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时间:2022-03-29 16:59:02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44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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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2012年黄山区新明乡卫生院开展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自查报告

黄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黄食药监安[2012]11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法和GSP管理规定,我院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新明乡卫生院成立于1950年6月,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抗菌素、化学药制剂。药店经营地点位于黄山区新明乡招桃村,药房经营面积35平米,经营药品品种约240余个,所有经营行为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开业以来无销售假劣药品记录。

医院坚持“顾客至上、诚信第一”的经营宗旨,始终把GSP作为企业质量管理的唯一标准。自2009年医改以来一直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

经自查,本院安全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如下:

1.企业依法经营,在醒目位置悬挂证照,并按规定接受年检。 2.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

3.依据GSP标准,已制定一整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

4.企业设立质量负责人,负责处方的审核;从事药品经营、保管、养护人员,已通过市药监局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企业全体员工,都通

过了健康体检,建立有健康档案;行业要求凭处方销售的药品, 均严格按照处方销售和登记规定执行,不销售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无文号产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况;无销售假劣药品、走票过票、出租柜台、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情况。

处方药、外用药、拆零药均按GSP要求分柜摆放。 5.未经营中药饮片。

6.未在媒体发布任何有关药品与非药品广告。 7.抗菌药物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

8.营业场所宽敞明亮,清洁卫生,药品销售陈列柜分别设立,防鼠、防虫措施有效,电脑、温控等设备配置齐全。

9.企业已建立首营品种和首营企业档案,从合法企业进货,并签订有明确质量保障条款的协议书,购进发票完整,确保可追溯性。

10.购进的药品严格按照规定逐一验收,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养护记录。

11.药房内无违法药品广告和宣传资料。

12.在岗人员持续积极开展业务及法规知识等继续教育活动,记录保存符合行业要求。

13.药房内设顾客意见簿、药品质量监督岗、忠告语、服务公约公示牌公开;设立有过期药定点回收箱及服务咨询台。

14.营业人员着装整齐,佩戴服务卡,做到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

15.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和设备类医疗器械自查,包括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设施与设备、购进与验收、储存与保管、使用、维修保养、不良事件监测管理情况等均符合要求。

特此报告,请审查。

黄山区新明乡卫生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第二篇:专项整治个人自查报告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张北县卫健局、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张北县医疗乱象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时间

20xx年6月6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三、自查工作重点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白占云

副组长:司鑫泽

成员:张雅璐、赵宏彪、宋国峰、龚春艳、陈晓霞、马小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六、自查结果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无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虽然此次检查我院未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但一定要警钟长鸣、保持警惕,同时形成长效机制,防微杜渐!

第三篇:2016关于四个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区城管执法分局高度重视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专项整治工作,在惠州市“两违”动员大会召开后,迅速行动,认真计划部署“两违”整治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着力推动“两违”整治工作开展

区城管执法分局在惠州市整治“两违”动员大会召开后迅速行动,主动请示惠阳区政府,认真计划部署“两违”整治工作。一是上报惠阳区政府制定了《惠阳区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胡斯平同志为组长的惠阳区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惠阳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二是根据区领导的指示精神,参照《惠州市(市区)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和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惠阳区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工作责任书》、《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通告》、《关于做好违法建设违法用情况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三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惠阳区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动员大会的筹备工作,将“两违”整治相关文件发送到各镇(街道)及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等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征求意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定近期召开惠阳区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参会人员范围扩大到各镇(街道)村小组长以上人员。

二、宣传动员,营造“两违”整治工作浓厚氛围

区城管执法分局严格按照市局“两违”整治工作要求,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局上下齐力配合,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打一场全面整治的硬仗。同时,全方位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制作了拆除违法建设的工作视频在惠阳电视台播放,主动曝光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现象;二是印制《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通告》,下发到各执法队在街道、社区张贴,让群众理解,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结合创建“平安惠阳”宣传工作和城管执法工作特点,通过刷写“两违”整治宣传标语与口号,进一步宣传发动,提升社会的知晓率和民众的参与率、支持率。四是各镇办积极主动召开整治“两违”工作吹风会。各镇办在区政府尚未召开动员大会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地召集村小组以上人员召开会议,传达了惠州市整治“两违”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和态度,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目前,我区开展整治“两违”工作氛围浓郁,为我局下一步的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认真履职履责,开展“两违”整治专项工作

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大了对辖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查处和防控力度,并对我区违法建设进行全面、彻底的摸查,对摸查结果逐一梳理、甑别、分类、登记造册。

一是保持对违法建设查处高压态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特别注重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从严、从重、从速狠刹厦深铁路惠州南站、环城路、惠盐高速等建设工程周边违法建设之风,全力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二是坚持“防控查”相结合,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动员、早行动、早见效”,采取“挖基时填埋,筑墙时推倒,盖顶时拆除”的方法,排除来自各个方面的阻力和干扰,全力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自2011年以来,我区事前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316处,把大量违法建设控制在了事前,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重典整治“两违”热点区域,我区秋南片区2016年5月1日-6月5日,累计立案查处该片区违法建设328宗,累计发出《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31份,停水30宗,停电136宗,责停违法建筑58万平方米,累计拆除违法建筑8.15万平方米,累计查封违法建筑52宗,累计查封18.08万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蔓延势头。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分区域、分类别、分性质”的原则,采取堵疏结合的方法,通过“拆除一批,理顺一批,查处一批,追究一批,移交一批”等方式,实现“零增长、减存量”工作目标;三是要集中力量,重典整治“两违”热点区域。

(一)进一步完善两违整治工作协作制度

治理违法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在全区范围内有效治理违建活动,就必须坚持多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有效机制,及时沟通,破除职能界限和条块分割观念,统一协调,形成查处违法建设的强大阵势和合力。我局目前正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按照两违整治专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联合调查执法、协作制度。

(二)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批”工作要求,全面铺开整治工作

根据市政府两违整治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我区业已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工作,接下来,我局将根据区委区政府两违整治专项工作计划安排,对我区辖区内不同性质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分类,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批”的工作方法和要求,分别提出整治措施和处理建议,依法开展查处和整治工作。

(三)引入司法查违工作机制

考虑到查违工作的阻力大、危险性高的特殊情况,我区拟引入司法参与查违,由公安、检察机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工作组配合查违控违工作。加强司法保障力度,为查违工作保驾护航的工作机制。

(四)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整治氛围

一是召开我区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精神,进一步增强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意义的理解,切实提高每名相关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发动宣传攻势,印制了各类宣传单册,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听取群众的意见,解决群众的困难,让群众理解、支持、自觉参与到查违建设工作中来;四是注重加强对宣传效果的舆论引导。坚持正面报道与反面曝光相结合,通过正确舆论引导,有效的推动了工作的全面开展。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使查违控违工作延伸到每个层面,努力营造出全民参与查违控违的浓厚氛围。

(五)建立考评奖惩制度,提高查违工作效率

为落实查处违法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制,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按照城镇建成区、村庄控制区、规划发展区三大类别,采取每月考核、每季测评、年终考评的方法,对各镇办查违工作进行考评,对在查违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考评不合格或年终未能完成拆除新增违法建设目标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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