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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项目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函[20XX]76号)和中共委农办《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XX―3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校州合作项目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在4月16日参加全省的财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庚即组织州农业畜牧系统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办发[20XX]28号)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函[20XX]76号)文件,领会精神,明确整治行动工作的范围、重点和时间要求,同时以农牧函〔20XX〕28和35号文件下发各县和局属各单位,要求认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报送各阶段的自查报告、简报信息,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涉农资金实施情况
(一)20XX――20XX年无公害蔬菜及特色水果项目资金实施情况
1、《西高原无公害蔬菜新品种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60万元,主要推广和引进根菜类、茄果类、白菜类、葱蒜类四大类蔬菜新品种各2个,开展大田试验,筛选出适合我州种植的品种;推进我州魔芋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在康定新建魔芋基地1000亩;在康定、泸定、丹巴、九龙4县开展野生蔬菜地理分布,种群数量面积,生态环境,濒危状况,利用状况,经济价值,威胁其生存等主要因素的调查,采集野生蔬菜活体标本和根际土壤标本37份送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实验室分析化验,图片影像资料260份。支出60万元。
2、《西高原特色水果新品种推广、标准化栽培技术研究与应用》60万元,主要开展对泸定红樱桃品种进行分析鉴定;葡萄//花生/大蒜(葡萄套作花生间作大蒜)立体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研究;以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三大集成技术的标准化葡萄园区建设;名、优水果引进,带动休闲、观光“农家乐小水果园”发展;支出54.07万元,结余5.93万元。
(二)20XX――20XX年藏猪、藏鸡选育及规模化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资金实施情况。
《藏猪、藏鸡选育及规模化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160万元,主要用于藏猪方面开展藏猪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圈舍改扩建;建立选育基础群系谱;开展藏猪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开展藏猪选育群性能鉴定;开展藏猪鲜肉、风干肉营养成分分析;开展藏猪养殖技术培训;扶持藏香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加强藏香猪产品开发;藏鸡方面开展藏鸡品种选育相关工作;开展藏鸡种质特性研究;开展藏鸡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藏鸡肉、鸡蛋的营养成分分析;开展技术培训;扶持藏鸡养殖专业合作社3个;藏鸡扩繁场的建设;加强藏鸡产品开发,支出117.7万元,累计结余67.76万元。
三、认真自查,确保自查自纠全覆盖
按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要求,我局对20××―20××年农办系统涉及的校州合作项目资金在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9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表明:校州合作项目专项资金全部到位,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农业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和财经制度的要求,实行专账核算,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没有截留、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现象;二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建设,没有擅自提高补助标准,扩大支出范围,没有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内容的现象,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了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现代畜牧的发展,为实现农牧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篇:项目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认真查究专项资金使用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乡对20xx-20xx年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进行了全面清查,自查如下: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长河村25万元。该项目已全面竣工验收,已向县水务局报账完毕,工程材料自行采购,部分资金112500元拨入乡政府账户,已全部兑现到供应商。
2、20xx年县财政安排农村饮水资金80万元。其中村10万元、村10万元、村20万元、村40万元。、村饮水工程已全面竣工。、村饮水工程主体工程及管线工程已完成,已进入扫尾阶段。村已全部报账,其中工程材料自行采购部分及人工费拨入乡会记核算中心账户45940元,已兑现到承包人。村已拨入自行采购材料费10万元,已全部兑现到材料供应商,剩余资金尚未与县水务局结算报账。、村也未与水务局报账。
二、项目管理情况
1、严格专款专用。在农村安全饮水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负责,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2、工程质量合格,项目实施真实。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等各个环节,严格按水务局的规划、资金预算、工程质量要求,有序地按计划执行。无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项目资金情况。工程材料采购严格执行实物验收入库、出库制度,工程质量各村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跟班作业,现场监督,无“半粒子”工程。
通过自查,我乡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资上都是严格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资金的现象。
第三篇: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首先,我代表新乐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的全体成员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欢迎。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有效治理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努力维护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我市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了专项治理,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成立领导机构
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市市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市委研究决定,成立了以新乐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国平为组长,新乐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张佐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高振其为副组长,发改、建设、国土、环保、财政、审计等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为改善专项治理的办公条件,我市纪委特意安排了集中办公场所,调拨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调整和充实了办公人员,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专项治理氛围
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和我市工作实际,对我市的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通盘考虑和科学谋划,以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新乐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工作要求和原则、工作的重点和范围,同时为扩大监督范围,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我市电视台播发了为期一周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向社会公布了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网址和邮箱,建立了信访举报登记和受理登记簿,在全市掀起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厚氛围。
三、责任促动,明确专项治理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我市专治办积极加强组织协调,依据各单位的职能进行任务分解,将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8个方面34项,明确了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依据各自的任务制定了本单位的治理方案,各相关单位深刻把握方案精神实质,抓住工作要点、理清工作思路,将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目标”的良好工作格局,形成了工作合力。
为防止工作流于形式,我市专治办针对不同单位的职能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进行整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已存档备查。我市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共43项,通过排查各单位发现的问题如下:
1、发改局:个别工程项目存在未按要求报批可研、初步设计、开工等相关手续;
2、建设局:个别工程项目图纸未审查、消防未审核或虽已公开招标但未备案等情况;
3、其他单位自查未发现问题。
另外我市还加强了对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清查,各项目监管单位通过清查发现,大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都存在未批先建或相关审批手续未办理齐全就违规建设或变相收取订金等违法违规问题;部分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个别施工企业在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四、活动推动,丰富专项治理的载体
我市在工作中注重将专项治理工作与纪检监察常规性工作紧密结合,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尤其是把当前专项治理与省、市纪委组织开展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相结合,做到了以活动促治理,以活动促预防,不断丰富专项治理工作的载体。
五、督查驱动,严肃专项治理纪律
为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我市将专治办的人员分为,综合协调组和督导检查组,重点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明察暗访,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做到每一阶段的工作都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对重点项目检查督办,对拒不自查、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走过场、搞形式,以致工作落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抓关键部门的.关键岗位的工作方法,“六措并举”,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方位的监督,防止腐败问题和机率的发生。主要是:
