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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我局路政大队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行政执法遵循文明执法,礼貌执法的工作要求,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活动,就自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建章立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路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大队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季度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使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为了检查学习培训内容,所有路政执法人员都必须经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如考试不合格者予以停职学习,直至合格后方能上岗。至今为止,全队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 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路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
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
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
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路产路权,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路政赔偿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到目前为止,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我大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由于缺少资金保障、一些设备没有及时购置、导致取证困难。在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很多时候得不到公路沿线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使我们的路政执法显得十分被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路政管理宣传力度,力求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的理解和支持保护路产就是保护“财富”。维护路权就是维护公益设施的理念,同时也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给予路政执法更多的支持,使我们的路政执法工作能够更加有序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大力宣传交通行政执法,举办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素质,增强交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路。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公路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第二篇: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一、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民营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进一步优化政府的服务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县委、县府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民营经济单位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有关规定随意进入企业检查,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各种例行检查尽量联合进行,临时性检查须经县政府批准。严禁强制征订各类报刊杂志,严禁强行要求参加评比、竞赛、研讨等活动。县政府召集15户民营企业代表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建议和意见。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经贸委、招商局等部门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20余户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软环境作了调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对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县委、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不换思想就换人,办不成事情就走人,破坏环境追究人”的处理原则。为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在县监察局建立了经济环境监督举报投诉中心,负责民营企业投诉的登记、协调、处理和回复。同时,逗硬执行“五个工作日办结制”、“安静生产日制”(每月1至20日除违法违纪及涉及有关重大安全事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企业检查收费),企业登记注册互联审批制度和市委、市府制定的“十条禁令”,在全县引起了积极的反响,民营经济软环境出现了新的气象。县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窗口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工商局窗口要求登记人员必须“一口清”、“一次准”,尽量为民营企业和个体户提供方便,得到外来投资企业科光建材化工有限公司等的好评;县建设局将11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运作,实行特事特办;县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亲自将办好的证照送到个体户手里。
二、切实组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省、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县政府责成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纪监、法制办、编办等对行政审批事项逐一进行清理,凡已经取消的项目必须立即停止执行,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后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消除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我县民营经济大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1―6月分批清理了14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一是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10个县直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各单位申报累计89项,经核实审查,合并取消20项,减少22.5%,保留的69项经县府公告后,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受理;二是取消国土资源等4个部门部分行政审批事项15项,减少11.9%。清理后,全县现有行政审批事项363大项,其中纳入中心窗口面向社会集中受理的共280项,同时,按照省、市要求,对防“非典”期间部分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清理,规范了行政行为,简化了审批程序,有效地推进了政务公开。10月下旬,县政府决定全面清理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从制度上建立起服务配套、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全面进行。
三、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年初,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规定设立学法用法依法治理专门工作组,共7组。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明确了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县人事、法制部门具体办理的领导、办事机构,要求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后,要逗硬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执法。将培训工作纳入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年度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的内容,年终将对县府部门落实执行情况逗硬考核奖惩。9月,结合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与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及开展发展民营经济、解放思想大讨论并举。要求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务必抓出成效。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县交通、农业、工商、水利等部门狠抓队伍“三个观念”教育,建立健全“五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十不准”等规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树立了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一年来,我县对安全生产监督、劳动、建设、交通、烟草专卖、农业、旅游、药监、卫生、畜牧、经贸等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达600余人次,切实做到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执法。同时,结合部门领导换届等工作,组织各部门党政领导参加了依法行政法制讲座,民营经济大讨论考试,全县副科级领导法制培训考试。