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资金安全自查报告(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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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财字[20xx]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

20xx年财政拨付专项资金项目为:全国食用菌大会会务费。

二、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20xx年11月28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些费用没有列入项目预算,而这些费用又是需要支出的;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二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xx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11.35xx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3xx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xx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xx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xx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xx万元,当年结余0.35xx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xx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9.2xx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xx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xx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xx万元、救灾资金0.8xx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xx万元,粮食直补36.28142xx万元,其中20xx年17.8913xx万元,20xx年18.38932xx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xx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xx万元,其中20xx年度20.496xx万元,20xx年15.4722xx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xx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第三篇: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保自查报告

社会保障事务所

关于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在区民政局的指导下,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龙泉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一直以着力改善民生、提高龙泉镇社会救助的保障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宗旨,优化民政服务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区民政局下发的各项任务,加强低保、医疗救助等工作的动态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巩固“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应保坚决不保”的工作成果,根据民政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迎接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的紧急通知》(门民发【2012】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所就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基本现状。

近几年来,我镇积极关注民生,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在社会救助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截至本月共保障城镇低保125户、249人,低收入家庭1户、4人。农村低保78户、115人,低收入家庭2户、3人。我镇已初步形成了以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助救助作为支柱,慈善捐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框架,保障了我镇居民的基本生活,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方面在创新探索中稳步推进。

二、开展自查工作重点内容。

为严肃自查纪律,透明自查过程,确保市、区检查通知精神落实的及时到位,自接到通知后我镇领导于2012年2月21日召开了全镇社会救助自查工作会,会上社保所所长向全镇主管低保和低收入的居村委会干部传达了(门民发【2012】1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个村居委会依照文件要求展开自查,按照我镇ABC分类管理的要求规范四本档案的填写,再次强调社会救助的长期公示问题,要求时时公示。事事公示,凡公示,必留档。

(一)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完善落实和规范管理情况的自查。 1.镇级审核材料的梳理。针对市、区级民政局的要求,全面有序的审核了2009年以后城市、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医疗救助料,自然灾害救助、农村五保的受理记录、统计台账等。并严格遵照按照(京民救发【2009】172号)文间的要求整理相关档案,切实做到了准确无误,应保尽保、应退必退的工作准则先将资金自查情况做一总结

2009年城市低保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10年城市低保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11年城市低保金民政局拨付,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09年农村低保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10年农村低保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11年农村低保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09年城市医疗救助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0 元 2010年城市医疗救助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11年城市医疗救助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05年城市孕产妇民政局拨付,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06年城市孕产妇民政局拨付,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07年城市孕产妇民政局拨付,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09年城市孕产妇民政局拨付,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10年城市孕产妇民政局拨付,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11年城市孕产妇民政局拨付,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09年农村医疗救助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10年农村医疗救助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11年农村医疗救助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09年自然灾害救助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 元结余0元 2010年自然灾害救助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 元结余0元 2011年自然灾害救助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09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元 2010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3元 2011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8元结余元 此次审计共涉及我镇资金数为元,通过自查我镇的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及时足额,专款专用,不存在挪用和超范围使用的情况。

2.彻查村居受理情况。针对民主评议记录,长期公示,公益性劳动记录等进行全面核查。并对群众进行随访,确保村居工作人员服务及时到位。根据明察暗访结果显示,我镇村居对政策的理解比较深刻,落实较为到位,能够将居民的真实情况上报,办理流程全面。

3.社会救助待遇的享受情况。我镇通知辖区所有居村委会将社会救助服务对象持有证件和低保金领取存折集中一天统一交到社保所,通过逐一查看,我镇低保家庭普遍能够做到按月领取低保金,审核记录比较完整。

(二)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教育和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保障情况的自查。

1.政策宣传。针对社会救助受理场所的政策宣传资料,村居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宣传,社会救助民主评议和公示等公布情况的不定时抽查。结果显示,我镇的社会救助公告栏利用比较高,公示、公告真实、全面,有效。

2.低保对象的公益性劳动活动。认真核查村居低保对象的公益劳动记录,并进行不定期的走访核查。我镇各村居公益劳动记录较为全面、完整。

三、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等、靠、要”思想严重。许多低保家庭享受低保待遇后,过度依赖低保金、不思进取,不能积极谋求职业,更有甚者连基本的公益劳动都不想参加。

2.城乡低保不平等。我镇属于典型的农居混杂区域,并处于区政府所在地。城市户口家庭,城乡混居家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但同一区域的纯农家庭由于政策导向问题,很难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加之城乡低保标准的巨大差异导致其家庭生活困苦。

3.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的低保家庭,管理和审核不便。目前我镇已有14户低保、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待遇,导致人户分离现象严重,不利于管理及开展公益劳动,导致此次核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

1.完善管理机制,加大就业力度。落实严格惩戒措施,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的自我完善。加大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就业推荐力度,增强其自救能力。

