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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湘人社函[]3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XX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XX年,全县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3236.62万元。其中: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20xx.62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67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收入349万元,利息收入5.12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30万元),XX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1178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103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75万元)。
(二)支出情况。-XX年共计支付就业专项资金2926.32万元。其中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868.63万元(职业培训补贴262.0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42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6.1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79.0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05.91万元,补充小额货款担保基金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286.46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7万元,其他支出110万元)。XX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057.69万元(职业培训补贴45.3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23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25.2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568.57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55万元,其他支出130.46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两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化四建”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城镇新增就业稳中有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两年来,在扩大就业方面,我们多措并举。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广辟就业门路,拓展就业空间。近两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人才招聘会”、“企业委托招聘”等形式,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XX人,新增城镇就业7903人。
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化四建”发展战略,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为依托,立足县内矿产、建材、化工、电子、种养植业以及服务行业等企业,重点做好了县内就近就地就业工作,通过现场招聘、培训输送等方式,千方百计促进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实现本地新增用工约3000余人,有效缓解了城乡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如,XX年春节前后,我们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县广泛开展了以“四送”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抽调工作人员下到乡镇、社区,大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上门服务活动。发布就业招聘信息,联合蓝伯化工、汉清生物、远大钒业等用工企业,举办返乡务工人员现场招聘会,实现就近就业160余人。同时,联合火马冲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储备就业岗位,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把就业岗位送到农民的家门口。为促进大学生就业,我们主动联合高校,结合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挑选了一批优秀毕业生,送人才上门,解决了县内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一才难求的困局。
(二)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得到有效保障。两年来,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477人,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1518人。在帮助就业困难对象方面,我们多措联施,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全国平安县”活动,通过再就业资金扶持、政府资助、乡村自筹等方式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在县城和有关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设置环境卫生和110协警等公益性岗位700余个,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余人(其中,安排零就业家庭20户),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灵活就业及自谋职业人员自主就业,鼓励和引导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打零工、夜市摆摊等方式实现自主就业,以促进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保补贴,补贴资金182.48万元。
(三)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近两年,共投入职业技能培训资金382.46万元,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122期,培训人数5168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的稳定性。就业技能和竞争能力得到提高,就业更加稳定。
一是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多种培训模式相结合的培训机制。
以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主,联合乡镇培训点和其他民办培训机构,不断提高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和办教水平。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培训专业扩展到电车缝纫、汽车驾驶、电子电器、烘焙加工、医药营销等二十多个市场用工需求量较大的热门专业,有效对接用人单位的就业需求。培训学员,大部分被推荐输送到联业制衣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安华制衣有限公司、富士康集材鸿胜科技、广州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索华电子有限公司等省内外百余家企业就业。
二是培训对接就业的转化率不断提升。
坚持“以需定培”原则,紧紧围绕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培训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的培训方针,全面提升培训就业转化率,就业率达到95%以上。如,XX年6月,我们应县人民医院要求,为其培训了医药商品购销员71名,实现100%就业。
三是劳动者职业技能不断提高,收入水平不断增长。
两年来,参训学员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数2360人,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人数达到20xx人。通过培训,劳动者职业技能进一步提高,不少参训者成长为用人单位的高专技术人才,为企业、社会创造更多效益的同时,劳动者自己的收入也不断增长。如,农民工谢伯俊,参加焊工培训后,顺利进入县机械厂工作,由于操作技能突出,被企业多次外派参加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已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专业技能人才,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农民工”。
(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一是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基础平台全面建成。本级财政先后投资近100余万元,在、等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建立了高标准、规范化的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全县30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站,21个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中心,443个行政村都成立了劳务信息站。配备了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基础台帐,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二是完善了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体系。为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投资10多万元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配置现代化办公设备,建立和完善了县、乡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就业服务效率。目前,已建立了全县统一的就业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劳动力转移台账、各类培训人员台账等相关数据库,为全面扎实推进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在扶持创业方面,结合我县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活动,积极扶持各类创业群体自主创业,促进就业。一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创业。