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县政府法制办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审核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了“政令统一,法制统一”的原则,严把法律、政策关,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有关事宜,做到了规范性文件出台必须先审核,再签发,后公布。如县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县救助特殊低保对象工作实施细则、油菜籽收购秩序通告、县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县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规定,县聚集人才激励人才暂行办法、人才开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沱牌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的`通告等。其中对县规划管理办法、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中涉及的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县法制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应不予签发,得到了县府领导的认可。通过法律审查,对县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提出了暂不制定发布的建议,对其他规范性文件之制发也作出了审核意见并进行了备案登记,为县府领导决策及时、准确提供了法律意见。同时,县法制办对省、市发送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也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调研,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上报。一年来,共审核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共20余件。
五、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随着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难度、复杂程度都越来越大,其涉及社会成员面也越来越宽。对此,在开展好行政复议活动本身的同时,还投入大量精力做好申请人的解释、说服工作,使其充分理解到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之精神,将对立情绪减到最小化。县政府法制办在对郑桂容反映县文体局征收“文化市场管理费”的复议申请中,多次找当事人座谈了解情况,与县文体局、物价部门协商、研究现行政策、文件,并向县政府领导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及处理意见等。通过努力,对郑桂容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平息了怨气;指出县文体局在此案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县文体局及时予以纠正,令当事人双方都比较满意。县洪森家俱有限公司不服县国土资源局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决定,向县政府提起复议申请。县府法制部门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的高度,认真开展行政复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审查国土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向申请人做耐心细致的解释法律、政策工作,使申请人认识到违法不当之处,并自觉接受处理。仁和镇村民牛正树不服县国土部门对其邻居杨××的城乡居民建房用地批准,向县法制办申请复议。我办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并未一推了之或一转了之,而是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函告仁和镇人民政府对此争议先予协调或作出处理,以便将矛盾消费在基层。仁和镇政府处理后,牛正树对处理意见不服并已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目前,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认真准备相关复议材料,提供有关法律依据,参与复议活动。一年来,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件,维持3件,作出其他处理2件,终止2件。涉及土地使用权、劳动工伤认定,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另外,作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县政府按照复议法规定,自觉参与复议活动,配合市府法制办开展复议工作,对涉县政府之行政行为的复议主动提供相关材料及法律依据。市府对受理之我县太和镇保河村一组村民李怀富、苏庭超不服县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复议申请一案依法作出了维持的决定。
同时,县政府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和其他活动,维护了政府行政行为的权威性、严肃性。共参与行政诉讼应诉7件,其中2件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案,涉金华镇房屋拆迁,均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定县政府胜诉。1件为贺建齐诉县政府违法颁发房屋产权证行政诉讼案,经审理,原告当庭撤诉。明珠公司原农电工杨绍先、陈益志等不服府办发〔20xx〕101号文提出行政诉讼案,经审理,杨绍先之诉讼请求被驳回起诉,其他原告自动撤诉。在已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中,1件败诉。目前,还有2件正在审理中。
六、做好行政协调和信访工作
根据县府领导安排,对县政协建言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时组织法制办等部门进行调研,并将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方法等情况作出回复。参与了太乙酒业公司民营企业改制信访调查,做好信访工作,保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金华镇、工商、国土等就金家市场土地征用遗留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组织了对大于镇、农机部门就大于农机站所属企业改制争议的解决。参与了新华河征地拆迁协调工作。对金电工程坷山条石采运工程承包人瞿家友、何国良、任兴金等合同纠纷信访进行了调查,向县府领导及时作出汇报并提出建议。其他如复兴镇村民反映广电部门拆除其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器信访问题回复,金华镇谢必华因强制拆迁的善后协调。太和镇城北村烟草经营户张红梅,县人民市场烟草个体经营户贺礼奎等反映烟草专卖执法信访答复等。一年来,县法制办共处理行政协调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近50余件。通过及时的信访处理,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维持了一方的安定、团结。
第三篇: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民政办发[20xx]155号文件《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行执政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认真开展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依法行政工作历来受到我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纪检、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理,有效保证了依法行政领导工作的连续性。同时设立了镇法制工作室,确定了主管领导负责,明确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行政管理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为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落实责任。我镇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办理了执法证件,并坚持执证上岗。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计生、安全生产、水利、林业、司法、乡建、土管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做到行政执法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
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公正合理;执法文书规范,案卷规范、完整;没有行政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现象。
三、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在全镇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人员专门抓、层层抓落实的组织机构网络,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实现政务公开的现代化、网络化。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四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办理涉法信访案件。五是认真搞好全国法制传日等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并及时向上级报送法制信息。
四、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责任考核
一是切实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在制发文件的过程中,坚持凡内容涉及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报备案,同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稳定性、严肃性。
二是切实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方面注重以群众监督为重点的舆论监督,在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加强以人大监督为主体的法律监督。
