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专项自查报告(合集)

时间:2023-05-20 21:17:3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3862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依法行政专项自查报告(合集)》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依法行政专项自查报告(合集)》。

第一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报告

20xx年,我大队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努力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狠抓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现将20xx年度我大队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立年度法治工作总体目标

加强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分管大队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落实了法治工作任务,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大队稽查科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健全机制,推进卫生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根据《船山区卫生局卫生行政决策机制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执法公示制等制度的落实,有效地规范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如:对影响较大的卫生行政复议案件;罚款数额较大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重大决策。决策事项及时记入会议纪要,并按照决策公开的要求,公布决策的有关信息,同时制定了卫生监督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每起已结案的案卷及时进行了案卷评查。

三、转变职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最新卫生法规和部门工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建立了更加畅通的'群众沟通渠道。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四川省卫生监督信息网站进行发布,二是及时在网上向市卫生监督支队报上送专项整治信息、图片和工作情况。

四、履职尽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卫生执法监督按法律程序进行主体资格审查,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把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入门关。从事卫生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均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和市区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取得省政府颁发的《四川省行政执法资格证书》。

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明确行政处罚合议与卫生行政审批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做到程序规范,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公平。责任科室除严格组织案件自查自评外,还对每起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规范书写、案件调查取证程序及违法事实的确定、处罚条款应用是否得当、自由裁量是否合理等多方面进行审核考评,并将审核结果分析汇总,反馈卫生监督大队办公室。

五、完善制度,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根据《船山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省卫生执法总队关于对下级稽查工作督查通知》的精神,由局分管局长、卫监大队队级领导组成的回访小组,认真落实卫生行政执法回访制度,对卫生执法管理相对人(单位)进行实地回访调查,从卫生监督的执法程序、行为规范、廉洁服务等方面作详细的了解,充分发挥了卫生监督稽查科的监督效能,大队稽查人员每年对辖区实施内外部稽查 四次,并将稽查结果进行通报。

六、强化措施,有步骤地推进法制宣教工作

选择对工作指导性强,实践运用频次较高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优先组织学习,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时组织宣传学习。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卫生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多次组织大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员协管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计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我大队多次在裕丰园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营造了学法普法的良好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按照《遂宁市船山区卫生行政处罚内部程序》和《遂宁市船山区卫生局卫生行政许可内部程序》开展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加大查纠力度,加强执法考评,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各级各类人员的教育,增强大家的法制理念。

第二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交通局领导对路政大队就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自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导,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监查工作,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了交通执法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路政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路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大队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至今为止,全队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路政大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路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询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起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路产路权,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路政赔偿罚款不开票,下达路政赔偿罚款指标及个人收入与完成经济指标挂钩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截止5月4日,路政队公路巡查共25次,发放宣传材料446份、修复和完善安全警示标志4处8块(根)、清理堆积物3立方米、责令停止违章建筑5起、拆除违章建筑1起30平方米、路政审批6起、查处路政案件2起,收取路产费共计13788元。到目前为止,全队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大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大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公路路产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及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思孟证字[]第045013号)核定的标准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以下几点问题:一是路政人员不到位,路政管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我大队共有路政管理员5人,实际到位2人,其中1人是兼职人员,由于人员不到位公路巡查和查处路政案件时有一定的困难。二是路政管理工作经费不足,许多危险路段、桥涵不能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三是没有路政执法专用车辆,加之路政员脱装后在执法中带来许多不便。希望今后上级部门能给予路政执法更多的支持,使我们的路政执法工作能够更加有序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交通行政执法宣传工作,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素质,增强交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路。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第三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xxx号文件,关于对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要求,为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执法,我局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就xx年10月1日至9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认真进行了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关于对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的通知》后,对这次执法自查,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xx为组长,副局长xx、xx为副组长,法制科成员和相关执法科室、所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确立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推动今后的执法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局的要求上来。

二、抓住重点、认真自查。

从11月15日开始,我局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进行了办案人员自查、股室、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xx年10月1日至9月底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起,行政处罚到位,共罚款元,通过自查,我们对我局执法自查的总体评价是: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三、认真学习各种环保法规,切实提高执法者的自身素质。

环境法制工作开展的好坏,执法者的素质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者的理论学习。局长李恒宇多次在会上强调,所有领导要争当学习的标兵,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副局长付同军每半年亲自为执法人员举行环保政策和法律知识讲座1次。除此以外,我局还积极与县法制局联系,每年举办1―2次法制培训班,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学习《环境行政处罚办法》、《x省水污染防治条例》、《x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行政强制法》、《保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工作,在环保系统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四、创新监管机制,强化规费征收。