我县研究出台了《xx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等文件,鼓励和扶持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共同就业,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繁荣了城乡市场,催生的各类经济实体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如永发生态养殖、畅哥鸡蛋、东辉家俱等通过贷款贴息扶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安置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目前,通过小贷扶持新增的个体工商户856户,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8224.8万元,拨付贴息资金600余万元,带动就业2500余人。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XX年至今,共投入创业培训资金75万元,举办创业培训班11期,培训学员1050人。创业成功率在90%以上。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我们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和跟踪反馈等各项制度。健全专项资金的三级审核制度、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特别为了发挥资金预算管理的作用,我们建立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年初与县政府分管领导、人社、财政等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探讨。严格按照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要求,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科学编制专项资金的预算。重点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全年的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我县先后制定了《xx县财政支付管理办法》、《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进一步明确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报告和资金监督管理质询、问责、跟踪、反馈等管理规定。本着管理科学、简便易行、相互制约的原则,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业务操作程序,具体将业务划分为申报、审核、财务、拨付、稽核监督管理等环节,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
(三)加强信息台帐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我们制定了《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信息监测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就业信息监测。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严格的限定和明确,从而确保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了招聘求职信息库、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等各类动态数据库。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还全面推行电子化管理,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
(四)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实行项目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工作协议和廉政承诺书,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实行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制度。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信息录入财政再就业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控;三是严格实行项目“一表一账一单”制管理。严格将经费补助申请表、培训台账、培训清单作为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转移培训机构在财政部门报账的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专人、专账、专户”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五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
四、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及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存在如下困难:
(一)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突出。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多,下岗失业人员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截止目前,我县已安置公益性岗位730余人,是全市安置人数最多的县之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支出压力非常大。鉴于再就业资金支出压力过大,根据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后公益性岗位将不再批量解决,只有在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退休或自动离岗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缺一补一”的方式进行安排。同时,我们对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审批程序也进行了革新,建立了入户调查报告制度和公示异议回访制度,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增长幅度。虽然如此,目前我县再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缺口较大。建议省财政对老工业县加大专项资金配套力度。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亟待完善,实际操作有一定难度。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省里的政策规定过于宽泛,没有一些硬性指标或条件加以限制,导致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县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2500余人,按文件规定大部分都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但如果执行的话,按目前标准核算,所需资金将会超过600万元,远远超出我县再就业资金的承载能力。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既要考虑政策的执行,又要考虑资金使用的压力,的确很难准确把握。二是各地实际情况有差异,社保补贴政策执行的范围、程度也不一致,很可能会造成各县市同类人群之间相互攀比而引发心理失衡,造成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建议上级部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进一步补充完善,以便于实际操作。或者对老工业县市在再就业资金预算拨付时给予适当倾斜,做到应补尽补,从而化解矛盾。
(三)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一方面受培训机构师资、设备、条件、场地等的限制,培训机构的授教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加上举办的多是一些短、简、快项目和专业,要真正掌握和学精一门技能存在难度。另一方面,参训学员积极性不高,特别农村劳动力普遍抱有“早就业、快就业”心理,加上受培训期间自负生活、住宿等开销的影响,造成参训人员难以安心长时间培训,致使培训质量、效果难达预期。
五、下一步打算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整改,努力化解各类问题和困难,更好的巩固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果。
(一)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争取力度。根据本县就业资金支出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同级财政和上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的支持,增加就业专项资金投入额度。同时,压缩就业资金开支范围和规模,严把各类补贴的审批关,杜绝违规资金支出,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资金使用效益。
(二)充分发挥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起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人社部门的行政监督职能,财政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职能,经办服务机构的内部监督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对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各类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科学设置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就业补贴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三)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围绕精、准、优下功夫,改变短、简、快培训模式,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使培训工作在提升职业技能中发挥主导作用,以防培训工作步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低质、低效状态。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对离家较远的参训学员适当给付食宿补助,减轻广大学员参培的经济负担,提高参训积极性。
第二篇:资金自查报告
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现将我乡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我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财政、纪检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的工作组,在具体清理活动中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分工,协调配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抓好清理工作。
二、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有关要求,我乡认真梳理了涉及我乡的强农惠农资金,认真填报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为专项清理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最全面的'范文写作网站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找-年度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经梳理检查,我乡未出现过相关问题。