三是健全完善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依法行政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有效杜绝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五、抓好执法培训,提升依法理念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使之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服务观念,促进效能建设,我镇建立了执法部门学习制度,特别是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现了常规性学习,使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每年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一年来,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些基础工作还待完善和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建设工作力度,提高执法工作质量,防止和纠正一切不当行为。
新天镇镇人民政府20xx年11月18日
第四篇: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站是自治区农牧业厅具有农业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之一,执法工作主要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在上半年的工作中,
一、维护了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的合法权益。今年春季,通辽市扎鲁特旗农技推广中心职工来电话反映,扎旗行政为了开展文明达标活动,拟将旗农技推广中心大楼由旗武装部占用,我们得知此情况后,立即进行了解核实,在充分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指出扎旗政府这种做法是十分错误的,是严重违反“农技推广法”的违法行为,侵害了扎旗农技推广的利益,必须予以制止。在我们的干预下,扎旗政府和农业局取消了占用计划,制止了一起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扎旗农技推广中心的合法权益。
二、在行政执行证件的`管理使用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去年秋季,安排有关执法人员参加了农牧业厅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在考试合格的基础上,于今年换领了新的执法证件,没有出现乱发证件、不规范使用的现象,维护了执法证件的严肃性。
二、存在问题
目前,在我区的农技推广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违法现象,主要是侵占、挪用农技推广项目经费,侵占农技推广部门房舍,安排非专业人员进乡镇站工作甚至担任乡镇农技站领导等等,违法人员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而是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部门领导或乡镇领导,他们的法制意识十分淡薄,经常是知法犯法。例如,农技推广项目经费被主管部门侵占、挪用,被领导管理的农技推广部门是“儿子的钱老子花,儿子有苦不敢言!”,即不敢反对,又不敢向上级部门反映,更不可能去执法!同样,非专业人员担任乡镇农技站领导,一般职工不敢反映,也不愿反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愿去得罪人,诸此种种,受损的只能是当地的农技推广事业。
另外,由于领导不重视、缺乏经费等原因,农技推广执法单位没有下基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违法行为没能及时认真进行查处,工作中有缺位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各级主管部门和农技推广部门领导的法制意识,不能知法犯法,也不能知法不执法,执法工作既不能错位、越位,更不能缺位,出现执法盲区。二是理顺农业执法管理体制,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行直管理。三是在刑法上设立侵占、挪用专项经费罪,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第五篇: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市政府签订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构。为了抓好依法行政工作,今年我们继续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安排。局机关办公室安排专人承担具体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了法律知识学习。我们制定和完善了《市科技局学习制度》,要求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坚持对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科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和学习载体,根据需要适时举办研讨会、专题讲座、专题调研、外出考察等加强学习。同时,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参加全市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学习,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素质。
三是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活动周、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大力开展了《科技进步法》、《专利法》、《科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各类书籍200余本、接受咨询群众6000多人(次)。
四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今年我局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3人取得了省知识产权局办法的专利执法资格证。
五是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了加强科技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我们把各项科技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做为考核县(区)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细化分解到“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之中,年终进行考核。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上,严格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权限和程序,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局务会、专家座谈会和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报市政府和省科技厅备案,以提高文件制定的质量。
二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在近几年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上,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开展清理工作,对涉及科技部门的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市法制办,今年我们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是执行依法行政工作统计台账制度。按照《陇南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统计台账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局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如实填报。
三、积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并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近年来,我们把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来抓。制定并严格执行了陇南市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陇南市科技局局务会议规则,促进了科学民主决策。同时,在科技发展规划制定、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科技奖励评审、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等工作中采取专家论证、集体研究,召开座谈会和评审会等方式进行科学决策。今年1月份和3月份,我局组织全市农林、水利、卫生等行业专家16人(次),对申报省以上的《甘肃省固态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油橄榄产业升级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等74个项目和11个甘肃省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进行了评审,提高了项目质量。
二是认真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公示、专家论证和社情民意反映等制度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实施后的评价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科技进步发》、《科技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
