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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落实中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二)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
(三)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
二、逐步完善制度建设
规范文件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制度。我局按要求开展了本部门所有文件清理工作,制定了文件规范管理规定,由局人秘股将一般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公文进行分类,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对废止、失效、继续有效和需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新审查。严格程序管理,局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看该规范性文件有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明确授权,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是否超越职权范围,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准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在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时,及时对相关内容的原有房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废止与新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内容,确保新规定的落实。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增强,质量明显提高;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机制健全,制度执行力得到有效保障。
三、认真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面推行局务公开,对涉及部门和行业发展的事情,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明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的原则,将以下五项内容列为我区房管系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事项:
(一)涉及住房保障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涉及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房产权属登记、房屋面积测绘成果审核等。
(三)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出台物业行业管理、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建设、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等。
(四)涉及房产基础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直管公房管理、白蚁防治与灭治等。
(五)其他涉及较多群众利益和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重大事项。
从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廉洁性、可控性等五方面进行评估,从制度上保证了集体决策的科学性。重大决策执行中充分尊重民意。我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做好调研、论证、咨询,通过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程序完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基本形成;努力实行民意调查、听取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专家咨询制度,对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到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制度。加大监督制约力度,保证民主科学决策的贯彻执行。行政决策后评估、跟踪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有效推行,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设立依据合法。机关全称:x市潮阳区房地产管理局;主体性质: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杜健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二)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房地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一是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市场监管。着力加大了对开发项目的监管力度,对全区开发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建设经营状况,杜绝超期建设和投资不到位现象。同时,积极引导开发企业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xxxx年,我局多次向辖区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加强商品房管理的通知。组织检查队伍,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市场管理股、人秘股、房地产权股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重点依法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风险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后我局认真进行总结和督办。一年来,从自查和现场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开发企业和地产经纪机构基本能按房地产市场的有关政策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对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一经发现,就当场指出,并要求及时整改。由于企业态度认真、整改及时,我局没有作出书面行政处罚决定。二是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预售许可制度,逐步建立商品房现房销售登记制度。同时做好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岗位责任等制度。
五、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突出重点,大力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配套制度完善;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对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结合“三定方案”,认真修订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予以公开。坚持依法主动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做到及时公开,不搞突击发布、滞后发布。对于社会关注度高、要求公开较为迫切的内容,主要是直接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信息、民生信息全面发布,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对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主动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公共性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社会公众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得到处理和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法律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六、切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一)局党组负总责、人秘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有效建立,行政调解机制基本形成。
(二)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能力建设,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行政应诉规则完善,认真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协执,司法建议得到妥善处理;充分发挥局职能部门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
(四)信访事项得到依法处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有效保障。
七、逐步完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
坚持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把问责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政府绩效管理等内容,统一研究部署问责工作。把解决拆迁、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作为落实问责制的着力点,加大问责力度。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健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能够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对房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依法保障;能够配合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房管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得到加强,监督效能明显提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按照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等,推行政务公开,所有行政行为均按要求、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完成,没有出现执法不当、非法办理或不作为现象。
八、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采取措施继续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加强业务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重点加强对新出台的党和国家政策以及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不断提高业务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针对社会普遍关注、敏感度高的房地产销售、登记等问题,宣传政策,促进全社会理解、了解进而支持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
九、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行政程序等有关内容的培训考试,并取得执法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健全,规划部署到位。
(二)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得力,督促检查到位。坚持“抓领导、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做到权责结合、奖惩结合。