1、盯紧招投标。从具体招投标行为入手,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完善了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廉政准入,把住资格审查关、现场监督关、跟踪核实关。从勘查设计、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到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都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对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违反法定工程建设程序,无资质、超范围承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出让资质或挂靠承担、承揽工程的个人或单位建立信誉档案,实行廉政准入,对纳入“黑名单”的,依法给予惩罚,严重者亮“红牌”出场,进一步加大施工单位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的风险成本。对招标文件审核、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和开标评标过程、中标公示等环节进行现场全程监督,确保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
2、盯紧工程立项。对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局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和年度投资计划情况,及时通过各种载体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民意,把群众意愿纳入工程立项决策,使工程立项合民意、得民心,以有效防止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探索建立监控机制。
3、盯紧规划设计。对工程的建设规划、用地规划、项目建设规划、工程的总体设计等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工程规划管理实施、容积率指标调整、规划公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防止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规调整容积率,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盯紧工程施工。明确工程质量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重点对工程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廉政制度、安全生产、质量保证、进度计划、物资采购、工程进度等内容进行公开,严格落实责任,定期监督检查,强化标后监管。对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造成质量低劣、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坚决实施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
5、盯紧资金使用。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监管,严格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对工程资金筹措、计量支付情况、计量支付程序、计量支付时限等及时公开,并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管,定期核查账目,核实资金支付明细,确保了工程资金使用规范、高效运行、安全廉洁。
6、盯紧工程变更。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严格变更程序,强化变更监管,全面掌握变更情况,建立资料审查备案制度,并对工程设计变更过程、批复结果实行双公开,确保了设计变更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有效防止了承包人利用变更追求利润,恶意变更增加费用,管理人员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
充分利用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等渠道,深挖工程建筑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线索,重点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牟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等违纪违规案件,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第四篇:工程建设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市20xx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治理部门履行审批监管职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xx年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清出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法规建设,健全市场制度,做好行业发展等有关工作。目前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部门履行行政审批监管职责情况
行政审批权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行政权力的核心体现。开发区住建局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时限,解决效率低下、超时限发放许可的问题;二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的范围,解决超法定职权范围发放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审批,或继续审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三是监督规范为审批事项设定条件,解决随意设定审批条件,擅自增加审批环节,抬高审批门槛的问题;四是监督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一是在开发区工管委的领导下,成立了红桥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成员由开发区监察室、党政办、财政局、工商分局、经发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交易。三是对参加新区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进行长期的廉政教育和警示,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廉洁。
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开发区住建局与省建院项目管理中心组成专门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红桥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对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履行情况、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职称、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人员组织架构的合法性、人员的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危险性工程的作业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情况如下:一是红桥新区所有在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总体履行情况良好,手续齐全、施工方及监理方的企业资质符合国家要求,人员组织架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规定,合法性有效;二是施工图齐全有效,审查符合要求,整体上施工按设计图进行,根据实际开挖的情况,有局部变动,属正常情况,但设计变更手续齐全;三是施工、监理人员上岗情况良好,因拆迁原因导致停工的项目除外。四是监理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项目严格实行监理制度。监理施工过程有工程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月报以及工程例会制度,重要环节如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进度款等按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执行,认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控制工作,监理单位基本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监理职责。经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下列问题:一是个别项目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资料不够完善,暂不能办理。二是在建项目未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主要原因为红桥新区暂未成立相应质安监部门。三是有个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备案人员不在现场。四是个别监理单位内部监理资料不完善。
四、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情况:采取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单位保证和现场监理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2)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按月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目前现场施工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由于施工战线较长,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全,基坑、边坡、道口未设置围护栏,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和增加设置。
第五篇:施工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施工现场发生人身触电伤害和电器事故发生,我项目部积极参与开展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联合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自纠自查行动。
参与活动的有监理单位人员、我项目部管理人员以及各工区施工现场负责人检查范围为施工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
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检查我项目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情况:
已编制并通过了公司审批及监理审批。
二、检查施工现场电工、焊工持证上岗情况:
1、混凝土搅拌站电工及焊工均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已在项目部备案,能够按照项目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作业。但发现个别焊工在动火作业时使用的动火证过期,对其进行处罚。
三、检查保护接零、保护接地、分级配电、逐级保护情况:
本项目砼拌合场施工用电由当地供电部门负责安装,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已到位,专用保护零线(PE线)已做电气连接;开关箱中设置有隔离开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满足临时供电规范及要求。
四、检查办公区及生活区职工宿舍用电情况:
发现办公区照明用电未与动力用电分开,且照明用电未接保护零线,对临电负责人下发了整改通知单限其两日内整改到位。
五、临电系统的验收与档案管理检查情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是经技术负责人审批;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通过了技术部门与监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相关临时用电资料均已归档。
就此次临时用电自纠自查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隐患,我项目部第一时间将各类隐患分类,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由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将隐患整改完毕后向项目部安全科回复,最后由项目部安全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验收。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进一步完善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审核、验收、检查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水平,加强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力度,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规定执行。坚决制止违规用电、违章用电,排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