为树立规范执法意识,我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执法进行了责任任务分解,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的执法人员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目前,我局未发生滥用职权、越权执法、越级执法和超时限执法的现象,也没有乱收费违法收费等行为发生。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多年来,我们严格执行《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自觉接受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的行政监督,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依法行政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不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和舆论监督平台,对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科技奖励评审等进行预先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今年,未收到行政投诉。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为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科技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定了《陇南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机构设置及职责、领导班子、科技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市科技发展规划与计划及实施情况、科技成果与奖励、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办事指南、重要科技工作部署、办事程序、局机关日常管理和行为规范等通过陇南市科技管理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积极接受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制定并发布了陇南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具体的予以答复。今年,我们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成立了行政复议工作领导组织,建立了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为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今年我们在落实科技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全社会科技意识不强,对科技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不够,市县区科技经费投入远远未达到《科技进步法》的要求。三是科技管理机构不健全,八县科技局撤并后,没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推行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制定和完善科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强化科技行政执法人员的配备和培训,不断改进科技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努力创造良好的科技法制环境,促进全市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法制办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全力配合市法制办交办各项工作。今年1月份,我局全体执法人员统一参加全市执法人员证件年度注册考试,年审合格率达到100%;建立“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人制度,全力支持“两法衔接”工作;积极参与市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向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共15条;进一步改善科技执法队伍结构,新吸纳1名年轻同志从事专利执法工作;落实全体干部职工无纸化学法用法机制,实现系统化自主学习全覆盖;积极配合法制办做好部门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情况摸底等其他日常工作。
(二)密切配合市纪委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今年4月份以来,在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局领导高度重视,我们认真开展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形成密切配合,多次将汇总表送至纪委并按要求修改。11月份,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xx]48号)文件精神,我局的行政服务事项与省科技厅保持同步,最终保留了科技计划审批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2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做好相关的风险防控工作,将权力流程图予以公布,届时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常年受理审批事项。同时,还全力协助监察室同志开展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自由裁量权两项清理工作,并做好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工作。
(三)认真配合市人大开展法律执行检查监督工作。积极参与省人大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座谈会,就《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草案)》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草案)》建言献策。8月下旬,认真配合市人大有关领导对《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近年来,我市科技部门严格按照“一法一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履行职责,在推动科技进步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编写科技发展规划,并对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情况向人大作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根据期初指标完成情况提出相应调整意见。
(四)自觉履行科技部门的依法行政职责。为与省科技厅工作体制保持一致,根据省厅处室业务范围的调整做了相应变动,保证科技业务工作衔接顺利、开展流畅。根据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科技活动周”活动,各县市科技部门热情高涨,积极在群众密集场所组织活动,广泛发动公众积极参与,较好地普及了科学技术、科学方法、科学思维等知识。
顺利开展科普统计工作,全市共249家单位参加了湖北省科普统计工作,其中涉及政府部门、群团系统、工会组织等多家单位,科普统计工作者不畏酷暑、排除困难、共同努力,使我市的科普统计覆盖率在全省位列前三位。积极参加创新人才在襄阳市举办的培训班,发动县市科技局长参加学习,交流经验,创新方法。培育32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落实24家企业69个研究与开发项目费用税前扣除政策、鼓励74家企业进行高新产品登记,充分用好国家鼓励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打击专利侵权行为和各种盗版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
服务企业宗旨,做好科技项目是科技部门的主要职能,承担着公共科技资源管理与分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把依法行政真正落实到科技发展事业的进程中,是体现部门依法行政的现实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工作开展的顺利,领导重视是关键,领导重视能起到事半功倍之效。今年6月以来,全市积极推进市校合作,合力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我们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向时间要效率,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充分履行本职,分析政策解读法律,着力支持黄冈引进高素质人才,取得圆满成效。树立“为企业服务、把企业当家“的宗旨,积极抓项目建设的任务一刻也不松懈,全年共争取省级以上项目68个,获得无偿资金支持8900万元,充分展现科技部门依法行政职能。
(二)专人专班负责依法行政工作。今年7月份,单位内部领导班子发生人事调整,根据局党组安排,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出相应变动,在综合科室内设政策法规科,安排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依法行政日常事务,衔接市政府法制办和法治黄冈建设办工作,分别配备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经费。人员配置和经费补给方面,都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相应增加,及时完成省厅政策法规处和市法制办安排的各项工作,综合执行力有了明显提升。
(三)完善制度保障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行政,制度是保障。为实现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进一步规范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新形势,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黄冈市专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度落实发明专利奖励制度。
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还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联合发布《黄冈市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实施细则》,保证创新型企业享受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在市科技局网站上不定期公布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机关财务信息及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等实行实时动态更新。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调研、考核、督办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转变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以密切党的群众路线方针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六条禁令”和市“八简两风”指示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机关内部大力整治“四风”问题。挖除形式主义之风,重在工作落实,今日事今日毕,培养事不过夜的意识和习惯,重工作成效,不走过场不走形式;杜绝享乐主义之风,人民公仆特别是年轻干部不怕吃苦、不怕吃亏、勇于承担,树立为民服务理念。