(三)健全领导组织体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局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为主管责任人,年初把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一并分解,层层布置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房管业务考核,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年初明确责任,年终落实考核。进一步健全法制机构,确定法制工作联络人,构建法制工作网络,充实了全局行政执法队伍。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务会,全面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加强对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升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具体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构健全,责任分工到位。
(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落实,资金保障到位。在人力和财力方面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实施。
第二篇: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我镇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对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我镇召开了专题会议,按照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在本部门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镇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我镇涉及的行政执法案件,主要是违法生育案件。主要依据为《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本单位未另外制定执法细则。
二、案卷办理基本情况
20xx元月-20xx年2月我镇计生办经县计生委委托共查处违法生育案件58例。
三、案件基础评查情况
我镇计生办的行政执法案件,经自查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主体适当、没有超越法定权限、事实清楚当事人均签字认可、主要证据基本完备、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基本适当、有法律依据、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过程中都明确告知了相对人的权利、程序合法。通过自查,无一例案件违反法律法规。
四、法律文书规范情况
由于我镇计生办执法人员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执法程序,调查取证真实,填写规范,均被征收当事人签字认可,案卷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被处罚(征收)人员、印章、日期等事项填写齐全,引用法律法规的条款清楚,案件主要材料齐全。计生行政执法文书为省统一定制。经过自查,我镇法律文书应用规范。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社会抚养费难以征收到位。近年来虽然人们的生育观念有了转变,但个别育龄群众受传统的`封建思想影响仍未根除,违法生育现象时有发生,我镇经计生委委托依据法律做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但很难征收到位,其原因是:
一是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二是违法生育者经济能力差,交不起。
(二)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利用传单、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计生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我镇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的舆论环境、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第三篇: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宜府法领办[20xx]3号)要求,对照20xx年全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和《考核方案》中的考核指标,现将我局20xx年度依行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了由市政协副主席、市物价局局长杨林任组长,综合法规科具体负责,局机关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每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和扎实开展。
二是加强依法治价协调指导。
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法规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局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工作情况。结合本局工作实际,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听取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交流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的经验、做法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和督查。
认真贯彻执行《安庆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xx-20xx)》,结合“”普法工作和本局实际情况,每年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半年一次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督查总结和回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制定了《市物价局创建法治机关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物价局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巩固20xx-20xx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成果,争创安徽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新书面。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了市物价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提高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二是严格执行制定规范性文件一系列制度。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定调价(费)出台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异议处理制度,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时,及时研究处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报备率为100%。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目录管理制度,每年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将清理后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安庆物价网上公布,并规定凡未列入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实施。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
对全局所有定调价项目和重大事项,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始终坚持做到“五个不”即不经过成本监审不出台,调价方案不充分不出台,调价时机不成熟不出台,定价程序不规范不出台,低保方案不落实不出台。
二是细化目标责任。
明确局机关各部门的职能、权限和责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物价局局长杨林与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并纳入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
三是坚持调查研究。
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在决策前,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努力减少因主观臆断造成的决策失误。
四是坚持公开原则。对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形成的重大决策事项,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召开通报会、通气会、公示公告、安庆物价网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开,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
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推进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
二是细化量化裁量权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结合价格行政处罚工作实际,从制度上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进公正执法。
三是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按照省、市法制部门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严把人员关,确保每年定期考核、年检、注册,对新进人员和资格证到期人员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和考核。对43名行政执法证、执法监督证到期的价格执法人员进行了重新换证。
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中,严格遵守《安庆市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试行)》(宜府法[20xx]13号)规定,做到执法主体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正当和说明理由。对重大价格行政处罚案件,认真听取律师和当事人的意见。在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决定前,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的权利,依法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五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执法目标,积极探索价格部门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建立健全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国家赔偿案件责任追究制,努力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六是建立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处理制度。
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主动加强沟通和协商,对不能解决的分歧,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渠道积极处理,确保执法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七是加强案卷评查工作。
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标准,建立统一的立卷归档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年度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案卷全部立卷归档。同时,加强定调价项目案卷的管理,每个定调价项目按规定的程序制作相应的案卷,每年对全市价格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和定调价案卷进行评比,对不规范的案卷立即督促整改,对优秀案卷在全市价格工作会议上通报表彰。
20xx年我局未发生违法或不正当价格执法、没有造成任何严重危害社会影响的后果或在省政府组织开展的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中被挂督办的情况。
五、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进一步完善安庆物价网及市物价局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完成了xx年以来我局发布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程序,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各项价格工作。
