20__年对拟任监察室副主任一职,向纪委进行事前沟通报告并得到批复后才按相关程序进行选任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时向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送每月干部任免情况。

四、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纪律

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今年,根据“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局党组及时对班子分工作了调整,单位主要领导不再分管人事工作,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坚持干部选用基本原则,严格按程序和职数配备科级干部,近几年,未出现说情打招呼、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现象。

五、规范干部档案管理

今年7月,按照《中共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专项清理的通知》(阿委组通〔20__〕63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力量对31份干部档案工作进行了专项清理,特别对“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认真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如部分干部材料不齐全的,都按要求补充齐备,确保干部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做到专人、专柜保管,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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