坚持“以收促治”,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较好发挥了排污收费的经济杠杆作用。一是严格排污申报。从xx年底即着手开展企业排污申报工作,xx年共完成申报150家。对重点企业申报及排污费核定进行了网上公示,对瞒报、漏报、少报的企业责令限期重新申报。二是强化核定工作。根据申报数据进行认真核定,坚持核定与征收一致,规范了排污收费工作,有效杜绝了协商收费等问题。三是加强规费征收。实行“抓大扣小,保老开新”,积极拓宽费源,加大征收力度,重点加强对柳泉铺乡及老庄镇石材加工企业、拌料厂等工程类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工作。xx年,共征收排污费(含罚款)430余万元。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xx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x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合理使用裁量标准,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一是以开展赵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xx年以来,共取缔“小炼油”和“小炼钼”等15家企业,有效解决了16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体系建设。专门成立自动监控中心,与全县国控、省控4家企业进行24小时在线监控。监督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今年以来,共对2家在线监测设施超标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确保在线监测设施稳定运行。三是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依法查处违规建设项目。今年以来,全县共新批建设项目84家,查处违法建设项目4家,全部按规定补办完善各类环保审批手续。四是完善“12369”环保热线管理,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环境信访问题,依托群众信访,进一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xx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78件,其中来局信访26件,“12369”接访52件,办结率100%。五是依法完善环保行政审批程序,强化依法征收排污费。依法行政,程序是规范法律是依据,证据是保证,只有保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取得证据,才是保证依法行政成败的关键。xx年以来,我们完善了环保审批程序,把所有环保行政审批纳入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办理,对行政处罚事项,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集体讨论,统一下达,确保无一错案发生。

六、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开展

xx年以来,我们按照一事一卷、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进入到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案卷,我们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到相关法定程序,逐一审查,全部完善,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今年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县xx年以来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兄弟先进县市相比,仍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个别卷宗整理不够规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在市局及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精诚团结,创新工作,力争使我局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四篇: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治理自查报告

  一、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我局把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都是在职在任的局一级领导和科级干部,由局长赵尚文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由王仲煦副局长分管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宣教科。局党组重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依法行政专职工作人员,有科长、副科长、工作人员各一人。

二、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我局根据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部署,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以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便民为民为目标,不断完善业务工作规范、部门岗位职责规范、队伍建设规范、监督机制规范,并将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学法,单位有安排、有记录、个人学法笔记不少于5000字。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其他与司法行政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有力促进了单位各项职能依法开展。

三、认真梳理执法依据,不断推进执法权限公开透明

为了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保证执法行为、日常司法行政有法可依,同时也是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内容,我们按照省、市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认真参考省厅的执法依据,对市县两级级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排查和梳理。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局长、副局长、各科室职责,推动了执法内容的规范。同时坚持以更好地服务当事人为宗旨,简化办事流程和相关手续,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工作效率。对全系统行政执法的权限内容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就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在网上进行实时登录,并坚持运用电子监察系统,真正推进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的有效实施。认真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文件主要内容与上位法律规定相抵触或者被新的上位法代替的,应当决定废止”、“文件调整对象已经失效或者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应当宣布失效”等清理标准,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

四、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市局出于便利申请人的目的,委托各县区司法局代收县属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接收、转送有关的申请材料。20××年,我局办理的有关业务没有出现错漏情况,也没有受到过投诉。

五、加强学习宣传,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效果

司法局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的执法责任是负责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参与政治、办理事务,开展法律服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任务;管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管理指导监督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来开展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明确在执法过程中责任问题,分清是非,不办人情案。二是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我们先后制定了《收案审批制度》、《*质量检查制度》、《基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三是进行法制宣传,使干部职工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这三大职能得以充分体现。

六、抓好检查整顿,提高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我们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先后开展了律师执业执纪集中教育整顿、公证质量检查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等活动。律师的教育整顿和行风评议,通过听、查、访、召开座谈会的办法,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使律师的行风有了好转;公证质量检查,抽出人员组成工作组先后四次对全市公证案件进行了检查,从所检查的案件中,没有发现错案错证;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从执业资格、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根据省厅的安排认真开展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着重从检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入手,看执业过程中是否文明执业、热忱服务。通过学习、自检自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强培训。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从而提高了法律服务效果;深入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变更、解除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的制度,使社会矫正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接收的1368名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5884件,指导人民调解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7930次