实行网络问政,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在安庆物价网与网民进行价格问题互动。发布价格信息近2500余条。
六、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监督。
一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告本单位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情况,按照要求进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严格执行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定。
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不断完善《市物价局违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法》等制度,通过案卷评查、绩效评估、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加大价格执法管理考核力度,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此同时,重点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
加大价格举报受理平台建设力度,构建以电话、来访、信件、电子邮件、网站等为主要方式的价格举报投诉通道。不断健全完善价格举报快速处置机制,严格执行限时工作制,重要举报件上门回复制,努力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今年以来,受理各类价格咨询和举报650件,办结率为100%。
七、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制度。
及时出台《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建立和实行局领导接待日、网上举报信箱、物价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等督查制度。实行“部门规范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检查,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申请,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市法制办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提升行政复议人员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
八、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培训。
一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计划。
每年制定本年度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坚持“一月一法”学习会。局领导带头学法。实行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扩大价格宣传员(信息员)队伍。与安庆广播电台联合举办《安庆物价》专题节目。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日、“5.1”《价格法》实施日、“12.4”法制宣传日以及重大节假日,加大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今年来,印发各种价格宣传材料2.5万份(本)。编发《安庆物价》52期,上报价格政务信息220余条(编)。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考试。
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价格法》、《保密法》、《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安徽省价格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报刊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并将考试成绩存入每个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档案,作为每年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篇: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xx市20xx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xx〕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职责履行的自查工作,对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止的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行政执法职责履行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职责梳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的规定,经梳理,我局的行政执法职权包括行政许可审批1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5项,行政处罚12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其中,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由我局执行。行政处罚事项委托局属二层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行,行政检查事项同时由我局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行。
二、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
我局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职权行使情况(共125项)
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受我局委托执法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已办结行政执法案件总计19件,执法案件结案率与准确率均达到100%,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程序规范。在执法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执法出示执法证件,使当事人了解执法人员身份,依法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依照违法情节决定案件适用一般程序或是简易程序,认真遵守行政处罚所遵循的步骤、方法、时限、顺序。调查取证真实,填写规范,调查询问的日期、时间、地点、执法人员、被处罚人员、印章等事项填写规范,各种手续齐全,处罚决定书制作规范,文书送达手续完备,罚没收款都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二是处罚适当。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能够严格执行今年我局制定的《xx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做到适用法规条款准确、处罚适度。在重大案件发生时能够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汇报,并按照规定对重大案件进行定期上报。
三是案卷标准。统一使用文化部制定的格式文书,对法律文书的领用、签发、整理、归档等程序进行规范法和制度化管理。对科室执法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按照统一格式制作装订执法档案,坚持一案一档一卷,对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建立执法档案,及时将档案卷宗进行归档。
具体的处罚事项情况如下:
1.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按规定时间营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经营非网络游戏、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未悬挂证照标志的处罚: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办结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件13起,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是未成年人身份的确定难以取得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下一步将加强与公安部门加强联络机制。
2. 对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处罚: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办结零售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案1起,存在问题是游商地摊无固定经营场所,不符合条件办理经营许可,突显市场执法力量不足。
3. 对擅自从事出版活动的处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办结擅自从事出版活动案件3起,原因是游商地摊无固定经营场所,不符合条件办理经营许可,突显市场执法力量不足。
4. 对经营含有禁止内容出版物的处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办结经营含有禁止内容出版物1起,存在问题是经营者为逃避打击,持有数量往往只有几册,给执法立案带来挑战。
5. 对不按规定印刷、经营出版物行为的处罚: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办结不按规定印刷出版物案件1起,原因为经营业主不能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下一步将加强业主教育培训力度。
6. 其他行政处罚职权行使情况:其他120项行政处罚职权受理且办结案件为0件。
(二)行政许可职责履行情况(共13项)
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206件。
关于文物保护方面的行政许可共5项:
1.文物保护单位因建设工程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措施的审批。
2.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批准。
3.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者标本的审批。
4.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的审批。
以上4项文物保护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今后,我局将通过站、专题活动、公共文化馆所等多渠道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提高文物保护相关法律的传播率和知晓率,营造执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法制环境。继续加强对市级国有文物和由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文物的规范管理,强化对馆藏单位的常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
5.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的审批: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1件。
6.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及变更审批: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33件。
7.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用品准印证核发: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132件。
8. 印刷企业(含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40件。
其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使用许可、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同意、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同意、设立、合并、终止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查同意、在广播电视信号空中专用传输通路内兴建工程的同意这5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