2.统一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和准入标准。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3.针对已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待遇的困难家庭,我所将在下一阶段组织专门的核查小组,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针对此类困难家庭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对这类家庭进行规范化管理。

龙泉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2012年2月21日

第四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xx―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xx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 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xx年 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xx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xx年至20xx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接受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责任、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xx]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xx]260号);核对后,20xx-20xx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xx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24万元上交20xx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xx―20xx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 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xx]2号)精神,县民政局20xx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xx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xx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xx】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xx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xx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 20xx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xx]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xx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 [20xx]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xx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xx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xx年度以习财农[20xx]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 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xx--20xx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xx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xx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xx年12月底前未完成 20xx―20xx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xx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xx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xx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xx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第五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2008年10月10日至20日,常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的领导下,常委会副主任李光银、党组副书记任多聪分别带领调查组的同志,深入到区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巴州镇南垭村、玉山镇集中供水站、回风办事处大佛寺村、化成镇民政办、凌云乡民政办、枣林镇民政办、巴州镇、水宁寺镇、茶坝中学、奇章中学、恩阳一小等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帐目、现场踏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2007年度农村安全饮水、救灾救济、良种补贴和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1344.4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项目资金1076.99万元(中央补助718.98万元),省级项目资金267.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60.5万元),计划兴建各类安全饮水工程1846处,解决66个村、18个场镇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已到位资金879.4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18.9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0.5万元;已完成17处集中供水工程,验收结算9处,66个村的分散供水工程已验收结算44个村。

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场镇供水工程主要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土建工程部分,20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投标,20万元以下的参照比选办法实行竞标。二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区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区水利局对集中供水工程每处落实技术责任人,对分散供水工程按片确定技术负责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区水利局建立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财务专帐,专户储存,独立核算;实行项目单位或施工方、现场实工技术人员、乡镇人民政府、业务主管科室、局分管领导五方汇审,经总会计师复审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工程竣工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救灾救济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救灾救济资金12935580元均按规定发放到位。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当严格,达到了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公开公示、公平公正,专户专帐、管理规范,及时拨付、保证效果的要求和目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等乡镇在救灾救济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对集中专项资金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村组统一上报、民政办审核、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张榜公示、政府统一发文、个人领取资金的程序发放,对临时救灾救济资金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四人汇签的办法发放,干部群众满意。

(三)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共下达我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四项良种补贴资金1130.9万元,其中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麦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玉米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水稻补贴面积48.02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贴金额720.2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油菜良种推广面积21.07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210.7万元。

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实物补贴,由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按农业部门提供的供种清册、供种卡数量发放到农户,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供种企业。2007年供种企业共组供优质小麦种253.26吨、优质玉米种150吨,全部发放到农户。水稻、油菜良种补贴项目,依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实行现金补贴,通过“一卡-通”渠道直接打卡兑现到农户。从对2镇3村20多户村民走访调查来看,无论是小麦、玉米良种补贴的实物,还是水稻、油菜良种补贴的现金,都发放到了种植农户手中,群众比较满意。

(四)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7个,规划改造D级危房面积22999平方米。共下达危改专项资金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40万元、市级资金86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8万元,安排学校59所。截止今年9月底,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共拨付危改专项资金678.4万元,其中,中央316.4万元,盛市234万元,区128万元;已完成危房改造项目2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奇章中学、石城小学),正在招标项目2个(玉山中学、三江小学);共改造D级危房20000平方米,净增校舍面积5800平方米。

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原片区所在地中心集镇的高完中,计划每年改建2―3所。2007年已启动对茶坝中学和奇章中学的校舍维修改造。茶坝中学1542.69平方米教学楼新建项目已基本竣工;二是城郊结合部的中小学校,计划通过3―5年持续投入,逐年改建,使城区学生入学难有较大改观。目前已对城郊的四中、七小进行了改扩建;三是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

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去年对8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校舍维修改造。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存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情况,一些地方多年重复享受,而一些边远乡镇、村组长期不能享受。一些项目资金,如救灾救济资金,上级带帽下达和领导表态安排的比例较大,容易造成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我们调查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带帽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均达到20%以上。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上级在对地方项目的支持上大多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本级财政配套十分困难,2007年,应配套而未配套资金达2169万元,约占应配套资金的90%,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困难,有的只有缩减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达不到项目编报的要求。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截止目前,2007年实施的27个学校危改项目仅有6个工程全面竣工,玉山中学、三江小学还处于招标阶段,财政专户尚未拨付资金305.6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35.7%。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办理环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环节较多,办理时间长,再加上部分危改项目因地震需变更设计,拉长了建设工期。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欠拨的比例也比较大,一些村级项目领取的资金还未达到项目计划的80%。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极少,主管项目的部门和实施项目的乡镇-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个别部门、乡镇和项目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帐目不清楚,个别建设项目超出预算较大、造成遗留问题难于处理,个别建设项目虚报投资预算,浪费财政资金。

《社保资金安全自查报告(范文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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