四、认真排查解决问题我乡从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入手,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完善和纠正。
五、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我乡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同时,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第三篇:帮扶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益政办电【20xx】55号)精神,我局对我市20xx年度的拨付、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补贴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20xx年,我市争取的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主要有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沼气建设财政补助、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农村低保补助、移民无房户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贴和小型水库移民困难补贴。各项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如下:
1、粮食直补资金。去年收到益阳市财政局粮食直补资金1020.5万元后,按照农户的原计税面积,按13.5元/亩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通过乡财网“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全市共发放补贴面积75.5万亩,发放补贴资金1019.9万元,受益农户12.5万户,资金结余0.6万元。
2、农资综合补贴。20xx年,收到农资综合补贴资金6xx2.6万元后,按照80.6元/亩的补贴标准,通过乡财网“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6xx9.2万元,资金结余3.4万元。
3、水稻良种补贴。全市分两个批次发放20xx年水稻良种补贴资金1310.2万元(20xx年4月,发放第一批资金485万元,20xx年3月发放第二批资金825.2万元)。其中,按照10元/亩的标准,发放早稻补贴资金482万元;按照15元/亩的标准,发放中稻补贴资金29.7万元,晚稻补贴资金798.5万元。
4、油菜良种补贴资金。20xx年7月,按照10元/亩的标准,根据《沅江市20xx-20xx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分配表》,通过“一卡通”发放20xx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381.2万元。
5、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20xx年2月,根据《沅江市20xx年能繁母猪补贴发放统计表》,按照100元/头的标准,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222.4万元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6、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资金。20xx年,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总投资27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20万元,企业自筹55万元,分别由琼湖养殖场、新农山庄养殖场、文明养殖场、又红养殖场、石竹养殖场、三眼塘养殖场、净下湖养殖场、正屈养殖场等八个养殖场进行。
7、农机具购置补贴。去年,我市共完成购机补贴计划142台,补贴金额120万元。其中,购置大中型拖拉机41台,补贴65.1万元;旋耕机45台,补贴3.8万元;收割机55台,补贴50.3万元;插秧机1台,补贴0.8万元。
8、农村公路建设补贴。20xx年,我市完成农村公路建设299.3公里,通畅106个行政村,建设资金达4368.3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农村公路建设补贴资金176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786.7万元,乡镇村自筹1816.65万元。
9、农村沼气建设财政补助。我市20xx年争取国家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1832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入部分1307.54万元,其它为配套物资527.54万元。自去年7月启动该项目以来,已在全市14个乡镇231个村推广沼气池5266个,受惠农户5266户。
10、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0xx年,收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2465.22万元,当年实际拨付2571.17万元,其中,拨付沅江市移民局专户1931.85万元,四季红移民后扶直补资金625.45万元,四季红项目资金13.87万元。
11、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去年,收到上级拨付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82万元后,拨付沅江市房产局269.28万元,通过“一卡通”补贴专户12.72万元。
12、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20xx年,我市参合人数485293人,中央补助资金1920.53万元,省级补助873.53万元,益阳市补助291.xx万元,本级配套291.18万元,全年共筹集资金3861.61万元(含个人缴费10元/人),支出3843万元,每月由合管办申报,财政审核后拨付资金。
13、农村低保补贴。去年,上级财政拨入620万元,全年支出596.21万元。
1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xx年,上级拨付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31万元,其中,中央拨付77万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4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8万元。该项资金已全部于去年12月拨付到位。
15、其它补助。20xx年,上级拨付我市特困移民无房户补助资金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资金19万元,已全部发放。但小型水库移民困难补贴0.39万元因资金过少,下发后易引发纠纷,暂时未发放。
(备注:3、4、5、7项的资金全部是上级财政拨款,资金已全部下发,未结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二是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在观念上相对落后,在项目的管理上比较粗放,加之缺乏一定的责任心,一些项目单位重申报、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资金管理分散,拼盘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每个部门各自为战,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1、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结合沅江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按照国家、省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规划一批具有竞争能力的项目进行申报。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牢固树立项目强市的意识,把抓发展真正体现在抓项目建设上。
2、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农民“互动”,形成在财政投入的带动下,主要依靠农民群众自己投工投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机制。吸引和调动信贷资金、金融资金及社会各方面资金增加对生态小康新村建设的投入,创新资金整合方式,坚持以项目带动、以产业带动、以区域带动等方式实施支农资金整合。
3、完善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一方面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围绕预算分配权、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等关键环节和岗位加强内部监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办法科学、结果公正;另一方面切实强化外部监管,当前特别是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搞好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考评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4、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明确各投资主体的职责、权力和利益,合理界定绩效目标与各投资主体的配比关系,把资金集中用于管理规范、效果明显地区和项目。
第四篇: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13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 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企业资金支付管理自查报告
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自查报告
水利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
第五篇: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状况
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到达100%。
二、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善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资料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状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贴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资料、资金额度等资料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职责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职责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资料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理解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务必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理解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到达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潜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度扶贫项目的实施贴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