我局重视行政审批工作,窗口在受理和有关业务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的办理程序要求行进办理,没有违反政策法规和办理程序进行审批行为。依据“以人为本”原则,简化前置查验用地和设备程序,在业主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及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当场受理、办结,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深受广大办事群众的好评。
(三)非行政许可审批(共5项)
1.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 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2.出版物发行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备案。
3.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分台的备案。
4.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我局审批窗口未接到上述3项非行政许可备案申请。
5.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21件。
(四)行政强制措施采取情况(1项)
查封、扣押、拍卖有证据证明是与出版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
(五)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履行情况(12项)
1.博物馆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7件。
2.对涉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违规举报的调查处理: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21件。
3.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1065件。
4.印刷企业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472件。
另外8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
三、未作出行政执法行为领域的管理情况
根据统计结果,我局未实施的执法事项有120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许可审批、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8项其他行政权力。对这些没有作出行政处罚的领域,既不是管理盲区,也不是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管理互相推扯皮诿监督管理。今年,我局加强对区县部门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不断加大对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同时,我们还注重对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中切实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这些领域的业主知法守法意识较强,绝大部分经营业主合法经营,因此有些领域没有进行行政处罚。
四、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情况
年内没有与其他单位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五、对本系统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0xx年7月21日至24日,我局分4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发区)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局以及所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各单位执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是否存在实施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等情况。检查中发现,各单位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成效更加明显,各县(区)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存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0xx年7月,我局开展了20xx年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案卷评查范围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执法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履行职责已办结的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类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组织人员对抽中的18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逐一评查,评出了一二三等奖案卷,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案卷制作质量。
六、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提出的相应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推行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一项全新的业务,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即将把全部的行政许可职能划归市行政审批局,接下来如何做好审批与监管的衔接也是一项新课题;二是我局二层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现有执法队伍人员年龄偏大,不能适应不断增长的执法业务。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利用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与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证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二是建立和完善各项业务培训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并将培训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2.全面落实责任制,不断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管理,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管理服务和执法处理上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改进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让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口服心服、不产生对立情绪,努力实现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和谐、执法方式和执法效果的统一。杜绝头执法、重复执法、权责不明的'现象,大力推行行政处罚案件谈话和集体审议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执法规范化,办案程序化,程序格式化,工作过程记载化。下真功夫、花大气力,狠抓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的规范工作,形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提高执法机关效能,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3.加大行业整治力度,不断净化文化市场发展环境。
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和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行动,严格执法,把治理行动纵向延伸。同时,利用业主经营许可证年审平台,组织业主学习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行业企业、业主合法守法经营意识。在原有检查基础上,加大对全市尤其是对县区出版物发行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经营业主法制教育。
第五篇: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自开展依法行政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工作,现将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重视。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组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并结合当前实际,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二、生育政策、生育类别、政策执行情况。
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再生育的夫妇,计生办认真审核后全部报送区计生局审核批准,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没有擅自改变生育类别。都是经区计生局严格审核批准后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三、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
利用自查契机对我镇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查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对于村、社区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计生办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四、社会抚养费征缴。
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严格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尽量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区计生局专户,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
五、再生育审批。
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相关的档案材料,然后报区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六、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
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登记单》时,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七、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开展情况。
我镇于20xx年5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等,做到随时咨询、办理随时受理,热情服务,满意回答。
八、对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自开展依法行政活动以来,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对在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时情绪激动的重点对象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并由计生办主任亲自过问即时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突出问题,都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未出现过越级上访案件。对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高考加分、病残儿鉴定以及手术并发症矛盾冲突的问题都能很好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20xx年上半年,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局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开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即我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计生办
20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