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时间:2024-03-22 00:02:3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5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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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资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各项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我乡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五保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临时救济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乡成立了由分管副乡长罗应华为组长,社会事务办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各项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救灾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我乡民政专项资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资金使用情况

医疗救助资金共发放370000元;

农村低保资金共发放10100476元;

五保资金共发放627719元;

高龄老人补助资金共发放175800元;

临时救济资金共发放48100元;通过自查,我乡的医疗救助资金,低保、五保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临时救济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资金的问题。

第二篇: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家、省上相继出台暂免、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为确保有关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收费优惠等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价检发〔20××〕105号)文件精神,现将自查自纠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熟悉收费规定

环境监测服务费的收取工作,是关系环境保护工作的大事,我站负责人从学习入手,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教育,利用会议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环省环保厅、财政厅颁发的《x环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使工作人员充分掌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自觉遵守并执行各项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水平,增强了工作人员社会责任感,为全年环境监测服务费收取工作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收费制度完善,规范服务收费行为

1.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

我站将《x环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办公室墙面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对照标准收费。

2.完善风险告知制度

我站要求收费工作人员在收取费用时有义务告知缴费人员收费办法、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3.执行收费审批制度

我站由专人负责收费审批工作,对收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收取,加强对收费的监督,确保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贯彻落实。

4.实行统一收费审批制度

一是我站同意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或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等内容;二是我站统一与当事人结算,不存在个人向委托人进行结算的情况。

5.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一是由xxx区环境保护局财务科统一收费、开具发票。

二是严格落实财务分级审核管理制度,实行四级审核、五级审核、会议审核制度。

在收费过程中从未有过当事人的投诉,也没有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篇:资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婆4号《关于全面开展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8月13日县财政局召开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安全检查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支农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至1―7月,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我镇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中:公路修复补助款0.7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2万元,农业生产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沼气建设补助经费0.7万元,标准化养殖补助经费0.7万元,扶贫款50.4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9.5万元,对种粮农户补贴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贴2.2万元。镇财政共兑付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退耕还林资金和对种粮农民补助资金。

退耕还林资金10.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38.9万元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助资金2万元,共计159.8万元。均已全部兑现到户。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方式发放,切实做到了“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

二、农业救灾恢复资金。

财政局拨给我镇农业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农业救灾资金40万元,对农业救灾资金,镇领导深入农户和受灾现场,按受灾程度,经研究以不同的标准把救灾资金解决到各受灾户,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

三、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上级财政拨给我镇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7万元,我镇按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按时、全额将此项资金支付给各村,并监督各村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至拨入我镇财政扶贫资金共50.4万元。其中:

1、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9.4万元(其中:潭14.7万元,铺14.7万元);

2、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1万元(其中:潭1005万元,塘1005万元);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每一次项目资金的拨付均由镇长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均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各部门之间做到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同时均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资金拨付进行全面监督。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

①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

②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

③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履行项目报帐。

2、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坚持做到:

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

②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填制会计凭证;

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扶贫资金。

五、整改意见及建议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支农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九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第四篇:银行财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xx银保监分局“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办公室”下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94号)及《xx银保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x银保监办发〔2019〕119号)文件的要求,我行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会议,对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对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组织情况

从xx银行成立之始,我行就十分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分行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制度,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我行分行营业部、各支行营业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协调工作。我行在营业厅醒目位置公布了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投诉电话和意见簿,并做到积极、妥善、快速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或者建议,及时告知金融消费者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

二、本次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产品销售方面

我行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前置,渗透到各项具体业务中,向金融消费者全面、完整提供有关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制定了固定格式的风险提示信息和信息披露格式,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必要的风险提示。对产品与服务的性质、主要风险、收费标准、金融产品表现情况以及其他营销产品的预期收益的重要事实等的介绍说明负责做到全面、真实,不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饰产品风险的信息,不做虚假宣传。

为了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合规销售,分行专门设立了理财销售专区,并配置“双录”设备。专职理财经理两名,都已通过xx银行总行的理财经理资格考试,并取得了基金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证书,AFP持证人。我行所有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均由专职理财经理在“双录”完成销售。

在客户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客户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客户自主选择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努力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特别是随着我行金融产品、服务的逐步完善,在基金、理财、保险、信托等业务的推广中,特别强调客户风险提示工作,合规销售,践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职责。

金融消费者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务时,我行遵守为客户保密的原则,严禁代客操作现象的`出现。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征信系统、账户管理系统、财富管理系统等采取了设置访问权限、增加身份识别功能等措施保护客户个人的金融信息。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安全信息系统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财产不受侵害。

理财档案管理方面,所有柜面销售的理财产品、保险所需的风险揭示书、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均保存完整,并按期装订成册,入库统一保管。

(二)产品设计方面

一是我行发行的产品都是经过银监部门审批,不存在多层嵌套,结构复杂的产品,产品说明书等销售材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善。二是我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也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不存在替代保本理财,或按保本产品宣传销售的情况。三是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区间测算科学合理,不存在诱导性表述。