坚持按时上下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制定奖罚分明的考勤制度;打压官僚主义之风,公务员是人民仆人,主人要问话或有需求,都必须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和满足,主人不满意的地方要尽快改正,做错的地方要认错,不得态度粗暴、高高在上;扫除奢靡之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物尽其用,非必需物能不买的坚决不买,不该花的钱绝对不花,点点滴滴,从自身做起,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接待标准执行。经过2个月整改之后,科技局广大干部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有效增强,依法行政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五)有法必依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保证。为较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20xx年全市科技创新大会顺利召开之后,我市54家企业被评获得两年一次的市级科学技术奖,奖金总额达58.6万元,由财政预算部门保障奖金到位,科技局财务负责具体拨付,现已全部拨付完毕。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认真准备,积极组织,全市共获得省级以上立项的计划项目69个,资金补助8900万元;根据《黄冈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共批准立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47个,下达项目资金510万元,已全部拨付。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紧密配合省科技厅高企认定工作,我市三批共组织39家企业申报认定,前两批获批18家,第三批结果尚未公布。
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组织全市24家企业进行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确认通过了69个研发项目,向各企业逐一下达确认文件,企业可凭文件到相应税务部门享受当年度研发费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积极开展专利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行政执法办法》,进行专利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专利侵权人的不法行为,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调解专利纠纷案件32件,有效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0xx年,是忙碌的一年,也是收获的一年。我们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执法职能较强的行政部门相比还有差距。明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两级创新大会有关要求,努力开创科技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实现“十二五”科技目标而不懈努力。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行政工作已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核心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依法行政作为科技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措施,层层推进,扎实推动科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科室认真履责,扎扎实实开展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把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到科技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协调、服务工作职能,通力协作、紧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严格执行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和制度规定,为推进依法行政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也为顺利完成全年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六篇: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行署法制办的具体指导和监督下,地区安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一系列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安排部署,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一)继续实施行政执法首长负责制,由党组书记、局长xxx任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与事故调查科,负责具体工作。
(二)认真总结以前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经验不足,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并作为各科室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细化。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定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全地区安监系统建立了学习考试制度,主要是学习考核政治理论、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以全面提高安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及行政执法能力。
(三)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职责范围和执法责任,依照自治区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制作了地区安监系统行政处罚、安全检查、事故调查等程序流程图,健全和规范了执法文书,并对各县市安监局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并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配套制度,使行政执法有了明确的规范,通过建章立制,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开展执法
(一)按照《关于转发xxxx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行办发[20xx]xx号)”安排,地区安监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并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加以安排部署,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加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培训力度。在团结广场开展了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宣传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此次活动各行业设立咨询点27个,悬挂条幅(氢气球)21条、横幅18条,展出黑板报107块、警示图片23块(幅),出动宣传车22辆,印制宣传单132000余份,宣传手册15050份。
(三)地区安监局按照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职责,依法监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从业人员822人。二是加大事故隐患检查整改力度,查出各类事故隐患953条,督促整改953条,整改率达100%。三是严格证件管理,加强安全培训。目前,全局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9名,全部取得执法证(其中,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6名、监督证3名),并积极参加地区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培训班。四是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地区安监系统共使用执法文书1239份。
(四)今年,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法律法规要求,地区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建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23”建筑施工塔吊倒塌死亡事故、兴和集团旅客运输公司“6〃17”交通事故,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单位及企业相关责任人作了严肃处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允许有丝毫的马虎。对于做出的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行,确保了我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合法性,真正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
(五)地区安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地区安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及群众上访事件发生。“7〃5”事件发生以后,地区安监局党组一班人,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工作,立足本职,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三、夯实基层,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村活动
地区安监局按照“安全示范乡村”总体工作要求,在示范内容上,突出了道路交通安全、农用机械安全和消防、用电安全。在创建“安全示范村”活动中,克服了基层干部认识不到位,缺乏资金等各种困难,积极协调疏通方方面面的关系,在软件硬件建设上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通过检查验收,为平安乡镇建设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促进了农村的安全稳定发展。
地区安监局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但也应看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也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不断努力,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提高案卷制作水平;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三是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落实好执法报告、执法统计和执法分析等各项工作措施;四是要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高有效监管能力。