七、开展案件评查,规范执法行为

20××年两次对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7683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法律援助1677件、公证1724件、律师2056件、基层法律服务所1491件,人民调解735件。共评查案件7683件,其中优秀率占5%、合格率占93%,基本合格率占2%。经评查,大部份案件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应用合法,案卷装订法律文书齐全,案卷归档时间及时,所有承办的案件都能按照案卷归档时间要求,在30天内都能按时由承办人将案卷装订完整集中归档,社会效果明显。所承办的案件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论是援助中心承办的案件,还是律师、公证处、司法所承办案件,都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有案件保持零投诉,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部分案件存在法律用语表述不准确,个别案卷记录潦草、办案小结总结不详细,谈话针对性不够强;个别案卷文书材料制作不规范;案卷内容填写不齐全;极少数案件材料指派通知只填写了内容而忽略了加盖公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

八、严格依法行政,没有出现违法行政情况

我局没有做出过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工作人员没有因违法执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情况;20××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

九、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在开展业务时程序不够规范。二是服务领领域单一,拓展不够。三是档案管理规范性不够规范。这些查找出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更有力的可行的措施进行清理整改。

十、今后的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把依法行政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执行力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局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力度。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重新修订《陇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增强法制宣传实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特别是移民及少数民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律服务意识。继续发挥“平安”法律顾问团作用,继续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提供法律上的咨询、论证服务;提升基层工作能力。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落实行政监督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评议考核工作,坚持经常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奖优罚劣,严格责任追究,对执法违法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党风、政风、行风、效能“四风”监督员监督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以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标准和流程,接受社会大众的执法监督。

相关文档推荐查看无忧考网报告全部文档资源 >>

第五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41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民生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全覆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地铁移动电视等多种媒体,住房公积金“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走进房展会、意向单位政策宣讲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为制度扩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在媒体宣传20余次,举办户外宣传活动3次,举行建制扩面宣讲会7次。二是加大协作力度。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落实12%缴存比例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主动协调税务、质检、交通等部门,推进机关聘用人员和出租车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调开发(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推动1000多家驻区企业开户缴存。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邮寄律师函,进行依法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正常缴存。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五是壮大扩面工作力量。新增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为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和承办队伍推进企业建制缴存工作。各项措施成效明显,全市1―5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8。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归集任务(55亿元)的37。79%;新增缴存单位2165个、新增职工59810人,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推进,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呈现新、奇特点。今年,中心在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中,发现因债务纠纷法院裁定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案件有逐步增多趋势,而且涉及多种债权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将形成有人通过主观恶意利用法院裁定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中心敏锐意识到,这种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势必会威胁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中心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分析类型。认真理解条例本意,初步认为划扣程序应当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分类执行,杜绝恶意提取的行为。

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及时将此情况与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沟通。经沟通协调双方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划扣裁定应当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上,从民事诉讼的案由上加以区分,分类对待,更好地兼顾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诉权执行。双方表示将共同在调研的基础上在南京区域内出台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缴存者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创新举措受到肯定

我市存在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存在个别开发企业拒绝购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别经办人员刻意引导群众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损害了缴存群众合法权益。对此情况,中心采取“五阶段”催建催缴法。与建设银行联合组建多个归集扩面督导组,分政策告知、律师函催促、媒体公示名单、执法告知、行政执法五个阶段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向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行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召集南京地区16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近30家群众满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三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畅通了群众购房融资渠道,缴存群众能够轻松购房、顺利贷款。

(四)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情。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全部在市政务公开电子平台上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示。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中心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册、服务窗口等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让广大缴存群众知道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重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做到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规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受理运行的相关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投诉受理须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管理等相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徐和宁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审组。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评审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府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优化办事程序,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五)清理规范文件,建立重大决定备案制度

中心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小组,进行梳理、汇总。经过清理,市政府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个,拟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审议稿提交法制办进行审核。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8个,建议保留23个、失效5个、修改0个、废止0个。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将纳入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案规定,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贷款政策调整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实施,并在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及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报市政府备案。

(六)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稳步提升

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增强队伍法律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明确培训对象。包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侧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的银行辅助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延伸至归集银行工作人员。二是明确培训形式。全体人员主要采用专场报告会形式,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要采用专题培训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换证、年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形式。三是明确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知识等;加强法治实务培训,包括立法实践技能,合法性审查实践技能,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的培训。四是明确培训重点。理论上侧重学习《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操作上侧重培训行政执法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遇疑难问题及时争取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指导,向法律顾问(刘洪律师事务所)咨询,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七)梳理行政权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中心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各处室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对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阳光办汇报,并请阳光办领导现场指导。中心8项行政处罚权力和8项其他行政权力全部纳入阳光电子系统,整个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了电子化,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有流程、时限设定。系统内开发了包括流程监控功能、绩效评估功能和异常统计功能在内的行政监察模块,大大加强了内部监督。同时与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联网,按照市阳光办要求,实时传送中心各项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状态和关键流程数据,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中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操作人员参加了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操作培训,建立了中心网上监察监控工作制度。中心监察人员每天登录行政监察监控操作系统,查看告警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处理结果,确保所有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我市行政权力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调整和减少行政权力,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心对现行的行政权力及时进行梳理,并及时将梳理结果上报市法制办。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制度和谐发展