(三)营销宣传方面

一是不存在不当宣传和误导销售的情况。我行在对产品和服务宣传时引用真实、准确的数据和资料,对过往业绩进行真是宣传,不存在夸大表述;不对资产管理类产品未来效果、收益等做出保证性承诺,不存在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情况;也不存在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手段,误导消费者相信或有理由相信金融产品和服务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符的情况。二是我行信用卡业务为线上申请,有专门的信用卡部门通过客户提交的资料后台系统审批,不存在有意针对低收入人群开展信用卡业务,发展高风险用户的情况。在校大学生不能申请我行信用卡;不存在为资信状况不佳或已有多头授信的客户发放高额额度信用卡的情况;未过度营销分期业务。

(四)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方面

一是不允许第三方机构业务人员在银行机构网点内开办业务或营销产品。二是建立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与合作机构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与风险管理措施,明确合规管理方式要求。三是与第三方机构通过合同约定开展各种合作,定期检查和有效管控合作机构执行情况。合同中明确约定第三方机构不得存在误导销售、暴力催收、强制搭售、针对同一服务项目同时向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重复收费、巧立名目多收费、滥收费、非法获取客户个人信息等行为。四是在信贷业务中,不存在违规与各类中介、咨询公司等第三方“合作”,不存在小微企业、个人消费者唯有接受第三方服务并支付费用等附加条件,才能获取正常贷款的相关手续及获得贷款的情况。

(五)内部管理方面

一是无信用卡营销团队。二是不存在资管类产品受托人尽职管理不到位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尽到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义务。

三、下一步工作

我行将认真履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我行服务行为,以促进我行业务健康稳步的发展。

第五篇:财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学校接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学校财经纪律大检查的通知后,认真组织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重要人事任命

学校根据市委教工委《泰州市直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拔任用中层干部。

学校制定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程序。根据人事变动和岗位需求,党政联席会提出拟提拔职位及职数,由职能部门(党办)起草“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通过确认后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经过民主测评、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领导集体研究、公示、任命等一系列程序,完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公开透明、科学严谨,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有效提高了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一支精干实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

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

(一)我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分管校长、后勤处、校财务共同参与领导、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参与食堂财务监督管理、校东南劳服中心具体负责经营的食堂管理模式。

(二)食堂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根据我校食堂的`实际情况分拆、合并了个别会计科目,特别是明细科目的设置,力求准确、合理。采用借贷记账法,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系统、完整、连续记录食堂的各项经济活动。

(三)食堂会计岗位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了总账(兼明细分类账)、出纳、保管、售卡等不相容岗位,做到钱、卡、账、物分管,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1)建立健全食堂物资采购,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

(2)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稽核制度,规范食堂审批人员的审批、稽核权限、程序和责任。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申报单”,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食堂自制采购、验收(入库)单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调料和燃料等。我校食堂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四)、食堂收入管理

(1)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和教师的就餐收入,师生就餐消费一律刷卡,杜绝现金,预收的伙食费即金龙卡充值款,实行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食堂伙食收入。

(2)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合作经营的项目收入,统一纳入食堂损益核算。

(3)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泔水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纳入食堂收入,不得另行存储。

(4)学生伙食费的标准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支出管理

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学校食堂不以盈利为目的,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学校要求按月对食堂的收支进行结算,食堂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食堂运营状况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各项专项资金使用、代办费收缴及三公经费收缴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的投入和使用,会计核算规范,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有真实、合法、完整的内部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舞弊或错误。财政资金能做到专款专用并纳入专项资金核算,财务处理规范。各项代办费用严格按照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及时收缴入账,并及时结算、清退。购置大额办公用品及耗材都附有采购明细清单,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的列支符合国家文件的规定。

2015年4月以来,办公室修订了学校公务用车《派车单》和《租车单》,办理了公车加油卡,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以来,共执行公务用车海陵区外138次,海陵区内300余次,为技能抽测、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等项目共租车18次,对学校公务用车和租车均实现了电子台帐管理,定期登记车辆出车公里数,油料实行预算定额管理,达到学校预期的节约效果。

2015年4月以来,办公室修订了学校《公务接待安排通知单》,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以来共接待教育部,广西省、江苏省市领导,重庆力帆,中德诺浩项目官员等近1500人次,圆满、高效、节俭、优质地完成了各项接待工作任务。

四、工会财务情况说明

上届工会具体做账人是袁利杰同志(已故)。本届工会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工会单独建账。财务委员谢颖同志非财务出身,对记账要求和规范处理账务正在学习之中,工会主席多次与分管校长及其他领导反映,要求给工会配备一个具有会计职称、熟悉业务的同志帮助工会建账,学校领导正在研究之中。2015年1月至今,工会使用的经费都是在有预算、项目公示的前提下再请示相关领导后使用的,而且每笔费用、支出均已入账。

五、其他情况说明

近两年,学校党员干部无一人收受礼金礼品。2015年我校共5名教师按省教育厅安排出国培训,2015年至今我校无教师因公出国。

通过自查自纠,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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