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坚持摸清单位信息、上门宣传政策、发缴存告知书、发限期答复律师函、行政执法的程序,强化宣传的效果和协调的作用,从而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有理有据。针对经济大环境不利、部分企业经验困难的客观情况,注意把握执法工作推进节奏和力度,减缓劳资双方矛盾,促进劳动用工和谐,为亚青会、青奥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帮助职工解决合理诉求。今年1―5月份共受理“12345”工单303件,群众来信50件(含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柜面受理投诉13件,全部办结。中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1例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没有发生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案件。

二、存在问题

(一)中心执法力量薄弱。中心目前没有专职执法部门(队伍),执法人员均是兼职。行政执法力量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投诉需要,往往是被动执法。

(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联动机制。对于民营、私营企业不依据条例规定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采用虚假购房合同、契约、购房发票,假印章等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仅靠中心目前的行政手段和执法力量解决有困难,需要公、检、法、住建、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动支持。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维护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意识,认真执行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的总体目标贡献力量。

(一)加大归集力度,做强资金规模

以基数调整、政策宣传、执法、部门联动、完善机制等为抓手,加强归集扩面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协要求,商人事、财政等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活动,使公积金制度及其优越性进一步深入人心,提高单位缴存自觉性、职工维权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比对成果,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出催缴函,对50人以上未建单位实行上门催建催缴,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促使更多的单位落实公积金制度。四是推进建立归集扩面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协调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形成归集扩面合力。

(二)科学调度资金,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

住房公积金的生命力在于使用,需要竭尽全力支持群众使用,资金保障尤为重要。一是调度现有资金用于放贷。通过使用新职工住房补贴和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放贷,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二是制订资金紧张的应对方案。针对个贷率超过100%的资金运行状况,考虑从财政、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融资预案。同时,草拟使用政策调整方案,以供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三是在保障个人贷款需要的同时,做好保障房项目贷款发放和新项目申报工作。

(三)加大行政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认真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积极作为,让人民群众看到执法成效。把职工投诉单位作为执法重点,履行行政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法,促进增缴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集中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拖欠严重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采取措施,要促使单位正常缴存、及时补缴。督促单位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对单位未按时办理转移、封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的,不按规定出具提取证明的依法予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维护群众资金安全。

(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体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审理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迎接全市执法案卷检查。巩固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简化、优化、细化、固化权力运行流程。

(五)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阳光透明机关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通过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普法宣传,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共场所、宣传册等,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扩大社会认知度,促进单位开户缴存,让职工知道如何维权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信访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认真办理“12345”工单,认真处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和网上留言栏,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权力阳光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强法律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以住房公积金法规、《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员学习、培训,提高整体法律素养。制订中长期法律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辅导、法制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侧重行政法,全面了解五大部门法。

第六篇: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县档案局考核要求,我们对我乡机关档案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整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健全了组织,加强了领导。

乡党委、政府始终把档案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在年初全乡人员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等部门的负责为成员,建立健全了完整的档案管理网络。乡党委、政府不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形成了工作有要求、有布置、有检查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高标准、严要求选配档案工作人员。档案工作是一项细致繁锁的工作,要求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知识、坚定的信念和不怕困难、埋头苦干的精神,在考察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时,我们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那些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的担任这项工作。

2.加强档案的保管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了档案保管制度,对档案室重新进行了粉刷、装修、添置了铁橱,防盗门窗,安装了窗帘,橱内设置了干燥剂和防腐剂,达到了档案室防火、防虫、防盗、防鼠、防潮、防强光、防霉变等七防的要求,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

3.档案归档整理情况

档案员严格按标准对历年档案进行了清查、统计、整理、分类,对历年未归档文件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鉴定、补归档。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内容,提供利用档案做到了及时、有效,制作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及各门类档案目录,大大提高了档案的查准率和查全率。

4.电子软件使用

加强了对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了业务能力,档案人员能熟练操作软件,熟悉查询方法,能准确提供档案查阅。

《依法行政专项自查报告(合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